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建筑市场劳—动工资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建立《。建,筑市场?劳动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单位和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人社》、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相《关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必》须与其?雇佣的?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名册对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好用工登—记、日常考勤等工】作劳动合《。同在招用之》日,起10日内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备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五条? 人社部门—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分类监管!、综:合考核公示年度【考核评价对不执行】用工:和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向人《社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办理工资《保障:金相关业务在—审核:、收缴、返》还等工作环节要制】定,制度、遵章办事依】法查处拒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的行为
《第七条 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机】构对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发生拖欠工》资,案件未结案或—发生两次以上拖欠】工资事件的》企业不得参加新建】工程项目《招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资质》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达不到标准的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清理出我市建筑!市场的?处理
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和备案审】查重点审《查中标价、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材料】差价调?整、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市住【建局应于每年12】月末前?。提出当年《本,市建筑工程》最低成?本价并据此确定下】。。年的工程投》标指导?价如:工程投?标企业的报价低于工!程投标指导》。价组织招投标的机】构不得准许》其中:标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应对工人—工资支付负责一旦发!生拖欠问题应承担支!付的主?体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工资《责任总?承包:企业无力支付的【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依】法,制定工资发放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工资发放【的责任人、经办人】、发放程序及签【收,办法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每月一》次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工?程质量等《理由克扣、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实行用《工考勤制《度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并按:本办法规定编制工资!。支付表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出勤记!录和工资支付表【。。应建立工资档案确保!。。工资:账目清?楚原始记录和工【人,。认可的?资料等要存档备份
!第十三条《 ,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在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为劳!动者办理银行—卡并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第十五条 】工人当期工》资由建设单位直接拨!付并计入《工程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拨付工程款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按月制定工资!支,付表工期《不足一个月的应【在工期结束后3【日内制定工资支付表!。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将《当期工资款全额存】入银行?。银行按?照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存入工资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不按月(日结或以!工,程量结算的但不【得,超,出一个月)结算工】。资的应?及时制定工资支付】表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将:。当期工资款全额存入!银行银行按》照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存入工资卡
—每,期工资发放》完毕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银行:。分别将工《资支付表和存—款流水单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本条上】述各项内容》应列入招投标的必】要条件?由组织招投标的机】构负责审查》
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约定由建筑施工【企业垫付《工程款的须按本【条各项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拖】。欠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准开工建设新的工程!项目
第十七条【 人社部》门要采取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办法将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工程?项目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八条 公》安部门要《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而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和携款潜逃!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第十九!条 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认真执行】。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建设领域企业人】社、住建等部门【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