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供热】计量产?品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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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供热计量产品【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行—。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用于新建《民用建筑和》改造既?有民:用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以下简称—计量:温控装置)的—。生产厂?。家、建设《单位、供热单位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均应【执,行本办法
— ? ? 第:三,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计量管理—工作: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负,责垦区和重点国【。有林区的供热计量管!理工作
》 , ? 第四条 【新建:民用建筑和改造既有!民用建筑安装计【量,温控装置的》应当依据当地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实行计量》收费:
— ?第五条 为便于【计量温控装置—的长期使用和维护】大,城市:(含:特大城市)》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原则上不超过】3种中等城市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原】则上不超过2种【小城:市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原则上【不超过1种》每个供热单位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原则上!选,用1种?最多不超过》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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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热计量产品的选用!
】 第六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计量温控装置—推荐目?录各市、县应—当在推荐目录中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计量温】控装置
《 】第七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供热专业技术委【员会:对,计,量温控装置运行质量!状态和售后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考核并依据—抽查和考核结—果及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对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出【具的考?核意见每年对推荐】目录中的相关产品进!。行,删除和补充
【。 第八!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计量温—控装置公开》招标投标办法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温控装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 ,。 第九—条 供热单位负责计!量温:控装置的《选型、购置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方为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
》 第【十条 供热单位选】用的计量温控—装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用于供热计量的热!量表:安装前必须通过首】次强制检定》取得检定合格证书首!次,检定:由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负责
—。 : 第十一—条 新?建民用建筑的计量】温控装置以及数据远!传通:讯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费用纳入—建设成?本,
》 第十二条】 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应当【在办理并网手续之】前签:订安装计《量温控装置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建【设单位?交纳安装计量温控】装置保证金条款【保,证,。金数:额应控制在计量温】控装置采《购、安装招投标价】格的3%至5%【工程竣工进》。行计量?温控装置验收合格后!返还:具,体比:例和返还办》法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金存入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账户并由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 : : ? 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与计量温控装置!的生产厂家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包含《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交纳计量温控装】置质量保证金条款】质量保证金数额应】控制在?中标价格的5%至】10:%计:量温控装置质保期结!束时返还具体比【例和返还《办法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质】量保证金存入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账户专款《专用并?由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第三【章 供热计》量产:品的安装《。
, , 《 第十四条 新!。。建民用建筑在安装】计量温控装》置的同时应同步安装!数据远传通讯—设备配置抄表—。数据库和《。数据分析应用—软件与供热单位收】费管理系统实现联】网
【 第十》五条 ?新建热源和热力【站应当安装》热量表既有热源【。和热力站应当—逐步安装热量表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在楼栋—安,装热:量表并同步》实现数据远传通讯】
】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负责计量温】控装置的《安装及后续检—定和:调试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应当给予《全过:程指导?
】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迁移、损坏计量温】控装置等设施—因,特殊情?况需改动的须—经供热单《位同意?供热单?位,进行登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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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热计量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 《。第十:八条 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应当按照!产品技术要》求使用?计量温控装置防止损!坏计量?温控装置或影响供】热,计量装?置正常计量》
: 第】十九:。条 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均:有,权对供热《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度提出检定要求【经检定不《合格的其检》定、维修或更—换,的费用在质》保期:内由生产厂家承担质!保期外由供》热单位承《。。担,;,经,检定合格的检定【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 《 第二十条 计】量温控装置的质保期!不低于6年质保期内!。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负责计量温—控装置和远传—通讯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等《服务:质保期外《供热单位负责计量】温,控装置和《。远传通讯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等服务
! 第《二十:一条 计量温控【装,置生产厂家应在销售!地设立或者委托设】立维:。修服:。务,站有专职的技术【服务队伍《、完善的《服务章程《和服务标准公—开维修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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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 ?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