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6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公共汽(电)车】客运、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赁经营
】 ,本条例?所称管理活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道:路运:输,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许可办理、经!营行为监督》、,为公众运输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道路运输【进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道路运?。输,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禁止—封锁和垄断的—原则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文明经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安全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为民、利民、便】民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与航空、《铁路、水路运—输等发展规划合理衔!接构建?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体!系发展智慧运—输;: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民用?机场: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运输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执行国家》购买新能源公共汽(!电)车优《惠政策;《加大:对公共汽(电)车】。客运、旅游客—运、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城乡物流等的投入!和政策扶持;推进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提高乡村】的通班?。车率: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和监督会—员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升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 第一?节 客运经营
】。 第七?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第八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班【。线,客运的班线》应当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经《营权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申请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申请?人仍不足《三个的按《照实施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无申—请,人的: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资金扶持和》线路搭配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开通线路!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同取得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经营方式、】。经营区域、经营期限!、服务质量和—。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取得班线客—运经营权《的经营?者依法发放》许可证明
—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公共汽(电)车【客运:发展
公共【交通企?业因承担社会福【利而增加的》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贴
《第十条 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对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发,现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交通》用,地性质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居民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同时依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公共:。汽(电)车首末站】或者停靠站点—新建首末《站和:停靠站?点应:当具备遮雨功能
! 前款规《定的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交付使用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并组织其在六【个月内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道路时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城—市改造道路时道路宽!。度,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要求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
《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等部门设【置公共汽(》电,)车专用道机场专线!客车、校车和班车可!以使用?。公共汽(电》)车专用《道,
第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的经营者应当【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合理规划《、建设公交站点【方便旅?客换乘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冬、夏【。两季运行图根据客运!市场的?客流量情况和—。车,辆载客情况》合理规划线路和发】车时间?间隔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运!营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
》 第十六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新增》、变:更、:暂停、?终止线路运营变更】站点、站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提前三十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共汽(?电)车和《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分别在【信,。息服务网站、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等及!时公告线路调整的时!。间、运行线路—和站点的位》置,等信息
—因工程建设、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公告
第【十七条?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服务规范对服】务标准从业人员【要求文?明用语?公交站台、站亭、】站牌的标准站点的命!名原则等《做出规定
【。。第十八?条 推行农村客【。运以公交化的模式】营运实行公交化营运!的农村客运班线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交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与包车人【签订包车合同包【车合同应《当约定?时间、起《。始地和目的地、线路!等
第二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使用有?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并登?记游客?的身份证《件
?。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游客名【单不得运载游客名单!以外的人员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主管部门公【。布的:旅游市场情况开【通,、调整旅游客—运班线?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旅游《景区应当合理—设置旅游客运车【辆停靠?场所
? , ,第二十二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向旅客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因客观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行驶?的应当及时》安排:改乘或者退还票款】不得加收费》。用,;降低车《辆类型等级的—应当退还相应—。的票款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的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顺序营》运
公共汽(】。。。电)车?应当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
《 第二十》三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应当携【带,相,关证件文明安全驾驶!规范作?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
(【二):。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
(三)!乘客上、下车过程中!关,。闭车门;
(四!)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等场》所应当?划定出租汽》车行驶路线》和专用侯车区—。域出租?。汽车应当依次—候客:经营
除经营性!停车场(站)—外其他?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管—理单位不得对临时】停靠的出租汽车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合理设置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
(二】)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出租】汽车经营;》
(三)—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四)—不得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从事出租】汽车运营;
(!五)不得从事班线客!运;
(六)】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 (?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不得:擅自改?动、串?用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器准确度;
! (三)收取运费不!得超过计《价器明示的金额并】给付收费票据但【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可?以收取的其他费用除!外;
(—四):运,营起始地和目的【地至少有《一端在核定的经营】区域内;
【(五)交接班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
(六【)不得途中甩—客、倒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允许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七,),不得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
?(八)不得》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不得在运载】乘客时显示空车信】号;
(九【)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节 货!运经营
第二】十七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依?法取得上《岗,资格证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封闭厢式—运输、?冷链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和装《备
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建设【
, 第二十》九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受理、承!运货物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或【者渗漏?
