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定
】 第一条 —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促进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确保城!市交通安全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大庆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对重大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的交通需求可能【对周围交通》。环境和交《通,系统运行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善对》策使建设《项目的交《通设施配置》与内外交通》组织:符合:。城市:交,通,系统的规划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交?。通影响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
发改》、建设、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必须以】。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依据?
第六条 下!列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一)城《市主城?区(包括庆北新【。城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商业、服【务、办?公类项目《和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及配【建1:。00个以《上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场馆【与园林和医疗类【建设项目
》 :(,二)市区《。的,二级城镇(包括【林源新城)及其他地!区,。建设项?目,规模超过3》万平方?米的:商业、服务、办公】类,。项目和超过8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
【 (三)城市主【城区范围内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公交枢纽站和!交,通,换乘枢纽等交通设】施项目?
(》四):其他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第七条 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确定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和年限《
: (二)相关调查和!资料搜集
— (三)分》析评价?范围内现状、各评】价年限?的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
(四)分析】交通需求
—。 (五)评价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程度:
(六)—提出对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交通系统、【建设项目选址、【建设项目报审方案】的改善建议并对改】善措施进行评—。价
(》七):提出:评价结论
第八!条 ?交通影响评价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根【据本规定《第六条?要求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书面—通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二—)项目建《。设单位?接到规?划部门通知后—应当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价机构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评【价机构应依法—。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
! , (三)项目建【设,单位在?交通影?响报告?完成后将评价报告】书报送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建设、公安和交通等!部门对交《通影响?报,告进:行专家?论证专家组成人员由!熟悉大庆情况、具】备相应资格的国【内,。。交通规?划专家?和,。市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主管!业务的领导》。组成参与《论证工作的交通规划!专家由市专家委【员会推荐
— (四)对通过【专家论证《的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采?取联合审查形式审定!。。;对没有《通过专家《论证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评价机构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
第九!。条 :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应当参考!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论证结论
!第十条 承担交通!影,响评价的机》构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同一机构不—得从事同《一项目的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 《 从事交通影响【评价的?机构在?。交通影响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人【员在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各县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参照本规【定,执行可根据实际【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标准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