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6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公共汽(电】)车客?运、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赁经营
】 本条例所称管理!活,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道路运《输,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许,可办理、《。经营行为监督—、为公众运》输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道路运》输进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三条 》道路运输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禁止封—。锁和垄断《的原则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文,明经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安全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为民、利民》、便民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与航空!、铁路?、水路运输等—发展规?划合理衔接》。构建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体系》发展智慧《运输;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民用机场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运输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执行国家购买】。新能源公《共汽:(电)车《优惠政策;加大对】公共汽(电)车客运!、旅游客运、—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城—乡,物流等的投入—和政策扶持;推进】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提高乡村【的通班车率》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和监!督会员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升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经:营
第七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班线客运的班—线应当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经营权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申请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申请人仍不》足三个的按照—实施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无申请人的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资金扶】持和线路搭》配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开通】线路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同取得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经营【方式、经营区域、】经营期限、服务质】量,和,。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取得班线客】运经营权《的经营者依法发放许!可证明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公共汽(《电)车客运发—展
?。 公共交通企业因承!担社会福《利而增加的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贴
【第十:条 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对?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发《现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交通?用地性?质
?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居民: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同时依【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公共汽】(电)车首》末站或?者停靠站点新建首末!站,和停靠?站点应当具备—遮雨功能
前款!规定的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交付使用【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并组》织其在六个月内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
?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道路时】。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城市!改造道路时》道路:宽,度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要求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等》。部门设置公》共汽(电)车专用道!。机,。场专线客车、—校车和班车可—以使用?公,共汽(?电)车专《用道:
第《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的经营者《应当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合理规划、—建,设公交站《点方便?旅,客换乘
》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冬、夏两季运行】图根据客《运市场的《客流量情况和车辆载!客情况合《理规:划线路和发》车,时间间隔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运!营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
— 第十六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新增、】变更、暂停、终【止线路运营》变更站点、站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提前三》十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共《汽(:电)车和《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分《别在信息服务网站、!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等及时【公,告线路调整的时间、!。运行线路和站—点的位置《等,信息
《 因工程建设、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公—告
第十七【条,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服—务规范对服务标【准从:业人员要求文明【用语:公交站台、站亭【、站牌的标》准站点的命名原则】等做出规定
】第十八条 推—行农村?客运以公交化的模】式营运实行》公,。交,化营运的农》村客运班线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交《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与:包车人签《订包车合同包车【合,同应当约《。定时间、起始地【和目的地、线路【等,
第二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使用有】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并登记游】客的:。身,份证件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游《。客,名单不得运载游客】名单以?外的人员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主管—部门公?布的旅游市场情况】开,通、调整《旅游客运《班线
《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旅游景—区应当?合理设?置旅游客运车辆停靠!场所
第二十】二,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向旅客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因客】观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行驶的应当及【时安排改乘》或者退还票款—不得:加,收费用;降低车辆类!型,等级的应《当退还?相应的票款
【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的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顺序营运
— 公:共汽(?电)车?应当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
》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
, 第二十三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应当携《带相关?证件:文明安全《驾驶规范作》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
》(二)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
—(三)乘客上、下车!过程中关《闭车门;
(】四)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等场所》应当划定《。出租汽车行驶路线】。和专用侯车区域出租!汽车:应当依次候客经【营,
除经》营性:停车场(站)—外其他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管理单位不得对!临时停靠的出—租汽车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合理设置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
《 , (:二)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出租汽车经营;【
(三)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四)不得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从事出租汽车—运营;
(五】。)不得从事班线【客运;
(六】)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不得擅自改动、】串用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器【。准确度;
》 (?三)收取运费不得超!过计价器明示的【金额并给《付收:费票据但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可以收取!的其他费用除外;
! (四)运营起】始地和目的地至少】有一:端在:核,定的经营区域内【;
: (五)交接【。班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
?。 (六)不》得途中甩客、倒【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允许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七)不得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
(八)不得】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不得在运载乘!客时显?示空车信号;
【 (九《)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第二?节 货运经营
】 第二十七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依法取得上岗!资格证
》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封闭厢式】运输、?冷,链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和装备
!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建设
— 第?二十九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受理【、承运货物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或者渗】漏
: 货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承运验视制度—不得: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第三》十,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混合装【载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要求不同的货物!;
(》二)使用非集—装箱车?辆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
《 (三)使用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四)使用罐式集】装,箱以外?的移动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五)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一条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将》危险货物委托给具】备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承运?向承:运企业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法定标《准,
第三十三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押运《人,员应当对危》险货物进行监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配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
? 第三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对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
第—三章: 国:际,道路运输
— 第三十五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持有有效】的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相关《单证车辆须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
: 第三《十,六条: ,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在口岸联检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办公场《所;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并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简》化出入境运》输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第三十七《条 境外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进入本】。省,境内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质量标准规定并按】照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运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有关双边、—多,边协定的从其协定
! 第三十八—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与《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建立运】力、货源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车辆:和货源信息》。为国际道路运输提供!。服务
》第四: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第三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进站(场)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维持旅客乘降!秩序不得拒绝经批准!的车辆进入站(场】)不得接《纳未经批准的—车辆在站(场)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应当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
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一)在站(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客运车辆运营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旅客乘车《。须知、站(场)外换!乘信:息,、明示客运车—。辆,终到站的具》体地点;
(二!)提供?。行包托运办理—。、小件?寄存、咨询等服【。务;
