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4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煤矿《特别规?定 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 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下统称安全管—理人员)《;其他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业或者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第八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以及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从事安全生产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依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并对服务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及要求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从》业人员事《故预防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典型事故案例等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教【育引导班组成—员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实际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规:划支持?社区:开,展建设工作提—高社区内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开展应急救援、】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研究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以下统称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十六: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道?路运输、《机械制造、城市地】下,经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当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三)》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义务 【(一)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应急演练;】 (三)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异《常情况或者事故【; (四)发—生事故紧急撤离【时服从现场统一指】挥; (五)—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由生产!。。经营单位自提自【用,、专户核算专门【用于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单位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财政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技:能、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培训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由本单位进》行,。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大纲进行 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考:核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登—。记档案监《控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组织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建立登!记档案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登记档案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检测检验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影响范?围,、应急预《案等: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确认重大危险源状态!落,。实监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挖掘:、爆:破等作?业临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下列—安全管理措施 (一!)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四)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第,。二十:七条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作业场所应!当符合标准要求禁止!设置在居《民区、不《符合规定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定的厂房—内; (二)—按照:标准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按照规》定检测和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或【者粉尘超标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三】)按:照标准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禁】止在作业场所使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禁止—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和,不按:照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动防护用品》作业 存《在铝:镁等金属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防止粉尘遇—湿,自燃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置符合标《。准,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禁止以!发放货?币等形?式代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矿【山、金?属冶炼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可以配?。备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协助】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社会《力,量组:建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在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三十《二条 ?在宾馆、商场、【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集贸市—场、:集体:宿舍、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除、停用安全设施】。、,设备; (二)【不按:标准设置《。。备用电源;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六)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与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三十三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主办单—位承担具体》安全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 承办单位【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在人?员相对聚集时承办】单位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范围之内 第—二节 煤矿》。特别规定 第三十四!条 :煤矿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核准《的不得予以项目【核准;未通过项【目核准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煤矿建?设项目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不得予以核准 】。煤矿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十六【条 :煤,矿应当建立并落实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 生产?煤矿和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等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副【总工程师应当—轮流带?班下井?与,从业人员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建立《档案;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离 第《三十七?。条 煤?矿应当推进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采取预防》瓦斯、煤尘、冲击】地压、火灾、水害、!顶板等事故的措施】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 第三十《八条 煤《。矿,应当正?规布置、壁式开采】;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沿空留巷》煤矿不得《采用仓储式、—巷道式、高落式等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采煤》工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第?三十九条《 ,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煤矿应当建】立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第四十?条 煤矿应》当加强煤炭》地质:勘查管理勘》查程: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为其划》定矿区范围煤—。矿应当加强建设、生!产期间的《地质勘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 】第四:十一条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超》层越:界开采的《;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由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煤矿:应当立即予以关【闭 (?一)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 (二》)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从事生产的【; (三)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经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未达?标的:;, (四)不能实【现正规?开,采经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 (五?),三个月内两次以【上发现有本条—例第四十一条所列】重大安全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 (—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 (!七)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其他应?当关闭的情形 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 第四十三条— ,设立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四十四条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进入化工园》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和城区》。内,人员密集区域的【化,工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逐步进入【。化工:园区 化工》园区应当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或者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 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化工:生产、?储,存单位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 —第四十五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 第四?十七条 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应《当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当】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四十八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特殊作业!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作业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 特殊!作业:时管理人员应当【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现场监】。护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第四十九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避【开城市地下管网【、,地下轨道《交,通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相协调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备案 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对可【能影响?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安:全的应当与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协—商制定并落实管道运!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五,十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实施管道】。日常巡护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发》现直接占《压、不符合管道【保护安全距离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安全》隐患无法《自行排除的应当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报告—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保护安全!距离:内已建成的》人口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与城市市政管网【交叉、重《叠区域进行整—体安全评估、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应当制定整治方】。案,进行搬迁《、清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 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 第《五十二条 》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气设备和【线路、消防》设施等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五十三条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所有:权人承担所有权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管理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使用责任由》使用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经批准确《定的使用用途;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规划确定的【使用用途 第五【十五条 地下—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五十六条 地下【经营场?