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05【年3:。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11年12】月,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地—区)、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权
《省农垦?总局、省森林工业】。总局负责垦区—内,、国有森工》林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交通运输、水】利、通讯、民航、】卫生计生、人—防、:宗教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接受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将:。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毗】邻建:筑物保护、深基坑】支护等安《。全防护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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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时:。应当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供》以下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一)【工程中标《通知书;《
, (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三)临】时设施规《划和搭建情》况;
? (四)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和计划;!
(五)临时】用电、土方》。、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以及有【关相邻建筑》物保护?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措施;
》。。 (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名册;
(【八)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九【)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存款凭证;
!(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相关资【料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 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一次》性划拨到《。。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账户
】。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省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检—查现场评价
】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按照省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扣除挪用部—分,。
?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列入招投标】竞价项目
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当:将前:款,规定纳入审查内【容
第九条】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是【
, (一《。),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
(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安】全防护用具》使,用;
(—四)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 (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用于采购和更新合】。格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六》)根据有关专业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理的档案资料
! 第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施【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建立监督检》查,记录
? :总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一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项及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
第十二—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安装和】拆卸:人员、指挥和司【索,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 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电线!路防护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采用TN-S保】护系:统并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按照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二)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 (三)《。高层建筑施工或者在!起重设备起重—。臂,回转半径《之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通道:和安全防护》棚;
(四)洞!口,、临边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五)悬【空,作业按?照规定实施安全防护!;
(六)脚手!架架体基础》按照规?。定施工架体材料不得!钢木混用架体搭设】、安全网张挂—符合标准;
(!七)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内】业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设置专】人管理;
—。 (二)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三》)有关资料按照规定!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现场有关验》收,记录及时、完—整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人管理分】类存放?设,置明显?标志
? 施工中发现【地下:不明管道或者不【明危:险物体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制度落《实文明施工责任设置!。文,明施工?设施作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 施工单位应【当,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四周用《硬质材料围档—高度不低于一点八】公尺封闭要连续、完!好、:有效;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门卫室《和,灯,箱式:安全门并设置标识
! 施?工单位?应,当对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实施密目【网全封闭施工—
施工单位承】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围挡、【施工:机具、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等的清理工【作,。
? 第:十,八条 ?冬,季施:工应当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一)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
— (?。二)作?业前应当将施—工机:械以及作业面上【的冰雪及时清理;
! (三)宿舍、办!公室室内《温度不得低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温度!建立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设专人】负责管理;
— :。。(四:)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冬季劳】动保护?用品;
(【五)土方开挖工程】不得采用掏洞式【施工方法《;
(六—)室内防水、—装饰装修工》。程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焊接明火】作业应当加》强通风?并,设置专人负责看护】管理;
《 , (七)施工外【加试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应当分类存放!设置专人管理
!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计入工程成本
!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机具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宿舍应当符合室】内净高不得》低于二点五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二?十人每人床铺面积】不得少于二平方【米并且单人单—床、通风良好
【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食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卫生责任制和有】关卫生、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炊事人》员应当持健》康,证上岗并《穿戴工作服》、帽;
—(三)墙《壁、炉台应当粘【贴瓷:砖,地面铺设地砖并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
(四》)炊事用具应—当定期进行》消,毒菜板应当生熟分开!并且:配备防蚊、》蝇、老鼠等设施;
! :(五)不得将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陈化粮以!及腐败?、变质的果疏—用于从业人员饮食】;,
(六)厨【房,不得兼作储藏—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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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负有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互!相,。配合协调统》一将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各部门】的联合?检查相结合》避免多方、》重复:检,查
: 县级以》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责令限期整改【、停工?的应当?在限期或者开工前】。及,时复查并签署意【见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二—。)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前!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
(》四)施工组织设【计、各种专项—施工方案等安—全生产内业》资料是否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建筑起】重机:械等是否按照规定】登记备案;
】(五:)对已查处的隐患】。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 (六)机械设备!、机:具、配件《、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是否按照】要求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 (?。七,)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八!)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专家论证审】查;
? (九)是—否按照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是否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安全生【产费用?是否专款专用—
第二十四条! 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受理?;经调查核实需【要采取整改措—施的应当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经处理的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公布、反—馈处理结《果并建立相应的举】报档案?
第二—十五:条 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工会和公【安部门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一)违反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第十》三条一?款规定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五)至第(七】)项、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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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建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违反安全生—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降低、吊销企业】资质等级或者—吊销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由发证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负有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机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举报!不及时受《理或:经调查核实不建立】举报档案的;
!。(二)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处理的;
!(三)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假冒《伪劣安全防护设备】。、机具?和用具不及时—取缔的;《
(四)—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发放其资质许】可的;
—(五)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意其参加【投标的;
【(六)发现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招投标竞价!项目:仍为其办理》投,招标手续的;
!(七)违法发放资】格证:。。书的;
(八)!未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