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供热经!营许可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安全》、优质、持续、稳定!供热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申?请供热经营实施【供热许可证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设区的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许可管—理工作?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负—责,垦区和重点国有【林区的供热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以下》简称供热单位)必须!取得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供热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
第五?条 申请供》热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提供的热源》及供热?。设施、设备的—建设审批手》续和委托管理—手续
(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1.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供热单!。位供热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工程、管理》、经济等专》业类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锅炉、水处—。理、电工、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2.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单,。位供热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工程、管理【、经济等专业—类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技术人【员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锅炉、水处理【、电工、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1.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供热单位热电联】产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其他类?型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单【位热电联产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其他类型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五)没有—。擅自停热或者弃管】记录
(六)—。有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和:应急保障《措施有?应,急事故抢修》抢险预案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抢险人员、设】备
第六条》 申:请供热许可》证的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供热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供热—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股,东名单?主要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四)供热单位主!要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和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五?)供热单位锅炉【、水处理、电工、】。安全员等主要—技术工种岗位—人员明细《表和身份证、岗位证!书、劳动《合同
(六)自行】生产热能的提—供热源配置》情况材料应》包括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的匹配情【况的内?容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热能的提【。供供用?热合同
(七)2】011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供热热源的建设【审批手续在满足【安全和环保条件【的前提下由各—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标准!2011年10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供热热?源应提供热源—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八,。)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合格报《告,
(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供热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抢修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和设备台账
【第七条 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核,发供热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八条 供热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供热单位应当!在,供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按照?审批程序向供热【主管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供热单位】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不申请【延续:的有效期《满后:其许可证书自—动失效申请供热许】可证:延续:的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第九—条 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分《立、:合并、?。转让、出卖、租赁的!应当在20日内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原供热许可证作【废并: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办理供【热许可证
》第十条 《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许可【证书载明内容有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热单位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供热许可—证副本;
(—四,)供热许可证变更】审核表;
(—五)与?供热许可证》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1.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地址!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技术负责【人,变更:的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4.供热规模变更!的,。。提供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匹配的情况材料
第!十,一条 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许可《证书:遗失需补办的—向,所在:地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补办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热单位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
(!二)供热《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在,当地报刊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
》第十二条 》供热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热许】可证正本、》副本格式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规定
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负责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在使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 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供热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供热—单位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黑龙江省供热条例!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审,。批供热经营许可【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表1.《 供热?许可证?申请表?。
2:. 供热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
3. 供》热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
专业清单
!
》
附表1
】
供热》。许可证?申请表
!
单 《 ,位 名 】。称
填 — 表 》日,。 期 — — 年 —月 ? 日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供热单!位申请供热许可【证
二、本》表用计算《机打印纸张为A4】纸
三、本表由供】热单位?如,实填写不得有空项
!四、本?。表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等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五、本表中带—□的:位置用√选择填写
!六、本表须附附【件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
!
:本人郑重《声明
本人 【。 》 : (法定代—表人) 】 , , 》 :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供热许可【证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
【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 】 (公】章,)
:
? — 《 ! , 《 《 ! 【 年《 月 ! 日
一!。、供热单位基本【情况
—
:
企 业】 名 称
!
企业】注册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 县(区》、市、旗)》
,
:
街》(路:、道、巷、乡、镇】) 号(村)!
:
,
邮政?编,码
:。
,
《
企业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 ,县(区、《市,、旗)
!。
街(路、道、【巷、乡、《镇) —号(村)
】邮政:编,码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
企 业 ! 类 型
【
成—立时:。间
》 ! 年 —月 日
】
联 】系 电 话
】
?
传 【 真
】
企 】业 网《。 址
【
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
,
,
企—业经:营负:。责人
!
职务
《
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
职务
!
职称—
】
企《
业从业《人员:状况
从【业人员人数》 : 人!
【
专业】技术人?员
总数【
其中!高级:职称 — , ? 人》
《
中级职—称 — ,。 《 人
【
持证上岗人!。员,
《司炉工 】 人其?中持证?上岗: , 》人,
《维修工 】 人其中持证上【岗 — 人
!运,行工 】人其中持《证上岗 】 人
?。
,
:电焊:工 : 《。 人:。其中持证上岗— ? 人
!
收费《员 【人其中持证》上,岗 》 人
电 ! 工 《。 《人其中持证上岗 】 人
【
》
安全员 — 《人其中持证上岗 】 人
【
其 他【 《 人?其中持证上岗— 》 人
《
化验员 ! 人其中】持证上岗 】 , 人
— ! : 人其中持证上岗 !。 人 】
【
《
企业《财务生产经营状况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收实资本
!
万元
!
资产总额
】
万元
】国,有资本
《
万元
—
》
固定资产
【
万元
—
:港澳台商资》本
》万元
?
流【动资产?。
万元
】
外商资本—
:
万?元
:
》
负债总额
【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
企业【总,。收入
万元】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
?万元
—
供热
规【模
供—热面积
【万平方?米,
供热—户数
万户
!
:
供热能力
!
百《万千焦
《
管网》。。总长度
《。
千米》
《
:
主干管长度—
《。千米
?
上《年供热量
—
百万千焦
】
?
企业原许—可批准时间
【
<?xml【:name》space p【。。refix —= o? ,/>: ,
【原许可?编号:
【。
:
注1?.企业填报数据【以,企业最新年度—统计及财务报表为】。准;2.企》业类型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3.本—表所:有数:据不得有空项如【无内:容填:写应:在该项填《空处:用“无”表示
二、!单位简介
—
《
!
注《。本简介可复制加页】
:三、单?位技术负责》人简历?
: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
像
片
!
职务
!。
职称
!
《
最高学历
】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工程管理资历
【
年
—
电话
—
移动电!话
】
:。
?
工
作
!
简?
历
!。由何年、《月,。至何:年、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业《绩)、任何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人—签字 《 ! 【 年 《 月 日】
《
注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
四、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
?学 历《
职 【称
工—作年:限
所学【专,业
所从【。事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本:名单可复《制加页?2.专业技术人【员,。按所从事《专业:顺序填写
五【、供热许可》。证许:可
?
: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 : 【 ! 》 【 — 【 : : 【
(—签,。章)
?年 》月 日
【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意见 !。 《 , —
!
】
【 【 》 , , 《 《 【。 】 (签章)
负责】。人签字 — — 【。 】年 月 】 日
—
附》表2
供热》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 — — :
!
:
:
?。
,栏目
编号
!变 更【。 内 ! , ,。容
:
,
《
证书内容
!变 更 前》
变 更【 后
—
?1
企业名称!
,。
》
?
2
!
详?细地:址
:。
!
《
3
法定】代表人
《
:
《
—
4
【技术负责人
—
,
!
—
5
【
注册资本金
】
—
【
6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7!
供热规模
!。。
:
】
8
【
,
公司类型》
》
【
申请变更单位!意见:
供热—主,管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
(签章《),
年 月 】 日
》
附—表3
供热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
】
企业名称
!
》
证书编号
!
《
,
:
证书申领时间】。
》
》
补办供《热
单位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供热《。行,政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附表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清单:
,
:
?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
本专业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
,
本专业
—
热能《与,。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含锅炉、涡轮!机、压缩机等)
热!能,工程
制冷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
相近专业—
:
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
飞行器—。环,境控制与安全救生
!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