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4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煤矿特【别,规定
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
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下统称《安,全管理人《员,);其他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业或者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第八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以及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从事安全《生产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依】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并对!服务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及?要求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从业人员事》故预防?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典【型事故案例等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教育引导班组成【员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实际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规划支持社!区开:展建设工《作提高社区内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开展应急救援、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研究: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以下统称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十六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道路运—。输、机械制造、城】市地下经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当?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三)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义务
—。(一)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应:急演练;《
,(三)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异常《情,。况,或者事?故;
(四)—发生事故紧急撤【。离时服从现》场,。统一指挥;
—(五)?。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由生产经营单】位自:提自用、专户核【。算专门用于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单位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财政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技能、【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培训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由本单位!进行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大纲进行
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考核: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登记档案监控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组织《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建立登记》。档案: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登记档案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检测检验!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影响?范围、应急》预案等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确—认重大危险源—状态落实监》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挖掘、爆破等作业临!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下列!安全管理措施—
(:一)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四)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第二十七条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作—业场所应当符合【标准要求禁止设置】。在居民区、不符合】规定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定:的厂房内;
(二)!按照标准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按:照规:定检测和《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或者粉尘《超标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三》)按照标准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禁【止在作业《场所使?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禁止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和不按照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动防护《用品作业
存—在铝镁等金属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防,止粉尘遇《湿自燃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置符合标准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禁止?以发放?货币等形《式代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矿山、金】属冶炼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可以配备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协助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社会力!量,组建: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在—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三十二》条 在宾馆、商场、!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集贸市场》、集体宿舍》、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除、停用安全!设施、设备》;
(二)不按【标准设置备用电【源;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六)!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与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三,十三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主办【。单位承担具体安全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
承办?。。单位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在人员相【。对聚集时承》办,单位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范围之内—
第:二节 煤矿特别【规定
第三》十,四条 ?。煤矿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核准?的不得予以项目【核准;未《。。通过项目核准—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煤矿建设项—目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不得予《以核准
煤矿—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十:六条 煤矿》应当建立并落—。实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
生?产煤矿和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等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副《总工程师应当—轮流:带班下井《与从业人员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建立档】案;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离
第【三十七条 煤—矿应当推《进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采取预】防瓦斯、煤尘—、冲击地压、火灾】、水害?、顶板等事故的措】施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
《第三:十八条 煤矿—应当正规布置、【壁式:开采;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沿空留巷煤矿!不得采?用仓储式、》巷道式、高落—式,。等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采煤工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第三十九条 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煤矿?应当建立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第四十条 煤矿应当!加强煤炭《地,质勘查管理勘查程】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为【其划定矿区范围煤】矿应当加强建设、生!产期间的《。地质勘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
第【四十一条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超层越界开采的;】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由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煤》矿,应当立即予以关闭】
(一)《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
(二)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从事》生产的;
(三)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经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未达》。标,。的;
(四)不【能,实,现,正规:开,采经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
】(五)三个》月内两次《以上发现有》本条:例第四?十,。一条:所列重大安》全,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
(】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
(七》)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其他应—当关闭的《情,形
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
第四《十三条 设立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四十四条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进入化工】园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和【城区内人员密集区域!的,化,工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逐?步进入化工园区【
化工园《区应:当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或】者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
【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化工生—产,、储存单位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
第《。四十五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
!第四十七条 —。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应当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当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四十八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特殊作业】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作—业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
特殊作—业时:。管理人?员应当?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现场监护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第四》十九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避开—城市地下管网、地】下轨道交《通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相协调【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备案
【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对可能影响—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安全的应当与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协商制定并落实管道!运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五十【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实施管?道日常巡护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发现直接占》压、:。不符合管道保护【安全距离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安全】隐患无法自行排除】的应:当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报告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保护—安全距?离,内已建成的》人口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与城市市政管网交】叉、重叠区域进行整!。。体安全?评,估、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应:当制:定,整治方案进行搬【迁、清?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
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
第五【十二条 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气设备和!线路:、消防设《施等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五十》三条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所有—权人承担所有权【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管】理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使用责任由使【用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经批准!确定的使用》。用途;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规划确定的使用!用途:
第五十五条—。 地下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五十六条 【。地下经营场所安【。全出口的数目—、间:距、:朝向、?宽,度,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挤占、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第五十七条!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十米
第五十八】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
第五《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配备应急】广播、?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和】。消火栓、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制度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第六十条 在地下】经营场所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经,营、存放《、携: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二)挤占、—堵塞疏散通道、通】风口、消防》通道;
《(三:)采用液化石—油气和汽油、—煤油、甲醇、乙醇】等易燃液体作为【燃料;
(》四,)吸烟;
(—五)违规安装—、使用?电器产品和敷设用】电线路?
