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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并举—暂行办法  【    《 ,第一:条  为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可持》续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黑龙江省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4,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公共【租赁住房中廉租性】质住房(以下称“】廉租住房”)的租】售并举管《理工作出售房源为现!。。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廉】。租住:房 ?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售并!举应坚持“廉—租为:主、:自愿购买、先租后售!、完善管理”—的原:则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购买廉租!住房按本《办法办理 》   第四条—  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廉租住房】。出售: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 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域内购房家庭的资】格审核   【市城投公司》负责测算出》售价格、签订—合,同、收缴《购房款、提》供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材料等工作 【。。  市?住,。建、:财政、?审计、物价、国【土、税务、民—。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配《合,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出售管理工作 】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方可申请购买【廉租住房   】(一:)具有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户,。籍; 《  (二)购买人】为廉租住房承租人】或经审核通》过,并,取得:。廉租住房入住通知】书的申请《人; ?。   (《三):申请时?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未欠缴【廉,租住房租金及没有】其他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记录《   第六条 】 廉:租住房出售》价格采取市场评【估法以不低于房屋】建设:成本:价原则确定(不含】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经市物价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投资房屋定价委】员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七条 】 申请购买廉租住】房可购买完全—产权也可购买—有限产权 》   购买完全产】权的购买《人一次性《全额交付《。购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费—用后拥有《全部:产权 ?   ?。购买有?限产权比例》购买人购《买80?%产权、政府持有】20%产权》并按相应比》例交付购房款—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限产《权的购买款项付讫后!从次月起免》收廉租?住房租金自购买有限!产权之日起5年后】购买人按政》府当期新公布的【价格:补足售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费【用后:。拥有完全《。产权其上《市交易按本办法第】十二条?执行  》。。 第八条《。。 , 申购流程  】 (一)申请与【初审购?买人填写购买廉租住!房有:限产权(完》全产权)《。审批:表提交身份》证、租?赁合同、家庭收入】及住房状况证—明等材料向街道【办事处提出购买申】请街道办事》处,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二)审?批,与备案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承租人申《购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购买廉租【住房有?限产:权(完全产权—)审批?表,报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三)!合同与付款购买【人凭经市房产—管,理局备案的》购买廉租住房—有限产权《(完全产权)审批表!与市城投公》司签订廉《租住:房售房合同;向市】城投:公司缴纳购房款并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四《)权属与登记购买完!全产权的《。。购买人凭购》买廉租?。住房有?限,产权(完全产权【)审批表廉租住【房售房合同、—。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收据和其他必】要材料?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免收—租金手续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在【登记:簿中将所购廉租【住房的共《同承租人一》并予以?登,记购买?有限产权的购买【人凭购买廉租住【房有限产权(完全】产权:)审:批,表廉:租住房售《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其他必要材料到】市房产?管理局开具廉租住】房权属确认证明【标明购?买,人的出资额及产权比!例办理?免收租金手续 【   第九条  】廉,租住房?出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资,金收入由《售房:单位:缴入市?级国库后支出可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及公!。共,租赁住房的购买、维!护、管?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   》第十条?  :购买人?购买廉租住房有限产!权或完全产权后从】次,月,起涉及的维修费用、!。物业服务费等由购买!人承担 《   第十一条  !购买廉租《住房有限产》权或完全产权的【购买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得再次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 第十二条 —。 出售的廉租—住房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购买人在取得【廉租:住房:完全产权5年内不】得将廉租住房出【。售、出租、转让、】继承、赠与》5年后购买人按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齐,政办发〔20—15〕7《1号)规定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方可上市交—。易其管理、权属【登记、交易等均按】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 】。 购买有《限产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政府】。收回所售房屋—扣除期间折旧、租金!和维修等费用—后退还购房款  ! (一)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廉,租住房的;   !(,二)将购买的有【限,产,权,廉租住房出》租或拒?不配合毗邻》。房屋修缮的;—   (》三)破坏或》改,变房屋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和使用—用途:的   第十【四条  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伪造有】关信息材料》申请购?买廉租住《房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诚【信档案?   第十五【条,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出售工!作中不履行规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各县(市)!。及南四区(》富拉尔?基区、碾子山—区、昂昂溪区、【梅里斯区)出售公】共租赁?住房中的《。廉租:性质:住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授权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