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通?航、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防止发生国!。。际界河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国【境河流河道采砂【同时应遵《守中俄两《国签署的有》关协议、《协定、纪要等—
本办法中所称!采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蓄【洪区等?),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和淘—金(包括淘取—其他金属及非—金属)等活动
!第三:条 河?道采砂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有》效沟通的协调机【制,依法处理—好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负责全省《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本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公《。安部门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航河流水上!运输管理工作;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外事《部门负责国际界【河生产监督管—。理,和采砂相关信息【对外通报等事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边防部队负责】向俄罗斯边》界代表机关通报相】关,信息;海事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 ,第五条 河道采砂管!理实行按河流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等大江大河,】松阿察河、白棱河、!绥芬:河、瑚布《图河和兴凯湖等国】境河流、《湖泊,省、自治区】之间的省界河道以及!。穿越市(地)和【穿越县(市、区【)、农场的边界河】道,: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管理?
穿越两—个以上县(》市,、区)并《在同一市(地)【行政:辖,区内的?河流,由《市(地)政》府(:行,署)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 在同一县(市、!。。区)行政辖区内【的河流,《由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同【在农垦系统》。内的:河流,由省农垦【总局按照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第六》条 河道《采砂实行规》划制度河道》采砂规划应》当根据防洪》安,全、:河势稳定《、通航安全和生态】环境要求编制—,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河》道整治、航道—整治、航运》等,专业规划
【省管:河道的采砂》规划,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审查,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国!境河流河道采砂规】。划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中省直有关】。部门:编制并审查》,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并通报省边防委办】公室
《 其他河《道的采?砂规划,由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组《织编制和审查,【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同级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河道采砂!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修改时?。,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七条 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砂石:储量、分布、砂质】及补给分析
】(,二)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
》。(三)禁《采期和可采》期,
(四)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和开采】深度:
(五》)采砂作业方式、采!。砂功率?。和可采区采砂机具设!备控制数量》(六)沿《岸堆砂场地的控制数!量和:布局
》(七)?弃料处理和现场【清理要求(八)采砂!影响分?。。析(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八条 河道下列】区域为禁《采区:(一)河道】防洪工程、整治【工程、取排水工程、!水库枢纽和》水文监?测环境的管理范围及!安全保护范围
】 (二)铁路、公】路、桥梁、输—气输油管道、—。通信:电缆、输电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三【)河道顶冲段、险】段和:规划:保留区?
,。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
(五》)有岩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河段及【植被良好的稳—固,滩,地
(六)【其他依法应当禁【止采掘的区域
!第九条下列时—段为禁采期》:
? (一)江河—、湖泊等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
(二)】水库达到或者超【过汛限水位时
【 :(,三)蓄滞《洪区启动运》行,期间
(四【)依法被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
?。第十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和禁》采期:。予以公告《,并设立《明,。显,的禁采?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的禁【采区、禁《采期进行河道采【砂,活动
《 第十一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情、工情、汛情和】河道、航《道等情况的》变化和管《理需要,按河道【采砂规划《审批权限,及时调整!采砂区域和采砂【量,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公告,并!报上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二:条 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河道采砂规划,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可采区的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对可采区!的,采砂活动作》出具体规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国境河》流河道采《砂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应征《求边防部队》意见,经省外事部门!批准,由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联合委员《会中方办公室和省】外事部门负责—向俄方通报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开采的地—点、:深,度、范围和控制点】坐标(?。附范围图)
(!二)采砂《种类:和砂质分析
(!三):开采的时间》和作:业,方式
(—四)开采量(—包括日?。采量、总采量—)
《。(五)?采砂机具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基本情况
! (六)采砂—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七?)采砂运输》方案
(八)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采砂活动结】束后现场清》理,、平整方案》。
第《十三条 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由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分级许可》
?河道采砂许可可【采取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中标和拍卖!所得成果不得转【包、转让招》标、拍卖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河】道采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 (二?),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
(三)【有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
, :(四)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
(五)有符!合要:求的:采砂机?具和运输《设备及从业》人员
(六)】无违法采砂记录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五《条 河道采砂申【请,人,应?当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外事、边防和海【。事等:有关部?门的,?。审批发证前应当征求!。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意见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河道采砂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采砂!机具和运输设备【的有关证《书
(》四,)河:道采砂?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
申请人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当同?时交验?原件河道采》砂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河《道采砂许《可,的,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河道采—砂申请
—河道采砂《申请书样本》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十六条 因—整修河道《堤防进行《吹,填固基、整治疏【浚河道或航道等公】益性采砂《。和吹:填造地采砂,应当】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附具经审—批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报有管辖权的!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涉及航道的,应当】事,先征求航道》管理机构意见有销售!采砂:行为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
《 第十七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砂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予以】。公告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许可》决定应?当报上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条件,?采砂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征求意?见函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反馈
?。 第?。十八条 河道—采,砂许可证《实行一户(一船或】一车)一证正—本悬挂在采砂机具】设备指定位置,副本!留存在采砂设—备上备?查
第十—九条 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禁!止伪:造、涂改《或者买卖、抵押、】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 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或者采砂总量!达到: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量时,河道采砂!许,可证自?行失效,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终:。止采砂行为
第!二十条? ,采砂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采砂【
: (二)《在采砂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 (三)随采随【运,:及时清除《或者复平砂石料和】弃料:堆体及采砂坑道,】汛,。。。期不得?在河床堆放》砂石料
—(四:)运:。。输砂:石的车辆《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道行车(》五)不得损》坏水利工《程及设?施、河道生物防【护设:施,、水文监测设施、】照明设施、通信电】。缆和宣传牌》、界桩、《里程桩等管》理设施
(【六)不得破》坏环境、污》染水体
(七】。。。。)不得影响》其,他船:舶,的正:常航行
(八】)采砂活动结—束,后,。,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
(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 第二十一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因】河,道采:砂管:辖发生的纠纷,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市(地《)、县(市、—区)与中省直部门之!间的河?道采:砂,管辖纠纷《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裁决
— 第二十二条— 可采期内出现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或者通航《。安全等重大事—件,,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设定:临时:禁采区和临时禁采】期,暂?停采砂活动,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停止河!道采砂活动》,并将?采,砂作业设备撤—出河道管理范围上】述事件消除后,【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告知采砂业》主,恢复采砂活动
【 第二十三—条 禁采《期、:临时禁采期》、临时禁采》区内和?可,采期内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所《有采砂设备及运输工!具,应?当按照?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指定地点【停放因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驶离停放地点的,】。应当拆?。除采砂设备
】第二:十四:条 在河道》采,砂地:。点装运砂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装运持有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开?采的砂石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应当:在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3日《内按许可《的年度开采》总量:一次性依标准向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足额!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二十?六,条, 河:道采:砂管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纳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河【道采砂?管理费用于河道与堤!防工程的维修、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编制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日常监《管等管理《。费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 第二十七条 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使用《管理办法由省政府价!格、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第?二,十八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同级物—价监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第二》十九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
第】三十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安全监?管和海事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进行执法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理第?三十一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河道采!砂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进入采?砂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 (二)要求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如实提供与!河道采?砂有关?的资:。。。料
(》。三):责令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采砂行》为
第三十二】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河道采砂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河道采!砂行为,都有权向】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 第三《十三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河!道采砂业《主,信,誉制度,对河道【采砂业主的采砂【活动情况建立档【案,作为河道采【砂申请审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河道》采砂涉及《河道管理以外—。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01〕2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