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供热计量!产品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供热【计量:产品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行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用?于新建民用建筑和改!造既有民用》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以?下简称计量》温控装?置,)的生产厂家—、建设单位、供【热单位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均应》执行:本,。办法
?。。 】第三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计】量管:理,工作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负责垦?。区和重点国有林【。区的:供热计量《管理工作《
【 第四条 新【。建民用?建筑和改造既有【民,用建筑安装计量温】控,装置的应当》依据当地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实行计量收费!
, 第!五,条 为便于》计量温控装》置,的长期使用和维护】大城:市(含特大城—市):。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原则【上不超过《3种中?等城市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原则【上不超?过2种小城市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原则上】不超过?1种:每个供?热单位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原则上选—用1种最多》不超过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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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热计量产品的【选用
《 《 第六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计:量,温控装置《推荐目录各市、县应!当在推荐目录中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计量温控【装,置
《。 , 第七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供热专业技术委员】会对:计量温控装》置运:行质量状态》和售后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考核?并依据抽查和考核结!果及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对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出】具的考核意见—每年对推荐目录中】的相关产品进行删】除和补充《
— : 第八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计量:温控装置《。公开招标《投标办法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温控装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九条 供热单【位负责计量温—控装置的《选型、购置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方为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
: — 第十条 供—热单位选《用的计量温》控装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用于供热计!量的热量表安装前】必须通过首次强【制检定?取得检?定合格?。证书首次检定由【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负责:
!第十一条 新建民用!建筑的计量》温控装?置以及数据远—。传通:讯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费用纳—入建设?成本
】 第十二条 】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应当《在办理并网手续【之前签订安装—计量温控装置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建设单—位交纳?安装计量温控—装置保证金条款保证!金数额应控制在计】量温控装置》采购、?安装招投标价—格的3%至》。5%工程《竣工进行计量—温,控装置验收合格【后返:还具体比例和返还】办法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金存入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账户:并由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 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与计量温控装【置的生产厂》家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包含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交纳【计量温控装》置质:量保证金《条款质量保证金【数额应控制》。在中标价格》。的5%至10%计量!温控装置《质保期结束时返还】具体比?例和返还办法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质《。量保证金存》入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账,户专款专用并由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第三!章 供热《计,量产:品,的安装
! , 第十四条 新】建民用建《筑在安?装计量温控装—置的:同时应同步》安装数据远传通讯设!备配置?。抄表数据《库和数据《分析应用软件与【供热单位收费管【理,系统实现联网—
》 , 第十五条 】新,建热源和热力站应】当安装热量表既有热!源,和热力?站应当逐步安装热】量表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在楼【栋安装热量表并【。同步实现数》据远:传通讯
》 ,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负!责计量温控装—置的安装及后—续检定和调试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应当给予全过程【。指导
! ,。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迁移、损坏计量】。温控装?置等设施因特殊情况!需,改,动的须经供热—。单位同意《供,热单位进行》登记存档
【第四章 供热计量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 【 第十八条 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应当按照产品!技术要求使用计量】温控装置防》止损坏计量温控装置!或影响供热》计量装?。置,正常计量
! 第十九【。条 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均》有权:对供热?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度提出检定—要求:经,检定:不合格的其检—定、维修或更换【的费用在质保期内由!生产厂家承担—质保期外《由供热单位承—担;:经检:定合格的检定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 】。第二十?条 计量温控—。装置的质《保期不?低于6年质保期【内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负责计量《温控装置和》远传通讯《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等服务质保期】外,供热单位负》责,计量:温控装置和》远传通讯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等》服务
? , — 第二十一条 【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应在销售地设立或!者委托设《立维修服务站有【专职的技术服务【队伍、完《善的服务章程和服】务标准公开维—修,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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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