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
》。2015年
! ? 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已经【2015年1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省长李小—鹏
2015年2!月8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和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建设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 城镇燃【。气管道、化》工和矿山等企业厂】(矿)区内》自用管道《及,。燃,气,、液化?天然气站场内的管】道建设和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
《。 ? 本:办法:所称天?然气包括常规天【然,气和煤?层气、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及【煤制天然气、焦【炉煤:。气制:天然气
】 本办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建设》和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管道—。经过的乡(镇—),人民政府管道保【护的职责
—。第五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履行保!护义:务牵:。头制订?专项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管道建设和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将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畴负责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审《。。查,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
: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管?道企业的管》道生:产和检验《检测进行《监督管理
》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物《、地震等《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建《设和:保护相?关工作
第七条】 ,管道:企业是管道建—设、保护和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
管【。道企业应当遵守【管道:运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制度?完善:检测、维修、保养】措,施明确管道安全保护!的,。机构:与人员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 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 管道企业应当制】。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向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报告
第】八条 管道》的规划应当符合管道!建设和保《护的要求新建的【管道建设规划应【当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应当《。报送:拟建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需要对既有管道改!建、:搬迁的应当充—分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技术》和补偿?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管道改建】、搬迁;不具备管道!改建、搬《迁条件的不》得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管》道建设项《目的审批或者核准审!批或者核准程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投》资,规定执行但需国家】。审批或者《核准的?除外
第十条 】管道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期?。限届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原审批或—者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 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或者核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 》申请管?道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国家及本省宏观调!控,政策;
】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城乡、【土地、矿《。产、环?。境保护、农业、水利!、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规划;
】 (三)符合区域】布局能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资源;
! (四)》符合生?态环境、《安,全条件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管道选线通过!下列区域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
》 (一)跨河、穿!河、穿堤、临—河、通过《。泉域范围内的—;
(二!)通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
—。
(—三)穿越、跨越铁路!、公:路或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设施】的;
】(四)通过地质遗迹!保,护区的;
【 (五)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
【 (六)【通过矿山采区的;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管道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军事》设施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就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征求》军事机关的》意见
第十三条】。 管道建设选线【。应当避开下列—区域
(!一)管道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区域;
【。 (二)》居民:小区、?村镇、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
《
《 (: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 《(四)?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 (五—。),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
! (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水库及重要—水利设?施管:护区;
【 , (七)《活动断层、滑坡【。、崩塌、地裂缝、】采空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
》。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
》 (九)公路—长(:大,)桥:隧,道区域;
【 ?(十)兵工弹药【企业:外部安全距离—范围的区域;
】。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十》四条 管《道的:改建或者搬迁管道】企业应当《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审批或者核】准程序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申请【。管道改建《或者搬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一)【书面申请报告;
】
》(二)原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 (三)改建或!者搬迁的设计文【件及现场平面位置图!;
(四!)保证石油、天【然气正常输》送的实施方案;
! ? (五)安全施【工及安?全防护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管道建设》
管道】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道建》设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
第:十,七条: 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管道项目新建!、改建或者搬迁竣】工后除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外还应当审查!。管道是否符合管道保!护法及本《办法:。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
,
: , :竣工:验收合格《后管道企业应当于六!。十日内将相关资料】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及审!核,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管道?企业对下列重要【管道应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一)途经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域》的,;
—。 ,(二)穿越公路、铁!路,、河:流、水利设施、桥】梁区:。段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立!警示标?志的
管!道穿越林区的应当】在林区入口处及关】键部位同时设—立防火警示标志
!第二十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道!护线工作
【 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可以与管—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有关单位签—订管道保护协议【或者聘用巡》。护员
》 ,。 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道企业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现管线?资料中未标注的管道!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管—道企业报告》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施工作业》损坏:管道的施工》企业应当立》即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涉及:对既有管道穿跨越以!及在管?道,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应当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及日常?巡护:;对管道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
】
《 管:道,企业:发现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管道【存在的外部安—全隐患管道》企业: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
第二十三条 【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根据管?道事故的实际情【况采取事故》处,置措施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行政区域》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
— : 管道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经审批或】者核准擅自建设管道!的;
(!二)擅自改》变经审批或者—核准设?计方案的;
【。 《。(三)未经审批【或者核准擅自改【建或:者搬:迁的
第》二十:。五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制度《。的;
?
》(二)未完善检测】、维修、保》养措施的;
【 (》三):未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
— ,。(四)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的;
】 (六)》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的—
,
第二十六条—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施工作业《损,坏,管,道未:立即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管道建】设和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