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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通—。航、生态《和江河沿岸》基础设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防止发】生国际界河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国境河流河道—采砂:同时应遵守中俄【两国签署的有关协】。议、协定、纪要等 !  本办《法中所?称采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蓄洪区等)【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和淘金—(包括淘取其他金属!及非金?属):等活:。动  ? 第三条 》河道采砂《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有效沟通的协调】机制,依法处理好】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负责全省》。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本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公】安部:门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航河流水上运】输管理工作;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外事部门》负责国际界河生【产监督管《理和采砂相关—信息对外通》报等事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边防部队》负责向俄罗斯边界】代表机关通报相关】信息;海事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  第五条 河【道,采砂:管理实行按河—流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等大江大河,!。松阿:察,河,、白棱河、》绥芬河、瑚》布,图河和?兴凯湖等国境河流、!湖泊,?省、自治区之间的】省界河道《以及穿越市(地)和!穿,。越县:(,市、区)、农场的】边界河道,》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管理 —  穿越两个以上】县(市?、,区)并?在同一?市(地)《行政辖?区内的河流,由【。市,(地)政府》(行署)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在同一县(市!、区)行政辖区【内的:河流,由《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同在农垦!系统内的《河流,由《省农:垦,总局按?照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 , 第六?条 河道采砂实【行规划制度河—道采砂规《划应当根据防—洪安全、《河势稳定、通航【安全和生态环境【要求编制,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河道整治、航道整】治、航运等专业规】划   省管河道的!采砂规划,》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审!。查,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国《境河流河道》。采砂:规划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中省直有关》部门:编制并审查,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并通报省边防委!办公室   —其他河道《的采砂规划,由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组织编制】和,审查,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同级》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河道采?砂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修改时,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七》条, 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砂》石储:。量、:分布、砂质及补给】分析:   (二)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   《(三)禁采期—和可采期   【(四)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和开】采深度  》 (五?)采砂作业方式、】采砂功率和可—采区采砂《机具:设备控?制数量(《六)沿岸堆砂场地的!控制数量和布局【   (七)弃料处!理和现场《清理要求(八)【采砂影响《分析(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八条 河道下列区】域为禁采《区:(一)河—道,防洪工?程、整治工程、【取排水工程、—水库枢纽和水文监测!环境的管理》范围及安全保护范】围   (二—)铁路?、公:路、桥?梁、输气输油—。管道、通信电缆【。、输电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 (三)河道顶冲】段、险段和规划【。。保留区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   (》五,)有岩?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河段及《植被良好的稳固滩】地   (六)其】他依:法应当禁止采掘的】区域   第—九条下?列时段为《禁采期:  — ,(,一)江河《、,湖泊等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   (二)】。水库达到或者—超过汛限水位时【   (三)—蓄滞洪区启动运【行期间 《  (四)依法被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   第十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和禁》采期予以公》告,并设立明显【的禁采?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的,禁采区、禁采—期进行河道采砂活动!   第十》一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情、》工情、汛情》和河道、航》道等:情况的变《。化和管理需要,按河!道采:砂规划?审批权限,及时调整!采砂区域和》。采砂量,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公告,并!报上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河道采?砂规:划,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可采区的】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对:可采区的采砂—活动作?出具体?规,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国境河—流河道采砂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应】。征求边防部》队意见,经省外事】。部门批?准,由?中俄国境河》流航行联合委—员会:中方:办公室和省外—事,部门:负责向俄方通报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开采的地!点、深度《、范围和控制点【坐标(附范围图【)   (二—)采砂种类和—。砂质分析  — (三)《开采的时间和作【业方式   (四)!开采量(包括日【采量、?。总采量) 》  (五《)采砂机具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基本!情况  《 (六)采砂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七)?。采砂运输方案—   (《。八)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采砂活动结束!后现场?清理、平整方案 】  第?十三条? 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由《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分级《许可: ,  河道采砂许【可可采取《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中标和】拍卖:所得成?果不得转包、转【。让招:标、拍卖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 ,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河道采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符—合,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  (?二):。。。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   (!。三,)有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   (四)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   (五)—有符合要求的—采砂:机具和运输设备及】从业人员  — (:六)无?违法采砂《记录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五:条 河道采砂—申请人,应当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外事、边防—和海事等有关部【门的,审批发证【前应当征求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意见—。。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河道采?砂申请书  — (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采砂!机具和?运输设备的有—关,证书   (—四)河道采》砂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   申—。请,人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当同时交验》原件河道《。采砂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河道采砂许可的,!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河道采《砂申请   —河道:采砂申请书样本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十六!条 因整修河道【。堤防进行吹填固【基、整?治疏浚河道或航【道,等公益性采砂和吹填!造地采砂,应当编制!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附具经审批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报有管辖权—的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涉《及,航道的,应》当事先征求航道【管理机构意见有【销售采砂行》为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  ? 第十七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砂!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予:。以公告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许:可决定应当》报上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条件,采《砂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征求意见》函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反—馈  ? 第十八《条 河道采》砂许:可证实行一户(一船!。或一车)《一证正本悬挂—在采砂机具设备指定!位置,?副本留存《在采砂设备上备查】   第十》九条 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禁止》伪造、涂改或者【买卖、抵押、—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  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1年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或!者采砂总量达到【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量时,!河道采砂许可证【自行失效,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终止采《。砂行为? ,  第?二十条 采砂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采砂   —(二)在采砂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三)随采《随运,及时清除或】者复平砂石料和【。弃料堆体《。及采砂坑道,汛期不!得在河床《堆放砂石料》   ?(四)运输砂石的】车辆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道行《车(五)不》得损坏水利工程及设!施、河道生物—防,护设:施、水文监测—设施、照明设施、通!信电缆和宣传—牌、界桩、里程桩等!管理设施   (六!)不得破坏环境、】污染水?体   (七—)不得影响其—他,船舶:的正常航行   】(八)采《。砂活动结束后,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   】(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因河》道采砂管辖发生【的纠纷,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市(地)【、县(?市、区)与》中省:直部门之间的河道】。采砂管辖纠》纷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裁决 【  第二《十,二条 可采期内出现!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或,。。者通航安全等重大事!件,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设定临时禁采区】和临时?禁采期,《暂停:采砂:活,动,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停止河道采砂【活动,并将采—砂作业设备撤出【河道管?。理范围上述事件【消除后,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告知采》砂,业主:恢复采砂《活动 ?  第二十三条 】禁采期、临时—禁采:期、临时禁采—区内和?可采期内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所有采砂设—备及运?输工具,《。。应当按照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指定地点—停放因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驶离停《放地点的,应当拆】除采砂设备》  : 第:二十四条 在河道】采砂地?点装运砂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装运【持有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开采的砂石  【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应当【在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3日内按许》可的年度开》采,总,量一次性依》标准:向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足《额,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河《道采砂管理费—  : ,第二:十,六,条 河?道采砂管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纳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河道采砂管理费】用于河?道与堤防工》程的维修《、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编制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日常监】。管等:管理费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十七条 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使用管《理,办,。法由:。省政府价格》、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同】级物价监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第,二十九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 】  第三十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安全》监管和?海事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进行执法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理第三【十一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河道采砂《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采砂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二)要求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如实提供与—河道采砂有关的资】料  ?。 (三)《责令采?砂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采砂》行为   第三十】二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河道采砂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河,。道采砂行为,都【有权向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第三十三!。条 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河?道采砂?业主信誉制度,【。对,河道采砂业主的采砂!活,。动情况?建立档?案,作为河道采【砂申请审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河道采!砂涉及河道管理以】外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处理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01〕2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