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4,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煤矿特别《规定
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
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下统称安全!管,理人员);其他【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业或者》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第八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以及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从!事安全生产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依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并对服务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及要?。求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从业】人员事故预防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典型事故案例!等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教育—引导班组《成员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实际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规划支【持社区开展建设【工作提高社区内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开展应急救【援、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研究!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以下统称【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十六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道《路运输、机械制造、!城市:地下经?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当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三)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义务
!(一)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应急演练;
(三!),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异常情况或者】事故;
(四)发】生事故紧急撤—离时服?从现:场统一指挥》。;
:。(五)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由生产经营【单位自提自用、【专户核算专门用于】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单位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财政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技【能、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培】训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由本:单位进行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大纲!进行
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考核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登记档案监》控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组织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建,立登记档案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登记档案》。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检测检验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影响范围、应急【预案等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确?认,重,大危险源状》态落实监《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挖掘、!爆破等作《业临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下列安《。全,管理措施
(一)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四)】。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第二《十七条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作业场【。。所应当符合标准要】。求禁止设置在居【民区、不符合规定】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定的厂房内;
(二!)按照标准》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按:照,规定检测和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或者粉尘超】标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三)?按照标准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禁止【在作:业场所使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禁止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和不按照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动防护用》品作业
存在铝镁】等金属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防,止粉尘?遇湿自?燃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置符合标!准,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禁止以发放货币】等形式代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矿山、金—属,冶炼:。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可以配备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协助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社会力量组建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在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三十?二条 ?在宾馆、商》场、: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集贸市场、集体!宿舍、?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除、停用安全!设施、?设备;
(二)不】按标准设置备—用电源;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六—)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与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三十三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主办单位!承担具体《。安全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
承办【单位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在人—员相:对聚集时承办—单位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范围之内《
第二节 煤矿【特别规定
》第三十四条》 煤矿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核准的不—得予以项《目核准;未通过项目!。核准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煤!矿,建设项目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不得予以核准
煤!。矿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十六条 煤矿应当】建立并落《实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
生产》煤,矿和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等!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副》。总工程师应当—轮流带班下井与从业!人,。。员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建立档案;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离?
第三?十七条 煤矿—应当推进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采取预防瓦【斯、煤尘、冲击【地压、火《。灾、水害、顶板等】事故的措施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
第三十八条— 煤矿应《当正:规布置、《壁式开采;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沿空留》巷煤矿不得采用【仓,储式、?巷,道式、?高落式等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采煤工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第三十九!条 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煤《矿应当?建立: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第《四十:条 煤?矿应:当加强煤炭地—质勘:。。查管:。理勘查程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为其划定—矿区范围煤矿应当】加强建设、生产期】间的地质勘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
】第四十一条》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超层?越界开采《。。的;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由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煤矿应当】立即予以关闭—
,。(一)?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
(二)!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从事生产的—;
(三)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经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未达标的;
【(四:)不能实现正规开采!经,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
(【五)三?个,。月内:两次以?上,发现:。。有本条例《第,。四十一条所列重【大安:全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
(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
(七)《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其他应当关闭的!情形
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
第】四,十三:条, ,设立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四》十四条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进入化工园!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和城区内人员—密集区域的化—工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逐步进入《。化工园区
化工园区!应当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或者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
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化《工生产、储存单位】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
第四《十五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
第四】十七条? 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应当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当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四十八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特殊作业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作业—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
特殊作【业时:管理人员应当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现场:监护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第四十九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避开】城市地下管网—、地下轨道》交通: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相协调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备!。案
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对可能影【响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安全的应!。当与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协商制定!并落实管道运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五十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实施管道《日常巡护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发现!直接占压、不符合管!道,保护安全距离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安全】隐患无法自行—排除的应当》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报告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保护安全【距离内已建成的人口!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与》城市市?政,管,网交叉?、重叠区域进—行整体安全评估、】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应当制定整【治方案进行搬迁、】清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
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
第五十二条】 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气设!备和线路、消—防设施等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五十【三条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所有权人承担所【。有,权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管理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使用《责任由使用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经批准《。确定的使用》。用途;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规划确定的【使用用途《
