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齐齐哈尔市》非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 :  :。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非:机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指专为【下肢残障者设—计全:部由上肢《。。操作并符合国家标】准的使用《燃油:、电动驱动专供残】疾人单人《使用的正三》轮轮椅车 —  电?动,自行车是指》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并且设计时速、】整车质?量等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行车 》。   第四条 【 市公安局》是我市非机动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管!理机构负《责市辖区非机—动车的登记管—理工作各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非机动车的—登,记管理工作 — ,   ? 质监、工商、交】通、城管、残联、环!保、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的相关!工作各部《。门联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非机—动车市场良性—发展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非机动车的发】展进行总体规划【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为非机动!车通行创造条件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车辆【。、,从事:经营或者有》其他妨碍非机动【车,通行的行为  】   第六条 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应当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销售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未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    】 第七条《。 鼓:励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参加相关》责任保险    ! 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和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或废旧电瓶 !  第二章 登记】管理:制度  》 第八条  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登记证书 !  (一)人力【三轮车;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 ,。 (三)电动自【行车 《  :其他非机动车实【。行自愿登记其所有人!申请: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办理 】    《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并悬【挂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 第:九条 非机动—车登记事项》。包括    【 (一)所有人【的姓名(或单位)、!住址、?身份证明以及联【系方式;《     (二)!非机动车生产企业名!称、:车辆品?牌、型号《和出厂日期;— , ,    (三—)车辆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     第十!条 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向市【、县(市)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    (一)【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非机:动,车合法?来源:证明; 《    》。 (三)非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 】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向当地残联提出!申请经残联核—定符合驾驶条件的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残联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登记   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在申请】办理:。登记期限届满—。前可以凭购车发【票等非机动车来历】证明和非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临时上道《路行驶 》 , 第:。十一条  对申【请登记?的非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等【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当场发放》非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   》。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交:的材料;对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为】加,强非机动车的登【记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统一的非机—动车:登,记数据库    ! 第十二条》。  非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式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并】。监制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放非机动车号牌不】得非法收缴、扣【。留非:机,动车号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的【。。免收牌证工》本费对办理变更登记!和,补领牌?证的按?照相关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    《第十五条 非机动车!变,更登记内容的需持交!。。易证明、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到原!注册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第十《六条 非机动车牌】。证丢失或损坏的由】车辆所有人或—者其委托《人携:带车辆和身份证【明到:原登记?机,。。关补领牌证对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补【发牌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   第十七—条 已经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 (一)车辆被【盗、遗失、灭失或者!由于损?坏不再使用的—;     (】二)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三)!其他应?当注销登记的情形】。 :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非机动车登》记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等方式为市!民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提供便【利   》第十九条 已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牌证的非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两年《到,注册登记部门—办,理检验登记;从第】四年:起每年到注册登记部!门办理检验登记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检验—。发,现非机动《。车不能保证安全行】驶的将注销登记并】收回牌证   】第三章 道路行【驶管理规定   !  第二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应当按!要求悬挂车辆号【牌随车携带登记证】书,遵守:以下行车规定 【 ,   ?。 (一)有非机动车!道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  (二)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   (三)—保持非机动车—的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施性能状况【良好     】(四)遇前方行人横!过道:路或者通《过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或者停车让行  !  : (五?)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    (六—)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  (八)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    《 第二十一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非机—动车: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上路行!驶的非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    《 第二十三》条 非机动车的号】。牌、登记证书—应专车专用禁止【伪造:、变造?、转借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非机动车号—牌、登?。记证 《。  :第二十四《条 已?登记的非机》动车禁止下列行为 !。   (一)改【变非机动车结—构、主要技》术参数;《   《(二)加装动力装置!。、车篷、座位、高分!贝音响?;   》(三)更换非机动车!动力装置或》者,改变排气装置—的尺寸?;     【(四)?其他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  》 第四章 》停放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批准 【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或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非《机动车停车》场地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撤:除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第【二,十六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没?有规定停放地点的】应当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点 《  : 第:二,。十七条 火车站【、客运站、》医院、学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其管理者应【当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落实:专人管?理或者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  第二十》八条:。 居民住宅区—应,当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由其辖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 非机动车停【车场地的设置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对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 — , , (三)《发现:无,号牌或者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或者车辆状况异常】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非机动车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条件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的;:     —(二)违法扣留非】机动:车的; 《     (三)】私自使用或者处理】扣留的非机动车【辆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的》; ?    (》五)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投诉不】予处理?的; 《。  (六)》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 】   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的相《关工作或者在非机动!车管:理工作中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   ? 第三十二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罚】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罚,  ?。 第三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经营者销售未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   ? 第三十四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可以将非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或者依法扣留】     —(一)擅自改变【非机动车外形或者已!登记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或—。者擅:自加装动力装置以及!其他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或者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登记证书上路行驶】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未经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   【 , (四)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处?20元罚《款,;    — (五)未随车携】带登记证书》。和按照规定安—装号牌上路行驶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六)饮酒或者】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强】行通过的处5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应办:理,变更、注销登—。记而没办理的—原车辆或原号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原登记所有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持有—外地牌证的非机【动车在牌证有效期】内,。可以在本市使用审验!。期满:。后还需在本》市使用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购—买的非?机动车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购买《的超标准《两轮:。电,动车、?两轮燃?油,助力车等非机动【车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临时通行登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的规》定登记取得临—时通行号牌和临时】。登记证书《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   本《办,法实施后《购买的超标准两【轮电动车、两轮燃油!助力车等《非机动车一律不予】登记 《  办理《临时通行登记—的有效期《为3年临时通行期】限届:满临时号牌和临时登!记,证,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29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