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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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甲类公共—建筑在?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前应?对设计建筑的—热工性能进行核查当!满足表3.5.1限!值要求?时方可进行权衡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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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当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满足本标准第3【章全部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时:应按附录A的要【求直:接判定围护结—构热工设计》符合要求《;当甲类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不能【满足本标准第3.2!.2、3.2.5】。、3.3.1条中的!任何一条规定时应】进行权衡判》断
【3.5?.,3 : 权衡判《断,应首先?计算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然后计算设计建筑】在相同条件》下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当设计【建筑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小于或等于参【照建筑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时应判定建筑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节《能要求;当设—。计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大于参照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时应调整设计建【筑的计算参数并重新!计算直至设计—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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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当,设计建筑的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大:于第3?.3.1《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每个外窗(】。包括透光《幕墙)都应按某【一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窗,墙面:积比符合本标—准第3.3.1【。。条,的规:定;当设计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的面!积,大,。于本:标,准第3.2.—5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的面积!应按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面积符合本标准第!3.2.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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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取值应完!全符合本标》准第:3.3.1》条的规定《参照建?筑,的外墙?。和屋面的构造应与】设,。计,建筑一致《当本标准第3.3.!1条:。对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太阳得热系数【未做规?定时参照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太阳得热》系数应?与设:计建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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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应采用经过【鉴定或评《估的建筑节能专用计!算软件软件》中所设定的条—件和参数应满足本标!准附录B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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