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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建筑市场劳】动工资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建立建筑市场—劳动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单位和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 人社、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相【关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必】须与其?雇佣的?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名册【对,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好用工登记、日常考!勤等工?作劳动合同在招用之!日起10日》内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备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五条  !人社部门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分类监管、】综合考核公示年【度考核评《价对不执《行用工?和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向人社—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办理?工资保障金相关业务!在审核、收缴—、返还等工作环节】。要制定?制度、?。遵章办事依法—查处拒?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的行为 第七—条  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机构对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发生拖欠工资案!件未结案或发—生两次以《上,拖,欠工资事件》的企业不得参加【新,建工程项《目招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资质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达不到《标准的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清理出我市建】筑市:场,的处:理, 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和备案审查重点】。。审查中标价、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材:料差价调整、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市:住建局应于每年【12月末前》提出当年本市建筑工!程最低成本价并据此!确定下年的工程【投标:指导价如工程—投标企?业的报?价低于工程投—标指导价组织招投标!的机:构不得准《许其中?标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应对工人工资支付负!责,一旦发生拖欠问题应!承担支付的主—体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工资责任总【。承,包企业无力支付【的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依法制定【工资发放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工《资发放?的责任人、经办【人、:发放程序及签收办法!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每月一《次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工程质量》等理:由,克扣、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实行用?。工考勤制度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并】按,本办法?规定编制工》资支:付表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出勤记录】和工资支付表应建】立工资档案确保工资!账目清?楚原始记录和工人认!可的资?料等要存《档备份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在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为!劳动者办理银—行,卡并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第十五条 — 工人当期工资【由建设单位直接拨】付,并计入?。工程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拨付?工程款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按月制定工资!支付表工期不足【一个月的应》在工期结束后3日内!。制定工资支付表【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将当?期工资款全额存入银!行,银行按照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存入工资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不按月》(日结或以工—程量结算《的但不得超出一【个月)结算工资的】应及时制定工资支付!表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将当期工资款—全额存入《银,行银行按照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存入:工资卡 《每期工资发》放完:毕,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银》行分别?将,工资支付《表和:存款:流水单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本条上》述各:项内容?应列入?招投标的必要条件】由组织?招投标的机构负【责审查 《。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约定由建】筑施:工企业垫付工程款】的须按本《条各项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拖欠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准【开工建?设新的工《。程,项目 第十七条【  :人社部门要采取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办法—。将,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工《程项目?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八条 ? 公安部《。。门要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而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和携款】。潜逃: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第十九【条  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认真执行—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建设领》域企业人《社、住建等部门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