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非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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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非机!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指专为?。下肢残障者》设计全部由上肢【操作并符合国—家标准的使用—燃油、电动驱—动专供残疾》人单人使用的正【三轮轮椅车
【 电动自行车是】指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并且—设计时速、整车【质量等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行车
— , 第四条 【市公安?局是我市非机动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管理机构【负责市辖区非机【动车:的登记管理工作各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非机动《车的登记管理—工作:。
: 质监、工商!、,交通、城管、残联】。、,环保、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的相》关工作各部门联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非机动车》市场良性发展 【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非】机动车的发展进【。行总体规划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为非机动车!通行创造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车辆、【从事:经营或者《有其他?妨碍非机动车通【行,的行为
!第六条 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应当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销售】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未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
— 第七条 鼓励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参:加相关责任保—。险
? 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和【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或废旧》电瓶
—第二:章, 登记管理制度
! 第八条》 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登记》证,书
(一)】人力三?轮车;
—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 (三《)电动自行》车
《 其他非《机动车实行自—愿登记其所有人申】请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办理 》
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并悬挂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
:。 第九条 》非机动车《登记事项包括
】 (一—)所有人的姓名(或!单位)、住址—、身份证《明,以及联系方式;
! (二)【非机:动车生产企业—名称、车辆品—牌、型号和》出厂日期;
】 (三)车辆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 :
第十条】 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向市、县(—市):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 : (一)《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非机动—车合法来源证—明;
【 :(,三)非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 —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向当地残联提出申请!经,残,联核定符合驾驶【条件的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残联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登记
— 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在申请办理登记!期限届满《前可以凭购车—发,票等非机动车来【历证明和非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临时上道路!行驶
第【十一条 《 对申请《登记的非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等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当场—发放非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
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交的材料;】对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为加强非【机动车的登》记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统一—的非机动车》。登记数据库 —
第十二】条 ?非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号牌式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并监—制
? ,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放非机动车【号牌不得非法收缴、!扣留非机动车号【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的,免收牌证工本费【对办理变更》登记和补领牌证的】按照相关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非机动车》变更登记内容—的需持交易证—明、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到!原注册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第十六【条, 非机动《车牌证丢失或损【坏的由车《辆所有人或者其【委托人携带》车辆和身《份证明到原登—记机关补领》牌证对?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补】发牌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第十—。七条: ,已经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车辆被盗》、遗失、灭失或【者由于?损坏不再使》用的;
】 (:二)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 : (三)其他【应当注销登》记的情形
—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非机动车登记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等方式为—市民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提供便》利
第十【九条 已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牌证的非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两:。年到注?。册登记部门办理检验!登记;从《第,四年起每年到注册登!记部门办理检验登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检验【发现非机《动车不能保》。。证安全行驶的将注】销登记并收回—牌证
第三章! 道路?行驶管理《。规定 ?。。
第—二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应当按!要求悬挂车辆号牌】随车携带登记证【书遵守以下行车规】。定
(】一)有非机动车【。道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
:。 : (二)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 (三)保持非】机动车的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施性能状!况良好
— (四)遇【前方行人横过—道路:或者通过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或者》停车让行《 ,
(五【)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
, (六)【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八】)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第二十一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非机动车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上【路行:驶的非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 ?第,二十三条 非机【动车的号牌》、登记?证书应专车》专用禁?止伪造、变造、转】借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非机动车号牌、登】记证
《 :第二:十四条 已登记的非!机,动车禁止《。下列行为
【 (一)改变—非机动车结构、主】要技术?参数;? ,。
?(二)加装动—力装置、车篷、【座位、高分贝音响】;,
(三)【。更换非机动车动力装!置或:者改变排气装置的】尺寸:;
? : (四)其—他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
《第四章 《停放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批准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或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非机动车停】车场地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撤》除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 , ,第二十六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没有规定停放地点的!。应当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点!
? 第二十七条 火车!站、客运《站、医院、学—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其管理者》应当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落实专—人管理或者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 第二十八条【 居民住宅区应【当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由其辖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 非机动车—。停车:场地的?设置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对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 》
(三)—发现无号牌或者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或?。。者车辆状《况异常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非机《动车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条件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的; —
, (二)【违法扣留非》机动车的;
】 (三》。),私自使?。用或者处理扣留的】非机动车辆的;
!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的;
》 : (五)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投诉不!予处理的;
】 ,(六)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 —
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的相!关工:作或:。者在非机动车管理】工作中?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 第三十《二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罚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罚
第三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经,营者销售未取得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可以将!非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或者依法扣留!
》 (一)擅自改变】非机:动车外形或者已登】记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或者擅自《加装:动力装置以》及,其他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或者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登记《证书上路行》驶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三—)未经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 —
(四)】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处20元罚款!;
《 (五)—未随车携带登记证】书和按照规》定安装号牌》上路行驶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六)《饮,酒或:者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强行通过的处【5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应办理—变更、注销登记【而没办理的原—车辆或原号》。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原登记所有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第三十六!条 持有《外地牌证的非机【动车在牌证》有效期内可以在【本市使用审验—期满后还需在—本市使用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购买的?非机动车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购买的》超标准两轮电动车】。、两轮燃《油助力车等非机【动车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临时通行—登,。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的规定】登记:取得临时通》行号牌和临时—。登记证书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 本办法实施【后购买的《。超标准两轮电动车、!两轮燃?油助力车等非—机动车一律不予登】记
办理临】时通行登记的有效期!为3年临时通—行,期限届满临时号牌】和临时登记证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2【9,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