4.6 监控与计量
4.6.1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应设置监测与控制设备或系统,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监测与控制内容可包括参数检测、参数与设备状态显示、自动调节与控制、工况自动转换、设备联锁与自动保护、能量计量,以及中央监控与管理等。具体内容应根据建筑功能、相关标淮、系统类型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2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设置集中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宜采用集中监控系统;
3 不具备采用集中监控系统的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宜采用就地控制设备或系统。
4.6.2 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应进行能量计量监测,能量计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燃料的消耗量;
2 制冷机组的耗电量应单独计量;
3 集中供热系统的供热量,制冷、热泵系统的供冷量、供热量;
4 补水量。
4.6.3 采用集中冷源和热源时,在每栋建筑的冷源和热源入口处(冷量、热量结算点),应分别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公共建筑内部归属不同使用单位的各部分,宜分别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
4.6.4 热(冷)量计量装置的选择、安装,数据采集、存储和远传通信功能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
4.6.5 锅炉房和换热机房应设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
4.6.6 冷热源系统的节能控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应对系统的冷热量瞬时值和累计值进行监测;
2 应对冷热源的供回水温度(温差)和压差进行监测和控制;
3 应能进行冷水机组运行台数的控制,宜采用冷量优化控制方式;
4 应能进行冷水(热泵)机组、水泵、阀门、冷却塔等设备的顺序启停和连锁控制,并按照累计运行时间进行设备的轮换使用;
5 应能进行一级泵的台数控制,宜采用流量优化控制方式;
6 应能进行二级泵变频调速控制,宜根据管道压差控制转速,且压差能优化调节;
7 冷热源主机在3台及以上时,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当采用群控方式时,应与冷热源机组自带控制单元建立通信连接。
4.6.7 空调冷却水系统的节能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却塔出水温度控制应优先采用控制冷却塔风机启停或转速的方式;
2 全年运行的冷却塔供回水总管之间应设置旁通调节阀。冷水机组供冷时,应根据机组最低冷却水温度调节旁通水量。冷却塔供冷时应根据冬季空调冷水最高温度和防冻最低温度控制旁通阀的开闭;
3 宜根据水质检测情况进行排污控制。
4.6.8 公共建筑主要供暖和空调区域的室温应能够自动调控。
4.6.9 供暖系统的室温自动调控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双管系统的散热器供水支管上应设置高阻力的二通恒温控制阀;
2 单管跨越式系统的散热器供回水支管间应设置三通恒温控制阀,或在散热器供水支管上设置低阻力的二通恒温控制阀,并在阀前的供回水支管间设置跨越管;
3 散热器暗装时,恒温控制阀应采用外置传感器;
4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宜采用热电式控制阀或恒温控制阀,并通过总体控制或分环控制方式控制整个用户或区域、房间的室内温度。
4.6.10 风机盘管的节能控制应满足下列规定:
1 风机盘管应采用电动水阀和风速开关相结合的控制方式,并宜采用常闭式电动通断阀;
2 公共区域的风机盘管应能对室内温度设定值范围进行限制,应能按使用时间进行定时启停控制,并宜对启停时间进行优化调整;
3 有计费需求的风机盘管系统,当需要按区域计费时,宜采用能量型计费方式;当需要对每个末端计费时,宜采用时间型计费方式。
4.6.11 空调风系统的节能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进行空气温湿度的监测和控制;
2 应能进行风机、风阀和水阀的启停连锁控制;
3 应能按使用时间进行定时启停控制,宜对启停时间进行优化控制;
4 宜根据室外气象参数优化调节室内温度设定值;
5 全空气空调系统过渡季节宜采用加大新风比的控制方式;
6 采用变风量系统时,风机应采用自动变速控制;
7 主要功能房间中人员密度较大且随时间变化大的区域,宜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根据室内的CO2浓度检测值,调控新风送风量;
8 空调排风风量应能根据新风送风量的变化自动调节。
4.6.12 采用变流量运行的水泵,其流量调节应采用自动控制,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并联运行的一组水泵应同步进行变速调节,且水泵宜变压差运行;
2 水泵运行台数宜根据系统所需流量进行控制,并使水泵运行在高效区。
4.6.13 通风系统的风机采用转速调节或台数控制时,宜采用自动控制方式。
4.6.14 地下停车库风机宜采用多台并联方式或设置风机调速装置,并宜根据使用情况对通风机设置定时启停(台数)控制或根据车库内CO浓度进行自动运行控制。
4.6.15 间歇运行的空气调节系统,宜设置自动启停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应具备按预定时间表、服务区域是否有人等模式进行设备启停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