第六十一》条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疏】散应急演练》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疏散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和责任有效组!织人员疏散》应急演练
人员【疏散应急演练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
?第,。六十二条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等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有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控制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
第六【。十三条?。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地:下轨道交通入口处】设置安?检设施在《地下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救援、】防爆、防《毒、防汛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其完》好,和有效
禁》止在地下轨道交通车!站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第六十四条】 禁:止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进入地下轨】道交:通车站及乘车
【车站工作人》员有:权对进站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有权拒绝其进【站;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站或者】扰乱现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地】下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十五!条 遇有客流—量,激增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增【加运力?或者限制客流等临时!措施确保安全运营】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排除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运?营安全的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相关!线路运?营撤出人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并?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下列监督检查和【管理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依】法组织或《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对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城市地—下经营场所、城乡防!火、防雷等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相关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相关行业》。或者领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防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气》象、煤矿安全监察、!海事: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机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组织】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和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执法要求的监督!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统一标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出示?执法证?件
第七十二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已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建成的上《述项目应当纳入改】造规划逐步迁出【或者转产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重大!危险源、《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已建成的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拆除或者采—取其他保障安全【的措施
第七十三】。条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产业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园区?内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改正或者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技术、管理》等服务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基础设【施,合理规划信息资源】逐步建成资源共享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将发:生,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举【报电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七十九条 省】和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事故应急预—案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根据本?行政区实际定期【与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开展【应急演练
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并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有关人员《应当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当:与当地政《府事故应急》预案保持衔》。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十一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城市地下经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除《城市地下经营单【位外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应急救援—。人员;可以》委托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
《宾馆、商《场、旅?游景点、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医院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学期?。至少组?织学校安排学—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开展事故救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迟报或者《瞒报事?故
发生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的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当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第—八十三条 事故调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重大事故!和造:成一次死《亡,六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重伤三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或,者涉嫌谎报、瞒报】的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造成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六人【以下:或者重?伤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较大?事故和造成》一次死亡《二人或?者重伤五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涉》嫌谎报、瞒》报的一般《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造成!一次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以上五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中央驻省》和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较大【事故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六)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第八?十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或—者制定了安》全生:产规:划但未组织实施的】;
(二)未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的;
(三)未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的;
—(四)?。未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的;—
,(,五)未?组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内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的;
《(六)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入:不,足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
(】七)谎报或者瞒【。报事故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或者事】故责任追究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因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违法泄露生】产经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
(四)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未按照规定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扩大的
第—八十八条 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隐患登记档案监【控制度的;
(二)!未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
?(,三)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保护装备或者未【制定、修订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演练》。的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重《。大危险源未按照规定!。建立登记档案的;】
(二)《实施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
(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实施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的【;
(四)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制,。定治理方案或者【。未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的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九》。。十,四条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班组长】未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煤矿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第九十五条 煤!矿未: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的:。处以三万元的—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煤》矿,。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处以!十五: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煤矿负责人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的;
(二)【化工生产储》存装:置未按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者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未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或】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
第九十七》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未,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二)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三)地下经营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
第《九,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使用不属】于消:防设施、设备的对地!下经营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一百《零一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是指《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
化工园区【是指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工业区】等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园区
!产业园区是》指,依法设立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或者指定机构管【。理的工?业园区、开发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等—
第一?百零四?条 本条例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