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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 (201【1,年3:。月15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1,1月30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4年4月28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4年6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次【修正:)      【第一章 《 总 ?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 】 , 第三条 》 节约用水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总量控—制、科学《。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条例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节约【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   第!六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坚持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   第【七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的权利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一:)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工艺?等有:突,出,贡献的;  —。 (二)《实,施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有》显著效果《的;  《 (三)在再生水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对严重—浪费水资源和私【自取:水,等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五)在】。节约用水方面做出】其他突?出成绩的   【表彰:、,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章  》。用水管?理   第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市年度用—水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县?。(市:),节约用水规》划,会同县(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县(市)年度】用水: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和市年度】用水计划   第十!。条  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 实行计《划和定?额,用水管理的单位范】围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根据单位【用,水规模、行业—性质等有关规定划定!   第十一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在每年末向—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下达《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并!负责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用水计】划按照下列》依据:核定   》(一)市或》者县:(市:)年度用水》计划;   (【二)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   !(,三):单位水?平衡测试报告;  ! (四)单位实际用!水情况和《用水计划《考核结果; —  (五)》单,位,调,整下一年度》用水计?划说:明;   (六)单!位使用节《约用水设《。施情况  》 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应当执?行用水计《划并与市、》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签订计划用水协】。议 : , 第十二《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用水规模、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情况!确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   需要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确定合理用—水量   水平衡测!试完成后由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组?织,验收核定经测试【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整改   第十三条! , 用水单位用—。水实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费和水资源—费制度 《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缴纳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水》费,  :。 (:一)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十以下(含百分【之,。十):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二倍交费【;   《(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含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四《倍,交费; 《。 , (三)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五】倍交费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水资源费!   农《业生产取水不适用】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资【。源费的规定  【 第十?四条 ? 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用水应急预案根据】水资源供需状况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用水:。紧缺期?实行限量或者—限时供水   在用!水紧缺期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可供水量制—定水量临时分配方案!;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限制!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用】水   第十五条 !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统计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布—   ?用水单位应当—。自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   供水【单,位应当自每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季】度供、售水量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第十七—条 :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保证节约用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用水单!位应:当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本单位【技术改造计划—采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第十九】条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产生—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第二:。十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   】第二十一条  【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经营场《所,应当安装《节约:用水设施《、设备?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安装》和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对其执行用水—计,划或者定额的—情况进行监督 【  具备条件的洗车!。。经营场所应当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利用再生水洗车 】  :第二十二条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公共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加强【公共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  第?二十三条 》 公园、花》园、住宅小区的【绿地:应当逐?步采用滴灌、喷灌】、微:灌等节约用水—方式进行灌溉   !景观用?水应当?逐,。步安装使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   第《二十四条《  市?和县(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用水计》量水表原有》住宅未安装分—户用水计量水表【。的,供水单?位,应当按计划安装【水表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 】  第二十五—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动自【建设施用水》计,量设施铅封取—水;:   (二)超越】用,水计量?设施设旁《。通,管; ?  (?三):用,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跑、冒】、,滴、漏; 》  (四)》直接排放冷却水【。; :  (?五)用?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行为 ?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水、《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推进农业!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节约用水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源状况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和?林、牧、渔业用【水结构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发!展高效益、节水【型农业   第【二十八条  —农田灌溉应》当使用管道输水、防!渗渠道输水或—者采取喷灌、—。滴灌:、渗灌等节约用水】灌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 农业灌溉》。用,水,应当实行计量制【度安装计量设施逐】步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定额管理 】  第三章》  取水管理 【  :。第二十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取用水资】源依据管理权—限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审》批的应当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提出取水《。申请按照国》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经批准】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后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同时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第三十【条 : 经批准同意—取水的?。申请人应当自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验:收材料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取水许可《证,   未取得—取,水许可?证,不得取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要求《取水需?要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取:水限额内取》水单位和个》人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并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 ,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实施疏干降水工程!。应当持?疏干:降水凿井申请、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取水许可   第】三十三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批准改变取水【用途或者《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的应当加】装,。取水:计,量设:施,  : 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总取?水计量设施》按照:二十四小时水泵【标牌流?量计算用水量、分户!取水计量设施按照】二十四小时入户【管管径流《通能力计算》。用水量计征水—资源费 《  第三十四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与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签》订水资源《费收缴协议》水资:源费收缴协》议所载明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逐月—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缴纳水】资源:。费国家规定免征水】资源费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收缴的水【资源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十,六条  取水—设施:停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报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封停;连续停止取!水满二年《的由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注销取—水,许可证   确定报!废的水井应当自确】定,报废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应当自?降水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监督由具备相—应技:术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回填   —。第三十?。七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地下水】动态进行监测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 【  第三十八条【  从?事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承揽相应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工【程的能力《在凿井施工时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凿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任,何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凿》取水井?依法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的除外   —第,四章  再生水和雨!水利用   —第三十九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市,再生水、雨水—。利用发展《规划并?。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  —。 第四十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鼓!励、支?持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集》雨水窖?、水池、水塘等蓄】水工:程增加有效水源【对相关建设活—动给予资金》扶持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从事再?。生水:经营活动   第四!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 污水处理厂应【当加强再生水利用系!统管理?确保再生《水利用系统正常【运,转,水质符合国家再生】水水质?标,准   第四十二条!再生:水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应当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用再生水 —  第四十三—条下列新建、—扩建工程《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一)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公寓?等建:。筑;  《 ,(二)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文化、体育!场所等建筑》;  ? ,(三:)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日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符合前!款规:定的现有建》筑具备建《设场地等条件—的应当按照》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逐步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  符合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能够利用其!他再生水利用系统】供水的可以不建独】立的再生《水利用系统但应【当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  第四《十四条  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应当包括《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对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绿地、道路—、停车场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低】洼草:坪、渗水地面等雨】水渗透设施   】绿化、景观》。、环卫、消防等用】水应当优先选用再】生水、雨水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六条  —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年度用—。水计划、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发:展规划的;》  : (二)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而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取水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   【(五)违反》审批权限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  : (六)发》现有关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有—关违法行为》。的投诉或者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  (七)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 第四十七条—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水】资源浪费的由—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供水单》。位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未执行《用水计划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应缴【。纳水费的五》倍处以罚款;对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应—缴纳水资源费的十】倍处以罚款;   !(二)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三)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低于百分之七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接排放尾水的处以饮!用水:生产企业《。月用水量水费或【者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节约【用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单,位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五)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未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设》计,单位设计《取费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 (六)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经营】场,所未:安装和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经?营者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七)!具备条?件的:洗车经营场》所未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再生水洗—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其洗车设备》; :  (八《)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保【证节约用水设—施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九)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拆动自建【设施用水《计量设施铅》封取水、超越用水计!量设施设旁通管的】责令限期改正—补交水资源费或者】水费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十)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跑?、冒:、滴、漏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每?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以罚款—;   (十一【。。。)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排放冷却《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十二)?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责令改正】并按照每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   (十】三)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或者—供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季度供》、售水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四)】再生水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未】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用再生水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纳水费》或者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擅自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补交水资源费!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转!让取水权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三)未按照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四)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者计【量设施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取水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五)取水》设施停用未按—。。照规定期限报封停】或,者报废水《井和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未按照规定回填!的按照每处取水设施!或者每?。眼井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封停》或者组?织回填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六)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凿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每眼》井处以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施工机?具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 附  则  【。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经过:工艺净化《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