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