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6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公共汽(!电,)车客运、》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赁经营   本【条例:所称管理《活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道路运《输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许可办】理、:经营行?为,监督、为公众—运输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道,路运输进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三条》 道路运输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禁止封锁】和垄断的原则  】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文明经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安:。全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为民、利《民、便民《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与航空、铁》路、水路运输—等发展规划合理【衔接构建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体系发展智!慧运输;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民:用机场?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运!输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执行国家购!买新能源《公共汽(电》)车优惠政策;加】。大对公共汽(电)车!客运、旅游客运【。、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城《乡物流等《的投入和政》策扶持;推进—。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提?高乡村的通班—。车率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和监督会员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升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经营   第】七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第八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班?线客运的班》线应当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经!营权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申【请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申请人仍不】足三个的按照实施】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无【申请人的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资《金扶:持和:线路:搭配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开通线路  】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同取【得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经营方式、】经,营区域、经营期限】、,服务质量和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取得班线客!运,经营权的经》营者依法发放许可】证明  《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公《共汽(电)》车客运发展  【 公共交通企业因】承担社会《福利而增加的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贴   第十!条, 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对】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发现—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交通用地性】质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居民?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同时依?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公共《汽(电?)车首末站》或者停靠站点新建】首末:。站和停靠站》点应当?具备遮?。雨功能   前款规!。定的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交付【使用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并组织其在六】个月内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 !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道路时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城?市改:造道路时道路—宽度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要!求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等部门】设置公共汽(电)车!专用道机场专线客】车、校车和班车可】以使用公共》。汽(电)《车专用道  — 第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的经营者!应当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合》理规划、《建设公交站点方【。便,。旅客换乘  —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冬、?夏两:季运行图根据客运市!场的客流量情—况和车辆载》客情况合理》。规划线路和发车【时,间间隔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运营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  : ,第,十六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新增、?变更、暂停、—终,止线:路运营变更站点【、站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提前【三十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共汽(电)】车和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分!别,在信息服务》网站:、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等【及时公告《线路调整的时间、】运行线路《和站点的位置等信息! ,  因工程》建设、?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公:告,   第十七条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服!务规范?对服务标准从业人员!。要求文明用语公【交站台、站亭、【站牌的标《准站点的命名原【则等做出规定—。   第十》八条 推行农村客】运以公交《化的模式营运实行公!。交化营运的农村客】运班线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交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与包?车人签订包车合同包!车合同应当》约定时间、起始地和!目的地、线路—等   第二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使用【有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并登记游客的】身,份证件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游客名单不得运】载游客名单以外【的人员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主管部门公布的【旅游:市场:情况开通、调—整旅:游,客运班线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旅游景区应当合】理设置?。。旅游客运《。车辆停靠场所 【  :第二十?二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向旅!客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因客》观,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行驶的?应当及时安》排改乘或者退还票款!不得加收费用;降低!车辆类型等》级的:应,当退还相应的票款 !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的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顺序营运  【。 公:共汽(电)车应当】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  :。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   第—二十三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应【当携带?相,。关证件文《明,安,全,驾驶规范作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   (二)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  》 (三)乘》客,上、下?。车过程中关闭车【门;: ,  (四《)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等场所!。应当划定出租汽车行!驶路线和专用—侯,车区域出租汽车【应当依次候客经营 !  :除经:营性停车场(站)外!其,他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管《理单:位不:得对临时停靠的出租!汽车收取任何费用 !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合理设置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   (【二)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出租汽车经】营;   》(三)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  (四)不得【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从事出租汽车运营;!。 ,  (五)不—得从事班线客运【;   《。(六)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  (?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不得擅自改【动,、串用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器准【确,度;   (三)收!取运费不得超过【计价器明示的金额并!给付收费票》据,但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可以收取的其他【费用:除外;   (四】)运营起始》地,和目的地《至少有一端在核定的!经营区域内;  】 (五)交接班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 !  (?六)不得途中甩【客、倒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允许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七)不?得,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  》 (八)不得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不【得在运?。载,乘客时显示空—车信号;   【(九:。),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节 货!运经营?   第《二十七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依法—取得上?岗资格证 》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封闭!厢式运输、冷链【。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和装备   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建设   第二【十九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受理、承运货物【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或者渗?漏   货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承运《验视制度不得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  第三《十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混合装载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要求不同的货】物;  《 (二)《使用非?集装箱车辆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   (三)使】用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四)使用罐式【集装:箱以外的移动—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 (五?)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将危险货》物,。委托给具备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承运向承运企业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 第三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法定标》。准  ? 第三十三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押运人员《应当:对危:险货物进行监—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配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   第三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对!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   第—三章: 国:际道路运输 —  第三《十五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持有有效的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相关单证车】辆须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   第三十六!条 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在口岸联检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办公场所;—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并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简化出!入,境运:输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第三十【七条 境外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进,入本:省境内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质量标准规定并【按照: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运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有!关双边、多边—协定的从其协定 】  第三《十八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与?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建立!运力、货《源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车辆和货源—信息为国际》道路运输《提供服?务   《第四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 , 第三?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进站(】场)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维持旅客!乘,降秩:序不得拒《绝经批准的车辆进入!站(场)不得接纳】未经批?准的车辆在站(场】)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应当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  【。 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一)在!站(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客运车!辆运营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旅客乘车须知!、站(场《)外换?乘信息、明》示客运车辆终到站的!具体地点;  【 (二)提》供行包托运办—理、小件寄存、咨询!等服务;  — (三)《设置免?费候车室老、弱、病!、残、孕专座和公】共厕所?。