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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 (2《011年《3月15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11月30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4年?4月28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4年6《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次修正)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 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节约用水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总量控制》。、科学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条例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节约】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   第六条 【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坚持—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的—权利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 (一)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工艺等有突!出贡:献的;   (二)!实施: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有显著效果的; !  (三)在—再生水?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  (四)对严重】浪费:水资源和私》。自取水?等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五—)在节约用水—方面做出《其他突出成绩—的 : , 表彰、《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章  用水管理 !  第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市【年度:用水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县(市)节—约用水规划会—同县(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县(市)年度用】水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和市年》度用:水计划   第【十,。条,  :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实》行计划和定额用水】管理的单位范围【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根:据单:位用水规模、行【业性质等有关规定划!定   《第十一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在每年末向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下达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并负责【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用水计—划按照下列依据【。核定   (一)】市或:者县:(市)年度用水计】。划; ?  :(二)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   (》三)单位水平衡【测试报?告;  《 (四)单位—实际用水情况和【用水计?划考核结《果;   (—五)单位调整下一】年度用水计划说明】;,   (《六)单位使用—节约用?。水设施情况》   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应当执行用水计划】并,与,市、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签订计划用水协议 !  第十二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用:水规模、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情况确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   需要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确定!合理用水量   】水平衡测《试完成后由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组织【验收核定经》测试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整改   第】十三条  》用水单?位用水实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费和水【资源费?制度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缴纳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水费   (一【)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十以下(含百—分之十)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二?倍交费;《 ,  :(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含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四倍交费; — , (三)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五—。倍交费?  :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水资源费  ! 农业生产取—水,不适用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资—源费的?规定   第—十四条  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用水应急预案根!据水资源供》需状况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用水!紧缺期实《行限量或《者,。限时供水 》  :在用水紧缺期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可供水量制】定水量临时分配【方案;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限》制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用水   第【十五条 《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统计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布 ?  用水单位应当】自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   供》水单位应当自每【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季度供、售—水量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第十七条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保!证节约用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 第:十八条  用水单】位应当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本单位技【术,改造计划《。。采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 第:十九条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产》生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  第二十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   ?第,。二,十一条 《 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经营场所】应当安装节约用水】设,施、设备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安装和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对!其执:行用水计划》或者定额的情况进】行监督?   具备条件的】洗车经营场所—应当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利用再!生水洗车   【第二十?。二,。条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公共—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加!强,公共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二十三条】。  公园、》花园、住宅小区的】绿地应?当逐步采用》滴灌、喷《灌、微灌等》节约用水《方式:进,。行,。灌溉 ?  景?观用水应当逐—步,。安装使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  【。 第二十《四条  《市和县(《。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用水计量—水,表,原有住宅《未安装分户用水【计,量水表的供水单【。位应当?按计划?安装水表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 】  第二十五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动》自建设施《用水计?量设施铅封》取水;   (二)!超越:用,。。水计量?设施设旁通管; 】  (三)》用,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跑、冒、滴、【漏;  《 (四)直接排放冷!。却水;  》 (五)用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水、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推进农业!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节约用水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 ,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源【状况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和林、《牧、渔?业,用水结构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发展高效》益、节?水型农业   【第,二十八?条  农田灌溉应当!。使用管道输》水、防渗渠道输水或!者采取喷灌、滴【灌、渗灌等节约用水!灌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 农业?。灌溉用水《应当实行《计量制度安装计量设!施逐:步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定额管理—   第三章  取!水管理   第二】十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取用水资源—依据管理权》限,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审批的!应当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提出取!水申:请,按照国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经批准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后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同—时,。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第—三十条 《 经批准同意取水的!申请人应当》自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验收材料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取水许可证!   未取得取水许!可证不得取》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三十一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要求取水需要!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  :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取】水限:。。额内:取水单位和个—人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并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实施疏干》降水:工程应当持》疏干降水凿井申请】、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取水许可  【 第三十三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批准改变取水!用途或者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的应当加装!取水计量设施   !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总取水计量设施!按照:二十四小《时水泵标《牌流量计算用水【量、分户取水计【量设施按照》二十四小时入—户管:管径:流,通能力计算用水【量计征?。水,资源费   第【三十四?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与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签订水资源费收缴】协议水资源》费收缴协议所载明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逐【月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缴纳水资源费国家规!定免征水《资,源费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收缴的】水资:源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十六条  【取水设施停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报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封停;连续停止】。取,水满二年的》由,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注销】。取水:许可证   确【定报废的《水井应当自确定报】废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应》。当自降水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监《督由具备相应—技,术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回填?   ?第三十?七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地下水动态】进行监测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   第三【十八条  从事【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承!揽相应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工程的—能力在凿《井施工?时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凿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任何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凿《取水:井依法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的除外!   第四》章  再生水—和雨水利用   】第三十?九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市再生?水、雨水利》用发展规《划并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   第四十—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鼓!励、支持《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集雨水窖【、水池、水塘等【蓄水工?。程,增加有效《水源对相《关建设活动给予资金!扶,持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从事再生【水经营活动 —  :第四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污水处!理,厂应当加强再生水】利用系?统管理确保》再生水利用系—统正常运转水—。质符合国《家再生水《水质标准《   第四十二条】再生水?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应当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用再生水   !第四十三条》下列新?建、扩建工程—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一—)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公寓等建筑;】   (二》)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文化、体【育场所等建筑; 】  (三)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日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 符合前款规定【的现有?建筑:具备建设场地—等条:件的应当按照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逐》步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符合】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能够利?用其他再生水—利用系统供水的可】以不建独立的再【生水:利,用系统但应当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十—四条  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应当包!括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对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四十五条绿地!、道路?、停车?场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低?洼草坪?、渗水?地面:。等雨水渗透设施【 ,  绿化、》景观:、环卫?、消:防等用水《应当优先选用再生】水、雨?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年度:用水计划、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发展规划的;【   (《二)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而—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取!水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   (五)违!反审批权限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   【。(六:)发现有关》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有关违法行】为的投?诉或者?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七)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水资源—浪费的?由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供水单位!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未执行用—水计划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应缴纳水费的五倍】处以:罚款;对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应缴纳水资源】。费的十倍处以罚款;!   (二)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三)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低于《百分之七《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接排放尾《水的处以《饮用水生《产,企业月用水》量水费或者》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节约用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单位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未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设计单位设》计取费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六)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经营》。场所未安装和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经营:。者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七)具备条件的洗车!经营场所《未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再生水—洗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其】洗车设备;》   (八)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保证节约用】水设施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九)—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拆动自建设】施用水计《量设施铅封》。。取水、超越用—水计量设施设旁【通管的责令限期改正!补,交水资?源费或?者水费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十)?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跑《、,冒、:。滴、:漏,。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每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以罚款;!   (十一)【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排放冷却—。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十,二,)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责【令改正并按照每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   (十三)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或者供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季度供、售水—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四)再生》水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未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用再生水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纳水费或】者,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擅自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补》交水资源费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转让取水权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三)未按《照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四)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者计量设施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取水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  (五)》取水设施停用未按】照规定期限报封停或!者报废水井》和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未按照规定!回填的按照每处取水!设施或者《每眼井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封停或者组织回【填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六)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凿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每—眼井:处以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施工机具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 附:  则  》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经过工艺净化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