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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 (2?010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增!加经济、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贮存、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泥包括【。。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 《本条例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直】接,通过专?用设备出《厂、运输、贮存和使!用的水泥 本条例】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搅拌后通过专用【。设备运输《、使用的拌合物 】本条例?所称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者干混【砂浆 ?第三条发展散装水泥!应当坚持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原?则,:并通:过应用、推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促进散】装水泥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应用、推广!。、发展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 】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政府统筹【解决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推广、】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鼓励与扶—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科学【研究引?进、开发《、应:用和推广新技术【并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投资项目《。在,核,准、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散装水泥在农村的!应,用、推广和发—展工作?鼓,励,农村: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支持散装水泥】农,村销售网点和中【转配送?站,建设 第八条 【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协调服务工》作 :第九条 《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给予【补贴的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应用项《目; (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物流及【应用、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网点建设地区散【装水泥物《流中心建设等方【面的:试点、?示,范,项目; (三)【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标准体系建设;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条 确?需,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专用车《辆凭当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为其《办理临时或者长期通!行证并保证其—运行 第十一条 】铁路部门应当对【散装:水泥运?输实行优先计划、优!先配车和优先运输并!做好散装水泥—专用:罐车、专《用,集装箱的调度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和学术—团体以及中》介机构开展》散装水?泥宣:传、技术研究—、新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促进散装水【。泥应用、推广和发】。展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本,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给:予奖励 《(一)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方面获得突破的】; (?。二)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推广、发展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三)在宣传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水:泥生:产企业的散装率【水泥使?。用单位?的散:装水泥使用率报省】。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使用率】应当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中公路、】桥梁、港口》、机场、铁路、【水,利、电站等重—点工程项目其散【装水泥使用率—应当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 第?十五条 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有关要—。求、标准进行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品【。种、数量以及—。性能:指标 第十》六条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按照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要求编制【工程概算和预算 第!十,七条 实《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项目】列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费!用列入投标》造价 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机,构,和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应!当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而未使用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向当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或》者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纳入建筑—企业、?开,发企业和监理单【位综合信用评价监】督检:查与:。。考核范围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镇》。。)城区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起始期限与】范围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一)《因交通运输条件限】制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无法达到施【工现场的; —(二)?需要使?。用特种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有效供应的;】 (三)施工现场】一百公里以》内无:法供应散装水—泥或:者四十公里以内【无法:。供应: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 (四)建设工】程水泥使用总量【三十:吨以下?混,凝土使用总量—二百立?方米以下砂浆使【用总量一百吨以下的!。 第二十二条— 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声、《粉尘、?废水等符合排放【规定和标准 第【二十三条《 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布局合理、保护环!境的原则《编制:并公:布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建设布《点方案 设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十》四条 水泥》生产企业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的水泥生产》项,目应当按照百分之】七十以上散装率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未达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准!建设 第二十—五条 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质量和计量管【理出厂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计量的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质量:监督 第《二十六条 》。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中转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配置与生】产、运输、中转【。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保】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有效使用【 第二?十七条 高速公路】、机场、港口、桥梁!、涵洞等《重点:。建设工程和建—筑物:结构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大型!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类型和》品种:的水泥 第二十八】条 从事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运输、储《存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水泥制】品企业应《当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第三【十条 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和【专用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第三十一条!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检查、!核实袋装水泥销售】量 :水泥生产《企业和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单位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水泥制品企!业应当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提供生产、销】售、采?购水泥的票据以【及相关资料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水泥生!产企业、水泥使用】。单位未达到规定的】水泥散装率、散【装水泥使用》率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袋装!水,。泥销售量《或者使?用量处以每》吨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程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未履行职—责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工程—监理人员未履行职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外建设单位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或者使》用袋装水泥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数》量处以混凝土、湿砂!浆每:立方米一百元—罚款干砂浆每—吨一百?元罚款使用袋装水】泥每吨三百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水泥生【产企业新建、扩建或!者改建水泥生—产项目未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中转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未:配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相应—。设施、设备的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按照应配置设!备价值的百分之十】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水泥:生产企业未缴纳专】项资金或者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未预缴】专项资金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补缴并按日加收】应缴:未缴专项资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拒缴专项—资金的处以拒缴【专项资金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水【泥生产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单!位、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水泥【。制品企业拒绝—。检查、核实或—者不提供相》关票:据和资料的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擅自《改变专项资》金,征收范围、标—。准和对象的;— (二)不按规【。定征收、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的; (!三)不按规定退还】预缴的?。。专项资金《或者违反《。规定:收取培?训费用的;》  (四)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他人财物》的; (五)—不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1 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