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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4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煤矿特别规—定 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 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下统》称安全?。。管理人员);其他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业或者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第八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以及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从事安全【生产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依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并对服】务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及:要求: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从《业人员事《故预防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典【型事故案例等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教育引导班!组成员?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实际—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规划支持社》区开展?建设:工作提高社区内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开!展应急救援、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研究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以下统称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十六—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道路?。运输、机械制—造,、城:市地下经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当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三)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义务 (一)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应急演练; —(三)?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异常情况—或,者事故;《 (四)《发生事?故紧急撤离时服从现!场统一指挥; (】五)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由生产】经营单?位自:提自用、《专户核算专门用于】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单—位,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财政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技!能、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培训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由【本单位进行》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大纲进行 【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考:核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登记档—案监控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组织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建立登记档案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登记档案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检】测检验?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影响范!围、应急预案等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确,认重大危险源—。。状态落实监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挖掘、爆破等作【业临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下列安全管—理措施 (一)【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四)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第二十七条!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作业:场所应当符》合标:准要:求禁止设置在—居民区、不符—合规定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定的】厂房内;《 (二)按照标【准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按照】规定检测和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或】者粉尘超《标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三)按照标—。准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禁止—在作业场所使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禁止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和不按照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动—防护用品作》业 存在《铝镁等金属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防止—粉尘遇湿自燃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置符合标准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从业人员公布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禁《止以:发放货币等形式【代,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矿山、金属冶!炼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可以配备《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协助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社会力量组建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在矿山、《建筑施工、冶炼、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三十二条 在宾!馆、商场、学校、】幼儿园、旅》游景点、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集贸市场、集—体宿舍、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除、停用安】。。全设施、《设备:; :(二)不按标—准设置备用电源;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六)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与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三十三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主办单位】。承担具体安全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 —承办单?位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在人员—相对聚?集时承?办单位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范?围之内 第二节 煤!矿特别规定》 ,第三十四条 煤矿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核,准的不得予以项【目核准;未通过【。项目核准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煤矿建设项—目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不》得予以核准 煤【矿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十六条《。。 煤矿应当建立并落!实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 》生产煤矿和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等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副总工—程师应当轮流带班下!井与从业人》员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建立?档,案;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离 第三十—七条 煤矿应当推进!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采取《预防瓦斯、煤尘【、冲击?地压、?火灾、水害、—顶板等事故》的措施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 第三十八条【 ,煤矿应当正》规布置、壁式开采】。;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沿空留巷煤矿—。不,得采用仓储式、巷道!式、高落式》等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采煤工】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第三十九条 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煤矿应当建立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第四【十条 煤矿》应当加强煤炭地质勘!查,管理勘查程》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为其划《定矿区范围煤矿应当!加强建设、生产期间!的地质勘《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 !第四十一条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超】层越界开采》的;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由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煤》矿应当立即予以【关闭 ?。(,一)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 (二【)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从事!生产的; (三【)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经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未达标的;》 (四)《不能实?现正规?开采:经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 【(五)?三个:月内两次以上发【现有本?条例第四《十一条所《列重大安全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 (】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 (七)【。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其他应当关闭的【情形 第三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 第:四,。十三条? 设立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四十四条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进入化工》园,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和城区?内,人员密集《区域的化工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逐步进入—化工园区 化—。工园区应《。当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或者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 】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化工生产】、,储,存单位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 第四十五【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 —第四十七条 —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应当《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当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四十八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特殊作业【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作业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 特殊作业时管【理,人员应当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现场:监护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第四十九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避开城》市,地下管网、》地下轨道《。交通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相协调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备,案 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对可能影!响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安全的》应当与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协商制定并【。落实:管,道运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五十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实施管【道日常巡护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发现直接占—压、不符合》管道保护安全距离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安全隐患无法自行排!除的应当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报告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保护安全距!离内已建成的—人口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与城市市政管【网交叉、重叠区【域进行整体》安全评估、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应:当制定整《治,方案进行搬迁、清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节 城《市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 交通运营单】位特别规定 —第五十二条 地下】经营和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气设备和【线路、消《防设施等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五—十三条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所有权【人承:担所:有权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管理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使用责任!