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 (2?。01:6年:6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公共汽—(电)车客》运、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赁经营
》 :本,条例所称《管理活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道路运《输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许:可办理、经》营行:为监督?。、为公?众运输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道路运《输,进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道路运输【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禁止封《锁和垄?断的原则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文明经》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安:全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为民、利!民、便?民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与航空、铁路、【水路:运输等发《展规划合理衔接构建!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体!系发:展智慧运输》。;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民:用,机场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运输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执!。行国家?购买:新能源公共汽—(电)?车优:惠,政策:;加大对公共汽(】电,。),车客运、旅游客运】、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城乡物》流等的投入和政策】扶持;推进》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提高乡村的通班车】率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和监督会《员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升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经营【
, 第七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班线》客,运,的班线?应,当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经营权【。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申!请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申请人仍!不足三个的按—照实施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无申!请人:的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资金扶持和》线路搭?。配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开通线路
【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同取!得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经营方式】、,经,。营区域?、经:营期限、《服务质量和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取得班线客】运经营权《的经营?者依:法发放?许可:证明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公《。共汽(电)车客运】发展
公共【交通企业因承担【社会福利《而增加的《。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贴
【 第?十条 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对》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发现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交:通用地性质
【。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居民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同:时依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公共汽(电)车首】末站或?者停靠站点新建首末!站和停靠站点—应当具备《遮雨功能
— 前款规定的—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交!付使用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并组》织,其在六个月内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
》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道?路时: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城,市改造道路时道【路宽度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要求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等,部门设置公共汽【(电)车专》用道机场专线客车、!校车和班车可以【。使用公共《汽(电)《车专用道
【第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的!。经营者?应当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合理】规划:、建设公交站点【方便旅?客换乘
《。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冬、夏!两季:运行图根据客运市场!的客:流量情况和车辆载客!情况合理规划线路和!发车时间间隔
【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运营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
第!十六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新增、变更—、暂停、终止线路运!营变更?站点、站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提?前,三十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共:汽(电)车》和,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分别【在信息服《务网:站,、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等及时公—告,线路调?整的时?间、运行线》路和站点的》位置等信息
】因工程建设》、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公告
!第十七条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服务规范对》服,务标准从业人员要】求文明?用语公交站》台、站亭、站—牌的标准站点—的命名原《则,等做出规定
】第,十八条 推行农村】客运以公《交化的模式营运实行!公交化营《运的农村客》运班线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交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与—包车人签订包车合】同包车合同应当【约定时?间、起?始地和目《的地、线路等
【 第?二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使用有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并登记游客的—身,份证件
》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游客?名单不得《运载:游客名单以外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主管:部门公布的旅游市】。场情:况,开通、调整旅游客运!班线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旅游景区应》当合理设置旅游【客运车辆停靠—。场所
第—二,十二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向旅客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因客】观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行驶的应》当及时安排改乘或者!退还票款《不得加收费用—;降低车辆类—。型等级的应当—退还相应的》。票款:
:。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的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顺序营运
【。公共汽(电)—车应当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
第二十三!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应当》携带相关证件文明】安全驾驶规范作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
, , (二)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
(三)】。乘客上、下》。车过程中关》。闭车门?;,
?(四:)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等,场所应当划定—出租汽车行驶路线】和专用侯《车区:域出租汽车应当【依,。次候:客经营
除经】营性停车场(站)外!其,他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管理【单位不得对临时【停靠的出租汽车【。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合《理设置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
(】二):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出租:汽车经营《。。;
(》三):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四)不?得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从事》出租汽车《运营;
(五】)不得从事班线客运!;
《(六:),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不得擅自改—。动、串用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器,准确度;
(三!)收取运费不得超过!计价器明示的金额并!给付收费票据—但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可以收取的其】。他费:用除外;
(】四)运营起始地和目!的地至少有一端【在核定的经营区域内!;
? ,(五)交接班—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
【 (六)不得【途中甩客、倒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允许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 , (七)不得—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
: (八)不得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不得】在运载乘客时显【示空车信《号;
(—九)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节 货】运经营
》。 第二十七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依法取得【上岗资格证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封》闭厢:式运输、冷链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和装备
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建设
】第二十九《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受】理、承?运货物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或者!渗漏
货—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承运:验视制度不得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 第三十》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混》合装载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要求不同的货物;】
(二)—使用非集装箱车辆】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
(》三):使用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四)使用罐式—集装:箱,以外的移动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五)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将危】险货物委托给具备】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承运向承运企—业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法定—标准
第三十三!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押》运人:员应当对危险货物】进行监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配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
第三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对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
:。 第三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三:。十五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持有有效的】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相关单证车》辆须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
】。第三十六条 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在口岸联检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办公场所;!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并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简化出入【境运输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第】三,十七条? ,境外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进入本省境—内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质量标准规定—并按照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运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有,关双边、《多边协定的从其协】。定
第三—。十八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与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建?立运力、《货源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车辆—和货:源信息?为国际道路运输提】供,服务
《 第四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 第三?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进站(场!)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维持旅客乘—降秩序不得拒—绝经批准的车辆【进入站?(场)不得》接纳未经《批准的车辆在站(】场):内从:事经营活动
【 ,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应?当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
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一】)在站(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客》运车辆运营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旅客乘车须知、站!(场)?外换乘信息、—明示客运车辆终【到,站的具?体,地点;?
