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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监督与管理—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和》。住建:部新修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3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施工》图审:查办法?实施细则  — 第二条 国—家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是政府根据建设】工,程审查业务》量及相应《的技术人员条—件设立的接受—政府委托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保证施工图—质量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法人机构施工图审查!业务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和政府委—托形式   —第三条? 施工图审查—分为行?。政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其中行政性审查!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技术性审查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当地】经省住建厅认定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审查【项目具体委托办法由!各(市)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有多:个审查机《构,的地市?可采取摇号、—轮候、计算机—程序:评分选择等方—法确:定审查机构没有一类!、二类审查机构的】地市可由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由,省住建厅在核定【确,认的一类审查机构名!录中设立审》查,窗口单位  — 第二章 》 审查范围及—内容   第四条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进】行施工图审查建筑】幕,墙、钢结构和—轻钢结构、大—型室内外装饰—工程、风景园林和】照明:专,项工程的设计也要进!行施工图审查 【  第五《条 行政性审查的内!容  ? ,1、: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备与被审查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范围?;   2、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规定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盖章以—及按规定所要求的其!他技术?人,员,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设计人员是否为该】单位备?案人员; 》  3、项目立项批!。件、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 ,4、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勘—察,设,计合:同;  《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 , 第六条 技术性】审查的内容  【 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以住》建部13号》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技术审查的依据对】涉及设计的》经济、技术合—理性、设计优—化等问题由》建设单位通过方案】设计招?投,标或技术咨询途径解!决   第三章 】 审查程序 —  第七条》   ? (一)建设单位】。先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图行政审查!由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书面登记按程!序履行委托事项【确定技术《性审:查机构?行政性审查按建设项!目所在地统一由市】(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二)?行,政,性,审查合格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审查】通知书并按》各地:市具:体管理办法委托【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  《 (三)以》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一》类审查机构审查【   (1)—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2)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选址意见书的项目!。;   (3)需】要进行超限高层【抗震专项审查的建】设项目  》 (:4,)其:他特殊?建设的项目; 【  (?四):技术性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报项目所在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查同意备案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加?盖审查合格章—审,查合格书方生—效   第八条 】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其他设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项目施】工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施—工,图审查不合格必【须,重新报送技术性【审,查(审查时限、【费,用另计);》   l、施工图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不能作》为施:工依据的;   2!、建筑结《构选型错误有严重】的安全隐患的—。;   3、违背国!家有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抗震】。、消防、节能、环保!等方面?。达不到安全要求【的; ?  4、严重—违反城市建》设规划?要求损害《公,众利益的;   5!、设计出现了—重大变更或涉及【审查规定内容—的设:计变:更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的  — 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分:歧时可向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论?   第四章  】审查资料及时限【   第《。九条 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审查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1、项《目立项批件、—建设规划许可证【;   2、—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各专【业计:算书;  》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般应先审】查)必要时需提【交外业原始》记录; 《  4?、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原《。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 建设?单位报?送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完整准确》并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对提】交的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应【积极配?合审:查工作  》 第十?条 建?。设主管部门和—审,。查机:构,应在送?。审材料报《送,齐全后限时》。完成审查行》政,性审查?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技术性》。。审查:时限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时:间要求   —第,十一条 技术性审】。查完成后《由审查?机构在?。全部设计文》件,。及,图纸上签章后—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完!成审查?后五日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地)】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 1:、,。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应由审查机构—及主要审查人员盖】章并由法人签章 】  2、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意见及勘察设计单!。位的答复《意见和变《更文件 《  3、施工图审查!合,同和履约证明—   第十二条 】审查报告应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地:)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编号  》 ,第五章  审查费】用及效力   【第十三条 审查【机构是?接受政?府委托的中介服务组!织其:审查业务所》需费用应按照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对不按规定收【费的施工图审查项目!不予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进行的行政》性审:查,不得收取费用 【  第十四》条 施工图审查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未经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备》案的:审查行为均应视为无!效,审查行为施》工图:审,查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执行  》 第六章  审查责!任 : , ,第,十五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不得擅【自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时必》须重新报送审查由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报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监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   1、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虚假及隐瞒真实】情况的;   2、!未进行行政性审查】擅自进行《技术性审《查的:。;   《3、不按指》定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的;   4、【擅自:修改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   5【、未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擅自开工的》;   6、未【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施《工、监理的; 【  7、报送的施】工图和经《过技:术性审查《后的施工图有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第十六条 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通!报审查情况并将审】查情况于每年—。11月?3,0日前?上,报施:工图审查结果将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年!检考核?和资质?动态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审查机构《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规定的审《。查范围内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不》得,超越资质受理—施工图审查》事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必须由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施工图审查公—司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   】。第七章  附 则 !  第?。十八条 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施工图》审查管理规定—并报:送,省住建?厅备案 《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原住建厅黑建设【[2:0,08]40》。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