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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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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已经2015年【1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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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李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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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8,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和《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建设?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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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道《、化:。。工和矿山等企业厂(!矿):区内自用《管道:。及燃气、液化—天然气站场》内的管道建设—和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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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
— 本:办法所?称天然气包》括常规天然气和【煤层气、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及《煤制天然气、—焦炉煤气制天然气
!。
? 本办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建设《。和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管—道经过的《乡(:镇)人民《政府管道《保护的职责
【第五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履行保护义务牵】头制订?专项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管》道建设和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将: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畴负责!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审查【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管道企业的管!道生产和检验检测进!行监督管理
【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 :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物、—地震等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建设和保护相关【工作
第七—条 管道企业—是管道建设、保护和!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
—管道企?业应当遵守管道运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制《度完善检《测、维修、》保,养措施明确管—道安:全保护?的机构与《人员: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管道企!业应当制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向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报?告,
第八条 —。管道的?规,划应当符合管道建设!和保护的要求新建】。的管道建设规划【应当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应当》报送拟建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需要—对既有管道改建【、,搬迁的应当充分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技术—和补偿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管道改建、》搬迁:;,不具备管道改建、搬!迁条件?的不得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管道】建设项目的》审批或者核准审批】或者核准程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投资规定执行但需国!家审批或者》核,准的除外
第【十,条 管?道,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期限届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原审批】或者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或者【核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 !。。申请管道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国家及—。本省宏观调》控政策;
—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城乡—、土地、矿产、环】境保护、农业—、水利?、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规划;
》 (三)符】合区域布《局能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资—源;
【 (四)符合生态】。环境、安全条件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管道选线—通过下列区域—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
】(一)跨河》、穿河、《穿堤、临《河、通过泉域—范围内的;
】 (二)通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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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穿!越、跨?越,铁路、公路或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设施的】;
(】四)通过地质遗迹保!护区:的;
— (?五)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
! , (六)通过矿山采!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
》管道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军事设施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就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征,求军事机关的意见
!
,第十三?条 管道《建设选线应当避开】下列区域
【 (一)管道】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区域;
— (《二)居民《小区、村镇、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
】
: , (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四!)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 (:五)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
】。 (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水!库及重要水利—设施管?护区;
— : (七)活动断层】、滑坡、崩塌、【。地裂缝、《采空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
】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
》 , (九)公路长(!大,)桥:隧道区域;
【 《(十)兵工弹药企】业外部安全距离范】围的区域《。;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十四】条 管道《的改建或者搬—迁管:道,企业应当《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审批或者核准程【序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申:请管道改建或者【搬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一)书面申—。请报告;
—。 (二)【原,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 (三)《改,建,或者搬迁《的设计?文件及现场平—面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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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石油、?天然气正常》输,送,的实施方案;—
: 《(五)?安全施工及安全防护!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管道建设
【
? 管道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道建设》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 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管》道项目新建、改【建或:者搬迁竣工》后除: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外还应当审查】管道是否符合管道】保,护,法及本办法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管道企—业应:当,于,六十日内《将相:关资料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及审—核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管道企《业,对下列重要管—道应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 ,。 (一)途经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域的;
! : (二)《穿越公路、铁—路、河流、水利设】施、桥梁区段—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立警示标志的
! 管道》。穿越林区《的应当在林》区入口处及关键【部位同?时设立防火警示【标,志
第二十—。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道护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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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可以与!管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有关单位签】订管道保护协议或者!聘用巡护员
—。
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道?企业应?当给予?奖励
?
第二十《一条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现》管线资料《中未:标注的?管道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管道企业报—告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施工!作业:损坏管道《的,施工企业《应当立即《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涉及对【。既有管道穿跨越【以及在?管道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应当《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及日》。常巡护;对管道【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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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企业发《现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管】道存在的外部安全隐!。患管道企业》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
第二十三条 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
: 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根据管道事故的实】际情况采取》事故处置措施—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行政?区域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
管!道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经审批或者核准】擅自建设管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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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改变经审批或者核】准设:计方案的;
【 (三)未】经审批或者》核准:擅自改建或》者搬:。迁的
第》二十五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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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制度的;
】
》(二)未完善检测、!。维修:、,保养措施的;
】 (三—)未: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
? 《(四)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的;
】 (六)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的
第二—十六条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施工:作业损坏管道—未立即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 管道建设和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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