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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4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煤,矿特别?规定 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 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下】统称:安全管理人员)【;,其他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业或者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第—八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以及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从事安《全生产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依—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并对—。服务: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及要求!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从!业人员事《故,预防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典型事故—案例:等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教育引!导班:组成员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实际【。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规【划支持?社区开展建设工【作提:高社区内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开展应《急,救援:、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研究!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以下统《称,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十六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道路?运输、机械制造、城!市地下经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当》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三)【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义务 》(一)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应急演—练; ?(三)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异常情【况,或者事故《; (?四)发?生事故紧急撤离时】服,从现场统一指挥;】。 (五)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由生产!。经营:单位自提自用—、专户核《算专门用《于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单位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财》。。政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技能、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培训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由【本单位进行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大纲进《行 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考,核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登记档【案监控?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组织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建:。立登记档案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登记档案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检测检验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影响范围、应急】预案等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确》认重:大危险源《状态落实监》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挖掘?、爆:破,等作业临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下列安全—管理措?施 (一《。)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四?)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第二】十七:。条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作业场所—应当符合标准要求】禁止设置在居民区、!不,符合规定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定的厂房内; 【(二)?按照标准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按照!规定检测和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或者粉尘《超标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三)按照【标,准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禁止在作】业场所使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禁止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和不按照—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动防护用—品作业 存在铝镁等!金属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防!止粉:尘遇:湿自:燃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置符合标准—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禁止以发放货币等!形式代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矿山:。、金:属冶炼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可以配备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协《助,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社会力量组建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在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三十二【条 在宾馆、—商,。场、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集贸市场、》集体:宿舍、?。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除!、停:。用安:全设施、设备—; (二)不按标】准设置备用电源【;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六)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与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三十三?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主办单位《。承担具体安全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 承办《单位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在人员】相对聚集时承—办单位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范围之内 !第二节 煤矿特别】规定: 第三十《四条 煤矿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核准的不得—予以项目核准—;未通过项目核【准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煤,矿建:设项目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不,得,予以核准 》煤矿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十六条 煤—。矿应当建立并落实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 生产】煤矿和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等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副总工程师应当轮!流带班?下井与从业》人,员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建立档《案,;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离 第三十七条 !煤,矿应当推进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采取?预防瓦斯、煤尘、冲!击地压、火灾、水】害、顶板等事故【的措施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 第:。三十八条 煤矿应】当正规布置、壁【式开采;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沿空留【巷煤:。矿不得采用仓—储式、?巷道式?、高落式《等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采】煤工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第:三十九条 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煤矿应当建立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第四十《条 煤?矿应当加强煤—炭地质勘查管—理勘查程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为:其划定?矿区范围煤矿应【当加强?建,设、生产期间—的地:质勘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 第四十【一,条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超层越《界开采的;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由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煤矿应当立】即予以关闭 (【一,。)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 (二)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从事生产【的; (《三)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经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未,达标的; (四)不!能,实现正规开采—经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 ,(五:)三个月内两次以】上发现有《本条例第《四十:一条所列《重大安全《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 (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 (七)《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其他应当关【闭,的情形 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 第】四十三条 》设立: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四十四条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进入】化工:。园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和城区内人员密【集,。区域的化工》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逐步进入化工园【区 化工《。园区应当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或?者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 !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化工生》产、储存单位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 第四十】五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 第四十七】条 :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应【当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当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四十八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特殊《作业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作业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 特殊作业时管!理人员应当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现场《监护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第四《十九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避:开城市地下管—。网、:地下轨道《交通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相协!调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备案 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对可能影响!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安全?的应当与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协商制定并落—实管道运《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五十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实施?管道日?。常巡护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发现直接!占压、不符合管道】。保护安全《距离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安全隐患】。无法自行《排除的应《当,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报,告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保护】安全:距离内已建成的【人口: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与城市—市政管网交叉、重叠!区域:进行整体安全评估】、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应当制定《整治:方案进行《搬迁、清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 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 第五十《二条 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气设【备和线路、消防设】施等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五十三条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所有权人承担所有权!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管理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使《用责任由《使用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经批》准确定的使用—用途;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规划确定【的使:用用途? 