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6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公共汽(电—)车客?运、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赁经】。营
本条例【。所称管理活》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道路运输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许可办】理、经?营行为?监督、为《公,众运输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道路运输《进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道路运【输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禁止封锁!和垄:断的原则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文明:经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安全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为民、利】民、便民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与航空、铁》路、水路运输等发展!规划合?理,衔,接构建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体系发展智【慧运:输;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民用机场】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运】输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执行国家购—买,。新能源公共汽(电】)车优惠政策;加】大对公共汽(电)车!客运、旅《游客运、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城乡物流等》的投入和政策扶持】;推:进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提高乡村的通—班车率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和监《督会员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升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经营
第】七,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班【线客运的班》。线应当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经《营权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申请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申》请人仍不足三—个的按照实》施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无—申请人的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资金扶持《。和线路搭《配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开通线路》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同取得!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经营方式【、经营区域、—经营期限、服务质】量,和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取得?班线客运经》。营权的经营》。者依法发放许可证】明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公共—汽(电)车客运发展!
公共交通【企,业因承担社会—福,利而:增加的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贴
第十条】。 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对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发?现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交通用地》性,质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居民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同时依【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公共汽(电】)车:首末站或者停靠【站,点新建首《末站和停靠站点应】。当具备遮《雨功能?
前款规定的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交付使用—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并组织其】在六个?。月内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道:路,时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城市改造道路【时,道,路宽度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要求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
?。。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等》部门设置公共汽【(电)?车专用?道机场专线客—车、校车和班车【可以使用公共—汽(电)车专—用道:
?。第,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的经营者—应,当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合理【规划、建设公—交站点方便旅客换乘!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冬、夏两季》运行图根据》客运市?场的客流量情况和车!辆载客情况合理规】划线路和发车时间间!隔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运营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
第!十六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新增、变》更、暂停、终止【线路运营变更—。站点、?站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提前?三十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共?汽(电?)车和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分别在信息服务网!站、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等及时—公告:线,路调整的《时间、运行线路和】。站,点的位置《等信:息
因工—程建设?、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公告!
第十七条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服务规范对—服务标准从业人员要!求文明用语公—交站台?、站亭、站》牌的标准站点的命】名原则等做出规【。定,
: 第十八条 推行】农村客运以公交【化的模式营运实行公!交化营运的农村客运!班线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交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与包车人—签订包车合同包车】合同应当约定时间、!起始地和目的地、】线路等
第二】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使用有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并登》记游客的身》份证件
》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游客名单不!得运载游客名单以】外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主管部门公】布的旅游市场情况】开通、调整》旅游客运《班线
?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旅游景区】。应当:合理设?置旅游?客运车辆停靠场【所
第》。二十:二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向旅客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因客:观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行驶的应当及—时安排改乘或者退还!票款不得加收费【用;:。降低车辆类型等【级的应当《退还相应的票款
】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的: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顺序营运
】。公共汽(电)—车,应当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
】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
第二十三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应—当携带相关》证件文明《安全驾驶规范—作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
(二)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
: (三)乘客上、下!车过程?中关闭车门;
!(,四)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等》场,所应当划定出租汽】车行驶路线》和专用?侯车区?域出租?汽,车,应当依次候客—经营
》除,经营性停《。车场(站)外其他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管理单位【不得对临时停靠【的出租汽《车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合理设?。置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
【 (:二)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出租汽车》经营;
(三)!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四)】不得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从事出租汽》车运营;
》 , (五)不得从事班!线客运;
》 (六)》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不得擅【自改动、串用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器准】确度;?
(三)—收取运费不》得超过计价器明示】的金额并《给付收费票据但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可以收取》的,其他费用除外;
! (四)运营起【始,地和目?的,地,。至少:有一端?在核定的经》营,区域内;《
(五)交接】班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
(六)不得途!中甩客、倒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允许《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 (七)不得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
—(八)不《得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不得在运载乘【客时:显示空车信》号;
《 (九)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节 】货运经营
第】二十七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依法取得】上岗资格证》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封闭厢式运输】、冷链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和—装备
? 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建—设
第》二十九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受理、承运货物!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或者!渗漏
货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承】运验视制度不得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第三十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混合装载【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要求不!同的货物《;
(》。二)使用非》集装箱车《辆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
(三—)使用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四)使用《罐式集装《箱以外?的,移,动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五】)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一?条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将】危险:货物:委托给具备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承《。运向:承运企业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法《定标准
》 第三十三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押运人员应当】对危险货物进行【监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配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
第》。三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对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
第三章 国!际道路?运输
《 第三?十五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持有有》效的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相关单证车辆!须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
? 第三十六条 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在口岸联!检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办公场所;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并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简化出入境运—输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第三十七条 境外】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进入本省《境内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质量标准》规定并按照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运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有关双边、多边【协定的从其》。协,定,
?第三十八《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与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建立运力》、货源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车辆和货!源信:息为国?际道路运输提供服务!
