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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 , 201—5,年    】 ,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已经—2,015?。年1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省长李小鹏 】 201《5年2月8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和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建设—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   城镇燃—气管道、化工和矿山!等企:业厂(矿)》区内自用管道及【燃气、液《化,天然:气,站场内的《管道建设和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 ,   ?  本办法所称【天然:气包括常规天然气】和,煤层气、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及煤制天然【气,、焦炉煤《气制天然气 —     本办【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建设和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管道经过的—乡(镇)《人,。民政府管道》保,。。护的职责《。 第五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履,。。。行保:护义务牵头制订【专项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管【道建设和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将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畴负责!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审查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管道【企业的管道生产【和,检验检测《进行:监督管理《 ,  :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物《、地:。震等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建设:和保:护相关工作 【第七条 管道—企业是管道建设、保!护和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 》    《管道企业应当遵【守,管道运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制度完善检测、维!修、保养措施明确管!道安全保护的机构】与人员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 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管道:。企业应当《制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向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报告 第八条 !管道的规划应当【符合:管,道,建设和保护的要求新!建的管道建设—规,划应当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应当!报送:拟建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需要【对既:。有管道改建、搬迁的!应当充分《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技术和补偿!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管道改建、搬迁;不!具,备管道?改建、搬迁条件的】不得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管道建【设项目的审批或者】核准审批或者核准】程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投资规定执】行但需?国家审批或者—核准的除外》 , 第十条 》管道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期?限届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原审批》或者: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     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或】者核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 申请管—道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符合国》家及本省宏观调控】政,策; ?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城!乡、土地、》矿产、环境保护【、农:业、水利、》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规划;  —   (三)符合】区域布局《能,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资:源; ?     (四)符!合生态环境》、安全?条件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管道选线通过!下,列区域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  《   ?(一:)跨河?。、穿河、穿堤、【临河、通过泉域【范围内?的;     (!二,)通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 !    (三)【穿越:、跨越铁路》、公路或《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设施的—;  《 ,  (四)通过地质!。遗迹:保,护区的;   】  :(五:)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  —   (六)通过矿!山采区的;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管【道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军事设!施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就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征求军事机关【的意见 第十【三条 管道建—设选线应《。当避开下《列区域    】 (一)管道—。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区域; 》     (二)居!。民小区、村镇、【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     【(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  (四)》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五)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 ?    (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水库及重要水利!设施管护区; 【 ,   ? (七?),。活动断层、滑坡、崩!塌、地裂缝、采空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   《 , (九)公路长(】大)桥隧《。道,区域:。;    — (十)兵工弹药】企业:外,部安全距离范—围的区域;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十四条 】管道的改建或者搬】迁管道企《。业应当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审批!或者:核准程序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申,请管道?改建或者《搬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一)书面申!请报告;  【   ?(二:)原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 ,  (三)改建或】者搬迁?的设计文件》及现场平面位置图】;     【(四)保《证石油、天然气正】常输送的实施方案】; :  : ,。  (五)安全【施工及安全防护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管道—。建设    【 管道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道建设】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 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管道项】。目新建、改》建或者搬迁竣工后除!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外—还应当审《查,管道是否符合管【道保护法及》本办:法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    【。 竣工验收合格后管!道企业应《当于六十日内将【相关:资料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及审核部门备案 】 第十?九条 管道企业对】下列重要《管道应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一】)途经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域的;  !   (二》)穿越公路、铁【路、河流《、水利设施》、,桥梁区段的; 【   ?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立警示标志的 【     》管道:。穿越林区的》应当在林区》入口处及《关键部位同时设立防!火警示标志 — 第二?十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道》护线工作 —  :。  :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可以与】管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有关:单位签订管道保【护协议或者聘用巡】护员:   《  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道》企业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现管线资料】中未:标注的管道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管道企业!报告: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施工作业损》坏管道?的施工企业应当立即!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涉及对既有管!道穿:跨越以及在管—道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应!当,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及日!。常巡护;《对管道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 :     》管道企业发现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管道存在】的外:。部,安全隐患管道企业】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 第二十三条— 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根据管道事故【的实:际情况采取事故处】置,措,施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行政区域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     !管道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审批或者核准擅【自建设管道的; 】     (二)】擅自改变经审批或】者,。核准设计方》案的; 》    《(三)未《经审批或者核准擅自!改建或?者搬迁的《 第二《十五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制度?的; 《  :  (二)未完善检!测、维修、保养【措施的; —。    《(三:)未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  《 ,  (?四)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的《;  《。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的;  !   (六)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的 第二十六【条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施工作业损》坏管道?未立即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管道建—设和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