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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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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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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甲类公共建筑各!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包:括透光幕《墙)均不应大于【0.80当窗墙面】积比小于0.40】时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60:;当窗墙面》。积比大于《等于0.40时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当不能】满足本条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权衡判断《
3.】。2.3 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凸凹立面朝—向应按其《所在立面《的朝向计算;—。
! 2 楼梯间和电!。梯间的外墙和外窗】均应参与计算—;
《
》 , ,3 外凸窗的顶】部、底部和侧—墙的面?。积不应计入外墙【。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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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当》外墙上的外》窗、顶部和》侧面:为不透光构造的凸窗!时外窗面积应按窗洞!口面积计算;当凸】窗,顶部和侧面透—光时:外凸窗面积应按【透光部分实际—面积:计算
】3.:2.4 建筑【立面朝向《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北向为北《偏西小于《60°至《北偏东小《于60°的范围;】
】 :2 南《向为南偏西小于3】0°至?南偏东小于30°的!。范围;
】
, 《3 西向为西【。。偏北小于等于30°!至西偏南《小于等于60°的】范围;?
《
》 4 东》向为东偏北小于等】于,30°?至东:偏南小于等》于60°的范围【
?
3.2—.,。5, 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且中庭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得大于中庭!。部分:屋顶面积的70【%当不能《满足本条《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权衡判断
!
3.2.6! 建筑物自然通】。风设计按下列—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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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公共建筑采—用自然通《风时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有效通!风面积应《满足下列规定
!
】 1《)甲类公共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置可开启窗扇其】。有,效通风面积》。不应小?于所在房间外墙面】积的:10%;当透—光幕墙受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可开启窗扇】时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
! 2)高度!在100m以上的】建筑100m以上部!分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开启受限时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1】00m以下部分【。每个立面单》元透光部位》应设置可开启窗扇】其有效通风面积不应!小,于所在房间外墙面】。积的10《%;:
— — 3)乙类—公共建?筑外:窗有效通风面积【不,。宜小:于窗:面,积的30%;
【
】 《 4)?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开启扇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按有关标》。准执行?
【。 2 建【筑中:庭夏季?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必要时【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加【强自:然补风
】
3 【 具有外《围护结?构的体育馆》比赛大厅等人—员密:集的高大空间—应,具有使用自然通【风的条件
》
3—.2:.7 建筑—物,隔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建筑屋面和—外墙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的差值!应控制?在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
? 2《。 建筑围护结【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或涂刷》隔热反射涂》料;外墙可采用【垂直绿化等方式;】屋面宜采《用种:植屋面或采用架【。空通风屋面构造【等,措,施;
【
《 3 钢结构【等轻型结构》体系建筑其外墙【宜设置?通,风,。间层的?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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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人员出】入频繁的外门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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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物南向》外门宜设《置门斗或热风—幕北向外门应设置门!斗或热风幕》等,避风设?施,也,可采:用旋转外门等—减少冷风进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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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高层建筑!中出入频繁外门【的所在?空间不宜与垂—直,通道(楼、电梯间】)直接连通》
3.】2.9 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天然采光不!能满足照明要求的场!所有条件时宜—采用导光、反光等方!。式将天然光引入【室作为人工照明的】补充
》
3.2.【1,0 人员》长,期停留房《间的内?表面:。可见光反射比宜符】合表3.《2.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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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1 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具备群控功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电梯应具备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方式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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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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