第四》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第三】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进》。站(场)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维持旅客乘降【秩序不?得拒:绝经批准的车辆进入!站(场?)不:得接纳未经批—准的车辆在站(场】)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应当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
》 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 (一)在站(】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客运车【辆运营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旅《客乘车须知、站(】场)外换乘信息【。、,明示客运车辆终到】。站的具体地点;
! ,(二)?提供行包托运办【理、小件寄存—、咨询等服》务;
(三【)设置免《费候车室老、弱、病!、残、孕专》座和公?。共厕所;
(】四)设立旅客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旅客投?诉;
》(五)保《持站(场《)清洁、卫生—;
(》六)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票务代理】机构应?当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客?票,逐,步实:现异地联网售票、电!子售票、自动售票机!售票等?多种售票方式—并,为旅客?出行:提,供客票信《息查询服务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货物验视】、装:载、配载登》记等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相?关指示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第四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对货物进行—登记:并分类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危险货物】的存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内的搬运《、装: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从事危险【。。货物和大《型、特种《物件搬运、》装卸的应当配—备专用工具和防护】设备
? 第二节 机动】车维修经《营
: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维修车辆》建立并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采用节能】环保方式维修机动】车并按照规定处置】废弃物
《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制:度查验配《件,合格:证书建立台账—并记录配件》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配件名称及》。型号规格《等,内容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凭证和台账】不少于?。两年
对—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
: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机动车所《有者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机动车或者装配机】动车附加《设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和类别承修】车,辆不得承修报—废机动车、拼装【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以《及,。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作业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培训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
【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并:收,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核定【的经营类别、培【训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二)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保—证学时真实准确地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 ,(三)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配置!学时计时仪;
!(四)使用本—机构的车辆》开展:培,训;
(五)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内开!展场地训练;
】 (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进行培训;
【 ,(七)向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
, (?八)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对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予,以公示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员应当使】用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不得向学员》。索要或者变》相索要?、收取财《物
第四节 汽!车租赁经营
【 第五?十一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报送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 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告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第五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 (三)《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 (?四)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
!。(五)将《车辆租给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承租》人,;
(六)不得!以提供驾《驶劳务等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 (七)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五》十,三条 汽车承租人】应当随车携带承【租车辆?的相关手续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二)将承租—车辆抵押、变卖、】转租;
(三】)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四)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辆号《牌、行驶证齐全有】效,;
(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 (三)随》车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四)八座以!。下(:含驾驶员《)
:。 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落】实道路运输安全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证道?路运输安全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驾驶人】员开展冬季以—及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行车安全教育培【训配备提高车辆安】全性:。能的:。装备并向驾驶人员】发送特?殊天气预警信息
】 第五十八条 客!货营运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或者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制定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车辆—实,时监控及时》向驾驶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监督、纠—正营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做好记录》
, :第,。五十九条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车辆故障—应当及时排除
!客运车辆《通道内不得堆—放障:碍物:。。并保持畅《通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警》示标志牌、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安全锤、安全—带,等车辆安全设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车《辆,安全设备
— 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应当在发车【。前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客运站站—务员:还应当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班线、旅【游等客运车》。辆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带的!。不,。得运营对旅客未系安!全带:的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客运车辆出站(场!)
第六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车辆运【行时间?和里程按照》规定的数量配备驾驶!。人员减轻驾驶人员】劳动强度落》实强:制休息制度
第!六十一条 》旅客: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拦截或—者强行上下客运【车辆;
《 (二)》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
】 :(三)破坏》客,运车辆设施、—设备;
(四)!携带管制《刀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乘坐客运车【辆;
(五【),其他危害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交《机制对执法活动中】发现:涉及对方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
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不少于二人并持【有效执法证件规范、!文明执法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组》织,建设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发布《道路运输公共服务信!息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驾驶人《员提供营运车辆【违法行为以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等信息查询】服务
交通运】输、公安、气象【、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气象、路况!等预警信息共同【做好特殊天气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市:。场运价指数采—集、构成和市场供求!等动态成本》。监测分?析,制度适时《发布道路《运输:价格:指,数和市?。场,供,求状:况信息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和】信用档案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办法提高《道路运输业》服务质量
—。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投诉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在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向举报人反馈【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应急运—力储备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制度》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任】务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偿【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做【。出影:响公众和《道路运?输经营者《。重大利益的决策【。之前:应当开展听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未?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四)违法扣留营运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 (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
《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能及时维修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维修;拒【不维修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未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在三】。十日内开《通;逾期仍》不开通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营运的处以三】千元罚款;》
(二)未【在,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公【告线路调整信息【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七】十,五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使用—。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或者】未登记游客》身份: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一)!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的;
(二!)交:接班前未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的;
》。 (三)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的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货运经营者未建立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道路货运【经营者未执行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二)未提供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服务项《目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帐、记》录有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罚款—
第八》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本条例】要求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要求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二)未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未: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的处以一】万元罚款《。;
(四)未】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五》)租赁?车辆并提供》驾驶员劳务服务【的按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不能保?证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八百元罚款;!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或者未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三》)未建?立并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在发】车前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未向乘客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站务员】未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八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拒不《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经营?期限到期《未延续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四)依法】应当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一)班—线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线客《运和普通《。班线客运《
,。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乘客为目的!将营运客车》提供给客户安排使用!由经营者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线路、【时间行驶并由客【户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 (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者将:供租赁的乘用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八十七条 —国家对出租》汽车的经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