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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建筑市场劳—动工资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 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建!。。立,建筑:市场劳动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单《。位和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人社、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相关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必须与其雇》佣的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名册对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好用工】。登记、日常考—勤,等,工,作劳动合同在招用】之日起10日内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备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五条:  人?社部门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分类监!管、综合考核公【示年度考核评—价对不执行用—工和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第六条 — 建设单位应—向人:社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办理:工资保障金相关业】务在:审核、收缴、返还】等工作环节要—制定制?度,、遵章办事》依法查处拒》。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的行为 第!七条  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机!构对: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发生拖!欠工资案件未—结,案或发生两次—以上拖欠工资事件的!企业:不,得参加新建工—程项:目招投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资质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达不到标》。准的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清,理,出我市建筑市场【。的处理 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和备:案审查重点审—查中标价《、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材料差》。价调整、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市住建局】。。。应于每年12月末前!提出当年本市建【筑工程最低成本【价并据此确》。定下年的《工程投标指导价如工!程投标企业的报【价低于?工程投标指导价组织!。招投标的《机构不得准许其中标!。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应【。对工:人工资?支付负?。责一旦发生拖—欠问题应《承担支付《的主体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工资责—任总承?包企业无《力支付的《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条 :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依!法制定工资发放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工资发放的】。责任人、经》。办,人、发放程序—。。及签收办法 —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每月一次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工程质量等理由克!扣、: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实】行用工考《勤制:。度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并按本办法规定编!制工资支付表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出—勤记录和工》。资支付表应建立【。工资档?案确保工资账目清楚!。原始记录和工人认】可的资料等要—存档备份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在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为劳动者办理【银,行卡并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第十五条  工人当!期工资由建设单位直!接拨付并计》入工:程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月拨付工!程款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应】按月制定工资—支付表工期不足【一,个月的应在工期结束!后,3日内制定工资支付!表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将当期工资款全额】存,入银行银行按照【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存入工《资卡 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不按》月,(日结或以工程量】结算的?但不得超《出一:个月:)结算工资的—应及时制定工资支】付表并经建设单【位核实后由》建设单位直接—将当:期工资款《全额存入《银行银行按》照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存入工《资卡 每期工—资,发放完?毕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银行分别—将工:资支付表和存款【流水单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本条上述】各项内?容应列入招投标的】。。必要条件由组织【招投标的机构负责审!查 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约定由》建筑施工企业垫付工!程款的?须按本?条,。各项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拖欠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准开工建设新的!工程项?目 第十七条—  人社部》门,要采取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办法将】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工程项目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八条 《 公安部门要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而?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和携款潜逃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第十《九条  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认真执《行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建设领《域企业人社、住建】等,部门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