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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建筑设计 ! 3.2.!1  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 》 : :3.2.《2  甲类》。公共建筑各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包括透光幕墙)均不!应大于0.》80当?。窗墙面积比小于0】。.,40时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60!;当窗墙面》积比大?于等于0.4—。0时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当不【能满足?本条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权—。衡判断?。 《。 3?.2.3《  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凸凹立面朝向应按】其所在立《面的朝向计》算,; —     2  楼!梯,间和电梯间的—外,墙和外窗均应—参与计算; 【。     3!  外凸窗的顶部、!底部和侧墙的面积】不应计入《外,墙面积; 【。   》  4  当外墙上!的外窗、顶部和【侧面为?不透光构造的凸窗】时外:窗面积?应按窗洞口面—。积计算;当凸—窗顶部和侧面透光】时外凸窗面积应按透!光部分实际面积【计算: —3.2.4》 , 建筑立面朝向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 北向为北偏—西小于6《0°至北偏东—小于60°的范围;! 《    》 2  南向为南偏!西,小,于3:0,。°,至南偏东小于—30°的范围; ! :  ? ,。  :3  西向为—。西偏北小于等于【30°?至西偏南《小于等于60°【的范围; 》。   【  4  东向为东!偏北小于《等于30°》至东偏南小》于等于60°的范围! : 3.2.】5  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且中庭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得大于中庭部分屋!顶面积的《70%当《。不能:满足:本条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权衡判断 ! 3.2.6 】 建筑物自》然通风设计按—下列:规定执行《  【。   1  当公共!建筑采用《自,然通风时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有效通风《。面积应满足》下列规定 》 《         !1)甲?类公共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置可【开启窗扇其有效通】风面积不应小于所在!房间外墙面积—的1:0%;当透光幕墙】。受,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可开启—窗,扇时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 :      !。   2)高度在1!00m以《上的建筑《1,00m以上部分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开启受限时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1》00m以《下部分每个》立面单元透光部位应!设,置可开启窗扇其有】效通风?面积不应《。小于所在房间外【墙,面积的?。10%;《 ?      】。   3)乙类【公共建筑外窗有效】。通风:面积不宜《小于窗面积的30】%; 《 ?。      —。   4)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开【启扇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按有关标准执】行   !  2  建筑中】庭夏季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必要?。时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加强自然补风】 ?     3】。  具?有外围护结构—的体育馆《比,赛大厅等人员密【。集的高?大,空间应具有使用自】。然通风的条件— , 3—。.2:.7 ? 建筑物隔》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屋面—和外墙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的!差,值应控制《在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    —。 2  建》筑围护结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或涂刷?隔热:反射涂料;外—。墙可采用垂直绿【。化等方式;屋面宜采!用种植屋《面或采用架》空,通风屋面构造等【措施:; 》 ,  :   3《  钢?。结构等轻型结构体】系建筑?其外墙宜设置通风】间层的构造 ! 3.2.8 】 ,人员出?入频繁的外》门,应符合以下》规定: ? ,     1【  建筑物南向【外门宜?设置门斗或热风幕】北向外?门应设置门斗或热风!幕等避风设施也可采!用旋转外门等减少】冷风进入的》措施; 】    《 2  高》层建筑?中出:入频:繁外门的所在空间不!宜与垂?直通道?(楼、电梯间)直】接连通?。 3【.2.9《 , 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天然采光不【能满:足照明要求的场所有!条件时?宜采:用,导光、反光等方式将!天然光引入室作为人!工照明的《补充: : 3.2.1!0  人员》长期停?留,房间的?内表面可见》光反射?比宜符?合表3.2》.10的规定 !。 》 3.2.】11:  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具备群控—功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电梯应具备【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方式的功能 ! 3《.2.12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