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4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煤矿!特别规定
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
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下统称《安全管理人员);其!。他,。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业或者》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第:八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以及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从!事安全?生产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依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并对服!务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及要》求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从业人员事!故预防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典型【事,故案例等《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教育引导《班组:。成员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实际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规划支持《社区:开展:建设工作《提高社区内》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开】展应急救援》、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研—究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以下!统,称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十六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道路》。运输、机械制造【、,城市地下经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当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三)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义务
【(一)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应急演】练;
(三)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异常!情况或?者,事故;
(四)发生!事故紧急撤离时服】从现场统一指挥【;
(五)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由生产经《营单位自提》自用、专户核算专门!用于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单位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财政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技能、】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培训【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由本单!位进:行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大纲进行
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考核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登】记档案监控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组织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建立登》记档案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登记档》案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检测检】验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影响!范围、应《急预案等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确认》重大危险源状态落实!监,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挖掘、爆》破等:作业临?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下列!安全管理措施
(】一)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四)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第—二十七条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作业场所!应当符?。合标准要《求禁止设置在居民区!、不符合规定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定的厂房内;
!。(二)按照标准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按《照规定检测和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或者粉?尘超:标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三【)按照标准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禁止【在作业?场所使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禁止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和不按照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动防护用品》作业
存在铝镁等金!属,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防止粉—尘,遇湿自?燃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置符合—标,准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禁止以发《放,货币等形式代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矿山、金属!冶炼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可以:配备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协助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社会力量【组建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在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三【。十二:条 在宾馆》。、商场、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集贸—。市场、集体宿舍、】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除《、,停用安?全,设施、设备》;
(?二)不按标准设置备!用电源;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六)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与—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三—十三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主办单位承担具体安!全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
承办—单位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在!人,。。员相对?聚集时承办单—。。。位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范围之—内
:第二节 煤矿特【别规定?
第三十四条 【煤矿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核准的不得!予以:。项目核准《;未通过项目核准】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煤矿建设】项目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不得:予,以核准?
煤矿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十六条 煤矿应当!建立并落实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
生产煤矿—和,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等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副总工程】师应当轮流带班下】井,与从业人员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建立档【案;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离
第三十【七条: 煤矿应当推—进,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采取预防瓦【斯,、煤尘、《冲击地压、火灾、水!害、顶板《等事故?的措施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
:第三十八条 煤矿应!当正规布《置、壁式开采;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沿】空,留巷煤矿《不得采用仓储式、】巷,道式:、高落式等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采【煤工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第三十九—条 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煤矿应当》建立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第四十条 煤矿应】当加强煤《炭地质勘查管理勘查!程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为其:划定矿区范围煤矿应!当加:强建设?、生产期间》的地质勘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
第四十一条—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超层越界开采!的;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由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煤矿应当立即!予以关闭《
(一)《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
(!二)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从?事生产的;》
(三)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经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未达标的;
(】四,),不,能实现正规开采【经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
(五《)三个月内》两次以上发现—有本条例《第,四十一条所列重大】安全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
?(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
(七)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其他应当关—闭的情?形
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
第四十》三条 设《。立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四十四?条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进入化工园—。。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和城区内人】员密集区域的化工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逐》步进入化工园区
】化工园?区应当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或者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
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化工生产、储存】单,位,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
第四十】五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
第四—十七条 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应当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当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四十【八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特殊作业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作业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
》。特殊作业时管理【人员应当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现场监护《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第,四十:九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避—开城市?地下:管网、地下》轨道交通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相协调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备案
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对可能影响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安全的应当与【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协商制定】并落实管道运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五十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实施管《道日常巡护》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发现【直接占压、》。不符合管《道保护安全距离【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安全隐患无法自【行,排,除的应当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报告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保护安全距!离内已建《成,的,人口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与城市市!政管网交叉、重叠】区,域进行整体安全评估!、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应当制定整治方案!进行搬迁、》清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
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
第五十二条! 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气:设备和线路、消【防设施等《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五【十三条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所有权人承!。担所:有,权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管—理,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使用责任由使用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经批准【确定的使用》用途;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规划确定的使—用用途
