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建筑》市场劳动工》资,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建!立建:筑市场劳动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单位和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人》社、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相关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必须与其雇佣【的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名册对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好用工】登记、日常考勤等工!作劳动合同在—招用之日起10【日内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备《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五条 《 人社部门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分】类,监管、综合考核【公示年度考核—评价:对不执行用工—和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向人社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办】理工资保《障金相关业务在审】核、收?缴、返还等工—作环节要制》定,制度、遵章办事依法!查处拒?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的!行为
第七条 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机构对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发生拖?欠工资案件未结案】或,发生:两次以上拖欠工资事!件的企?业不得参《加新:建工程项目》招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资《质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达不到标准的【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清理出我市建筑!市场的处理
第【八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和备案》审查重点审查中【标价、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材料差价—调整、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市!。住建局应《于,每,年12月末前—提出当年本市建筑】。工程最低成本价并】据,此确定下年的—工程投?标指导价如工程投标!企业的报价低于工】程投标指导价组【织招投标的》机构不?得准许其中标—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应对:。工人工资支付—负责一旦发生拖【欠问题?应,承担支付的主—体,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工资《责任总?承包:企业无力支付—的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依法制定—工资发放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工资发!放的:责任人、《经办人、发放程序及!签收办法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每月一次!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工程质【量,等理由克扣、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实行【用工考勤《制,度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并》按本办法《规定编制《。工资支?付表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出勤记录》和工资支付表应建立!工资档案确保工资】账目清楚《原始记录和》。工人认?可的资料《等要存档备》份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在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为劳动】者办理银行卡并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第】十五条 《。 工人当期》工资由建设单位直】接拨付并计入工程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拨付】工程款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按】月制定工资支—付,表工期不《足一个?。月的应在工期—结束后3日内制定】工资:支付表?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将—当期工资《款全额存入银行银行!按照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存入工—资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不按月(日结或以!工程量结算》的但:不得超出《一个月)结算工资】的应及?时制:定工资支付表—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将当期工!资款全额存》入银:行银行按《照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存入工资卡
每!。期工:资,发放完毕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银行—分别:将工资支付》表和存款流》水单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本条上述各项】内容应列《入招:投标的必要条件由】组,织招投标的机构负责!审查
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约定由建筑—施工企业《垫,。付工程款的须按【本条各项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拖欠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准开工建设新】的工程项目
第【十七条 人社部门!。要采取?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办法将?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工程?项目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八条? 公安部门要【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而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和携《款潜逃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第十九条 】 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认真执行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建设领域企业人社!、住建等部门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