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
》(20?11年3月15【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11:月30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4年4月28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4年6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次修正)
【
:。 第一?章 ?总 :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
】 第三?条 ?节约用水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总!量控制、《科学利用的原则
!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条例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节约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
!第六条? ,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坚持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的权利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 (一)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工艺等有突出贡献】的;
(二)实!施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有显著效果的;】
, (三《)在再生《水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 (:四)对严重浪费【水资源和私自取水等!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 (五)在—节约用水《方,面做出其他突出成绩!的
表彰—、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章 用水管理
!。 第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市年度用水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县(市)节约!用,水规划会同县(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县(》市)年度用水—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和市年度《用水计划
》 第?十条 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实行计【划和定额《用水管理的单位范围!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根据单位》用水规模、行—业性质等有关—。规定划?。定,
第十一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在每年末】向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下【达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并负》责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用!水计划按照下—列依据核定
】(一)市或者县【(市)年《度用水计划;
!(二)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
(三)单】位水平衡测试报告;!
(四)单【位实际用水》。情况和用水计—划考核?结果:;
? (五)单位调【整下一年度》用水计划《。说,明;
(六【)单位使用节约【用水设施情况
【 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应当执行《用,水计划并与市、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签订计划用!水协:议
第》十二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用水规模、—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情况确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
需《。。要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确定—合理:用,水量
水平衡】测试完成《后由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组织—验收核定经测试【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整改
第—十三条 用水单】位用水实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费!和,。水资源?费制度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缴纳【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水费
(一)】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十以下《(含百分《之,。十)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二?倍交:费;
《 (: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含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四倍交!费;
? (三《)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五倍交费
】 ,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水!资源:费
农业—生产取水《不适用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资源!费的规定
— 第十四《。条 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用】水应急?。预案根据水资—。源供需状况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用》水紧缺期《实行限量《或者限?。时供水
在【用水:紧缺期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可,供,水量:制定水?量临时分配方案【;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限制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用水
第!十五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统计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布
】 用水单位应—当自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
供水单位!应当自每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季度供、售水量
! 第十六条 【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第十七条《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保证节约用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 第十《。八条 用》水单位应当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本单《位技术改造计划【。采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 第十九条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产生《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 第二十条 — 工业用《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
第》二十:一条 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经营《场所:应当安装节约用水】设施:、设备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安【装和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对其执行用水】计划或者定》额的情?况进行监督》
具备条件【的,洗车经营场所应【当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利【。用再生水洗车
】 第二十二条 【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公共?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加强公共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二十三条 【公园、花园、住宅小!区,的绿地?应当逐步《采用滴灌、喷灌【、微灌等节约—用水方式进行—灌溉
? 景观用水—应当逐步《安装:使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
第!二十四条《 市和县(—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用水计量水表原有住!宅未安装分户用水计!量水表的供水单位】应当按计《。划安装水表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
》 ,第二:十五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动自建!设施用水计量设【施铅封取水;
【 (二《)超越?用水计?量设施设《旁,通管;
(三)!用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跑、冒、《滴,、漏;
(四】)直接排放冷—却水;
—(五)用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水、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推—进农业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节约》用水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源状况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和—林、牧、《渔业用?水结构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发展【高效益、节水型农业!
第《二十:八条 农田灌溉】应当使用管道输【水、防渗渠》道输水或者》。采取喷灌、滴灌、】渗灌等?节约用水灌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 农业灌溉用水应当!实行:计量制度安装计量设!施逐步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定额管理
】 第三章 取】水,管理
第二十】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取用《水资:源依据管理权限【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审批:的应当?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提出取水申—请按照国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经批准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后: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同时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 第三十》条 经批准同意】取水的申请人应当】自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验收材料
!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取【。水许可证
》。 未取《得,取水:。许可证不得取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三十一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要求取水需要】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 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取》水限额内取水单位】和个人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并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实【施疏干降水工程应】当持疏?干降水?。凿井申请、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取水!许可
第三十三!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批准改变取水用途!或者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的,。应,当加装?取水计?量设施
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总取水计《。量设施按照二十四】。小时水泵标》。牌流量?计算:。用水量、分户—取水:计,量设施按照二十【四小时入《户管管径流通能力】计,算用:水量计征水》资源:费
第三十四】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与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签订水资】源费收缴协议—。水资:源费收缴协议—所载:明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逐月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缴纳?水资源费国家规定免!征水资源《费的除外
》 :第,三,十五:条 : 收缴的水资—源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十—六条 ? 取:水设施停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报?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封停:;连:续停止?取水满二《年的由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注销取水许可证【
?确,定报废的水井应当自!确定报废《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应当《自降水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监督由具备相】。应技术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回填
】 :第,。。三十七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地下】水动态进行监测【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
》第三十八条 — ,从事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承揽相?应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工程的《。能力在?凿井施?工时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凿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 任何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凿取—水,井依:法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的除外
第四章! 再?生水和雨水》利用
第三【十九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市再》生水、雨水利用【发展:规划:并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
》 :第四十?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鼓励、支持【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集,雨水窖、水》池、水塘等蓄—水工程增加有效【水源对相关》建设活?动给予资《金扶:持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从】事再:生水经营活动
】 第四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污》水处理厂《应,当加:强再生水利用系统管!理确保?再生水利用系统正常!运转水质符合国家】再生:。水水质标准
第!四十二条再生水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应当—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用再生水【
第四》十三条下列新建、】扩,。建工程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 ,(一)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公?寓,等,建,筑,;,
: ,(二)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文:化、体育场所等建筑!;
(三)【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日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 , 符合前款规定的】现,有建筑具备建设场地!。等条件的应当按照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逐步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 符合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能够利】。用其他再生水—利用系统供水的可】以不:建独立?的再:生水利用系统—但应:当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十四条 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应当—包括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对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绿地、道】路、停?车场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低洼》草坪、渗水地面等雨!水渗透设施
【 绿化?。、景观、《环卫、消防等用水应!当,优先:选用再生水、雨水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年度用水—计划、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发展规划的;!
(二)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而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取水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
》 (五?)违反审《批权限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
(】六)发现有》关,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有关违《。。。法行为的投诉或【。。者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七)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
,。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水资源浪》费的由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供!水单位?。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未执行用水计划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应缴—纳水费的《五倍处以罚款—;对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应】缴纳水资源费的十】倍处以罚款;
】 (二?。)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三!)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低于百!分之七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接【排放尾水的处以【。。饮用水生产企业月用!水量水费或》者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节—约,用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单位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未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设计《单位设计取》费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六!)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经营【。场所:未安装和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经营者《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七)具备条件的!洗车:经营场所未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再生水洗》。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其洗《车设备;
(八!)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保证节《约用水?设,施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九)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拆动自—建设施用水计量设】施铅封取水》、超越用《水计量设施设旁【通管的责令限期改】正补:交水:资源:费或者水费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跑、冒、滴!、漏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每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以》罚款:;
《(十一)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排放冷》却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十二)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责令改?正并按?照每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
: (?十三)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或者供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季度供》、售水?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四)再!生水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未!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用再生水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纳水费或者【。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擅自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补交水资源费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转让取【水权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三)未按】照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 (四)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者计量设》施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取水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五)取?水设:施,。停用未按照规定【。期限报封《停或者报废水井和】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未按】照规定回填的按照】每处取水设》。。施或者每眼井—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封停或者组织—回填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六)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凿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每眼—井处以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施工机具】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经过工艺净化—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