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
(2》01:0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增?。加经济、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贮存【。。、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泥包】括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
—本条:例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直接通过】专用设备出厂、运输!、贮:存和使用的水泥
】本条例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搅,拌后通?过专用设备运输【、使:用的拌合物
本【条例所称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者?干混砂浆
》第三条发展散装水泥!应当坚持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原则,并通过—应,用、推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促》进散装?水泥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应《用、推广《、发展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
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政府统》。筹解决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推广、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鼓励:与扶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科学研》究引进、开发—、应用和推广新技术!并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投资项目在【核准、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散装水《泥在农村的应用、推!广和发展工作—鼓励农村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支持散装》水泥农村《销售网点和中转配】送站建设
第八条 !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协调服务工】作
第九条 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给予补贴】的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应》用项目?;,
(: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物《。流及应用、》。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网点建设地—区散装水《泥物流中心建设【等方面的试点—、示范项目;
(】三)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标准体系建】设;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条 确?需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专用车辆凭当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为】其,办理临时《或者:。长期通行《。证并保证《。其运行
第十一【条 铁路部门应【当对散装水泥—运,输,实行优先计》。划,、,优先配?车和优先运输并做好!散装水泥专用罐【车、专用集装箱的调!度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和学】术团体以及中介机构!开展散?装水泥宣传、技【术,研究:、新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促!进散:装水:。泥应:用、推?广和:发展: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本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给予奖励
(一【)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方面获!得突破的;》
(:二)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推广、发—。展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三)在宣】传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水泥生产【企业:的散装率《水泥使用单位—的散装水泥使用率报!省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使用率应当!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中公路、!桥梁、港《。口、机场、铁路【、水利、《电站:等重点工程项目其散!装水泥使用》率应当?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
第十五条 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有关【要求、标准》进行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品种、数!量以:及性能指标》
第十六条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按照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要求编制工程【概算和预算
第十七!条, 实: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项《目,列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费用列入】投,标造价
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机构《和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应当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而未!使,用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向当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或者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纳入建筑企业、【开,发企业和监理单位】综合信用评价监【督检查?与考核范围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镇,)城区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起始?。期限与?范围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一》),因交通运输条件限】制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无》法达到施工》现场的;
(—二)需要《使用特?种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有】效供应?的;
(三)施【工现场一百》公里以内无法供【应散装水《。泥或者四十公—里以内无法供应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
(四)建设工】程水泥?使用总量《三,十吨以?下混凝土使用总量】二百立?方米以下砂浆使用总!量一百?吨以:下,的
:第二十二条 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声、【粉尘、废水》。等符合排《放规定和标准—
第二十三》条 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布局合理!、保护?环境的?原则编制并公布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建设布】点方案
设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十四条— ,水泥生产企业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的水泥?生产项目应》当按照百分之七十】以上散装《率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未达?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准!建设
第二》十五条 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质量和计!量管理出厂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计量的—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质量监督!
第二十六条 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中?转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配置【。与生产、运输、中转!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保【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有效使用
】第二十七条 高速公!路,。、,机场、港《口、桥梁、涵洞等】重点建设工程和建】筑物结构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大型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类型和品种的水泥
!第,二十八条 从事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运输》、储:存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水泥制?品企业应当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第三十条 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和专】用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第?三十一条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检查、核实袋装水!泥销售?量,。
水泥生产》企业和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单位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水泥制品企》业应当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提!供生:产,、销:。售,、采购水泥的票【据以及?相关资料《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水泥生产企业、!水泥使用单》位未达?到规定的水泥—散,装,率、散装水泥使用】率,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袋装水泥销售量或】者使用量处以每【吨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程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未履行】职责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工程监理人】员未履?行职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外《。建设单位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或?者使:用袋装水泥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数量处》以混凝土、湿砂浆】。每,立方米一百》元罚款干《砂浆每?吨,一百元罚款》使,用袋:装,水泥:每吨:三百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水泥:生产:。企业新建、》扩建或者改建水泥】生,产项:目未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中?转,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未配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相应设施!、设备?的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按照应【配置设备价值的百分!之十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水泥生产企》业未缴纳专项资【金或者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未预缴专项资金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补缴并按日加收【应缴:未缴专项资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拒缴专项资金【的处以拒缴专—项资金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水泥】生产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单位、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水—泥制品企业拒绝检查!、核实或者不提供】相关票据和资料【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擅》自改变专项资金征收!范围:、标:准和对象的;
(】二)不按规定—征收:、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的;
(三—)不按?规定退?还预缴的专》项资金或《者违反规定收取培】训费用的;
【(四)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他人财物【的;
(五)不【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1 :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