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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
2》015年《
— 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已【经201《5,年1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省》长李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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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8: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和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建设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 城镇燃气【管,道、化工和矿山【等企:。业厂(矿)区—内自用管《道及燃气、液化天】然气站场内的管【道建设和保护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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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天然气!包括常?规天然气和煤层气】、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及煤》制天然气《、焦炉煤气制天【然气
— :本办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建设》和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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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管道?。。经,过的乡(镇)人民】。政府:管道保护的职责【
第五条 省发】展和:改革委?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履行保护义务牵!头制:订专项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管道》建设和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将?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畴负责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审查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管道企—业的管道生产和检验!检测进行监督管理】。。
》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物?、地震等《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建设—。和保护相《关工作
第七【条 :管道企业是》管道建设、》保护和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
—。 管道企业应当遵!守管道运《。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制》度完善检测、维【修,、保养措《施明确管《道安全保护的—机构与人员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管,道企:业应当?制,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向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报告—
第八条 —管道的规划应当符合!管道建设和》保护的要求新建的】管道建设规划应【当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应当报送拟建!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需,要对既有管道—改建、搬迁的应当】充分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技术和补【。。偿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管—道,改建、搬《迁;不具备管—道,改建:、,。搬迁条件的不得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管道建设项】目的审批《或者核准审批或者】核准程?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投资规定执【行但需国家审批或者!。核准:的除外
第—十条: 管道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期限:届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原审批或者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 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或:者核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 申请管道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国—家及:本,省宏观调控政策;】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城乡、】土地、?矿产、环境保—。护、农业《、水利、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规划;
— (》三,)符合区域布局能】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资源;【
《 (四)》符合生态环境—、安全条件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
《
: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管道【选线通过下》列区域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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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河、:穿河、穿堤、—临河、通《过泉域范围》。。内的:;
:。。
? (二)》通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
》 , (三)穿》越、跨越铁路、公路!或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设】施的;
》 (四)通过!地质遗迹保护区的】。;
? (五)【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
? (六)通过】矿山采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管!道,。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军事:设施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就管道建设选线】方案:征求军事机关的意见!
第十三条 管】。道建:设,选线应?当,避开下列区》域
—。 (一)管道—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区域!;
【(二)居《民,小区、村镇、—。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
— (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四!)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五):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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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水库及重要—。水利设?施管护区《;
(】七)活动断层、【滑坡、?崩塌、地裂缝、采】空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
—。。 (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
(【九):公路长(大)—桥隧道区域;
】 (十)兵工!弹,药企业外部安—全距:离范围?的区域;
】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十四】条 管?道的:改建或者搬》迁管道企业应—当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审批或者核准程序】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申请管道—改建:。或者搬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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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面申《请报告;
! ,(二)?原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 (三?)改建或者搬迁【的,设计文件及现—场平面位《置图;
《
《 (四?)保证石油》、天然气正常输【送的实施方案;
! (五—)安全施工》及安全防护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管道建设
》
, 管道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道:建,设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 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管道项目《新建、改《建或者搬迁竣—。工后除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外还】应,。当审查?管道:。是否符合管道保【。护法及本办法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
【 竣?。工,验收合格后管道企】。业应当?于六十日内》将相关资料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及:审核: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管?道,企业对下列重要管道!应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 ,。 (一)途》。经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域—的;
?
, (二)【穿越公路、铁路、】河,流、水利设施、桥】梁区段?。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立警示标—志的
》 ?管道:穿越林区的》应当在林区入口处及!关键部位《同时设立防》火警示标志
第二!十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道护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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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可以与管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有关单位签订【管道保护协议或者聘!用巡:护员
《 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道企业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现管线资料中】未标注的管道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管道企业】报告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施工作业!损坏管道的施工【企,业应当立即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中涉及对既有!管道穿跨越》以,及在管道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应当征】求,管道企业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及》日,常巡护?;对管道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
《 , 管道企业发现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管道存在的外部!安全隐?患管道企业》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 :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根据管—道事故的实际情况采!。取事故处《置措施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行政区域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
— 管道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第二十四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经审批或者核准!擅自建设管》道的:。;
(】二)擅自改》变经审批或者核准设!。计方案的《;
《 (三)未【经审批或者核准擅自!改建或?者搬迁的
第【二十五条《 管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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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建立健全管道【安全保护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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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完善》检测、维修、保养】措施的;
— (三—)未制?。定,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
—(四)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的;
—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的;
【
》(六)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的:
第二十六—条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施工作业损坏管道!未立即?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管道建设【和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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