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6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公共汽《(,电)车客运、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赁!经营
本条例所!称管理?活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道路运!输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许?可办理、《经营行为监督、为】公众运输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道路运输【进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道路!运输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禁止封锁和垄断】的原则
》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文《明经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安全
】。。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为《民、利民、便民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与航空【、铁路、水路—运输:。等发展?规划合理衔接—构建: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体《系发展智慧运输;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民用机?场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运输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执行国—家购买新能》源公共汽(电—)车优惠政》策;加?。大对公共《汽(电)车客运【、旅游客运、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城!乡物:。流等的投入和政策扶!持;推进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提高》乡村的通班车率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
! 第六条 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和监督《会员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升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经营【
, 第七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班线客运—的班线?应,当,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经营权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申请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申请人仍《不足:三个的按照》实施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无申请人的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资金扶持和】线路搭配《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开通》。线路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同!取得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经【营方:式、经营区域、【经营期限、服务【质量和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取得】班线客运《经营权的经营—者依法发放许可【证明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公共汽《(电)车客运—发,展
: 公共交通—企业因?承担社会福利而增加!的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贴
第十条! 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对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发现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交通用《地性质?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居民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同时依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公—共汽(电)》车首末站或》者停靠?站点新建《。首末站和停靠—站点应当具备遮【雨功能
前款】规定的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交—付使用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并组织其】在六:个月内?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
】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道路时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城市》。改造道路时道路宽度!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要求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等部门》设置公共《汽(电)车专用【道机场专线》客,。车、校车《和班车可以使用公共!汽(电)《车专用道
第】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的经营者应当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合理—规划、建设公交站】点方便旅《客换乘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冬、夏两《季运行图《根据客运市场的【客流量情况和—车辆载客《情况合?理规划线《路和发车时》间间:隔,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运《营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
第十六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新增》、变更、暂停—、终止线路运营【变更站点、站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提前三十—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共汽(?电)车和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分别在信息服务!网站、?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等及!时公告线《路调整的时》间、运行线路—。和站:点的位置等信—息
因工程建】设,、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公—告
: 第十七》条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服务规范【对服务标准》从业人?员要求文明用语公交!站,。台、站亭、站牌的】。标准站点的》命名原则等》做,出规定
《 第?十,八条 推《行农村客运以公【交化的?模式营运实》行,公交:化营运的农村—客运班?线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交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与包《车人签订包》车,合同包?车合同应当约定时】间、起?始地和目的地、【线路等?
第二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使用有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并登记游客的【身份证?件,
,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游客名单不》得运载游客》名单以外《的人员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主管部【。。门公布的旅游市场情!况开通、调整—旅游客?运班线?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旅游景区应当—合理:。设置旅游客运车【辆停靠场所
】第二十二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向旅客《。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因客观》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行!驶的应当及时—安排改乘或者退【还票款不得加收费】用;降低车辆类型】等级的应当退还【相应的票《款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的,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顺序营运
— 公共汽(—电,)车应当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
第!二十三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应当携带《相关:证件文明《安全驾驶规范—作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
(二)】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
(—三,)乘:客上:、下车过程》中关闭车门》。;
(四)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等!场所应当划定出【租汽车行驶路—线和:专用侯车区域—出租汽?车应当依次候—。客经:营
除经营性】停车场?(站:)外其他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管—理单位不《得对临时停靠的【出,租汽车收《取任何费用
— ,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合理《设置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
】 ,(二)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出租汽车】经营;
(三】)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四)!。不得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从事出租汽车运【。营;
(五【)不得从事班—线客:运;
《 (六)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不得擅自改动、串】。用,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器!准确度;
(】三)收取运费不【得超过计价器明【示的金额《并给付收《费票据但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可以收取!的其他费用除—外;
(—四)运营起始地和】目的:。地至少有一端在核】定的经营区域内【;
(》五)交接班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
!(六)不得》途中甩客、倒—。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允许?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七)不得】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
《 (八)不》得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不得【在,运载乘客时显示空车!信,号;
》(九)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节 【货,运经营
第二十!七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依法》。取得:。上岗资?格证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封—闭厢式运《输、冷链《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和装备
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建设—
?第,二十九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受理、承运》货物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或者!渗漏:
, , 货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承运验视制度不得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 第三《十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混合—装载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要求不同【的货物;《
(二)使用非!集装箱车《辆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
? (三)使用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四)使!用罐式集装箱以外】的移动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 (五)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将危险货《物委托给具备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承运向》承运企业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法定标!准
? 第:三十:三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押运人员】应当对危险货物进行!监管
?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配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
, 第三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对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
第三章【 国际道路运输
】 第三十》五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持有有?效的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相关单证车【辆须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
第》三,十六条 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在口岸联】检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办公场所》。。;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并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简化出《入境运输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第》。三十七条 》境外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进《入本省境《内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质量《标准规?定并按?。照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运《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有关双边、【多边协定的从其【协定
第三十八!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与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建立】运力、货源》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车辆和货源!信息为国际道路运输!提供:服务
第四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第三【。。。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进站》(,。场)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维持旅客乘降秩】序不得拒绝经批准的!车辆进入站》(场)?不得接纳未经批准】的,车辆在?站(场)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应当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
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一)在站(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客》运,。车辆:运营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旅客乘车】须知、站(场)外换!。乘信息、明示客运车!辆终到?站的具?。体地点;
》 (二)》提供行包托运办【理、小件《寄存、咨询等服务】;
: :(三)设置免—费,候,车,室老、弱、病—。、残、孕专》座和公共厕》所;
(四)】设立旅客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旅客投》诉;
》(五)保持站—(场)清洁、卫生;!