(三)设!置免费候车室老、】弱、:病、残、孕》专座和公共》厕所;
(【四)设立旅》客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旅客投诉—;
(五)保持!站(场)清洁、卫】生;
(六【)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服务
—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票务《。代,理机构应当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客票逐】步,实现异地联网售票、!电子售票、》。自动:售票机售票等—多,种售票方式并—为旅客出行提供客票!信息查询服务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货物《验视、装《载、配载登记等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相关指?。示,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 ,第四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对货物进行登记【。并分类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危险货—。物的存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内的搬—。运、装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从事危【险,货物和大型、特【种,物件搬运《、装卸的应》当,配备专用工》具,和防护设《备,
, 第二节 机【动车维修经营
】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维》修车辆建立并—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采《用节能环保方—式维修机动车并按照!规定处?置废弃物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制度查验!配件合格证书—建立台账《并记录配件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配件名称【及,型号规格等内容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凭证《和台账不少于两年
!。 对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机动车所《有者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机动【车或者装配机动车】附加:。设备
?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和:。类别承修车辆不得】承,修报废机动车、拼】装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以《及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作业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培,训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并收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核定的经》营类别、培训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二)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保证:学时真实《准确地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 (三)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配置学时!计时仪;《
(四)使用】本机构的车辆—开,展培训;
【(五)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内开展》场地:训,练;
? (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进行培训》;
(七)向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
(八—)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对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予以公示—
,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员应?当使用?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不得向!学员索要或》。者变相?索要:、收取财物
】第四节? 汽车租赁经营
】 , 第五十一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报,送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告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五: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三)【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 (四)》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
?。(五)将车辆租给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承租人;
— (六)不得以】提供:驾驶劳务等》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七)】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五十三条 汽车承租!人应当随车携—带承租车辆》的相:关手续?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二)将承租车辆【抵,押、变卖《、转租;
— (三?。)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四【)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车辆—号牌、行驶证齐【全有效;
》 (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三)随车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四)八?座以下(含驾—驶员:),。
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落实道路运输安!全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证道】路运输?安全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驾驶人员开展冬!季以及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行车安《全教育培训配备提】。高车辆安全性能的装!备并向驾驶》人员发送特殊天【。气预:警信息
第五十!八条 客货》营运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
,。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或者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制定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车辆实《时监控及《时向驾驶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监督、纠正营】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车辆故障应当【及时排除
客】运车:辆通道内不》得堆放障《碍物并保持畅通
!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警示标—志牌:、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安全锤、《安全带等车辆安全设!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车辆安!全设备
《 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应当在发车前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客运站站】务员还应当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 班线、旅—游等客运车辆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带!的不得运营对旅客】未系:安全带的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客运车辆出站(场)!。
第六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车辆运行时间和【。里程按照规》定的数量配备—驾驶:人,员减轻驾驶人员【劳动强度落》实强制?休息制度
【第,六十一?条 旅客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拦截或《者强行上下客运【车辆;
(二】)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
【 (三)破坏—客运车辆设施、设备!;
(》。。四)携带管制刀【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乘坐客《运车辆;《
(五)其他危!害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的行为—。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交机制》对执法?活动中发现涉及【对方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
《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不少《于二人并持有—效,执法证?件规范、文》明执法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组织建—设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发,布道路运输公共服务!信息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驾驶人员《提供营?运车辆违法行为【以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等信息查询服!。务
《交通:运输、公安、气【象、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气象、路况等【预警:信息共同做好—特殊天?气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市场运价指数采!集、:构成和市场》。供求等动态》成本监?测分析制度适时发】布道:路运:输价:格指数和市场供【求状况信《息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和信用档》案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办法提高!道路运输业服务质量!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投诉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在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向举》报人反馈
》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应?。急运力储备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制度?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任务: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偿
》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做出】影响公众和》道,路运输经营者—重大利?益的决策之前—。应当开展听》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 ,。 (一)未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四!),违法扣留《营运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能及】时,维修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维修;拒】不,维修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未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在三十日内开通;!逾期仍不开通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营《运,的处:以三千元罚款;【
(二)—。未在: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公【。告线:路调整信息》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七十五【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使用—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或者未登《记游客身份》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一千—元罚款
》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一):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的;】
(二》),交接:。班前未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的!;
(》三,)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的
?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货运经营者未】建立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道路货运【经,营者未执行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 ,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二)未提供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服务项目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帐—、记录?有,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罚款
《。 第?八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本:条例要求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要求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二)未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未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的—处以一万元》罚款;
—(,四,)未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五)租!赁车:辆并提供驾驶员【劳务服务的按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
《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不能保证!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八百元罚款;
】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或者未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三)未建立并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在发》车前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未向乘!客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站务员未《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 第八《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拒不】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经营期?限到期未延续—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四)依法应当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一)班—线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线客》运和普通班》线客运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乘客为目】的将:营运客车提供给客户!安排使用由》经营者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线路、时间行驶并由!。客户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者将供!租赁:的乘用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 第八十七条 国家!对,。出租汽车《的经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