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
(《2011年3月1】5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11月3—0,。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4年—4月28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4年6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
— 第三条》 节约用水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总量控【制、科学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条例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节约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
! 第六条 》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坚【持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的权利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 (一)《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工艺】等有突出《贡献的;
— (二)实施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有,显著效果的;
【 (三)在—再生水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对严《重浪费水资源—。和,私自取水等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 :。(五)在节约用【水方面做出其他【突出成绩的
表!。彰、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章 : 用水管理
— 第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市:年度用水《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县!(市)节《约用水?规划会同县(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县:。(市)年度用水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和市】年度用水计划
【 第十《条 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实《行计:划和定额用水管理的!单位范围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根据单位用—水规模、行业性质】等有关规定划定
!。 ,第十一?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在?每年末向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下达—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并,负责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 用水计划按照【下列依据核》定
:。 (一)市—或者县(市)年度用!水,计划:。;
(》二)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
(》三)单位水平衡测试!报告;
—(四)单位实—际,用水情况《和用水计划》。考核结果;》。
?(五)单位调整【下一年度用》水计划说明;
】 (六)单位使用节!约用水设施情况
】 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应当【执行:用水计划《并与市、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签订计划用】水协议
—第,十二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用水!规模、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情况!确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
《 需要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确—定合理?用水量
—水平:衡测试完成后—由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组织验收核定经】测试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整改
【 第十三条 】。。用水单位用水实【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费和水!资源费制度
—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缴纳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水!费
《(一)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十以下(》含百:分之十?)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二倍交费;—
?(,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含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四:倍交:费;
(三)】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五》倍交:费,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水【。。资源:费
农业生产】取,水不适用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资源费的规!定
第十四【条 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用?水应急预案根据水资!源供需状《。况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用,水紧缺期实行限量】或,者限时供《水
在用—水,紧缺期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可供《水量制定水》量临时分配方案【;,。。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限制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用水
第十】五,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统计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布
—用水单位应当自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
供《水单:位应当自每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季?度供、售《水量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第十【七条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保证节约用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 用水?单位应当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本单位技术改造【计划采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第十九条】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产生?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 第二十》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
第【二十:一,条 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经!营场所应当安装节约!用水设施、设备【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安装和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对其执行用水!。计划或者定额的情况!进行监督
【具备:条件的洗车经营场】所应当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利用再生水洗车】
第《二,十二条?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公共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加强公共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二十三条 【公园、?。。花园、住宅小区的】绿,地应当逐步采用滴灌!、,喷灌、微灌等节【约用水方《。式进:行灌溉
景观】用水应当逐步安装】使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
【。 第二?十四条 市和县】(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用水计量水—表原有住宅未—安装分户用水计量】水表:。的供水单位应当【按计划?。安装水?表,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十五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动自建设!。。施用水计量设施【铅封:。取水;
—(,二,)超越用水计—量设施设旁通管;】
(三)用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跑、冒、滴、漏;
! (四《),直接排放冷》却,水;
(五)】用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水》、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推进农业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节约用水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源状!况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和林、牧、渔业【用水:结构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发展高效益》、节水型农业
【 :第,二十八条 农田灌!溉应当使用管道输水!、防:渗渠道输水或者采取!喷灌、滴灌、渗灌】等节:。约用水?灌,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农业灌溉用!水,应,当实行计量制度安】装计量设施逐—步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定额管理】
: 第三章 》 取水管理
】第二十九条 — 单位或者个人取】用水资?源依据管《理权限?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审批的《应当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提出取水申!请按照?国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经批准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后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同时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 第三《十,条 经批》准,同意取水的申—请人应当自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验收材《料
: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取水许《可证
《 未取得取水—许可证不得取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三十《一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要求取水需!要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取水限额内取】水单位和个人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并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
—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实施疏干》降水工程应当持疏】干降水凿井申请、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取水?许可
第三十三!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批准改变取水—用途或者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的!。应当加装取水计量设!施
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总取水计量设!施按照二十四—小时:。水泵标牌流》量计算用水量、分户!取,水计:量设施按照二十四】小时入户《管管:径流通能《力计算用《水量计征水资源【。费
: 第三十四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与【。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签订—水资:源,费收缴协议水—资源费?收缴协议所》载明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逐月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缴纳水《资源费国家》规定免征水》资,源费的除外
【 第三十五条 【。 收缴?的水资源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十六条《 取?水设施停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报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封停;连续停—止取水满二》年的由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注销取水—许可证
》 确定报废的水井】应当自确定报废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应:当自降水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监督】由具备?相,应技术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回填
【。 第三?十七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地下水!动态进行监》测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
》 第三《十八条 从事【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承揽相应【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工【程的能力在》凿井施工时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凿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任何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凿取水—井依法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的除外】
第四章 【 再生水和雨水利】用
第三十【九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市再生水—、雨水利用发展【规划并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
第四十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鼓励、《支持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集雨:水窖、水《池、水塘等蓄—水,工程增?加有效水源对相关建!设活动给予资金扶】持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从事再生水经营!活动
第四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 污?水处理厂应当加强再!生水利用《。系统管理确保再【生水利?用系统正常运转水质!符合国家再生水【水质:标准
第—。。四十二?条,。再生水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应当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用再生水
!。 第四十》三条下列新建、【。扩建工程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一)—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公,寓等建筑;
— :(,二)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文化?、体育场所等建【筑;
(三)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日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 符合前款规定】的现有建筑具备建设!场地等条件》的应当按照》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逐】步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符合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能够】利用其他再》生水利用《系,统供水的可以—不建独立的再生【水利用系《统但应当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 第四十四条 !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应!当包括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对》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四十五条绿地、【道路、停车场—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低洼草坪、渗水地!。面等雨水渗透设施】
绿《。化、:景观:、环卫、消防—等用水应当优—先选:用再生水、雨水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年—度,用水计划、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发展【规划的;
(】。二)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而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取水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
! (五)违—。反审批权限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
(六)发【现有关?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有关?违法行为的投诉或】者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 (七)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四十七条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水,资源浪费的由—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供水单位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未?执行用水计划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应缴【纳水费的五倍处以】罚款;对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应:缴,。。纳水资源《费的十倍处以—罚款;
》 (二)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 (:。三)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低于百分—之,七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接排放尾水的!处以饮用水生产企业!月用:水量水?费或者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节约用!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单位?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未—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设计单位设!计取费?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六)?。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经营场【所未安装《和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经》营者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七》)具备条《件的洗车经营场【所未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再生水】洗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其【洗车设?备;
? (八)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保证》节约用水《设施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九)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拆动》自建设施《用水计量设施铅【封,取水、超越用水计】量设施设旁通管的责!令限期?。改,正补交?水资源费或者水【费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跑!。、冒、滴《、漏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每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以罚款;
】 (十一)》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排放冷却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十二)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责令改正!并按照?每,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
(十—三)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或者供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季度供、售》水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十《四)再?生水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未《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用再生水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纳】水,。。费或者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擅自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补交水资】源费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转让取《水权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 (三)未按照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 (四)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者计量设—施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取水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五)取【水设施?停用未?按照规?。定期限报封停或者报!废水井?和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未按【照规定回填的按照每!处取水设施或者【每眼井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封停或者组织】回,填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六)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七)未》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凿【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每眼井?处,以,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施工》机具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经过工艺净化【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