第五十五条 地下!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五十六条 地下】经营场所安全—出,口的数目、间—距、:朝向、宽度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挤占、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第五?十七条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十米《。
第五十八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
第五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配备《。应急广播、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和消火栓、】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制度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第六十条! 在:地下经营场所—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经】营、存放、携—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二《)挤占、《。堵塞疏散通》道,、通风口、》消防通道;》
(三)采用液化】石油气和汽油、煤油!、甲醇、乙醇—等易燃液体作—为燃:料;:
(四)吸烟—;
(五)违规【安装:、使用电器产—品和敷?设用:电线路
第六十【一条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疏:散应:急演:练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疏散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和责任有效—组织人员疏》散,应急:演练
人员》疏散应?急演练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
》第,六十二条《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等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有?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控制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
第》六十三条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地下【轨道交通入口处设】置安检设施在地下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救援、防—爆、防毒、防汛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其完好和—有效:
禁止在地下轨【道交通车站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第六》十四条 禁止—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进【入地下轨道交—通车站及《乘车
?车站工作人》员有:权对:进站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有权拒绝其进站!;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站或者扰乱现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地下!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十五条? 遇有?客流量激增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增加运】力或者?限制客?流等临时措》施确保安全》运营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排除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运营安全的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相关【线路:运营:撤出人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并】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下列《监督检查和管—理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依法组》织,或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对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城市地下经!。营场所、城乡防火】、防雷等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相关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相》。关行业或者》领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防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气象【、煤矿安全监—。察、海事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机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组织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和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执法要求的监督!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统,。一标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出:示执法?证件
第七十—二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已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建,成的上?述项目应当纳入改】造规划逐步迁出或者!转产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重大危险源、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已建成【的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拆除或【者采取?其,他保障安全的—措施
第七十三【条,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产业: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园区内《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改正或者【。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技术、管理】等服务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基!础设施?合理规?划信息资源》逐步建成资源共【享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将发生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举报电【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七:十九条 《省和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事故应急预案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根据本行政】区实际?定期与?。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开展应急演练
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并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有关人员应—当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当与》当地政府《。。事故应急预案—保持衔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十一—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城市地!下经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除?城市地下经营单位】外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应急救援《人员;可以委托【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
宾馆?、商场、旅游景点、!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医院】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学期至少组】织学:。校安排学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开》展,事故救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迟报或—者瞒报事故
发【生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的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当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第,八十三条 事故【调,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重?大事故和造成一次】死亡六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重!伤三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或者《涉嫌:谎报、瞒报的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造成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六人以》下或者重伤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较】大事故?和造成一《次死亡二《人或者重伤五—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涉嫌谎报、瞒报【的,。一般: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造成一次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以—上五: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中—央驻省和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较大事故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六)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第八十《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或,者制定了安》全生产规划但未组】织实施的;
(【二,。)未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的;!
(三)未》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的:;
:(四)未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的;
(》五)未组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内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的;
【。(,六)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入:不足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
(【七)谎?。报或者?瞒报事故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或者事!故责任追《究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因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违法《泄露生?产经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
?。(四)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未》按照规定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扩大的】
第八十《八条 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隐患—登记档案监》控制度的;
(二】)未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
《(三)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保护装备》或者未?制定、修《订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演【练的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重大危险源未按照规!定建立登记档案的】;
(二)实施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
(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实施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的;
—(四)?。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制》定治理方案或—。者未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的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九十四条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班组!长未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煤矿【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第!九十:五条 煤矿未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的处以三!万元:的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煤?矿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处》以十五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煤矿负责】。人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的;
(二)化工】生产储?存装置未按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者: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未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或?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
第九—十七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未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二)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三)地下经营】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
第九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使用不属】于消防设施、设备的!对地下经《营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一?百零一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是指—。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
化工园】区是指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工业区《等,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园区
产!业园:。区是指依法设立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或者指定机构】管理的工业》园区、开发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等】
第:一百零?四条 本条》例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