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供热经营许—可,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安全、—优质、持《续、稳定《供热: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申请供?热经营实《施供热许可证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设区的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许可管理工作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负责—垦区和重点》国有:林区的供《热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以】下,简称:。供热单位)必—须取得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供热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第—五条 申《请供热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提供:的热源及《供热设?施、设备的建设审批!。手,续和委托管理手续】
(: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1.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供热单?。位供热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工程、管理、经济等!专业:类,。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锅:炉、水处理、电【工、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2《.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单位?供热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工程、管】理、经济等专业类】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技术人员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锅炉》、水处理《、电工?。、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1.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供:。热单位热电联—产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其他类型】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单位热电联产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其他类!型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五)没有【擅自停热或者弃【管记录
《(六)有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和应急保障措施】有应急事故》抢修:抢险预案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抢险人员!、设备?。
,第六条 《申请供热许可证的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供热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供热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股东?名单主要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四)供热单》位主要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和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五!)供热单位锅炉【、水处理、电工、】安全员?等,主要技?术,工种岗位人员—明细表和身份证、】岗位证?书、劳动合同
(】。六)自行生产—热能的提供热源配置!情况材料《应包括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的匹?配情况的内容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热能:的提:。供供用热《合,同
(?七,),2011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供:热热:源的建?设审:批手:续在满足安全和环】保条:件的前提下》由各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标—准2011年—10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供热热源—应提供?。热,。源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八)!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合格《报告:
(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供?热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抢修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和设备!台账
第七条 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核发供!热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八条【 供热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供热:单位应当在供—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按照审批程—序向:供热主?管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供热单位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不申请延续!的,有效期满后》其许:。可证书?自动:失效申请供热许可证!延续的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第九条 !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分立、合并、转!让、出卖、租—赁的:应当在?20日内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原供热许可!证作:废并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办理供【热,许,可,证
第十条 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许可证—书载明内《容有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热单位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供热【许可证副《本;:
(四?)供热许可》证变更?审核:表,;
(五)与供热】许可证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1.《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地址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技术?负责人变更的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4.《供热规模变更的提】供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匹配的《情况材料
第—十一条 《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许可【证书遗失需》补办的向所在地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补办《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热单位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
(二)供热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在当地《。报刊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
第十!二条 供热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热【许可证正本》、副本格式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规定
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负责【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在使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 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供】热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供热单!。位,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黑龙:江省供热条例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审批供热经营许】可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表1. 供热许可!证申请表
2. 供!热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3. 供】热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
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
专业清【单
?
— ,附表1
】供热许可证申请表】
》
单 《 位 名【 称
》 填 表 】 日 期 【。 】 年 《 月 ? 日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供热》单位申请供热—许可:证
二、本表用计】。算机:打,印纸张为A4—纸
三、本表由供】热单位如实》填,写,不得有空项
四【。、本表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等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五、【本,表中带?□的位置用√选择填!写
六、《本表须附《附件: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
—
本人郑—重声明
》本,人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供热【许可证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
《
: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 【 《 (公》章)
》 ? 》 : , ! 《 — — 【 年 !。 :月 日—
》
一、?供热单位《基本情?况
】
《企, 业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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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址
》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地区(市、州!、,盟) ? ?县(区、市、旗【)
街!(路、道、巷、【乡、镇) — 号(村)
】
邮政编码
!
:
企业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 ,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
:
街(路、道、巷、!乡、镇) 号!(村)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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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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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类 型》。
】成立时间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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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传 】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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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网【 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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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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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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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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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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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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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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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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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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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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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从业人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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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人》。数 》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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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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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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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高级职—称 —。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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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 》 , 人其中持证上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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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工! 人其】中持证上《岗 》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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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 》 人—其中持证上岗—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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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 — 人其中持证】。上岗 人!
电》 工 —。 人《其中持证《上岗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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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人其中持《证上岗 【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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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人其:。中持证上岗 【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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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生产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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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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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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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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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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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
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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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户数
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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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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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千焦
管】网总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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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管长!度
》千米
上年】供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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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千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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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原许可批》准时间
<】?xml:name!space p【refix》 =: o />
】
原—许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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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企:业填报?数据以企《业最:。新年度?。统计及财务报表为】准;2.企业类型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3.!本表所有《数,据不得有空项如无内!容,填写应在该》项填空处用“无”表!。示
二、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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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简介可复制加】页
三《、单:位技术负责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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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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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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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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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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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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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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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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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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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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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电!话,
《
,
,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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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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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业绩)?、任何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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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 , ? , 】 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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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
四、《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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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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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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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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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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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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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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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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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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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名单可复制加—页,2.:。专业技术人员—按所从事专业顺【。序填写
五、供热!许可证许可
—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 》 , ! : : : ? ? ? 《 《 : : 【 ? ,
(签章—)
年 月 ! 日《
?。
,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意见 】 】 》
】 《
,
!。 【 : ? !。 《 》 , (签章)
】负责:人签:字 — 【 】 ?。 年 —月 日
【。
—附表2
《。供热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 ! 《 《
【
》
栏目
编号
!
:
变 》 更? 》内 容
!
?
证书《内,容
:
变《 更 ?前
《
变 更 后
【
1
】
:
企:业名称
!
《
《
,2
详—细,地址
?
—
—
3
【法定代表人
!
—
,
4
!技,术负责人《
?
:
!
,
?
?5
《
注册资本金
【
,
—
【6,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7
》
供热规模
!
:
?
?
,
:8
公司【类型
!
:
?
申请变更【。单位:意见
?
供热主管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 月 》。日
【。。
(?签,章)
年》。 月 日】
?
附表—3
供热《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
,
证书?申领时间《
》
《
补办供热
单】位意:见
《
?
(签章)
年【 月 日
!
供热】。行政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
(?签章)
年 【 ,月, 日
】
?。。附表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清单》。
,
,。
】
专?业划分
》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
》
本专业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
本专业》
热》能与动力工程
【
?热力发?动机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含锅《炉、:涡轮机、压缩机【等)
热能工—程
制冷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相近!专业
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
飞行器环—境控制与安全救生】
: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冷冻冷藏工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