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
20【15年
【 : 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已经2015年【1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省长李【小鹏
2015年!2月8?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和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建设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 城镇燃气—管道、化《工和矿山等企业厂】(,矿)区内自用管道】。及燃气、液化天然气!站场内的《管道:建,设和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
! 本办法—所称:天然:气包括常规天然气和!煤,层,气、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及?煤制天然《。气、焦炉煤》气制天然气
】 ?本办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建设和!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管道经过的乡—(镇)人民政府【管道:保护的职责
—
,。第五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履行【保护义务牵头制订】专项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管道建设》。和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将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畴》负责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审查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管【道企业的管道生【。产和:检验检?。测进:行,监督管理
》
《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物、地》震等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建设和保护相关】工作
第七条【 管:道企业是《管道建设、保护【和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
】 管道企业应【当遵守管道》运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制度完】善检测?、维修、保养措【施明确管道》安全保护的机—构与人员《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
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 《管道企业应当—。制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向《。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报告
第八条 管!道的规?划,应当符?合管道建设和保【护的要求新建—的管道建《设规划应当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应当报送《拟建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需要对既有管道】改建、搬《迁的应当《充分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技术和补!偿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管道改】。建、搬迁;不具备管!道改建、《搬迁条件的》不得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管》。道建设项目的—审批:或,者,核,准审批或者》核准程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投资》规定执?行但需国家审—批或者核准的除外】
第十条》 管道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期!限届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原审批或者!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 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或者核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
第十一条 —申,请管:道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符合国家及【本省宏观调控政策】;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城乡、土—地、矿产、环境【保护、农《业、水利、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规划;】
(【三)符合区域—布局能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资源;
【
(四【)符合生《态环:境、安全条件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管】道,选线通过下列区【域,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
(一)!跨河、穿河》、穿堤、临》。河、通?过泉域范围内的;】
? (二)通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
【 (》三)穿越、跨越铁路!、公路?或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设施的;
【
《。 (四)通过地【质遗迹保护区的;
!
《 ,(,五)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
?。
, (六)【通过矿山采》区的;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 管道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军:事设施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就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征求军【事,机,关的意见
第十三!。条, 管:道建:设选线应当》避开下列区》域
(】。一)管道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区域:;
【(二)居民小区【、村镇、《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
— (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 (四)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 (《五)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
》 (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水库及重要水利【设施管护区;—
? : (七)活》动断层、滑坡、崩塌!、地:裂缝、采空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
》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
(【九)公路长(大【)桥隧道区域;【
? : (:十)兵工弹药企业外!部安全距离范—围的区域《;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十!四条 管道的改【建或者搬迁管道企业!应,当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审批】或者核准程序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申请管》道改建或者搬—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 (一—)书:面申请报《告;
?
《 (二)原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 (《三)改?建或者?搬迁的设计》文,。件及现场平面位【置,图;
(!四)保证石》油、天然气正—常,输送的实《。施方案;
】 (?五)安全施工及安全!防护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管,道建设
》 ?。 管道?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道建设【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 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第十八条 管道】项目新建《。、改建?或者:搬迁竣工后》除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外还应当审查管道是!否符合管道保护【法及本办法》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管道企业应当于】六十日?内将相关资》料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及审核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管道企【业对下?列重要?。管道应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 (一)途经—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域的!;
— (二?。)穿:。。越公路、铁路—、河:流、水利设施、桥】梁区段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立警示标志【的
? : 管道《穿越林区的应当在林!区入:口处及关键部位【同时设立防火警示】标志
《第二:十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道护线工作】
—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可》以与:。管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有关单位签订管道保!护协议或《者聘:用巡护员
! 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道企业?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现管线资【料中未标注的管道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管道企业报告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施工?作业:。损坏管道的施工【企业应当《立即: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涉及对既有管道穿】跨越以及在》管道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应当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及:日,常巡护?;对管道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
》 管》道企业发现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管道存《在的:外,部安全隐患管—道企业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根据管道—事故的实际情况采取!事故处置措施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行】政区域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
!
》管道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经审批或者核准】擅自建设管道的;
!
(二【)擅自改变经审批】或者:核准设计方案—的;
(!三,)未:经审批或者核准【擅自改建或者搬【迁的
《。第二十五《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制度【的;:
(二)!未完:善检测、维修、保养!措施的;
【 ?。(三)未《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
! :(,四)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的;
— (六)—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的
《
第二十六条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施工《作业损坏《管道未立即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管道—建设和?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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