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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监督与》管理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和住建】。部新修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3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施工图审!查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是:政府根据建》设工程审查业务量及!相,应的技术人》员,。条件设?立,的,接受:政府委?托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保证】施工图质量》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法人机!构施工图审查业务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和政府委托形式  ! 第三条 》。施工图审查分为行政!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其中行政《性审查?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技术性审】查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当地经省住建厅认定!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审查项?目具体委托办—法由:各(市)《。。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有多个审查机构【的地市可采》取摇号、《。轮候、计算》机,程序评分选择—。等方:。法确定审查机构【没有:。一,类、二类《审查机?构的:。地,市可由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由省住—建厅在核定确认【。的一类审查》机构名?录,中设立审查窗口单位!   第二章  审!查范围及内容   !第四:。条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进】行施工图审查建【筑幕墙、钢结—构和轻钢结》构、大型室内—外装饰工程、—风景:。园林和照明专项工】程的设?计也要进《行施工图审查 【。  第五条 行【政性审查的内容  ! ,1、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备】与被:审查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范围; 【。。  2、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规?。定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盖章以及!按规定所要求的【其他技术人员—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设》。计人员?是否为该单位备案】人员; 《  3、项目—立,项批:件、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 ,。。 4、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勘察设计合!同;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第【。六条 技术》性审查?的,内容   》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以住建部13!号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技术】审查的依据对涉及设!。计的:经,。济、技?术合理性、》设计优化《。等问题由建设单位通!过方案设计招—投标或技术咨询【途径解决   【第三章  审查【程序   第七条 !   (一)建【设单位先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图行政《审查由?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书面登记!按程序履《行委托事《项确定?技术性审《查机构行政性—审查:按建设项目所在地统!一由市(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 (二)行政性【审查合格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审查通《。知书并按各地市具】体管理办法》委托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   】(三)?以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一类审《查机构审查》   (1》)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2)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选址意见书—的项目;   (】3)需要进行超限】。。高层抗震《专项审查《的,建设项目   (4!)其:他特殊建设的项目】。; :  (四)》技术性?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报项目所在—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查?同,意备:案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加盖审查合格!章审查?合格书方生效   !第八条 《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其他:设,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项目施工》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施工—图审查?不合格必须》。重新报送技术性审】查(审?查时限、费用—另计); 》  l、施工图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不能作《为施工依据》。的,; :  2、建筑—结构选型错误—有严重的安全隐患】的,;   3、违背国!家有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抗!震、消防、节能、】环保等方面达不到安!全要求的《;   4、严重】违反城市建设—规,划要求损《害公众利益的;  ! 5、设计》出现:了重大变更或涉【及审:查规:定内容的设计变更】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的   》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分歧时可《向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论 】  第四章  【审查资料及时限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审查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1、?项目立项批件、建设!规划许可《证;: ,  2、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各—专业计算书; 【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般应先审查!)必要时需》提交外?业原始记录》;   4、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原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建设单位报》送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完整准》确并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对,提交的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应》积极配合审》查工作 《 , 第十条《 建设主管部门和】审查机构应在送【审材料报送齐全【后限时?。完成审查行政性审查!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技术性审查!时限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时间要—求,   第十》一,条 技?术性审查《完成:后由审查机构在全部!设计文件及图纸【上签章后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完成:审,查后五日《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地)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应由审【查机构及主要审查人!员盖:章,并,由法人签《章   2、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意见!及勘察?设,计单位的答》复意:见和变?更文件   —3、施工《图审查合同和履约】证明   第十二】条 审查报告应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地)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编号 【 , 第五章《。  审?查费用及效力  】 第十?三条 审《查机构是《接受政府委托的中介!服务组织其审—查业务?所需费用应按照【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对不按规定收费的施!工图审查项目不予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进行—的行政性审》查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四—条 施?工图审查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未经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备!案的审查《行为均应视为无效】审查:行为施工图审查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执行  — 第六章  审【查责任 《  第十五》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不得擅】自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时必须重新【。报送审查由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报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监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   1、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虚假及《隐,瞒真实情况》的;:。   2、未进【行行政性审查擅自进!行技术性审查的;】   3、不按指】定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的;《   4《、擅自修改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   5《、未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擅自》开工的;   6、!。未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施工、监《理的; 《。  7、报》送的施工《图和经过技术性审查!后的施工图有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第】十六条 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通报审查情况!并将:审查情况于》每年11《月30日前》上报施工《图审查结果将—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年检考核和—资质动?态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审查机构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规定】的审查?范围内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不得】超,越资质受理》施工:图审查事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必《须由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施工图审查公【司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 :  第七章 —。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并报送》省住:建厅备案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原住】建厅黑建设[—2008]40【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