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 (2016年6!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公共汽(电【)车客运、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赁经营
本条!例所称管理》活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道路运输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许可办理、经营!行为监?督、为公众》运,输,。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道路运输进》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道路运输【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禁止封锁—和垄断的原则
【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文明经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安—全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为民、—利民、便民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与!航空、铁路、水【路运输等发展规划合!理衔接构建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体系【发展智慧运输;【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民用机场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运】输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执行国家购—买,新能源?公共汽(《电)车优惠政策;加!大,对公共汽(电)【车客运、旅游客【运、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城乡】物流等的投》。入和政策扶持;推进!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提高乡《村的通班车》率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和监督会【员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升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 第一?节 客运经营
!第七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第八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班线:客,运,的班线应当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经营】权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申请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申?请人:仍不足三个》的按照实施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无申》请人的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资!金扶持?和线:路,搭配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开通线路
—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同取得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经营】方式、?经营区域《、经营期限、服务质!量和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取】得班线客《。运经营权的》经营者依《法发:放许:。可证明
《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公共汽?(电)车《客运发?展
? 公共交通》企业因承担社会【福利而?增加的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贴!
: 第十条 》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对《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发现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交通用地性质
】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居民: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同时依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公共汽(电)车首】末站或者停靠站点】新建首?末站和停靠站点应当!具备遮雨功》能
前款规【定,的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交】付使用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并组织其在》六个月内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道路时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城市—改造:道路时道《路宽度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要求!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等部门?设置公共汽(电)】车专用道机》场专线客车、校车和!班车可以使》。用公共汽(》电)车专用道—
: 第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的经营》者应当?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合理规划】、建设公交》站点方便旅客换【乘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冬、夏两季【运行图?根据客运市场的【客,流量情况和车—辆载客情况合理规划!线路和?发车时间间隔
】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运营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
】 第十六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新【增、:变更、暂停、终止】线路:运营变更站点、【站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提前三十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共,汽(:电)车?。和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分别在信息服】务网站、《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等及时】公告线?路调整的时间、【运行:线路和站点的位置】等信息
因工程!建设、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公告
【 第?十七条?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服务规《范对服务标准从业】人员要求文明—用语公交《站台、站亭、站牌的!标准站点的命—名原则等《做出规定《
第十八条【 推行农村客—运以:公交:化,。的模式营《运实行公交化营运的!农村客运班线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交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与包!车人签订《包车合同包车合同应!当约定时间、起始】地和目的《地,、线路等
【。。第二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使》。用有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并登记游客的【身份证?件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游客名单不【得运载游客名—单以外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主管部门公【布的旅游《市场情况开》通、调整旅游—。客运班线
》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旅游景区》应当合理设置旅游客!运,车,辆停:靠场所
》 第二十《二,。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向旅客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因客观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行驶的应当及时】。安,排改乘或《者退还?票款:不得加收《费用;降低车辆类型!等级的应《当退还相应的票【款
: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的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顺序营运
公】共汽(电)》车应当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
第》二十三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应当携带相关—。证件文明《安全驾驶规范作【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
— (二?)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
(!三)乘客上、下车】过程中?关闭车门;
—。 (四)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等场所【应当划定出租—汽车行驶《路线和专用》侯车区域出租汽车】应,当依次候客经营
! 除经营性停车【场(站?)外其他《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管理单位不得—对临时?。停靠的?出,租,汽车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合理设置】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
】 :(二)?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出租汽车经营;【
(三)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 ,(四)不得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从事出?租汽车?运,营,。。;,
: (五)不》得从事班线客运;】
(《六)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不得擅自改动】、串用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器《准确度;
》 (三)收取运费!不得超过计价器明示!的金额并给付收费】票据但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可以收取的其—他,费用除外;
(!四)运?营,起始地和目的—。地至少有一》端在核定的经—营区域内;
【 ,(五)交接班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
【。 (六)不》得途中甩客、倒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允许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 (七)》不得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
! (八)》不得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不》得在:运,载乘客?。时显示空《车信:号,;,
(《九)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节 :货运经营
第】二十七?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依法取】得上:岗资格证
—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封闭厢式运输!、冷链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和装备
—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建》设
第》二十九?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受【理、承?运货物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或者渗!漏
?。 ,货,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承运验视制度不】。得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第三十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混?合装载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要求不同》的货物;
》。 (二)使用非集!。装箱车辆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
】(三)使用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四):使用罐式集装箱以外!的移动?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 , (五?)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将》危险货物委托给具备!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承:运向承运企业—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 第三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法定标准
第三!十三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押运人员应当对【危险货物进行—监管
《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配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
第三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对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
— 第三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三十五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持有有效的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相关单证车辆须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
第三十六】条 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在口岸《联检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办公:场所;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并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简】化出入境运输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第三:十七条 境外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进入本省境内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质量!标准规定并按照【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运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有关!双边、多边协定的】从其协定
第】。三十八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与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建立运力、货源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车辆和货源!信息为国际道路运】输,提,供服务
《。 第四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 第三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进站(场【)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维?持旅客乘降秩—序不得拒《绝经批准的车辆进】入,站(:场)不?得接纳未经批准的】车辆在站(场)【内从事经营活动【
, 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应当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
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一)在站(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客运车辆运!营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旅客】乘车须知、站—(,场)外换乘》信息、明示客运车】辆终到站的具体【地点;
(二)!。提供行包托》运办理、《小件寄存、》咨询等?服务;?