货《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承?运验视制度不得【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第三十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混合装载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要求不》同的:货物;
(【二)使用非集装箱】车辆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
(三】)使用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四:。)使用?罐,式集装箱以外的移】动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 (五)《。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将危:险货物委托》给具备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承运向承》运企业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法《定标准
—第三十三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押运人?员应:当对危险货》物进行监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配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
第【三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对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
! 第三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三十五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持有?有效的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相关单证!车辆:须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
第三【十六条 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在:口岸联检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办公场所;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并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简化出入境!运输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第三十七条 境外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进入本省境内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质量《标准规定并按照【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运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有?关双边?、多边协定》的从其协定
】第三十八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与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建立运力、》货,源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车?辆和货源信息为国际!道路运?输提供服务
第!四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 第三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进站(场)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维持旅客乘降秩!序不得拒《绝经批准《的车辆进入站(【场)不得《接纳未经批准的【车辆在站(场)【内从事经营活动
! 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应,当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
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一》)在站(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客运车《辆运营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旅客《乘车须知、站—(,场,)外换?乘信息、明》示客运车辆终到站】的具体地《点;
? :(二)提《供行包托运办—理、小件寄存—、咨询等服务—;
(三)设置!免,。费候车室老》、弱、病、残、【孕专座?和公共厕所》;
: (四)设立旅客!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旅客投诉;
! :(五)保持站(场】)清洁、卫生;【
: (六)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票务代理—机,构应当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客票逐步实现!异,地联网售票、电子售!票、:。自动售票机售票等】多种售票方式并为】旅客出?行提供?客票信息查询服务
!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货物:验,。视、装载、配—载,登,记等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相《关指示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 第四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对货物进行—登记:。并分类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危险货物】的存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内《的搬:运、装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从事危险货—物和大型《、特种物件搬—。运、装卸的》。应当配备专用工具】和防护设《备
第二—节 机动车维—修经营?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维修车辆建立】并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采用节能—环保:方式维?修机动车并按照规】定处置废弃物
】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制度查验—配件:合,格证书建立台账并记!录配件?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配】件,名称:及型号规格》等内容?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凭证和台账!。不少于两年
【 对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机动车所有者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机!动车或者装配机动车!附加设?备,
,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和类别承修】车辆不得承修报废机!动车、拼装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以及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作业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培训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并】收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核《定的经营《类别、培《训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二)】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保证学—时真实准确地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 (三)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配置学时计】时仪;
—(四)使用本机构】的车辆开展培训【;
: :(五)?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内开展场!地训练;
【(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进行培训;
— :(七)向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
(八!。)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对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予!。以公示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员应当使用【。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不得向学员索】要或者变相索要、收!取财物
《 :第四节 汽》车租赁?经营
第五十一!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报送《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告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第五?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三)?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 (四《)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
(五)将车】。辆租:给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承租《人;
《 (六)不得以【提供驾驶劳务等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七)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第五十三条 【汽车承?租人应当随》车携带承租车辆的相!关,手,续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二)将【承租车辆抵押、【变卖、转租》;,
: (三)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 (四)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车辆号】牌、行驶证》齐,全有效;《
?(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三)随车】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四)八!座以下(含》驾驶员?)
《。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落?实道路运《输安全?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证道路运输—安全
? ,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驾驶人?员开展冬季以—及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行车安全!教育:培训配备提高车【辆安全性能》的装备并向驾驶人】员发送特殊天—气预警信息》
第《五十八条 》客货营运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或者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制定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车辆实时监控【及时向驾驶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监】督、:纠正营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车辆故!障应当?及时排除
— 客运车《辆通道?。内不得?堆,放障碍物并保持畅】通
:。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警示标志牌【、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安全?锤、安全《带等车辆安全设【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车辆安全设备
!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应当在发车前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客运站站务员—还,应当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班线!、旅游等客运车辆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带的不得运营!对旅:客,。未,系安全带的》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客运车辆出站(场!)
第》六,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车辆运【行时间和里程按照】规定的数量》配备驾?驶人员减轻》。驾驶人?员劳动强度》落实强?制休息制度
【 第六十一》条, 旅:客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非法—拦截:或者强?行上下?客运车辆;》
(二)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
(三)破坏】客运车?辆设施、设备;
! (四)携带—。。管制刀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乘坐客运车辆;
】 , (五)其他危害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的行为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交机—制对执法《活,动中发现《。涉及对方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
—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不,少于二人并持有【效执法?证件规范、文明执法!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组织建?设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发?布道路运输公共【服务信息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驾,驶,人员提供营运—车辆:违法行为以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等信息?查询服务《
交《通运输、公安、气象!。、,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气】象、路况等预警信息!共同做好特殊天【气,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市场运!价指数采集、—构成和市场供求等动!态成本监测》分,。析制:度,适时发布道路运输】价格指数和市—场供求?状况信息《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和信用档案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办》。法提高?道路运输业服务质量!。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投《诉,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在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向举》报人反馈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应急运》力储备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制度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任务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偿
【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做出影响【公众和道路运输经】营者重?大利益的决策之前应!当,开展听?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 (一)未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 (: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 (四?)违法扣留营运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能及时维修!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维修;拒—不维修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未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在,三十日内开通;【逾期仍不开通—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营运?的处以三千》元罚款;
— (二?)未在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公告线路调整】信息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第七十五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使用】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或?。者未登记游客身【份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一)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的;
(二)交!接班前?未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的;
(【三):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的: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货运经营者未!建立: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道】路货运经营者未执】行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二)未!提供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服务项!目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帐】、记录?有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罚款?
?第八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本条例要求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要求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二—)未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未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的!。处以一万元》。罚,款;
(四)】未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五:)租赁车辆并—提供驾驶《。员劳务服务的按【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不能》保证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八百?元罚款;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或者】未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三)未!建立并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在发车前—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未向乘【。。客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站务员未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八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二)》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拒》不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三)》经,营期限到期未延续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四】)依法应《当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一)班—。线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线客运和普通班】线客运?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乘客为目的】将营运客车提供给客!户安排使用由经营】者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线路、时间》行驶:。并由客户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 (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者将供租赁的乘用!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 第八《十,七条 国家对出【租汽车的经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