由使用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经批【准确定的使》用用途;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规【划确定的使用用【途 第?五,十五条 地下—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五十六条 —地下经?营场所安全出口的数!。目、:间距、朝向、宽【度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挤占、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第五十?七条 地下》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十米: 第五十八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 第五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配备应?急广播、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和消火栓《、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制度《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第六十条 在地下!经营场所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经营】、存:放、携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二)挤占、—堵塞:疏散通道、通风口】、消防通道;— (三)《采用液化石油气【和汽油、《煤油、甲醇》。、乙醇等易燃液体作!。为燃料; (—四)吸烟; (【五)违规安》装、使用电器—产品和敷《。。设用:电线路 《第六十一条 地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疏【散应急演练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疏散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和责任有】效组织人员疏散应急!演练 人员》疏,散应急演练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 第六》。十二条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等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有【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控,制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地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 ,第六十三条 —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地下轨道交通入口】处设置安检设施在地!下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救援—、防爆、防毒、【防,汛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其【完好和有效》 禁止在地下—轨道交通车》站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第!六十四条《 禁止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进入地下轨!道交通车《站及乘?车 车站工作人员】有权:对进站?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有权拒【绝其进站;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站或:者扰乱现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地下《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十五:条 :遇有客流《量激:增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增加运力或者—限制:客流等?临时措施确保—安,全运营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排除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运营安全的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相【关线路运营撤出【人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并》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下列监督检查和】管理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依:法组织或者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对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城市地!下经营场《所、城乡防》火、防雷等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相关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相:关,行业或者领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防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气象、!煤矿安?。全监察、海事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机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组织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和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执法要—求的监?督管理人员》和装:备建立统一标—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出《示执:法证件 第七—十二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已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建成的上述】项目应当《纳入改造《规划逐步迁出—或者转产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重?大危险源、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已建成的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拆除或—。者采:取其他?保障安全的》措,施 第?七十:三条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产《。业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园区内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改正或者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技—术、管理等服务【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基础设施—合理规划信息—资源逐步建成资源】共享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将:发,生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举报电》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七十九条 省和!。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事故应急《预案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根据本行政区】实际:定期与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开展应急》。演练 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并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有关人员】应当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当与当地】。政府事故应急预【案保:持衔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十一条 矿山、建筑!施工、冶炼、城市】地下经营、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除城市地下【经营:单位:外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应急救援人!员,;可以?委托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 宾馆、商场、旅】游景点、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医院!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学期—至少组织学校安排学!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第八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开展事故救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迟报或?者瞒报事故》 ,发生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的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当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第八十三条 事故】调,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重】。大事故和造成一次】死亡六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重伤三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或:者涉嫌谎报、瞒报的!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造成》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六人以下或者重伤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较大事?故和造?成一次死亡二人或】者重伤五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涉嫌】。谎,报、瞒报的一般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造成一次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以上【五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中央驻省】和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较大?事故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六)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第八十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或者制定了安!全生产规划》但未组织实》施的; 《(二)未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的】;, (三)未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的—; (四)》未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的;!。。 (五?)未组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内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的;: (六)《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入不足【。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 (七!)谎报或者瞒报【事故: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或者事故责》任追究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因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违法泄露!生产经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 :(四)?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未?。按照规定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扩大的 第【八十八条 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隐患登记档案!监控制度《的; (二)未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 (三)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保护装备】或者未制《定、修订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演练的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重,大,危险源?。未按照规定建—立,。登记档案的;— (二?),实施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 :(,三)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实【施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的; (四!。)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制定治》理方案或《者,未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的【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九》十四条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等工作—的班组长未》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煤矿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第九十五!。条 煤矿未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的处以!三万元的《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煤矿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处】以十五万《元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的煤:。矿负责人按》照擅离职守处—理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的;【 (:二)化工生产储【存装置未按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者,。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未装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或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者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 第九十七条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运营单位未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二)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三:)地:下经营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 第九十九条! 地下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使》用,不属于消防》设施、设备的—对地下经营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一百!零,一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是指【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 化工园—。。区是指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工业区等!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园区? 产业园区是指依】。法设立?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或者指定机】构,管理的?工业园区、开发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等 第一—。百零四条 本条【例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