: (二)提供—行包托运办》理、小?件寄存、咨》询等服?务;
(—三):设置免费《。候车室老、弱—、病、残、》。孕专座?和公共厕所;—
(四)设立】旅客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旅客投诉;》
, (五)》保持站(场)清洁、!卫生;
—(六)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服务!
:。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票务代理机构!应,当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客票逐步实【。现,异地联网售》票、电子售票—、自:动,。售票机?售票等多种售票方】式并为旅客出行提供!客,票信息查询服务
】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货物验视、—。装载、配载登—记,等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相关!指示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第四》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对货物进—行登记并分类—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危险货物的存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内—的搬运?、装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从事危险货》物和大型、特种物件!搬运、装卸》的应当配备专—用,工具和?防护:设备
第二【。节, 机动车《维修经营
》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维修车辆建立!并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采【用节能环保方式维】修,机动:车,并按照规《定处置废弃物—
,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制度查验配件合【格证书建立台账并】记录配件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配件名》称及型号规格等【内容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凭】证和台账《不少于两《。年
《对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
: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机动车》所有者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机《动车或者装配—机动车附加设—备
: ,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和类别承修车辆】不得承修报废机动车!、拼装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以及!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作业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培!训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并收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核定的经营】类别:、培训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二)?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保,证学时真《实准确地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三)—。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配置学—时计时仪;
【 (四)使用本【。机构的车辆开展【培训;?
: (五)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内开展】场地训练;
(!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进行培训;
!(七)向《。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
》(八)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对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予《以公:示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员应当使用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不得向学员】索,要或者变相索要、收!取财:物
第》。四节: ,。汽车租赁经》营
? 第五十一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报送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告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五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三)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四)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
: (五《)将车辆租给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承租人;
—。 (六)《不得以提供驾驶【劳,务等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 (七)》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五十三条 汽车承租!人应当随车携—带,承租车辆的》相关手?续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二)将承!租车辆抵《押、变卖、转租【;
: (三《)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四】)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辆!。号牌、行驶证齐全】有效;?。
(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 (三《)随车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四)八座《以下(含驾驶员)
! :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落实?道,路运:输安全?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证】道路:运输:安全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驾驶人员开展冬季!以及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行》车安全?。教育培训配备—提高车辆安全性【能的装?备并向驾《驶人员发送特殊【天气:预警信息
》 :第五十八条 客货营!运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或》者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制定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车辆实》时监控及时向—驾驶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监督、纠正营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做好记录
】 第五《十九条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车辆故障《应当及时《排除
客—运车辆通道内—不得堆放障》碍物并保持》畅通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警示标志牌、!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安全》锤,、,安全带等《车辆安全设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车辆!安全设备
【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应当在发车》。前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客】运站站务员还应当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班】线、旅游等客运车辆!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带的不得【运营对旅客未系安全!带,的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客运车辆—出站(场)》。
第六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车,辆运:行时:间和里程按照规【定的数量配备驾驶】人员减轻《驾驶人员劳动强度落!实强制休《息制度
第【。六,十一条 旅客—。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非法拦截!。。或者强行上》下客运车辆》;
(二—。)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
(三)破】坏客:运车辆设施、设备;!
(《四)携带管制—刀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乘坐客!运车辆?;
(五—。),。。其他危害《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交机制对》。执,法活:动中发现涉及对方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
? 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不【少于:二人并持有效执【法证件?规范、文明执法
!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组织建设!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发布!道路运输公》。共服务信《息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驾?驶人员提供营运【车辆:违,法行为以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等信息查》询服务?
交通运输、公!安、气象、》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气象、?路况等预《警信息共同做—好特殊天气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市》场运价指数采—集、构成《和市场?供求等动态成本监测!分析制?。度适时?发布道路运输—价格指数和市场供】求状况信《息
?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和信用档》案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办法提高道路运输!业服:务质量
》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投—。。诉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在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向,举报人反馈
—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应急运?力,储备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制度
?。。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任务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偿》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做出影响公众—和道路运输》经营者重大利益的决!策之前应当开展听】。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 (一)未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四)违!法扣留营运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 (?。。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能及】。。时维修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维修;拒不》维修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未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在三!十日:内开通;逾期仍不】开通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 ,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营运!的处以三《千元罚款;
【 (二)未》。在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公告线路调》整信息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七十五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使用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或者未登记!游客身份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一!)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的;
(!。二)交接班前未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的;【
(三)—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的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货:。运,经营者未建立—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道:路货运?经营者未执行—。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二)未》提供: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服务—项目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帐、记录有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罚》款,
: 第八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本!条例要求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要求》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二)未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未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的处以一—。万元罚款;
】(四)?未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五)租《赁车:辆并提供驾驶员劳】务服务?的按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
】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不能!。保,证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八百元》罚款;
《。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或者未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三)?未建立并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在发车前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未向乘】客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站务员《未,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 第八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二)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拒不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三)《经,营期限到期未延续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四)依【法应当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 :第八章 附》 则
?。。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班】线,。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线客运和普通班线!。客运
《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乘,客为目的将营运【客车提供《给客户安排使用由经!营者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线路、】时间行驶并由—客户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 (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者将供租赁的乘用!。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八十七条 国家对!。出租汽?车的经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