第五?。十,五条 地下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五十六?条 地下《经营场?所安全出《口的数目、间距【、朝向、《宽度: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挤,占、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第五》。十七:条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十米【 第五十八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 第五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配《备应急广播、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和消火栓、【。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制度《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第六十】。条 在地下经营【场,所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经营、存—放、:携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二)《挤占、堵《塞疏散通道、通【风口、消防通道; !(三)采用》。液化石油气和汽油】、煤油、甲醇、乙醇!等易燃?液体作为《燃料:; (四)吸—烟; ?(五)违规安装、】使用电器《产品和敷设用电【线路 第六十一【条,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疏散应《。。。急演练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疏【散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和:责任有效组》织人员疏散应—急演练 人员疏散应!急演练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 第六十二!。条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等】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有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控制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 第六十三条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地—下,轨,道交通入口》处设置?安检:设施:。在地下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救援、《防爆、防毒、防【汛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其完》好和有效 》禁止在地下轨道交】通车站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第六十四》条 禁止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进入:地下轨道交通—车站及乘车 车站工!作人员?有权:对进站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有?权拒绝其进》站;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站或者!。扰乱现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地下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十五条 遇有!客流量激增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增加!运力:或者限制《客流等临时措—施,确保安全运营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排除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运营安全的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相关线》路运营撤出人—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并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下列监督检查和【。管理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依法组织或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对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城市地下经》营场所?、城乡防火》、,防雷等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相关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相关行业或者!领,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防: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气象、煤矿!安全监察、海事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机【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组织《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和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执法要《求的监督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统一标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出示执法证】。件 :第七十?。二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已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建?成的上述《项目:应当纳入改造规【划逐步迁出或—者转:产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重大!危险源、《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已建成的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拆》除或者?采取其?他,保障:安,全的措施 》第七十三条》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产,业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园区内】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改《正或者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技术、管】理等:服务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基础设施【合,理规划信息资源逐】。步建成资源共享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将发生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举报电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七?十九条 省和—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事故应急预】案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根据:本行政区实际定【期与: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开展应急【。演练 ?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并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有关人!员应当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当】与当地政府》事故应急预案—保持衔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十一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城市地下经】。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除城市地下—经营单位《外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应急救援人!员;可以委托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 《宾馆、商场、旅游景!点、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医院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学期至少组—织学校安排》学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开展事故救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迟?。报或者瞒报事故【 发生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的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当】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第八—十三条 事故调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重大:事故和造成》一次死亡六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重伤:三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或:者涉嫌谎报》、瞒报的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造成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六人?以下或者重》伤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较大?。事故:和造成一次》。死亡二人或者重伤五!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涉,嫌谎:报,、瞒报的《一般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造—成一次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以上五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中央》驻省和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较【大事故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六)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第八》十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或者制》定了安全生产规【划但未组织实施的;!。 (二)未》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的; —(三)未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的; (四)未】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的; 】(五)?未组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内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的; (六!)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入不足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 (七)谎报或者!瞒报事故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或者事故责》。任追究?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因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违法!泄,露生产?经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 (四)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未按照规《定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扩》大的 第八十—八条 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隐患登记》档案监控制度的;】。 (二)未》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 !(三:)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保护装备或者未制定!、,修订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演练的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重大危】险源未?按照:规定建立登记档【案的; 《。(二)?实施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 :(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实!施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的》; (?四)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制定治理【。方案或者未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的!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九》十四条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班组长未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煤矿【。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第—九十五条 煤—矿,未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的:处,。以三万元的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煤矿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处以十五《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煤矿负责》。人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的; (二)—化工:生产储存装置未按】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者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未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或】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 第九】。十七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未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二)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三!),地,下经营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 第九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使!用不属于消防—设施、?设,备的对地下经营【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一百零一【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是指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 化工园区是指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工业【区等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园区 产业园区】是,指依法设立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或者指定】机构管理的工业园】区、开发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等—。 第一百零四条 本!条例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