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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2】004?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生产》、鉴定?、销售、维》修、推?广、使?用、培?训、:安全监理、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和设备 第四条! 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业机《械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行!署下同)、县—(市下同)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管理工作 省监狱!管理局负责》本系:统内农业机》。械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工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机械化!纳入农业发展规划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扶!持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鼓励和【扶持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 第二章 】产品鉴定、销售、】维修 第六条— 农业机械产—。品,(,含组装?省外:和国:外,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到企业【所在:地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条?件备案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开发资《金应当对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开发农业机械新【产,品给予扶《持 第七《条 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可以委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其定型生产或者【。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作出技术评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应当公布具】有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农—。业机械产品》的,检测结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选《购,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信息 【第八条?。 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对产品!质量负责 禁止【生产和销售危—害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产品以及】配件 第九条 首】次,进入我省销售的【省外和国外农—业机械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其适应》性进行跟踪》生产实?验并及时《公布实验结果 【第十条 农》。业机械销售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所销—售产品的保管条件】和相应的进货检查验!收能力配备熟悉销】售产品知识的—人,。员, 第十一《条 农业机械销【售单位?和个人应当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和—。。标,识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推广许可证管【理的农业《机械产品《还应:当验明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推广:许可证 第》十二条 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好农《业机械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旧农业机械交易市!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农业!机械维修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配备具有相应【职业技能资格—的技术人员保证维】修质量 农业—机械维修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其维?修技术条件的—定,期检查 第》十,五条 农《业机械维修》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机械!维修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维修并对—维修质量负》责维修质量不合格的!维修单?位和个?人,应当:。免费重新修》理;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维修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 第十六条! 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根据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可:以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 ?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确定【公布省?。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定期—调整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由农业》机,械生产者《自愿提出《申请并通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进行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鉴定 《第,十七条 县以上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人员经培训合格【由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核?发,农业机械技术推广】职业证书 》第十八条 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应:当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程序进行】并,将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农业机械》技术列入当》地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并实施—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试验基地的!建设、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农业—机械技术《的试验示范》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农业机械作业股】份合作?。社、农业机械作业】公司、?农业机械《作业联合体、农业机!械作业大户、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协会—等多种形式的作业服!务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国有?农场的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系—统外提供服务— 第二十一》。条 国家投资或者补!贴购:置的大型农业机械】在折旧期限》内出卖时应当经当地!财政部门和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管理农业机械作业】应当符合省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农业机械】性能和调《试使用方法按照【作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提供标准化服务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民购买、使【用大型农《业机械作业实行连】。片耕作促进规模经】营提高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降低作业!成本从事《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各级《财政应当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有计划地给予!补贴 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农【业,机械经?营者开?展,跨区作业 县级【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免费为农民和农业!机,械作业组织》提供农业机械信息服!务 第四章 技术培!训与驾?驶,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培】训管理工作》。 ,各级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或者:有关培训《单位具体负责—农业机械管理、使用!、销售、维》修以及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二十五条 农【业机械驾《驶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农业《机械安全《。和农业机《械新技术培训 第】二十六?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自:走式动力农业—机械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领取《农业:。。机械驾驶证》。后方可驾驶 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的考试科目【、内容?和评定标准》由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农业机?械驾驶人《员转籍或者变—更时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异《动手续 《第,。二十七条 农—业机械驾《驶,人员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予驾驶的机型驾驶农!业机械驾《驶农业机械时—农业机械驾》驶证应当《随身携带 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农:业机械?驾驶证 农业机械】驾,驶证:有效期为《六年在?有效期内实行违【。章积分管理具体【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换发农—业机械驾驶》证时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免费对农!业机械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八条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在》道路:上驾驶和从事—。农事活动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违章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农业机!械,。疾病的不得驾驶、操!