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
(20!05年?11月2日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5年12月》15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11月30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4年4月2】8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4年6!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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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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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防治洪?涝灾害改善、保【护城乡水《。环境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滞洪区、蓄》洪区、滩地、沙洲)!的整治、保护、利】用,等管理活动》
河道内的【航道、港口同时适用!航道、港口管理法】律,、法规
》 本:市城镇规划区的内】河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区,、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权限?负责辖?区内河道的》管理
《。 ,第四:条 本市河道管理!实行科学规》划、综合整治、【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河》道的:整治、维护》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制度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对河道【内的现有耕地进【行退耕还《水、还?草,保护好滩地》。植被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保【。护水:环境和?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并享有?制止:和检举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 河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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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河道!整治:规划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排涝、》环境保?护、:通航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定》符合自然生态要【求,并与人?文景观相协调
】 ,河道:整治规划应当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第八条! 河道《整,治规划由《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河道【整治规划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河道整治《规划的调整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 河道整治应当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依据河?道监测资料对—整治方案进行科学】论证
第—。十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整,治河道时涉及航道的!应当兼顾航运需要】并,事先征求海事管理】部门和航《务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 河道整【治工程需要占用土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汛?期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占用后!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河道整治所增加【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应当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并根—据需要?优先安排河道—管理和防汛物资【仓储用地
河】道整治所增加的土】地出让或者出—租取得?的收益应当重—点用于河道》整治和防洪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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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河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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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河道管理《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有堤防的河道【。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防洪通《道及护?堤地;
(二)!无堤防的河道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也,。可以按照河道规【划,两,岸堤:防走线之间的行洪】。区,确定
?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确权—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江南城区西起顾】乡堤:段,东至化工《堤段的?。沿江一?条线迎水面自—堤脚起10》0米:以内:为护堤?地范围;背水面不】划定护堤地按照堤】防工程保护区—进行管?。。理,
: 松花?江干流其它堤段和其!它河流护堤地范【围按:照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确定
—第十五条 》。 护堤地《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和使用】用于营?造防浪林、防汛用】材林及建设》河道堤防管理—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下列工?程建设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查同意后!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 (一《)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
(】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
! (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和民用建筑【、旅游?设施:以及其它公共设施】
建设单位【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查?手续应当在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前:或者在申《办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手,。。续前进行并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第《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申请单位《或者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 第十《八条 ?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空—间,范围或者穿越河【床的在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河道监测!资料对该工程的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批
】 建:设,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交批准!文,件、设计文件及施工!。安排、施工期度汛措!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等资料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文!件及工程《设计、度汛》措施:进,。行施:工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工程竣工验!收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各类—工程及临时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清除施—工残渣、引》道、围堰《平,整河床恢复原貌【
未按照—要求清除和平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对在堤身及护】堤地内修《建的涵闸《、泵站埋设的穿堤】管线、缆线等—。构造物及设施—。应当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汛期防【洪,预案向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确保防洪安】全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条前款规定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 第二十二条【 , 在:行洪区内《开发利用土地、滩地!、沙洲设置》砂场:应当符?合防洪规划》和河:道整治规划》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
