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6?。。年6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公共汽(电【。)车客运、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赁经】。。营
? 本条例所》称管理活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道路运输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许可办理、经营行!为监督、为公众运输!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道路运!。输进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道路运输》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禁止封锁和!垄断的原则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文明【经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安全!。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为民、利民、!便民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与航空、铁路、】水路运输等发展规划!合理衔接构》建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体系【发展智慧运输;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民用机场!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运输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执行国家!。购买新能源公共汽(!电)车优惠政策;】加大对公共汽(电)!车客运、旅》游客运、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城乡【物流等的投》入和政策扶持;推】进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提高乡村的—通班车率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和监督!会员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升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客】运,经营
》第七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第:八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班线客运《的班线?应当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经营权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申请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申请人仍不足【。三个的按照实施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无申:请人的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资金扶持《和线路搭配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开通线!路
: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同取得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经营《方式、经营》区域、经营》期限、服务质量【。和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取得!班线客运经》营权的经营者依法发!放许可证明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公共汽(电)】车客运发《展
公共交通】。。企业因承担》社会:福利而?增加的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贴》
, 第十条》 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对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发?现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交《通,用地性?质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居—民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同时依据》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公共汽(》电)车首末站或者停!靠站点新《建首末?站和停靠站点—应,当具备遮雨功能
】 前款规定的【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交付使用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并组织其在—六个月内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道路时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城《市改造道路》时道:。路宽度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要求!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
】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等部门设置—公共汽(电)车【专用:道机场专线客车、】校车和班车可以使】用公共汽(》。电)车专用道
】 第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的经营者应当—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合理?规划、建设公交站点!方便旅客换乘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冬、夏】两,季运行图根》据,客运市场的客流【量情况?和车辆载客情况合理!规划线路和》发车时间间隔
】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运营—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公共汽(电)—车客运票价
第!十六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新增、变更、暂停、!终止线路运营变更】站点、站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提前三十《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共《汽(电)车》和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分,别在:信,息服:务网站、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等及时公告!线路调?整的时间、运—行线路和《站点的位置等信息】
因工程建【设、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公告
第十七!条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服务规范《对服务标准》从业:人员要求文》明用语?公交站台、站—亭、站牌的标准站】点,的命名原则等做出】规定
》第十八条 推行农】村客运?以公交?化的模式营运实行公!交,化营运?的农村客运班—线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交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与包车人签订包车!。合同包车《合同应?当,约定时间、起始【地和目的地》。、线路等
— 第二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使用有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并登】。记游客的身份证件】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游客名单不得—运载游客名单以外】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主管?部门:公布的旅《游市场情况开—通、调整旅游客运】班线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旅游景区》应当合理设置旅【游客运车辆停—靠场:。所
第二十【二条 公共汽(电】。。)车、班线、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向旅客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因客观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行驶的应当及】时安排改乘或者【退还:票款:不得:加收费用;降低车辆!类,型等级的应当退还】相应的票款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的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 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顺序》营运
《 公共汽(》电,)车应当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
— 旅游?客运车辆应》。当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
第》二十三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应【当携带相关》证件文明安全—驾,驶规范作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
(二)—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
(【三)乘客《上、下车过程—中关闭车门;
】。 (四)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四条—。 机场、火》车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等场所应当划】定出租汽车》行驶:路线和专用侯车【区域出租汽车应当】依次:候客经营
【除,经,营性停车场(站)】。外其:他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管理单位不得对!临时停靠的出租【汽车收取任何费用
! , 第二十五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合理设置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
(二)】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出?租汽车经营;—
(三)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四!。)不得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从事出租》汽车运营;》
(五》)不:得从事班线客运;】
(六)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 (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不得擅自改动【、串用计《价器不得破坏计价器!准确度;
(】三)收取运费—不得超过计价器明】示的金额并给付收】费票据但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可—以收取?的其他费用除外;
!。 (?四)运营起始—地,和目的地至少—有一端在核定的经营!区域内;
(五!)交接班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
(六)不!得途中甩客、倒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允许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七)】不,得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
(八)不得!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不得在运载乘客时!显示空车《信号:;
(》九,)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第二节》 货运经营》
第二十七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依法取得】上岗资格证
【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封—闭厢式运输、—冷链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和装备
!。 ,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建设
《 第二十九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受理、承运货物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或者》渗漏
货运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承运验视制度不得!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 第三十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混合装载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要求不同的货物;】
(二)使【用非集装箱》车辆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
!(三)使用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四)使用罐!式集装箱以外的【移动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 , (五)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一条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将危险货物—委托给具备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承运向承《运企业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 第三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法定标准
第三!十三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押运人员应当【对危险货物进—行监: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配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
》 :第三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对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
第三章 】国际道路运输—
第三十—五,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持有!有效的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相:。关,单,。证车:辆须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
第三十六【条 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在口岸!。联检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办公场所;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并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简化出入境【运输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第!三十七条 》境外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进入本省境内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质量标准规定】并按照?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运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有关双边、多边协】定的从其协》定
第三十八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与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建立运力《、货源?。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车辆和《货源信息为国际道路!运输提供服务
!第四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第三》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进站(《场)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维,持旅客乘降秩序不】得拒绝经批》准的:车辆进入站(—场):不得接纳未经批准的!车辆在站(场)【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应《当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
!。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一)】在站(?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客运车辆《。运营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旅《客乘车须《知、站(场)外换】乘信息、明示客运】车,辆终到?站的:具体地?点;:
(二)—提供行包托运办理】、小件寄存、—咨询等服务;
【 (三)设—置免费候车室—老、弱?、病、残、孕—专,。座和公?共厕所;
【(四)设立》旅客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受理旅客投》诉;
(五【)保持站(场)清洁!、卫生;
【(六)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票务代《理机构应当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客票逐步!实现异地联网—售,票、电子售》票、自动售票机售】票等多种《售票方式并为旅客】出行提供客》票信息查询服务【
第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货物验【视、装载、配载登】记等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相关指示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 :第四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对货物进!行登:记并分类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危险货物的!存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内!的搬:运、装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从事危险》货物:。。。和大型、特种物件】搬运、装卸的—应当配备专》用工具和《。防,护设备
《 第二节 —机动车维修经营
!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维:。修车辆建立》并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采用【节能环保方式维修】机动车并按照规定处!置废弃物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制:度查验配件》。。合格证书建立—台账并?记录配件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配件名称及【型号规格等内—容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凭证和台账不少于】两年
》对承:。接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机动车所有—者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机,动车或?者装配机动车附加设!备
: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和类别承修车】辆不得承修》报废机?动,车、拼装《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以及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作业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培训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并收】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核定的】经营类别、培训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 (二)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保证学时真【实准确地《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 (三)》。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配置学时计!时,仪;
》。(四:)使用?本机构的车》。。辆开:展培训;
【(五)?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内开展场地训】练;:
: (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进行—培训;
《。 (?七)向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
!。 ,(八)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对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予以公示!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员应当使用!。。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不得向学员索要或】者变相索要、收【取财物?
