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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 ! 2015年 】  ?   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已—经2015年—。1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 省长李小鹏 2!015年2月8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和—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建设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城镇燃?。气管道、化工和矿山!等企业厂(》。矿)区内自用管【道及燃气、液化【天然气站《场内的管道建设和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 :   ?  本办法所—称天:然气包括常规天【然气:。和,煤层气、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及煤?制天然气、》焦炉煤?气制:天然气   【 , 本办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建设和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  :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管道经过的乡】(镇)人民政府管】道保护的《职责 ? 第五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履行保护义务牵头!制订专项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管道建设和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将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畴负责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审!查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管道企业的管—道生产和检验检测进!行监督管《理    —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物、地震等—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建设和保【护相关工作 — 第七?条 管道《企,业是管道《建设、保护和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 !     管道企】业应当遵守》管道运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制度】完善检测《、维修、保》养措施明《确管道安《。全,保护的机构与人员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  :   ?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    管道企业应!当制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向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报告 】第八条 管道的【规划应当符合管道】建设和保护》的要求?新建的管道建—设规划应当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应当报送拟【建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需要对既有管!道改建、搬迁的应当!充分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技:术和补偿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管》道改建、搬迁;不】具备管道改建、【。搬迁条件的》不,得,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管道:。建设项目的审批或】者核准?审批或者核准—程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投资规?定执:。行,但需国家审批或者】核准的除外》 第十条 —管道: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期限届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原—审批或者《。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或者】核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 申请—管道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国家】及本省宏观调—控政策;    !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城【乡、土地、矿产【、环境?保护:、农业、水》。利、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规》。划;:     (【三)符合区域布局能!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资源;—     (【四)符合生》态环境、安》全,条件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管道【选线通过下列—区域: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 】    (》一):跨河:、穿河、《穿,堤、临河、》通过泉域范围内【。的;    【 (二)通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 】 ,。 ,  (三)穿越、】跨越:铁路、公路或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设施的; 【  :  :(四)通过地—。质遗:迹,保护区的;》     (五)!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 ,     (六【)通过矿山采区的】。;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 ,  管道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军事设施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就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征求—军事机关的意见 】。 ,第十:三条 ?。管道:。建设选线应》当避开?下列区域    ! (一?),。管道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区,域;:     (二)!居民小区、村—镇、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     (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  (四《。)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     (五)】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    【。 (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水库及重】要水利设施管—护区; 《    《 ,(七)活动断层、滑!坡、崩塌《、地裂缝、采空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   —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 !     (九)】公路长(《大):桥隧:。道区:域;:   《  (十)兵工弹】药企业外《部,安全:距离范围的区—域;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十四条 管—道的改建或者搬迁管!。。。道企业应当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审批或者核准—程序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申请管道改【。建或者搬《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原《。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 (三)改建或【者搬迁的设计文【件及现场平》面位置图;》   《  (四)保证【。石油、天然气—正常:输送的实施方案; !     (五【)安全?施工及安《全防:护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管道建设   ! , 管:道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道建设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 第十七条 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管道项《。目新建、改》建或者?搬迁竣工后除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外还应当【审查管道是否符合】。管道保?护法及本《办法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 【。     竣工验收!。合格:后管道?企业应当于六—十日内将相关资料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及审核部门!备案: , 第十九条》 管道企业对下列】。重要管道应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 (:。。一)途经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域的;  !   (二》)穿越公《路、铁路《。、河:。流、水利《设施、?桥,梁区段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立警示标志的 】 ,    《管道穿越林》区的应当《在林区入《口处及关键部位【同时设?立防火警示标志 !第二十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道护线工作 !     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可以》。与管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有【关单:位签订管道》保护协议《或者聘用巡护员 】     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道企业应当!。给予奖励 》 第:二,十一:条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现管线资》料,中未标注的》管道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管【。道企业报告》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施工作业损》坏管道的施工—企业应当立即—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涉及对既有》管道穿跨越》以及在管道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应—当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及日常巡护—;对管道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 【    《管道企?。业发现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管道《存在的外部安全【隐患管?。道,企业: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根据管道事—。故的实际情况采取】事故处置措施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行!政区域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     管道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第二十四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 (一?)未经审《批或者核准擅—自建设管道的; 】     (二【)擅自改《变经审批或者—。核,准设计方案》的;   —  :(三)?未经审批或者核准】擅自改建或者—搬迁的 《 第:二十五?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制度【的; 《    《(二)未《完善检测、维修、】保养:。措施的; — ,   (《三):未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 【    (》四)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的;》 ,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的; 《     (六【)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的 】 第二十六》条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施工》作业损?坏管道未立即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管道建设和!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