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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19?。。84年1《1月6日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航道】管,理,法律、?法规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河道》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防洪调度、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协调处理】各部门在用河方面】的矛:盾及河道业务技术】指导;会同航运、城!建等部门编制江河流!域规:划、:河道整?治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河道管理机构 【第四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委托省有!关部门实施河道管】理被委托部门—应当接?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有堤防、护】岸管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 第五条 河道水土!资源除集《体所有的土地外均属!全民所有保护河道水!土资源及附属工【。程设施?的完整是全省人民】的义务 《各单位和个》人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发利用江】河水土资源单位【和个人的兴利活【动必须服从》江河流域规划—、河道整治规划要严!格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 》河道管理 第六【。条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第七《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不得影响行洪】、排:涝及堤防安全不得】引起河?势,的不良变化不—得破坏通航条件不】得危及其它部门的兴!利活: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工程及《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省界和边境》。河流按规《定程序由国家或【省审定穿越两个【。以上市?。(地)或跨县、场】的河:流由省审定穿—越两个以《上县:(含县级《市下:同)并在同一市(】地,。。)范:围内的河流》。由市(地)审定河道!长度不超出》县境的河流由—县审定河《。道长度?不超出牧《场、渔场等》范围的河《流由:。各自主管《部门审?定 第八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准,擅自修筑丁坝、锁】坝、围堤《、泵站、码头、高】渠、高路厂房、民房!等建筑物;不—准,擅自堆放物资、倾填!矿渣:、煤灰、残土、【垃圾;除营造护堤护!岸林:外不准种植》高杆阻水植》物;:不,准从事任何造成壅】水、冲刷、淤—积等不利影》响,的生产活动 第九】。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按河《道管理权《限实行管理由河【道,主管机关《发,放准采证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河道采砂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维】修、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单【位的管理经费收费】。具体标准和》计收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禁止在《下述区域内》采掘砂石土料物:】 (1)堤防迎水面!五十米以内河床【凹岸和堤防险工地】段、河?道整治工程一—。百米以内;》 (2)大》。、,中、小?铁路:桥及防护工程上【下游五百、》三百、二百米以内】公路桥及引道、防】护工程上下游—二百米?以内; (》3)拦?河闸坝?、泵站上下游三百米!以内;? (4)水文测【流断:面上下游五百米至】一千米以内;—。 (5)《可,能因采砂而导致流势!变化影?。响其它部门》正常生产活动的区】域 第十《条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堆放物—料和采掘矿产、【砂石对防洪及—其它单?位用河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支付采取补救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禁止》在通航河流和渔业生!产繁忙的《江,。河内散放流送木【材和无?船舶牵引《。的木排如有散排放】排,单位要及时打捞因流!送木:排,使桥梁等工程—施放受到《破坏的放排单—。。位要给?予赔偿 第三章【 工程及林草管【理, 第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下列标准划》定江河堤防护—堤用地范《围: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牡丹江、!穆棱河、《汤旺河、呼兰河、】。拉林河、绰尔河、】雅鲁河等十条主要江!。河堤防和大》型堤防迎水》面不小于五十米背】。水面不小于》三十米中、小河流】堤防迎水面》不小于三《十米背?水面:不小于?二十:米凡已经《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护堤用地由河!道、堤防管》理部门管《理使用护堤地主【要用于营造防浪林】、防汛用材林及【发展围堤经济 其】它单位?和个:人临时占用护—。堤地需经河道—、堤防管《理部:门同意损《坏的树草《。应予补栽并作价赔】偿 第十《三条 在堤》身和护堤地》内禁止挖掘》草皮、取《土挖洞、开沟—、,打井:。扒道口、建房、爆】破、埋葬《、堆:放杂物?、修:。建鱼池及从事其【它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十条主要江河堤防!背水面?三百:米以内其它江河堤防!背,水面:一,百米:以内:。不准擅自钻探、打深!井和修筑《地下工?程如必须钻探应经河!道、堤防主管部门】批,准并由钻《探部门负责进行安】全处理 第十四条】 ,河道工程《。(堤防、护坡、【护岸、大坝、—涵闸)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做公路、乡路!不得停靠船只或做码!头确需利用河道工程!做公路?、乡路的利用堤防】(坝)、护》坡、护岸等工程【和护:堤地做码《。头或堆放物料的【须经有审批权的河】道主:管机关?同意同?使用:单位:和个人对所》利用:工程负责养护维修】保持原有工程防【洪标准或者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工程养护费收费具】体标准?和计:收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对工程造成损坏由!使用单位和个—人负责赔偿 —在堤身?泥泞期间《禁止:车辆:通行:防汛抢险车辆除外】 第:十五条? 