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通航、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防止发生国际!界河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国—境河流河道采砂同】时应遵守中》俄两国签署的—有关协?议、协?定、纪要等
本!办法中所称》。采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蓄洪区】等)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和淘金(《包括淘取其他金属】及非金属)》等活动
第三】。条 河道采砂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有效沟通的协】调机制,依法处【。理好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负责全省《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本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公安部门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航河流?水,。上运输管理工作;】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外事部门《负责国?际界河生《产监督管理》和采:砂相:关信息对外通报【等,事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边防部队负责向俄】罗斯边?界代表机关》通报:相关信息《;海事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条 !河道采砂管》。。理实行按河流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等大江大河,松!阿察:河、白棱河》、绥芬河、》瑚布图河和》兴凯湖等国境河流】、湖泊,省》、自治区之间的省】界,河道:以及穿越市》(地)和穿越县【(市、?区)、农场》的边界河道》,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管—理
: 穿越两个—以上县(市、区)】并在同一市(地)行!政辖区内《的河流,由市(地)!政府:(,行署)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在】同,一县(市、》区)行政辖区内的】。河流,由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同在农垦】系统内的河流,由】省农垦总《局按照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第六!。条 河道采砂实【行规划制度》河道采?砂规划?。应当根据防洪安全】、河势稳定》、通航安全和生态】环境要求编制,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河道整治、航【道整治、航》运等专?业规划
省管河!道的采砂规划,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审查,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国【境河流河道采砂规划!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中省直有《关部门编制并审查,!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并通报】省边防委办公—室
其他河【道的采砂规划—,由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组织?编制和审查》,,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同级》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河,道采砂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修改时,—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 第七条 —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砂:石,储量、分布、—砂质:及补:给分析
》 (二)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
《(三)禁采期和【可采期?
(四)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和开采】深度
? (?五)采?。砂作业方《式、采砂功率和可】采区采砂机具设备控!制数量(六)—沿岸堆砂场地的控】。制数量和布局
】 (七)弃料—处理和现场清—理要求?(八)采砂》影响分析(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八条 河道下列区】域为禁采《区:(一《)河道防洪工程、】整治工程、取—排水工程《、水库?枢,纽和水文监测环境】的管:。理范围及安全保护范!。围
(二)【铁路、公路、桥梁、!输气输油《管道:、通信电缆、输【电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 (三)河—道顶冲?段、险段和》规划保留区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
!(五)有岩》。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河段及植被良好】的稳固滩地》
(《。六)其他《依法应当禁止采掘】的区域
第【九条下列时》段为禁采期:
!(一)江河、湖泊等!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
(!二)水?。库达到或者》超过汛限水》位时
》(三:。)蓄:滞,洪区启动运行期间】
(《。四)依法《被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
第十》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和禁采期予以—公告,并设立—明显的禁采》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的禁采【区、禁采《期进行河道采砂活动!。。
第十一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情、工《情、汛情和河道【、航道等情况的【。。变化和管《理需要,按》河道采砂规》划审批权限,及【时调:整采砂?区域和采《砂量,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公告?,并报上《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河道《采,。。砂规划,《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可,采区的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对可采区《的采砂?。活动作出具体规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国境—河流河道采砂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应【征求边防部》队意见?,经省?外事部门《批准,由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联合委员】会中方办公室和【省外事部门》负责向俄方通报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采的地点、!。深度、?。范围和控制点—坐标(附范围—图)
》(二)采砂种类和】砂质分析
(三!)开采的时间—。和作:。业方式
(【四,)开采量《(包括日采量、总】采量)
《 (五)采砂【机具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基本情况
】(六)采砂》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七》)采砂运输方案【
, (?八):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采砂活动】结束后现场清理【、平整方案
— 第十三》条 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由《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分】级许可
河道】采砂许可可》采取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中标和拍!卖所:得成果不得转—包,、转:让招标?、,拍卖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河道】采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二)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
(【。三):有,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
(四)!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
? (五)有》符合要求的采砂机具!和,运,输设备及从业人员】
(六)无【违法采砂《。。记录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五条 河道采【砂申请人,应—当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外事《、边防和海事等有】关部门的,审批【发证前应当征求【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意见】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河道采砂】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三)采砂机具【和运输?设备的?有关:证书
(四【),。河道采砂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
! 申请《人,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当同时!交验原件河道采砂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河道采砂许可—的,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河道采砂申请
】 河道采砂申请】书样本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十六条 因整修【河道堤防《进行吹?填固基、《整治疏浚《河,道或航道等公益性采!砂和吹?填造地采砂,应当】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附具经—审批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报有管辖】权的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涉及航道】。的,应当事先征求航!道,管理机构《意见有销《售,采砂行为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
第—十七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砂!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予以公告》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许可决定应】当,报上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条件】,采砂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征【求意见函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反馈
】 第十?八条 河道采—砂许可证实行—。一户(一船》或一:车):。一证正本悬》挂在采砂机具设【备指定位置,副本留!存在采?砂设备?上备查
—。第十:九条: 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禁止伪造、涂改或者!买卖、抵押》、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 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或者采砂总!量达到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量—。时,河?道采砂许可证自【行失效?,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终止采砂行为
! :第二十条 采—砂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采,砂,
(二)在【采砂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三)随!采随:运,及时《清除:或者复平砂》石料和?弃料堆体及采—砂坑道?,,汛期不得在河—床堆放砂《。石料
《 (:四)运输砂石的【车辆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道—行,。车(:五)不?得损坏水利工程及】设,施、河道生》物防护设施、水文】监测设施、照明【设施、?。通信电缆和宣传牌、!界桩、里《程桩等?管理设施《
(六)不【得破坏环《境、污染水体
【 (七)不—得影响其他船—舶的正常航行—
: (八)采砂—活动结束后,—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
(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第二十一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因河道采砂管—辖发生的纠》纷,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市(地【)、县(市、区【)与中省直部—门之间?的河:道,采,。砂管辖纠纷》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裁决
】 第二十二条 可采!期内:出现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或者通航安!全等重大事件,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设定《临时禁采区》和临时?禁采期,暂停采【砂活动,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停止河】道采砂活动,并将】采砂作业设》备撤出河道管理范】围上述事件消除后】,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告】知采砂业主恢—复采砂?活动
? 第二《十三条 禁采—期、临时禁采—期、临时《禁采区内和可—采,期内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所有采砂设备—及运输工具,—应当按照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指:定地点停放因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驶?离停放地点的,应当!拆除采砂设备
【。 第二十四条 】在河道?采砂:。地点装运砂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装运!持有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开,采的:砂石
?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应当在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3日内按许可—的年:。。度开采总量》一次性依标准向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足额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二十六条 —河道采砂管》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纳【。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河道采砂管理费用于!河道:与,堤防工程的》维修、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编制—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日常监管等管理费】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 , 第二十七条 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使》用管理办法由—省政府价格》、,。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第二十八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同级物价监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第二十九!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
: 第三?十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安全监管和海事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进?行执法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理第三十一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河道采砂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采砂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二)要求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如实提供与河道采砂!。有关的资料
【 (三)责令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采:砂行为
—第三十?二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河道采!砂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河道?采砂行?为,都有权向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 第三十》三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河道采砂业主信誉制!度,对河道采砂业主!的采:砂活动情况建立档】案,作为河道—采砂申请审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河道采《砂涉及河道管—理以外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01〕【2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