《第五十五条 地【。下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五十六条 地下【经营场所安全—出口的数目、间【距、朝向《、宽度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挤》占、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第五十七条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十米
第五十】。八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
第】五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配备应急广播、!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和消?火,栓、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制度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第》六十条 在地—。下,。经营场?所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经营、存放—。、携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二)挤》占、堵塞疏散通道】、,通风口、《消防通道;
(三】)采用液化石油气】。和汽油、《。煤油、甲醇、—乙醇等易《燃液体作为燃料【;
(四)吸烟;
!(五)?违规安装《。、,使用:电器产品和敷设用】电线路
第》六,十一条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疏散应急】演练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疏散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和—责任有效组织人员】疏散应?急演练
人员—疏散应急演练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
第六十二》条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等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有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控制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
第六《十三条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地下轨—道交:通入:。口处设置安》检设施在地下—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救援、防爆、—防毒、防汛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其?完好和有效
—禁止在?地下轨道交通车站】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第》六十四条 禁止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进入地下轨道交!通车站及乘车
【车站工作人员有【权对进?站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有权拒绝《其进站?;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站或者扰乱现!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地下!。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十五条! 遇有客流量激【增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增【加运力或者限制客流!等临时措施确—保安全运营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排除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运营!安全的?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相关线路运》营撤出人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并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下列监—督检:查和管理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依,法组织或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对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城市—地下经营《场所、城乡》防火、防雷等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相,关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相,关行业或《者领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防: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气象、煤矿安【全监:察、海事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机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组织】。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和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执】法要:求的:监督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统一标》。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出示执法证件
第】七十二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已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建成的上】述项目应当》纳入改造规划—逐步迁出或者转产】。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重大危?险源、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已建?成的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拆!除或者采取其—他保障安全的措【施
第七十三—条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产业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园区?内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改正或?者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技—术,、管理等服务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基础设施—合理规划《。信,息资源逐步建成资】。。源共享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将发生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举报电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七《十九条 省》和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事故应】急,预案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根据本行—政区实际定期—与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开展》应急:演练:
,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并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有—关人员应当》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当—与当地政府事故应急!预案保持衔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十一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城市》地下经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除】城市地下经营—单,位外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应—急救:援人员;可以委【托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
宾馆、商【场、旅游景点、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医院】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学期至少组织】学校安排学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开展事故救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迟报或者瞒报事故
!发生: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的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当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第八十三《条 事故调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重》大事:。故和造成一次死亡】六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重伤三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或者涉嫌谎【报、瞒报《的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造成—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六人以?下或者重伤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较大事故和造成!一次死亡二人—或者重伤五》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涉嫌谎报、瞒报【的一般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造成一次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以上!五,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中央驻省和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较大:事故: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六:。)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第八十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或者制定《。了安全生《。产,规划但未《组织实施《的;
?(二)未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的;
(三)未】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的;
(】四)未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的;
》。(五)?未组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内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的】。;
(?六)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入—不足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
(七】)谎报或者瞒报【事故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或】者,事故责任追究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因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违法?泄露生产经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
(四)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未按照《规,。定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扩大:的
第八十八条 】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隐—患登记档案》监控制度《的;
(二)未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
(三—。)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保护!装备或者未制—定、修订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演练的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重,大危险源未按照【规定建立登记档【案,的;
(二)实【施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
(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实施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的》;
(四)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制定治理方【案或者未《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的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九十四条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班组长?未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煤矿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第—九十:五条: 煤矿未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的处》。以三万元的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煤【矿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处以十五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煤矿负责人】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的;
(二)化工!生产储存装》置未按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者《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未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或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
第九十七—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未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二》)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三)地《下经:营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
?第九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使用不属于消【防设施、设备的对】地下经营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一百零一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是指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
化《工园区是指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工业区【等,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园区
产业园!区是指依法》设立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或者指定机构管理】的工业园区》、开发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等
第一百零四】。条 本条例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