《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或者陆》域进行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陆域: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改变》用途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 第:二十四条《 限制车辆—通行的堤防除防【汛、抢险、紧急军务!。、消防、公安—、环保?监测等执行公务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通!行
在》非指:定码头?除防汛、《。抢,险、公?安、海事、航道等公!务船只外其它—船只不得擅自停【靠
在》高,水位期间机》。动船:只靠近堤《坝时应当减低船速防!止水浪冲击堤—。坝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涉及其它部】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 (一)堆放物】料;
(—二)爆破、钻探【、挖洞、打桩、开】渠、挖筑渔》池等;
(三)!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 第二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倾《倒矿渣、《。。煤灰、?残土:、垃圾等废弃物【和带有杂物、融雪】剂的冰雪;
(!二):种植高棵树木、农作!物(护堤《林、:防浪:林除外);
— (三)排放、】掩,埋有毒有害物质;
! , (四)在堤—身及:护堤地内建房—、打井、埋葬—。、,晒,粮、挖掘草》皮、取?。土挖洞、扒道口、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等;
(五)】损坏防洪工程、【水文监测、》防洪:照明通讯等设施【;
: (六)擅自砍伐!或者损坏防浪、【护堤林木;》
(七)在各】。种水利标志附—近设置障碍物;
】 :(八)搬动、破坏】护坡:石在堤顶、堤坡插钎!;
(九)其】它有:碍河:道治理、防洪安全】及水文监测环境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松花江、牡】丹,江、拉林河、—呼兰河?堤防背水面300】。米,以内其它《江河堤防背水面1】00米以内为堤防】工程保护区
— 在堤防工程保】。护区内不得》擅自钻探、打—深井和?修筑地?下工:程特殊情况需要钻】。探,。、打深井《和修筑地下工—。程的: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并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安全处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安全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 ,第二十八条 【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负担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和截留
第二!十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河道工程养护—保持河道的整体功能!有计划?地营造护堤》护岸林?。草保护滩地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和河道淤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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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采砂管理
】 第?三十条 河道内采!砂(含取土》)实:行统一规划》采,砂,规划由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分级制定
【 河道《采砂规划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防洪、!河道整治及航道【。整治等专《业,规划符合环境保【护、:防洪安全和航道畅通!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 , 在下列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采砂
? (一《)堤防迎水面5【。0米:以内;
—(二)?河床凹岸、堤防【险工地段及河道【整治:工程周?边100米以内;】
(三)铁路】。。桥及国家级公路桥、!引道及防护工程上下!游各500》米以内;一般公【。路桥、引《道及:防护工程上下游各】200米以内;
! (四)航》道,整治工程上游—300米《。下,游,。200米以内—;
(五)拦】河闸坝?、泵站?。引水口上下游—各3:。0,0,。米以内;
【(,六)水?文测验断面和设施上!下,游各1000米以内!;
(七)跨】河道电缆《、高压线的塔—(杆)及穿河道管】线上下游各》200米以内
!。第三十二条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实,行一户或者一船一证!的许可制度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其?它手续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采,砂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采砂》许可:。应当采用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实施?
, ,。 第:三十三条《 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按照批准的!地点、范《围、:。深,度、:开,采量、开采期—限、作业方式实【施开采随采随运;】
(二》)按照河道整治要求!对开:采后的河床及时平复!保持平顺无》坑无坨;《
(三》)在采砂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四)将采砂!许,可,证正本?留存在采砂地点备查!;
(》。五):不得出租、转—让、出售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砂场地;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遵守:的其它行为
经!批准: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三十四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采砂区域】进行监测并》。根据区域内河道变化!。状况及时调整采砂】区,域和:采砂量保《。。障河道安《全、畅通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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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清!除障碍;对有第(】一):项,。所,列行为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有第(二)、!(三)?、(四)项所列行】。为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带有—杂物、融雪》剂的冰雪擅自堆放物!料或者在堤》身及护堤《地内埋?葬、晒粮的;
【 ,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废弃物种《植高:棵树木、农作物的】。;
:。。 (三)在堤身及!护堤地内建房、打】井、挖掘草皮、取土!挖洞:、扒道?口、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四)损坏防洪工【程、水文监测、【防洪照明通讯等设】施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者【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
(二【)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爆破》、钻:。探,、挖洞、打桩—、开渠、挖》筑渔池的
》 第?三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砂或者在禁!采区采砂的由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暂扣?采砂设备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 :对前款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后《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暂扣的采砂—。。设备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采砂或者【未,对,开采后的河》床进行平复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在采砂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 ,。 第四十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将采砂许】。。可证正本留存—在采砂地点备—查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的罚》。款
? 第四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转》让、出售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砂场地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收缴河道《采,砂许可证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第四十三条 ! ,河道管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法】定管理和监督—职责不?。得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 则
第!四十四条 》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8!9年5月26—日发布的哈尔—滨市江河道堤—防管理办《法、1?990年《5月6日发布的【哈尔滨市江》河道砂石开采—管理办法及20【01年12月5【日发布的哈尔滨市】。河道城区段滩地沙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