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05年3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11】年,12月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地区)、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权
省【农垦总局、省森【。林工业总局负责【垦区内、国有森工林!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交通【运输、水利、通讯】。、民航、卫生计【。生,、人防、宗教—。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接【受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将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毗邻—建筑物保《护、深基坑支—护等安全《防护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时应当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供以下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一【)工程?中标通知书;—
(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三)临时设施规划】和搭建情况;
!(四)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和计划;【
(五》)临时?用电、?土方、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以,及有关相邻建—筑,。物保护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措】施;:。
?(,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名册】;
《(八)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九)】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存款凭证;
】。(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相《关资料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一次性划拨到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账户
》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省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检查现场评价
! 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按照】省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扣除挪用部!分,
,。。。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列入?招投标竞价项—。目
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当将前款规定!纳,入审查内容
!第九条?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
! :(,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 (?三)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安全防护用【具使用;
(四!)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 (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用—于采:购和更新合》格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六):根据有关专业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理的档案资料】
第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施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建立!监,督检查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
《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一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项及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安【装和拆卸人员、指】挥和司索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 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外电线路防护】。。。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采!用TN?-S保护系统并【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按照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二)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三—。)高层建筑施工或者!在起重设备起重【臂回转半径之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通,道和安全防》。护棚;?。
(《四)洞口、》临边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 (?。五)悬?空作业按照》规定实施《安全:防护;
—(六)脚手架架体】基础按照《规定施工《架,体材料不《得钢:木混用?架体:搭设:、安全网张挂符合标!。准;:
(七)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内业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置》专人:管理;?
(二)—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 (三)有关—。资料按照规定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现场有《关验收记录及时、完!整,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人?管理分类《存放设置明显标志】
施工》中发:现地:。下不明管道或者不明!危险物体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制度—落实文明施工责任设!置文明施工设—施作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应当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四周用硬质材料【围档高度不低于一点!。。八公尺封闭要连【续、完好、有效;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门卫室和灯—箱,。式安:全门并设置标—识
施》工单位应当对—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实施【密目网全封闭施【工
施工单位】承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围挡、施工】机具、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等的清!理工:作
? 第十八》。条, 冬季施工》应当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 (:一)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
》(二)作业前—。应当将?施工机械以及作业面!上的冰雪及时清理;!
(三》),宿舍、办公》室室内?温度不得低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温度建》立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设】。专人:负责管理;》
: (四)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冬季劳动保》护用品;《
?(五:)土:方开挖工程不—得采:。用掏洞?式施工方《法;
(六【)室内防水、装饰】装修工程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焊接明火!作业应当《加强通风并设—置专人负责看护管】理;
(—七)施工外加试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应当】分,类存放设置专—人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计入工程成本—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机具》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宿!舍应当符合室—内净高不《得低于二《。点五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二十人!每人床?铺面:积不得少于二平方米!并,且单人?单床、通风良好
】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食!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卫生【责任制和有关—卫生、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炊事人员应当持健】康证上?岗并穿戴工作—服、帽;
》 (三)墙壁、炉!台应当粘《贴瓷砖地面铺设地】砖并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
? :(四)炊《事用具应当定期进】行消毒菜板应当生】熟分开并《且配备防蚊、—蝇,、,老鼠等设施;
!(五)不得将—。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陈化粮以及腐败、变!质的果疏用》于从业人员饮食【;
(六)【厨房不得兼》作储藏室使用
!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负有《。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互【相,配合协调《统一将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各部门【的联合检《查相结合避》免多:方、重复检查
!县级:以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责令限期!整改、停工的应当】在限期或者开工前及!时复查并签署意【见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 (一)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二)?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前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
(四)【施工:组织设计、各种专】项施工方案》。等安全生产》内业资?料是否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建筑起重机—械等是否按照规定】登记备案;
】(五:)对已查处》的隐患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 (六)机械设备!、机具、《配件、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是否按照要!。求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 (七)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八)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专【家论证审查;
【 (九)是否按照!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十)是—否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 (十一)安全生产!。费用是否专款专用】
第二十四】条 :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 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受理;经调【查核实需要》采取整改《措施的应当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经处理?的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公!布、反馈处理结果并!建立相?应的举报档案—
? 第二十五条 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工【会和:公安部门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一—)违反?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第十三!条一款规定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四)违反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五)至第(】七)项、《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建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违反安全—生,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降低?、吊销企业资—质等级或者吊销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由发证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负有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机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举报不及《时受理或经调查核实!不建立举报档案的】;
(》二)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处理?的;
(三)】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假冒伪劣《安全:防护设备、机具和】用,具不及时取缔的【;
《(四)?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发放其资—质,许可的;
【(五)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意其参加投标的;!
(六)发现】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招投标?竞价:项目仍为其》办理投招标手续的;!
, (七)违法发】放资格证书的;
! (八)未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 ,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