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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 (2011年【。3月15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4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1!年11月30日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4年4月28日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4》年6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次修正?)  ?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 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 !  第?三条  节》约用水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总量控?制、科学《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条例【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节】约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 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 【  :。。第六条 《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坚持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的,权利: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一【)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工艺等】有突出贡献》的;   (二)】。实施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有显【著效果的;  【 (三)《在再生水《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对严重浪费》水资源和私自取水等!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 (五)在节约用水!方面:做出其?他突出成《。绩的  《 ,表彰:、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第二《章,  用水管》理   第》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市—年度用水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县(《市)节约《。用水规划会同县(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县(《市)年?度,用水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和市【年度用水计划  】 第十条  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实行计划和定—额用水管理的单位】范围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根据!单位用水规》模、行业《性质:等有关规定划定【 ,。  第十一》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在每《年末向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下达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并》负,责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 用:水计划按《照下列?依据:。核定   》(一)市或者县(】市)年度用水计划;!   (二)—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   (三)—单位水平《。衡测试报告; 【  (四)单位实】际用水情况和用水计!。划考:核结果?;   (》五)单位《调整下一年度用【水计划说明;—   ?(,六,),单位使用节约用【水设施情况   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应当执行用水计!划并:与市、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签订计划用】。水协议   第十二!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用水规】模、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情况确?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   需要!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确定合?理用:水量   水—平衡测试完成后【由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组织验】收核:。定经测试《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整改》   第十三条  !用水单位用水实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费和水资源费制【度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缴纳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水费   —(一)?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十》以下:(含百分之十—)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二倍交费】;   (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含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四倍交费;  】 (三)《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五:倍交:费,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用水水?资,源费   农业生】。产取水不适用—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资源费的规【定   第十四【条  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用水应》。急预案根据水资源供!需,状,况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用水》紧缺期实行限量或者!限时供水   在】用水紧缺期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可供水量—制定水量临时分配】方案;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限制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用?水   第十五【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统计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布  — ,用水单位应当自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   【供水单位应当—自每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季度》供、售?水量  《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 第十?。七条: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保证【节约用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 第十?八条:  用?水单:位应当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本单位技—术改:造计划采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 第十九条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产生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  第二十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   ?第,二十一条  —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经营场所》应当安装节约用水】设施:、设备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安》。装和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对其—执行用水《计划或者定》额的情况进行—监督   具备条】件的洗车经》营场:所应:当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利用再生水洗【车   第》二,十二条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公共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加强公共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二十:三条:。  公?园、:花园、住宅》小区的绿地应当逐步!采用滴灌、》喷灌、微灌等节【约用水方《式进行灌溉》  : 景:观用水?应当逐步安装使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  ? 第二十四条  】市和县?(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用水计!量水表原《。有住宅?。未安装?分户用水计量水【。表的供水单位—应当:按计划安《装水表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十】五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动自建》设施用水计量设施铅!封取:水; ?  :(二)?。超越用水计量设施】设旁:通管;   (三】)用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跑、冒、滴—、漏;?   (四)直接】排放冷却《水;   》(五)用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水、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推进—农业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节约用水【。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源状况?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和林、牧、—渔业用水结》构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发展高效》益、节水型农业【   ?第二十?八条  农田灌溉应!当使用?管道输水《、防:渗渠道输《水或者采取喷灌、滴!灌,、渗灌等节》约用水灌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  农业灌》溉,用水应当《实行计?量制度安装计量设】施逐步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定额管理】   第三》。章  取水管—理,   第二十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取用水资源依】据管:。理权:限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审批《。的应当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提《。出取水申请按照国】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经批准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后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同时】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第三】十条  经》批准同意取水的申请!人应当自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报送验收材料【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取水许》。可证   未取得】取水许可证不得取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要求取!。水需要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取水限!额,内取水?单位和个人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并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 】  第三十二条【 , 建设单位实—。施疏干降水工程【应,当持疏干降水凿【井申请、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取水许可! ,  第三十三条 】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批【。准改:变取水用途或者【。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的应当加—装取水计量设施  !。。 