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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监督与》管理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和住建部新修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3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施工图审查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是:政府根据《。建设工程审查业务】。量及相应的技术人】员条件?设立的?。接受政府委托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保证施【工图质量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法,人,机构施工图审查【业务: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和政府委托【形式   第三条】 施工图审》查分为行《政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其中!行,政,性审查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技:术性审?查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当地经省住】建厅认定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审查项【目,具体:。委,托,办法由各(市)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有多个审》查机构的《地市可采取摇号、】轮候、?计算机程序评—分,选择:等方法确定》审查机构没》有一类、《二类:审查机构的地市可由!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由省住建》厅在核定确认—的一类审查机构名录!中设立审查窗口单】位   第二章【  审查范围及内】容   第四条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进《行施:工图审查建筑幕【墙,。、钢结构和轻钢结构!。、大:型室内外装饰工程】、风景园《。。。林和照明专项工程】的设计也要进行施】工图审?查   第五—条 行政性审查的内!容  ? 1、?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备与被》审查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范围;   2】、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规定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盖章以?及按规定所要求的其!。他技:术人员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设!计人员是《否为该单位备案【人员;   3、】。。项目立项批》件、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4、】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勘察设计合同【;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第六—条 :技术:性审查的内容 【。  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以住?。建部13《号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技《术审查的依据对涉及!设,计的经济《、技术合理性、设计!优化等问题由建【设单位通过方案设】计招投标或技—术咨询途径》。解决   第三章 ! 审查程序   】第七条    【(一)建设单—位先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图行政?审查由?。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书面登记按程序【。履行委托《事项确定技术性审查!机构:行政性审查按建设】项目所在地统一【由市(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 ,(二:)行:。政性审?。查合格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审查通【知书并按各》地市具?体管理办法委托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  : (三)以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一类审《查机构审查  【 (1)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2)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选,址意见书的》项目;? ,  (3)需要【进行超限高层抗【震专项?审查的建设项目【 ,  (4)其他特殊!建设的项《目;   (四【)技术?性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报项目—所在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查同意备案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加盖审查》。合格章审查合格【书,方生效?   第八条 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其他设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项目施工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施—工图审查不合格必】须重新报送技—术性审查(审—查时限、费用—。另,计);?  : l、施工图—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不能—作为施工依》据的;  》 2、建筑》结构选型错误有严重!的安全隐患的—;   3、—违背国家有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抗震、消防、节能】、环保等方》面达不到《安全要求的; 【  4?、严重违反》城市建设规划—要求损害《公众:利,益的;?   ?5、设计出现—了重大变更或涉及审!查规定内《容的:。。。设计变更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的》  : 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分】歧时可向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论  》 第四章《  :审查资?料,。及时限   第【九条 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审查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1、项目立【项批:件、:建设规划《许可证; 》。  2、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各专业!计算书?; :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般应先审查】。)必要时需提交外】业,原,始记录;   4、!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原!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建设单位报送!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完整准确并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对提交?。的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应积极配合审查工】。作   《第十条? 建设?主管部门和审查机】构应在送审材料【。报送齐全后》限时完?成审:查行政?。性审查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技术性审查》时,限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时,间要求?   第十一条【 技术性审》查完成后由》。。审查:机构在?全部设计文件及图】纸上签章后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完成审》查后五?。。日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地)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应?由审:查机构?及主要?审查人员盖章—并由法人签章   !2、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意【见及勘察《设计单位的答—复意见?和变:更文件   3、施!工图审查合同和履】约,证明:   第十二条【 审查报《告应: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地)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编号   第】五章  审查费用及!效力 ?  第十三条—。 审查机构是接【受政府委托的—中介服务《组织:其审查?业务所需费用—应按照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对不按—规定收费的施工【图审查项目不予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进行的【行政性审查》不得收取费用— ,  第十四条 施工!图审查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未经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备案的【审查行为均应视【为无效审查行为【施工图审查》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执行   》第六章  审—查责任   —第十:五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不得擅自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时,。必须重新报送审查】由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报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监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   1、—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虚假及隐瞒】真实情况的;  】 2、未进行行政】性审查擅自进行技】。术性审查的; 【  :3、不按指定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的;   4】、擅自修改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 —。  5、未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擅!自开工的;   6!、未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施工、监理的;【   7、报送的施!工图和经过技—术,性审查?后的施工图有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第十六—条 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通报审查情况!并将:审查情?况于每年《1,1月:30日前上》报施工图审查—结,果将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年检考—核,和资质动《态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审查机构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规定的【审查范围内》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不得超越资质受!理施工图审查—事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必须:由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施工图审查公—司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 》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并报送省—住建厅?备案 ?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原住建厅黑建【设,[2008]40】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