:。 (六)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服务
!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票—务代理机构应—当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客票逐步实现异!地联网售《票、电子售票、【自动售票机》售票等多种售票方】式并为旅《客出行提供客票信】息查询服务
【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货物验视《、装载、配载登记等!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相关指示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第四》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对货物进行登—。。记并分?类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危险—货物的存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内的搬运、装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从!事,危险货物和大型、】特种物件搬运、装】卸的应当《配备专?。用,工具和防护设备
! 第二节 机动车维!修经营
《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维修车》辆,建立:并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采【用节能环保方—式,维修机动《车并按照规定处置废!。弃物
《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制—度查:验配件合格证书【建立:台账并记录配件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配《件名称及型号规【格等内容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凭证和台账不少于】两年
对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机动车所有—者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机动?车或者装配机动车附!。加设备?
: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和类别承—修车辆不得承修报】废机动车、拼—装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以及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作业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培训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并收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
【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核定的经营—类别、培训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 ,(二:),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保证学时真实准】确地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 (三)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配置学时计时仪】;
(四)【使用本机构的车【辆开展培《训;
(五【。)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内开展场地训!练;
《 (: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进行培训—;,
(七)向【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
(》八)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对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予以—公示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员应!当,使用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不?得向学员索要—或者变?相索要、收取财【物
第四节 汽!车租:赁经营
第五】十一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报【送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告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五—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 (三)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四)【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
(五)—将车辆?租给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承租人;】
(六》)不得以提》供驾驶劳务等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七—)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五十:三条 汽《车承租人应当—随车携带承租车辆】。的相关手续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 (?二,。。)将承租车辆抵【押、变卖、转租;
! :(三)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 (四)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五十四条 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辆号牌、行驶】。证齐全有效;—
(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三)随车】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 (四)八—座以下(《含驾驶员《)
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落实道!路运输?安全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证道路运输安【全
?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驾驶》人员开展冬季以及】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行车》安,全教:育,。。培训配备提高车【辆安全?性能的装备并向驾驶!人员发送特殊—天气预警《信息
第五十八!条 客货《营运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或《者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制定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车辆实时监控【及时向驾驶》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监督、纠正营—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车辆故障应当及时】排除
《 客运车辆通—道内:不得堆放障碍物并】保持畅通
》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警示标!志,牌、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安全锤、安全带【等车辆安《全设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车【辆,安全设备
【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应当在发—车前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客运站!站务员还应当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班线、旅游等客运车!。辆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带的不—。得运营对旅客未【系安全带《的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客运车辆出站(场】)
? 第六?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车辆》运行时间和里—程,按照规定《的数量配《。备驾:驶人员减轻驾驶人】。员劳:动强度落实》强制休息制度—
?第六十一条 旅【客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非法拦截】或者强行上下客运】车辆:;,
(《。二)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
(三)破坏!客运车?辆设:。施、:设备;?
(四)—携带管制《刀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乘】坐客运车辆》;
(五)【其,他危害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交?机制对?。执法活动中发现【涉及对?方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
—。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不少于二人》并持有?效,执法:证件规范《、文明执法
【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组织建设》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发?布道路运输公共【。服务信息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驾驶人员提供—营运:车辆违法行为—以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等信息【查询服务
交】通运输、公》安、气象、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气【象,、路况等预警信息】。共同做?好特殊天《气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市【场,运,。价指数采《集、构成和市场【供求等?动态成本监测分析】制,。度适时发布》道路运输价格指数】和市场供求状—况信息
《 ,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和信用档【案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办法提—高道:路,运输业服《务质量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投诉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在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向举报人反馈
】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应急运力储!备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制度
》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任—务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偿》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做出影》响公众和道路运输经!营者重大利益的决策!之前应?当开展听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未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四)违法扣留—营运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能—及,时维修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维修;拒不维【修,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未】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在三十日内开通!。;逾期?仍不开?通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营】运的:处以:。三千元罚款;
【 :(二:。)未在?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公—告线路调整信息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第七《十五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使用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或者未《登,记游客身份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一千元【。罚款
? ,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 (一)》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的;
(】二,)交接班前未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的:;
(三—)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的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货运—经营者未《建立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道路?货运经营者》未执行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二:)未提供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服务项目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帐、记录有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罚款
第】八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本条《例要求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未按照要求!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 (二)《未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 (三)《未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的处以一万元罚【款,;
《(四)?未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 (五)租赁车【辆并提供驾》驶员劳务服务的按】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不能保证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八百元罚款;】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或者未—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三)!未建立并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在】发车前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未向乘!客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站》。务员未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八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拒【不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经营期—限到:期未延续《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四)!依法应当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 第:八,章 附 则
—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班线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线客运和普通!班线客运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乘客?为目的将营运客车提!供给客户安排使【用,由经营者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线】路、时间行驶—并由客户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者将供租】赁的乘?用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八十七《条 国家对出—租汽车的经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