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建筑市场劳】动工资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建立建筑市场劳】。动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单【。位,和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人社、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相关: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必须与其!雇佣的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名册对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好用工》登记、日常考勤等】工作劳动《合同在?招用之日起》10日?内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备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五条! 人社部门—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分,类,。。监管:。、综合考核公示年】度考核评价对不执行!用工和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向!人,社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办理工资保障】金相关业务在审【。核、收缴、返还等工!作环节要制定制度、!遵章办事依法—查处拒?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的行?。为
第七条》 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机构【对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发生拖—欠工资?案件未?结案:或发生两次》以上拖?欠工:资,事,件的企业《不得参加新建工程项!目招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资质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达不到标准】的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清理出我市建筑市!场的处理
》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和备【案审查重《点审:。查,中标价、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材料《差价调整《、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市住建局应于【每年12《月末:前提:出当年本《市,建筑工程最低成本价!并据此确定下年【的工程投《标指导价如工程投标!企业的报《价低于工程投标【指导价组织招—投标:。的机构不得准许【其中标
第九条 】 建筑?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应对工!人工资支付》负责一旦发生拖【欠问题应承担支付的!主,体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工》资,责任总承包企业无力!。支付的?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条 —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依法》制,定工资发放》。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工【资发放的责任—人、经?办人、发放》程序及签收办法【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每月】一次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工:程质量等理由克扣、!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实行用工考勤制】度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并【按本办法规定编【制工资支《付表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出勤》记,录和工资支付表应】建立工资档》案确保工资账目清楚!原始记录和工—人认可的资》。料等要存《档备份
《第十三条 》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在《。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为劳动!者办理?银行卡并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第】十五条 《 工人当《期工资由建》。设,单位直接拨付并计入!工程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拨付工【程款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按月制定工资支!付表工期不足一个】月,的应在工期结束后3!日,内,制,定工资支付表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将当期工资—款,全额存入银行银行】按照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存《。。入工资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不按月(日结!或以工程量结算的】但不得超《出一个月)》结算工资的应及时】制定工资《支付表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将】当,。。。期工资款全额存入银!行银:行按照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存《入工资卡《
每期工资发放【完毕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银行分别!将,工资支付《表和存款流水单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本条上述各项—。内容:应列入?招投:标的必要条件—。。由组织招投标的【机构负?责审:查
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约定由建筑施工!企业垫付工程款【的须按本条各项【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拖【欠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准开工建设【新的工程项目
第十!七条 人社—部门:要采取?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办法将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工【程项目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八条【 公安部门要【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而【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和携款潜逃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第十!。九条 ? 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认真执?行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建设领域企业人社】。、,住建等部门》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