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总取水!计量设施按》照二十四小时水泵】标牌流量计算用【。水量、分户取水计量!设,施按照?二十:四小时入户管管【径流通能力》计算用水量计—征水资源费 —  :第三十?四条 ?。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与【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签订水资!源费收缴协议水资源!费收缴协《议所载明《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逐月向》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缴纳水资!源,费国家?。规定免征水》资源费?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收缴:的水:资源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十六条 — 取水?设施:停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报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封停;连续停【止,取水满二年的由【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注销取水》许可证   确定报!废的水井应当—自确定报《废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应:当自:。降水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经?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监督由具备相—应技术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回填   第三十!七条  《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地下水!动态进行《监测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   !第三十八条 —。 从事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承揽【相应: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工程的》能力在凿井施—工时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凿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任何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凿取水井依!法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的除外   第!四章  《再生水和雨水—利用   第三十】九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市再生【水、雨水利用发展规!划并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  — ,第四:十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鼓励!。、支持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集雨水【窖、水池、水塘等蓄!水工程?增加有效水源—对相关建设活动给】予资金扶持》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从事再生【水经营活动   第!四,十一条 《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 污水处理厂—。应,。当加强再生》水利用系统管—理,确保再生《水利用?系统正常运转—。水质符?合国家再生水水质标!准   第四—十二条?。再生水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应当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用再生?水   第四十【。三条下列新建—、扩建工程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  (一)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公—寓,等,建筑;  》 (二)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文化、体育场!所等建?筑;   (三)】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日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 符合前款规—。定的现有建筑具备】建设场?地等条件的》应当按照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逐步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符合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能:够利用其他》再,生水利用系》统供水的可以不【建独:立的:再生水利用系统但】应当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十!四条  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应当包《括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对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四十五》条绿:地、道路、》停,车场: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低,洼草坪、渗水地面等!。。雨水渗透设施 【  :绿化、景观、环卫、!消,防等用水《应当优先选》用再生水、雨水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处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年】度用水计划、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发展规划!的;   (二【)对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无!再生水利用》系统设计方》案而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取水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  】 (五)违反审批权!限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发放取水许可】证的;   (【六)发现有关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有关违法《行为的投《诉或者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七)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  《。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四十七条—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水资源浪费【的由市和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供水单?位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单位未执》行用水计划》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应缴《纳水费的《五倍处以《罚款;对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核算实际—用水:量按照应缴纳水资】源费的十《倍处:以罚款?;,  : (:二)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三):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低》于百分之七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接排放尾水》的,处以饮用水生产【企业月用水量—水,费或:者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节:。约用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单位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未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设计:单位设计取费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 (六)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经营场所未安【。。装,和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经营者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七)具《备条件的洗》车经营场所未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再生水】洗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其洗—车设备;  — (八)《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保证节约用—水设施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九)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拆动自建设施—用水:计量设施铅封—取水、超越用—水计量设施设—旁通管的责》令,限,期改正补交水资源费!或者:水费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跑、冒、《滴、漏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每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处以罚款;   (!十一:)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排《放,冷却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十》二):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责令改正并—按照每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处以罚【款;   (十三)!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或者供?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季】度供、售《水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四)再生《。水用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单位未按照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用再生水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纳?水费或者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和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依《据管理?。权限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擅》自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补交水资!源费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擅自转让取!。。水,。权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  (三)未按照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四):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者计量设施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取水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五)取】。水设施停用》未按照规定期—限报:封停或者报废水井】和建设工程疏干降水!井未按照规定回填】的按照每处取—水设施?或者每眼井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封停或者组织—回填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六)侵占、》毁坏地下水动—态监测设施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规【定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凿井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每眼井处以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市或者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施工机具》   ?。第五十条 》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经—过工艺净化》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五十二条》。 , 本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