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
(?2,0,11年3月1—5,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11月30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4年4月28【。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4年《6,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次【修正)?
《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
: :第三:条 节约》用水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总量:。控制:、科学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条!例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节《约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
— 第六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坚持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的权利—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一!)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工艺等有突出—贡献的;《
(二》)实施?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有:显著效果的;
】 (三)在再生【水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对严:重浪费水资源和【。私自取水等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 :。。。(五)在节》约用水方《面做:出其他突出成绩的】
表彰、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第二章 用【水管理
《。。 第九条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市年度《用水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县(市)节约用【水规划会《同县(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县(市》)年度用水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和市《。年度用水计划
】 第十条 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实—行计划和定额—用水管理的单位范围!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根据单位用水规模、!行业性质《等有关规定划定
! 第十一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在每年】末向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下达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并】负责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用水—计划按照下列—依据核定
【。(,一)市或者县(市】。)年度用水计划;
! :(二:)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
(【三)单位水平—衡测试报告;
【。 (?四)单位实际用【水,情况:和用水计划考核结】。果;
(五)单!位调整下一年度【用,。水计:划说明;
【(六)单位使用节约!用,水,设施情况
— 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应当执行用水计!划并与?市、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签订计划】用水协议
第】十二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用水规模】、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情况确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
需》要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确—定合理用水量
【。 水平衡测试完成!后,由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组织验】收核定经测试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整改
? 第?。十三条 用—水单:位用水实《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费和】水资源?费制度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缴纳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水费
》 (一)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十!以下:(含百分之》十)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二倍交费》;
(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含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四?倍交费;
》 , (三)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五倍交费—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水资源【费
农业生产取!水不适用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资源费的规—定
第十—四,条 ?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用水应急预案—。根据:水资源供需状况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用水紧缺期实行【。。限量或者限时供水
! , 在用水紧缺期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可供水【量制定水量》临时分配方案;【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限制!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用水
— 第十五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统计!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布
?。 用水单《位应当自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
》 供水单位应【当,自每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季度《。供、售水量
【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第十七【条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保证节约用!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 第十八《条 用水》单位应当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本单【。位技:术改造计划采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第十九条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产生?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第二十条 】 工:业用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
第二—十一条 》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经营场?所应:当安装?节约用水设》施,、设备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安装和—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对其执!行用水?计划或者定额的情】况进行监督
】具备条?件的洗车经营场【所应当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利用!。再生水洗车
【 第二?十二条 《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公!共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加强公共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二十三条 【公园、?花园、住宅小区【的绿地应当逐步【采,。用滴灌、喷灌、微】。灌等节约用水方式】进行灌溉《
景观用—水应当逐步安装使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
: 第二十》四,条 市《和县(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用水》计量水表《原有:住,宅未安装分户用水计!量水表的供水单位】应当:按计划安装水—表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十:五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擅自拆?动自建?设施用水《计量设施铅封取【水;:
(二)超【越用水计量设—施,设旁通?管;:
?(三)用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跑、冒、滴、漏;
! (四)直接排】放冷:却水;
(五】),用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水【、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推进农《业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节【约用水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源状况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和《。林、牧、渔业用水】结,构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发展高效益、【节水型农业
第!二十八条 —农田:灌溉应当使用管【道输水、防渗渠【道输水或者采取【喷灌、?滴灌、渗灌等节约用!水灌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 , 农业灌溉用—水应当?。实行计量制》度安装计《量设施逐步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定额管理
【第三章 取水管理!
第二》十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取用水资》源依据管《理权限?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审批的应当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提出取【水申请?按照国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经批准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后】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 ,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同时: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第三十条 经【批准同意取》水的申请人应当【自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验,收材料
《 ,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取水许可》证
?。 未:取得取?水许可证不得取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三十?一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要《求取水需要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 :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取!水限额内取》。水单位和个人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并【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实施《疏干降水工程应当持!疏干降水凿井申请、!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取水:。许,可
? 第三十三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批准改变取】。水用途?或者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的应当加《。。装取水?计量设施
》 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总取水计】量设施按《照二十四小时水泵标!牌流量?。计算用水量、分户】取水计量设》施按照二十》。四小时入户管管径流!通能力计算用—。水量计征水资源【费
第三十四条! ,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与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签订水资源费收【缴协议水资源费【收缴协议所载明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逐月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缴纳【水资源费国家规【定免征水《资源费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收缴的水!资源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 第三《十六条 取水【设施:停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报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封停;【。连续停?止取水满二年的【由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注—销取水许可证
!确定报废的水井应当!自确定报废》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应当》自降水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监督由具备相!应技术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回!填
第三—十,七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地下》水动态进行》监测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
?第三十八条 【从事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承揽:相应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工程【的能力在凿井施【工时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凿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任何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凿—取水:井依法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的?。除外
第四章 ! 再生水和》雨水利用
第】三十九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市再生水】、雨水利《用发展规划并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
!。第四:十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鼓《励、支持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集—雨水窖、《水池:、水塘等蓄水工【程增:加有效水源对相关】建设:活动给予资金—扶持
《。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从事再生水经!营,活动
《 第:四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 污水处理厂应当加!强再生水《利用:系统管?理确保再生水利【用系统正常运转水】质符合国家》再生:水水:质标准
》 第四十二条再生水!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应当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用再生水《
第四十三条下!。。列新建、扩建工程】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 (一)》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公【寓,。等,建筑:;
《(二)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文:化、体育场所—等建筑?;
: (三)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日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符合前款规定!的现有?建筑具?备建设场地》等条件的应》当按照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逐步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符合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能够利用其他—。再,生水利用系统—供水的可以不—建独立的再生水利】用系统但应当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 第四《十四条 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应当包括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对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绿地、《道路、停车》场,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低洼草坪、渗【水地面等雨》水,。渗透设施
》 绿化、景—观、环卫、》消,防等:用水应?当,优先选用再生水、雨!。水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 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年度用【水计划、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发:展规划的;》
(二》)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而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取水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
, :(五:)违反审批权—限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
! (六?)发现有关》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有关违法行为的投】诉,或者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七)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
《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四十七条 】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水资源浪】费的:由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供水单】位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未执行用水计【划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应缴《纳水费的五倍处以罚!款;对?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应缴纳水资【源费的十倍处以【罚款;
(二)!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三?)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低于百分之!七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接排放尾水的处以!饮用水生产企业月用!水量水费或者—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节约用?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单位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未—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设计单《位,设计取费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 (六)《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经营场所!未安装和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经营】者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七)具—备条件的洗车经【营场所未《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再,生水洗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其洗车设备;—
?(,八):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保》证节约用水设—施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九)】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拆动自建设施用水!计量设施铅封取【水、超越用水计量设!施设旁通管的责令】限期改正《补交水资源》费或者水费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十)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跑、冒、滴》。、,漏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每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以罚—。款;
》(十一)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排放冷却】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十》二)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责令改正并按照】每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
(《十三)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或】者供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季度供、售水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四!)再:生,。水,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未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用再生水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纳水费或者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擅自》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补交水资源费【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转—让取:水权: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 (三)未》按,照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四)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者计量设】施,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取水【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五》)取水设施停用未按!照,规,定期限?报,封停:或者报废水井和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未按照—规定回?填,的,。按,照,每处取?水设施或者》每眼井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封停或?者组织回填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六】)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凿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每眼井处以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施工机具
! 第五十条 【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经过】工艺净化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