?。(三)设《置免费候车》室老、?弱,、病、残、》孕,专座和公共厕—所;
(四)】设立旅客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旅》客投诉?;
:。 (五)保持站】(场)清洁》、卫:。生;
(—六,),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票务代理机构!应当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客票逐步实!现异地联网售票【、电子售票》、自动售票机售票】等多种售票方—式,并为旅客出行提供客!票信息查询服务
!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货物验视、装载、】配载登记《等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相关指!示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 , 第四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对—货物:进行:登记并?分类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危险货物》的存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内的搬!运、装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从事危险货物】和大型、《特种物?件搬运、装卸的【应当配?备专用工《具,和防护设备
【 第二节《 机动车维》修经营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维修》。车辆:建立:并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采,用节能环保方—式维修机动车并【按照规?定处:置废弃物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制度查验配件合】格证书?建立台账并记录【配,件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配件名称》及型号规格》等,内容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凭证和【台账不少于两—年
: 对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
】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机动车所《有者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机动!车或者装配机动车附!加设备
》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和类别承《修车辆不得承修【报,废机动车、拼—装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以》及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作业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培训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并《收,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核定的】经营类别、培—训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二)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保证学时—真实准?确地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三【)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配置学时计!时仪;
《 (四)使用本】机构的车辆开展【培训;
—(,五)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内开!展场地训《练;
(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进】行培训;
【(七)向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
(八【)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对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予以公示—
:。。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员应当】使用: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不得向学员索要!或者变相索要、收】取财物
《 第四节 —汽车租赁经营—
第五十一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报!送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 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告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五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三)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四:。)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
(五)将【车,辆租给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承租人;
(!六,)不得以提供驾驶劳!务等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七)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第五十》三条: ,汽车承租人应—当随车携《带承租车辆的相【关手续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二)将承租车辆抵!押、变卖、》转租:;
(三)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四)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辆号牌、行驶】证齐全有《效,;
:。 (?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 (三)随车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四)八座以—下(含驾驶员)
! 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落实道!路运输安全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证道路《运输安全
》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驾驶人员开展—冬,。季以及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行!车安全教育培训配备!提高车辆安》全性能的《装备并向驾》。驶人员发送特殊天】。气预警信息
— 第五十八条【 客货营运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
?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或者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制定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车辆实时!监控及?时向驾驶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监督、纠正营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车辆故—障应当及时排除
! 客运车辆通道【内不得堆放》障碍物并保持—畅通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警!示标志牌、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安全锤】、安全?带等车辆安全设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车辆安全设备
! 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应当在发车前!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客运站站《务,。员还:应,当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班线【、旅游等客运车辆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带的不得运营【对旅客未《系安全带的》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客运车辆出站(场)!
第六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车辆运行时间和里程!按照规?定的数量配备驾驶人!员减轻?驾驶人员劳》动强度落实强—制休息制度
第!六十:一条 旅客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拦?。截或者强行上下【客运车辆;》
?(二)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
— (?。三)破坏客运车辆设!施、设备;
【 (四)携带管制】刀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乘坐客运车辆!;
: (?五,)其他危害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的行为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交【机,制对执法活动中【发现涉及对方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
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不少于二人】并持有效执法证件】规范、文明》执法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组织建!设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发布道路运输公!共服:务信息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驾驶人员提供营运!车辆违法行为以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等信】。息查询?服务
交—通运输、公安、气】象、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气象、路!况等预警信》息,共同:做好特殊天》气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市场运价指【数采集、构成和【市场供求等动态【成本监测分析制度适!。时发布道路》运输:价格:指数:和市场供《求状况?信息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和《信用档?案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办法提高】道路运?输业服务《质量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投诉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在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向举报人反馈
!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应》急运力储《。备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制】。度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任?务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偿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做出影—响公众和《道路运输经营—者重大利《益的决策之前—应当开展听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未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 (?。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四)【违法扣留营》运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能及时维—修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维《修;拒不维》。修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未》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在三】十日内开通;—逾期仍不开通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营运的处以】三千元?罚款;
》 (二)未在—。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公告—线路调整信息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七【十五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使【用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或者?未登记游客身—份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 , (一)《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的;》
(二)—交接班前未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的;
《 (三)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的
? ,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货运【经营者未《建立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道路!货运经营者未执【行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二)未提【供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服务项目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帐、记录有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罚【款
第八—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本条例?要求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要求】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二)?未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 (三)未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的?处以:一万元罚《款;
》(四)未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五)租赁车》辆并提供驾驶员【劳务服务的按—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
: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不能:保证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八百元】罚款;
《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或者未】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三)未建立并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在发》车前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未向乘客《。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站务【员,未,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八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一)不—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拒不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经营期—限到:期未延续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四)依】法应:当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班线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线客运和普—通班线客运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乘客为目的将—营运客车提供—给客:户安排使用》由经:营者: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线路、》时间行驶并由客【户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者将?供租:赁的乘用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八十:七条 ?国家对出租》汽车:的经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