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供,热计量产品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供热计》量,产品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行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用!。于新建民用》建筑和改造》既有民用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以下简称》计量温控装置)的生!产厂家、《建设单位、供热单】位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均应执行本办法
! , , , 第三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计量管理工作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负责垦区【和重点国《有林:。区的供热计量管【理工作
【 第四条】 新建民用》。建筑和改造既有【。民用建?筑安装计量温控装】置的应当依据当地】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实行【计量收费《
》 ? 第五条 》为便于计量》温控装置《的,长期使用和维护【大城市(《含特大城市)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原【则上不超过3种中】等,城市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原则上—不超过2种》小,城市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原:则上:不超过1种每个供热!单位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原则上选用【1种最多《不超过?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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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热计量产品的选【用
? 【第六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计量》温控装置推荐—目录各市、县应当】在推荐目录中—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计量温控装!置
? 第】七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供热专《业技术委员》会对计量温控装【置,运行质量状态和售】。。。后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考核并依》。据,抽,查和考核结果及【。。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对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出具】的考核意《见每年对推荐—目录中的相关产品】进行删除《和,补充
【 第八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计量温控装置公!开招标?投标办法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温控装!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九条 !供热单位负》责计:量温控装置的选型、!购置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方为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
! 第十条 供【热单:位选:用的计量温控—装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用于供热计量的】热量表安装前—必须通过首次强制】检定取得检定合格】。证书首次检定—由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负责
【 第】十一:条 新建民》用建筑的计量温【控装置以及数—据远传?通,讯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费用纳入建设】成本
》 《 第十二》。条 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应当在办—理并网手《。续,之前签?订安装计量温控【装置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建设?单位交纳安装计量】温控装置保证—金,条款保证《金数额应控制在计】量温:控装置采购、安装招!。投标价格《。的3%至5》%工程竣工进行计量!温控装置《验收合格后》返还具体《比例和返还办—法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金存?。。入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账户并由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 —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与《计量温控装置的生】。产厂家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包含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交《纳计量温控》装置质量保》证金条款质量保【证金数额应控制在】中标:价格的5%至10】%计量温控》装置质保期》结束时返《还具体比例和返【还办:法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质量保证金存【入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账!户,专,款专用并由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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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热计量产品—的,安装
— 》第十四?。条 新建民用建筑】在安装计量温控装置!的同时应同步安装数!据远传通《讯设备配置》抄表数据《库和数据《分析应用《软件与供《热,单位收费管》理系统实现联—网,
, 《 第十五条】 新建热源和—热力:站,应当安?装热量表既有热【源和:热力:站应当逐步》安装:热量表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在楼栋安装》热量表并同》步实现数据远传【通讯
!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负责计量温【控装置?的安:。装及:。后续检定《和调试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应【当给予全过》。程指导?
—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迁移、?损坏计量《。温控:装置等设施因—特殊情况需改—动的须?经,供热单位同意供热单!位进行登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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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热计!量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 : 第十八条— 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应当按照产品技【术,要求使用计量温【控装置?防止:损坏计量温控—装置或影响供—。热计量装置正—常计:量
: — 第十九条— 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均有权【对供热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度提》出检定要求》。经检定不《合格的其检定、【维修或更换的—费用在质保期内【。。由生产厂家承—担质保期外由供【热单位承担;经检】定合格的检定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 【。第二十条《 计:量温控装置的—质保期不低于6年质!保,期,内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负责计量温控装置和!远传通?。讯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等服务《质保期外供热—。单位负责《计量温控装置和远传!。通讯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等服务】
: 【第二十一《条 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应在?。销售地设立或者委】。托设立维《修服务站有专职【的技术服务队伍【、完善?的服务章程和服【务标:准公开维修电—话
第》五章 附则
—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 :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