作, 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前应当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操作》安全设施不全、失】效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当:告知参加农》业机械作业的辅【助人员本《项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则 第二【十九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人员应当深入农】业机械生产作业场所!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异地从《事农业生《。。产作业的农业机械】以及驾驶《人员应当加》强管理对其违章行】为实施处罚的应当在!做,出处罚决定》后15日内将—违章处罚决定—。书转给农业机械和】驾驶人员原登记机】关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和法《律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章 安全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自—走式动力农业—机,械应当自购》买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一:条 申请农业机械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农业】机,械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农业机《械来历证明》;, (三)《农业机械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农业机械】进口凭证 》第三十二《条 :所在地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农业【机械登记审查—。对符合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三十】三条: 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和驾驶证由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制发 农业机械所】有,权发生?转移、登记内容变更!、用作?抵押或者报废的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登记该【农业机械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登记 第三十四】。条 初次申请登记】的农业机械除—国家农业机械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于检验的机》型外应当接受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对不实【行牌:证管理的脱粒机【、粉碎机、铡草机等!固定:式作业农业机械的使!用者:。加强:安全技术《指导 第三十五条 !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农业—机械:或者擅自改变农业机!械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农业机械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四《)使用?其,他农业机械的—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第三十六》条 农业机械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在农—业机械的指定位置】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安装反《光牌:或者:标志灯 行驶证、】检,验合格?证应当随机携带牌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第三十七条 发【生农业?机,械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车或者停机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以及】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组织营救《;未:造成人?身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勘察登记保存与事故!有,关的农?业机械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并视情—。节,轻重委托有关部门】对,事故肇事者和—受害人的身体状【况或者死者尸体进】行检验做出书面【结论认定事故性质和!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第—三十九?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条 ?对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协议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一条 因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肇事者【或者农?业机械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指定一—方或:者几方预付结—。案后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医】疗单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事故的—受害人并如实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 第》四十二条 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农【。业机械之《间发生?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农业机械与非【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和!行人之间发生—。事故的由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和行人有过错的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责任》 (三)事故的损】失是由?非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故—意造成的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不承—担责任 (四)肇事!。者,逃逸或者《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处以国家投资额】或者补贴资金—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并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收回国《家投资或者补—贴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可以返《工重作的《项目应?当返:工重作并由》农业机?械经营者承担返【工重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能返《工重:作的项目可以补救】的由农业机械—经营者承担补救【费用;无法补—救的根据损失—程度按照当地—前,三年平均产量—。以及当时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金额由农业机】械经营者《赔,偿 第四十八条 驾!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一)违章载人!的; (《二,)违:章超载的; (三】)驾:驶没有车辆放—大号、反《。光牌、标志灯和【安全销(链)的农】业机械的 第四【十九条 《驾驶、操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一)—驾驶、操作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的; (二》)使用失效牌证【的; (三》),驾驶与本人证件签】注准驾机型不相【符的:。农业机械的; (】四)将农业》机械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或者《农业:机械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的人【员驾驶的《 第五十条 —。驾驶、操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暂!扣农业机械至—违,章状态消除》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驾驶、操作》未办:。理登记手续农业机】械的; 《(二)驾驶》、操作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失效的农业机械!的,; (三)醉—酒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的;》 第五十一》条 驾驶《、操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农业机械驾【驶证 (一)涂改、!转借、伪造驾驶证的!; (二)无证驾驶!农业机械的; 【(三:)造成农业机械【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或者造成大事故【负有责任《。的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可—以暂扣农《业机:械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手续并—处以二百元罚—款 违?反第(?三)、?(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接!受处理并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对暂扣的农业—机,械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暂扣的农业机!械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坏 第五—十三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一)不遵守【农业机械《生产备案《程序:擅自降低《生产标准的;— ,(二)不依》据农业?机,械法定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擅自发放推广】鉴定证的; —(,三)擅自推》广没有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农业机《械化技术《的; (四)—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业机械发!放行驶证、号牌【、检验合格标志的;! (五)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农业机械驾—驶证的; (六)】违法扣?留农业机械、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 (七】)使用或者损坏依】法扣留的农》业,机械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企业、事业》和其他单位所有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其他自走式【动力农业机械—从事农事活》动或者上道路—行驶其牌证管理由当!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十六条 —农业:机械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田间和场院】从事农?事,。活动中发生的事故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一九九六年七月【六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