第四节 【汽车租?赁经营
—第五十一条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报!送所在地《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 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告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第五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三)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四】)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
: (五)将车辆租!给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承租人;
【 (六《)不得以提》供驾驶?劳务等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七)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五十三《条 汽车《承租人应当随—车携带承租车—辆的相关手续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 (二)《将承租车辆抵—押、变卖、》转租;
—(三)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 (四)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车辆:号牌、?行驶证齐《。全有效;
》 (二)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三)随车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四)八座以下(含】驾驶员)
第五!章 道路运输—安全
?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落实道路运输安全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证:道路:运输安全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驾驶人》员开展冬季以及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行车安?全教:育培训配备提高车】辆安全性能的装【备并向驾驶人员发】送特殊天气预—警信息
第【五十八条 客—货营运?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
》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或者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制—。定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车《辆,实时:监控:及,时向驾驶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监督《、纠正营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车】。辆故障?应,当及时排除
】客运车?辆通道内不得堆放】障碍物并保》持畅通
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警示:标志牌、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安!全,锤、安?全带等车《辆安全设备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车辆安全】设备
? 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应当:在,发车前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客运《站,站务员还应当—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 班线、旅—游等客运车辆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带的不得运营对旅!客未系安全带的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客运车《。辆出站(《。。场):
第六》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车辆运行时》间和里程按照规定】的数:量配备驾驶》人员减轻驾驶—人员劳动强度—落,实强制?休息制度
第】六十一条《 旅客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拦截或者】强行上下客运车辆】;
: , (二)《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
(三】。)破坏?客运车辆《设施、设备;
】 (四)《携带管制刀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乘坐!。客运车辆;
(!五)其?他危:。害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交】。机制对执法活动中发!现涉及对方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
【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不少【于二人并《持有效?执法证件《规范、文明执法
!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组织《。建设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发布道路运输公共】。服务信?。息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驾驶人员提】供营运车《辆违法行为》以及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等信》息,查询服务
》 交通运输、公】安、气象、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气象、路况】。等预警?信息共同做好特殊天!气,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市【场运:价指数采《集,、构成和《市场供求等动态成】本监测分析制度适时!发布道路运输价【格指数和市》场供:。求状:况信息
《。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和信用档案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办—法提高道路运输业】服务质量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投诉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在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向举报人反馈【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应急!运力储备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制度
【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任务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偿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做出影《响公众和道路—运输经营者重大【利,。益的决策《之前应当开展听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未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 , (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四)违】法,。扣留营运《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五】)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能及时维修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维!修;:拒不:维修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迁,移、拆除和占用公】共汽(电)车交通】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未开!通公共汽(电)车】线路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在三十日内开!。。通;逾?期,。仍不开通的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汽—(电:)车、班线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营运的处以三—千元罚款《;
(二)【未在相关公交—站点、车辆》、,客运站公告线路调】整信息?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第七十五条 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使用!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运载游客或者未登】记游客身份》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 (?。一)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的;?
?(二)交接班前未】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的;?
: ,(三)利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接听与营运无关!的信息的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货【运,经营:者未:建立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道路【货,运经营者未执行货物!验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二《。),未提供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服务项目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帐、记录【有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罚款
第】八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本!条例要?求,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未—按照要求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以及【监督电话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二—)未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未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的处以一!万元罚款;
— (四)未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五【)租:赁,车辆并提《供驾驶员《劳务服务的按照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进行处罚
》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不能保【证具: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八百元【。罚款;
》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或者未接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三)未建立并!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
(四》)在发车前》班线客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务员未向乘—客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人员、乘!务员、站务员—未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八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条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二)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拒—不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经营期?限到期未延续的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四?)依法应《当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一)《班线: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线客运和普通班】线客运
《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乘—客为目的将》。营运客车提供给客户!安排使用由经营【者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线!路、时?。间行驶并由客—户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 (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者将:供租赁的乘》用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八十!七条 国家对—出租汽车的经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