修建穿堤工程【要,做出工程设》计和回填设计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履》行手续并服》从河道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市、镇港区道路【穿,越堤防要《修建确保防洪安【全的永久性设施 第!。十六条? 护堤护岸林草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砍伐?或,者破坏河《道管理单位对护【。堤,。护岸林?木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及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十七条 河道】整治工程和护岸【林草及测量标志【工程、?水,文观测和《通讯:照明设施及护—堤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侵占、!偷盗和?破坏不?准在各类标志附近】设置有碍观测的障碍!物 第十八》条 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担《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第?四章 防 汛 第】十九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行政公署应设—立防汛指挥部—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防《汛组织做好汛期的】防洪工作 第二十】条 防汛工作要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下】级,防汛指挥部必—须服从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和决定各部门和单】位在汛期必》须服:从当地和《上级:防汛指挥《部调:度和决定 在防汛紧!急时:。期,防汛指挥部有权【调动防汛抢险—急需的物资、—设备、器材、交通运!。输工具和劳》动力汛?期在:河,道作:业的各?部,门的工作与防汛有矛!盾时必须服》从防汛需要》 第二?十一:条 各级防》御特大洪水措—施方案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在,遭遇:特大洪?水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妨碍、阻!挠蓄洪、分洪—、滞洪?命令:的执:行对严重阻水—的工:程,设施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防:汛指挥部可以采取】非常措?施 第二十二条 】十,条主要江河》干堤的?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由省!防汛指挥部审定【其,它河流由行署、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审定— 第二十三》条 汛期水库—的调度?要按:批准的调度计划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度计划要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改—变,不安全的病、—险水库要限制蓄水废!弃的水库不准擅自】恢复利用 第二【十四条 气象、水】文部门?应,及时预?测预报?雨情水?情邮电及其它—有关:部门应保证汛—情联:络,畅通物资部门应【保证防汛抢险物资、!器材供?应交通运输部—门应保证防》。汛,物资和人员的—及时运送 一切【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完成分担的!防,。汛任:务 第二十五条 】防汛抢险救灾的资金!和物资器材要—严加管理不准—挪用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河道管理部门—或,报请: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模《范执行本条例或【。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二!。)在防?汛,抢,险斗争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保护、开发和科学利!用江河?。资源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积极搞》好河道及附属工程设!施管理种植防护【林草取得《显,著成绩的;》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发动和组织受【益单:位和群众搞》好河道、堤防管理取!得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 (二【)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三!)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四)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 (五)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以及开》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考古发掘的】; (六)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水工【程建筑物损毁—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二):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的; (三》)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 第二十九条 对拒!不执行防汛》调度:和决:定挪用盗《窃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器材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实【施前已有的影响行】。洪、排涝、供水【、过船、过鱼的障碍!物应本?。着"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按河:。道管理?部门的要求由设【障,单位:在限期内清除或改建! 现有穿堤工程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由工程所属部门加固!改建;废弃的由【。。工程所属单位及时清!除并回填加固 第】三十三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开发资源、划定】管理使用范围涉及土!地、草原、林木、】水面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变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198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