;  ? (四?)设:立旅客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旅】客投诉;   (】五)保持站(—场)清洁《。、,卫生;  》 (六)《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票》务代理机构应—当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客票逐步实现【异地联?。网售票、《电子售票《、自动售票机售票等!多种售票方式并为旅!客出行提供客票信】息查询服务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货物验视—、,装载、配载登记等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相关指《示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  :第四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对货《。物进行登《记并分类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危险货物的》存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内的搬运、装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从事危《险货物和大型、特种!物件搬运、》装,卸的应当配》备专用?工具和?。防护:设备:   第二》节 机动车维—修经营?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维修车辆建立】。。并,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采用节能环保方】式维修机动车并按】照规定处置废弃【物 : ,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制度查【验,配件合格证书建【立台账并《记录:配件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配件名称及【型号规格等内容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凭证和台账不少于】两年  《 对: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机动车所有】者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机动车—或者装配机动车附加!设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和类?别承修车辆》不得承修报废机动车!、拼装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以:及,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作业【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培训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并】收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按照《核定的经营类别、培!训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  :(,二)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保证学】时真实准确》地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三)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配置【。学时计时仪;   !(四:)使用本《机构的?车辆开?展培训;《   (五》)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内开展场地训练; !  (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进行培训—。;   (七—)向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  : (:。八)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对,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予】以公示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员应当使用!。。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不,得向学?员索要或者》变相索要、收取财】物, ,  第四节》 汽车租赁经营  ! 第五十一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报送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 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告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第五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  ?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 (三)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 (四)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 《  (五)将车辆】租给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承租人; 》  (六《)不得以提供驾驶劳!务等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  (七)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第五十三—条 汽车承租人应当!随车携带承》租车辆?的相:关手续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二)!将承:租,车辆抵押《、变卖、转》租;  《。 (三)《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四)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五十四条 》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车辆号】牌、行驶《证齐全?有效;  》 (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 , (三)随车—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四)【八座以下《。(含驾驶员)   !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落实道路运输安全】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证道路—运输:安全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驾驶?人员开展冬季以及】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行车安【全教育培训配备提】高车辆安全性能的】装备并向《驾驶人员发送—特殊天气预》。警信息   —第五十八《条 :客货营运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  !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或者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制定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车辆:实时监控《。及时向?驾驶: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监督【、纠:正营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做好记《录 :  第五《十九条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车辆故—。障应当及时排—除   客运车辆】通道内?不,得堆放障碍物并【。保,持畅通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警示】标志牌、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安全》锤、安全带等—车辆安全设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车辆?安全设备   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应!当在发车前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客运站站务员—还应当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  班线、旅游【等,客运车辆《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带的—不得运营对旅—客未系安全带—。的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客运车】辆出站(场》)   第》六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车辆运行时间和里!。程,按照规定的数量配备!驾驶人员减轻驾【驶人员劳动强度落】实强制休息制度  ! 第六?十一条 旅》客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非法拦截!。或者强行《上下客?。运,车辆;   (二)!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   (三—)破坏客《运车辆设施、—设备;   (四)!携带管制刀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乘坐客运车辆—;   (五—)其他危害》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交机】制对执法活动中【发现涉及对》方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   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不少【。于二人并持有—。效执法?证,件规:范、:。。文明执法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组织建设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发布【道路运输《公共服务信息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驾驶人员提供营】运车辆违法行为【以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等信息—查询服务   【交,通运:输,、公安、气象、【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气象、路!况等预警信息共同】做好特殊天气—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市场运价指【数采:集、构成和》市场:供求等动态成—本监测分析制度适时!发,布道路运输价—。格,指数和市场》供求状况信息 【 ,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和信用档案!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办法提高道路运输!业服务?质量  《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投诉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在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向举报】人反馈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应急运!力储备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制度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任务: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偿,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做出—影响公?众,和道路运输经营【者重大?利益的?决策之前《应当:开展听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未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四)违法!扣留营运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能及?。时维修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维修;拒不】维修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未?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在三十?日内:开通:。;逾期仍不开通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营【运的处以三千—元罚:款;   (二)未!在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公告线?。路调整信息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七十:五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二百元罚》款 :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使用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或者未登记】游客身份《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一千元罚款 !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一)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的:;  ? (二)交》接,。班前:未,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的;   (三!),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的】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货运—经营者未建立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道路货—运经营者未执行【。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 ,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二)未》提供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服务】项目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帐、记【录有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罚款  《 第八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本!条例要求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未按【照要求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 ,(二)未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 (:三)未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的》处以一万元》罚款;   (【四,)未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五)—租赁车辆《并提:供,驾驶员?劳,务,服,务的按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  》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不能保—。证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八》百元:罚,款;: ,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或—者未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三)未建立并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 《  (四)》在发车前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未】。向乘客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站务—员未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八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拒不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经营:期,限到期未《延续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四)依法应当—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班线《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线客》运和普通班线客运】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乘客为目的将营运客!车提供给客户安排使!用由经营者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线路—、时间行《驶并由客户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者将供租赁的乘用】。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  第八十七条 国!。家对出租汽车—的经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