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05年3!。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1《1年12月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地区)、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权
《省农垦?总局、省森林工业总!。。局,负责垦区内、国有森!工林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交通运输、水利、!。通讯、民航、卫生】计生、人防》、,宗教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接受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将—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毗邻建【筑物:保护、深基坑支护等!安,全防护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时【应当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供【以,下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一)—工,。程中标通知书—;
(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三):临时设施规划和【搭建情况;
(!四)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和《计划;
》 (五?)临时?用电、土方、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以及《有关相邻建筑物保护!。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措】施;
?。。 (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名?册;
? :。(八)?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九)】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存》款凭证;《
: (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相关:资料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 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一次性《划拨到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账户
】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省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检查现场!评价
《 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按照省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扣除挪!用部分
《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列入招投标—竞价项目
— 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当将前款规》定纳入审查内容
】
第九条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
(—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安全防护—。用具使?用;
? (四)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用于采【购和更新《合,。格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六》)根据有关专业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理的档?案资:料,
第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施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建立监】督检查记录》
, 总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
?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一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项—及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
第十二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安《装和拆卸人员、指挥!和司索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电线路?。防护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采用TN-!S保护系统并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按照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二):。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 (三)高层建【筑施工或者在起重】设备起?重臂回?转半径之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通道《和安:全防护棚;
】。(四)洞口、—临,边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五》),。悬空作业按照—规定实施安全防护;!
: (六)脚手架架】体基础按照规定施工!架体材料不得—钢,木混用架体搭设【、,安全网?张挂符合《。标准;?
(七》)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内业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设置专【人管理;
(二!)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 , (三)有关资料】按照规定履》行签字手《续;
《 ,(四)施工》现场有?关验收记录及时、完!。整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人管理分《类存放设《置明:显标志?
施工中发【现地下不明管道或】者不明危险》物体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制度落实文明】施工责任《设置文明施》工设施作《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 施工?单位:应当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四周用硬质材—料围档?高度不低于》一点:八公尺封闭》要连续、完好—、有效;《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门卫!室和灯箱式安全门】并设置标识
【 施工单位应当对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实施密目网全封闭!施工
施工单位!承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围挡》、施工机具、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等的清!理工作
第十!八条: 冬季施工应当【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一)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
(二】)作业前应当—将施工机械以及【作业面上的》冰雪及时清》理,;
: (三)宿舍、办!。公室室内温》度不得低《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温度建立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设专人负》责管理?;
: (四)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冬季劳动保护】用品;
(【五)土方《开挖工程不得采用掏!洞式施?工,方法;
》 (六)室内防水、!装,饰装修工程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焊接明火作业】应当加强《。通风并?设置专人《负,责看护管理;
!(七)施工外—加试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应?当分类存《放设置专人管—理
: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计入工程成本
】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机具
?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宿,舍应当符合室内净高!不得低于二点五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二:十人:。每人:床铺面积不》得少于?。二,平方米并《且单人单床、通风良!好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食》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卫生》责任制和《有关卫生、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 (二)炊事人【员,应当持健康证上【岗并穿戴工作服【、帽;?
(《三)墙壁、》炉台应当粘》贴瓷砖地面》铺设:地砖并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
《(四)炊事用具【应当定期进行消毒菜!板应当生熟分开【。并且配备防蚊、蝇、!老鼠等设《施;:
(五)不【得将: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陈化粮以—及腐败、《变质的果疏》用于从?业人员?饮,食;
(六)】厨房不得兼作储藏】室使:用
?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负有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互相配合协—调统一将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各部《门,的联合检查相结合避!免多方、重复检查
! 县级以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责:令限期整《改、停工的》应当在限期或—者开工前《及时复查并签—署意见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 (一《)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 (二?)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三)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前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
(四!)施工组织设—计、各种专项施工】方案等安全》生产内业资料是否】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建:筑起重机械》等是否按照》规定登记备案;
! (五)对》已查处的隐患—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 (六)机械—设备、机《具,、配件、《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是,否按照要求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七)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八)【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专》家论证审查;
】 ,(九)是《否按照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是否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安全生产《。费用是?否专款专用
【 第二十四条 】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受理;经调!查核实?需要采取整改措【施的应当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经处理—的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公布、【反馈处理结》果并建立《相应的举报档案【
? 第二十五条 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工会和公安部门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 (一)违—反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第十三条一】。款规:定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五:)至:第(七)项、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建《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安全生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降低、吊—。销企业?资质等级或》者吊销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由发证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一条 【负有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机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接到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举报不及时】受理:或经:调查核实不建立举】报档案的;
— , (二)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处理【的,;
《(三)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假冒伪劣【安全防护设备、【机具:和用具不及时取【。缔的;
(【四)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发!。放,其资质许可的;
】 (五)》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意其参加投标的!;
(六)发】现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招】投标竞价项目仍【。为其办理投招标手续!的;
(七)违!法,发放资格证书—的;
(八)】未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