所安全出口的—数目、间距》、朝向、宽度—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挤占!、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第五《十七条?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十米 —第五十八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 ,第五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配备?应急广?播、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和消?火栓、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制度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第六十—条 在地《下经营场所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经营】。、存放?、携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二)挤占、堵!塞,疏散:通道、通风口、消】防通道; (三)采!用液化石油气—和汽油、煤油、【甲醇、乙醇等易燃】液体作为燃料; (!四)吸?。烟; ?(五)违规安装、】。使用:电器产品《和,敷设用?电,。线路 第六十一条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疏散应急演练!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疏》散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和责任有效组织人】员疏散应急演练 】。人员疏散应急演练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 !第六十二条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等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有】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控制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 第《六十三条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地下轨道—交通:入口处设置安检【设施在地《下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救?援、防爆、防—毒、防汛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其完好和有—效 禁止在地下轨道!交通车站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第】六十四?条 禁止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进入地下轨道!交通:车站及乘车 —车站:。工作人员有权—对进站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有?权拒绝其进》站;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站或者扰乱现】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地下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十五条 !遇有客流《量激:增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增】加运力或者限制【客流等临时措—施确保安全》运营: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排除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运营【安全的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相关?线路运营撤出人【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并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下列监督检!查,和管理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依法—组织或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对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城市地下经!营场所?、城乡防火、防雷等!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相关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相关】行业或者领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防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气象】、煤矿?安全监察《、海事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机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组织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和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执法要!。求的监督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统一标】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出示执法证件】 第七十二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已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建成的上述】。项目应当纳入改【造规划逐步迁—出或者转产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重大《危险源、《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已建成的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拆除或—者采取其他》。保障安全《的措施 第七—十三条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产业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园区内《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改正《或者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技术—、管:理等服?务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基础设施合理!。规划信息《资源:逐步建?成资源共享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将发生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举报《电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七十九条 》省和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事故应—急预:案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根据本行政区—实际定期与》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开展【。应急演练 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并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有关人员!应当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当与当《地,政府事故应急—预案保持《衔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十【一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城市》地下经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除?城市:。地下:经营:单位外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应:急救援人员;—可以委托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 宾馆、商场、【旅游景点、》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医【院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学期至少—。组织:学校安排《学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开!。展,事故救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迟报或者瞒报!事故 发生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的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当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第八十—三条 事《故调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重大《事故和造成一次死】亡六: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重:伤三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或者涉嫌谎报!、瞒报的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造成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六人以《。下或者重伤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较大事故和造成一!次死亡二人或者重伤!五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涉嫌谎报、瞒报的】一般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造成一】次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以上】五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中,央驻省和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较大】事故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六)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第八】十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或】者制定了安全生产】规划:但未组织实施—的; (二)—未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的》; (三)未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的【; (四)未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的; —(五)未《组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内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的,; (六)》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入不足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 (七)谎—报或者瞒《报事故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或者事故责任追!究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因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违法泄【露生产经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 (四)《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未:按,。照规定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扩大的 —第八十八条 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隐患登记档案监控】制度的; (二)】未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 (三)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保护装备—或者未制定、修订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演练的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重大危险【源未按照规定建立登!记档案?。的; (二)实施】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 (》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实施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的; 【(四)?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制:定治理方案或者【未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的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九十四条【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班组长未—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煤矿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第?九十五条 煤矿未】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的处以三万—元的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煤矿】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处以十五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煤矿】负,责人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的; (—二)化工生产储存】装置未按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者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未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或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 第九十七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未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二)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三《)地下经《营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 《第九: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使用不属于【消防设施、设—备的对地下经营【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一百零一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是?指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 化工园区是指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工业区!等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园区 产业园【区是:指依法设《立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或者指定》机构管理《的工业园区、—开发: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等 第一百零四条】 本条例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