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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暂行办法》 (200—。2,。年8月2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  根《据2018年8月】1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哈尔滨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 为了控制扬尘【污,染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内扬尘!。污染的?防治   第—三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市住房和!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  第四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   第》五,。条  ?区人民政府及市【、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建》设防风固沙林网【、林带形《成,城市绿色生态廊【道系统加强辖区内现!有水面的保》护和管理提高大【气环:境,净化:能力减少和控制扬尘!污染   第六条 ! 在风力五级—以上天气或者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施工单位!。应当暂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   第—七条  运》输煤炭、砂石、垃圾!、渣土?。、,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和,有关:规定对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或者:硬质:覆盖   第九条 ! ,现有裸露地面应当按!照,下列分?工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统一标《准和时?限进行绿化或者硬】。质覆:盖   (一—)市政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的裸【露地:面由市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按照管》理分工?组织完成《;   (二)【单位驻地《的裸露地面由单位】负责:完成;   (三】)居:民区:的,。裸,露,地面由物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负责完成;!   (四》)无管理单位的居】民,区的裸露地》面由区人《民政府组《织义务劳动完成 】  第?十条  绿地内的】泥土应当低于边缘】石或者步道》板等围?挡十厘米《以上对高出》的泥土应当》进行清除  — 街路两侧的行道】树坑应当用卵石【、铁箅或者植—草进行覆盖   】新建、改建》的绿地、《道路由建设》单位按?照,。本,条,一、二款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对现有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绿地、行【道树坑由市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按照管理分—工,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限组织】绿地和树木》管护责?任单位进行改造 】  第?十一条  禁—止露天从事锯材【、打磨抛光》、,粉碎等产《生扬尘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风力五级以】。上天气施《工单位未暂时—停止道路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未暂时—停止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未】暂时停止单建—式人防工《。程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施工单位未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暂时停止道路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未暂》时停:止,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未暂时《停止单建式人防【。工,程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露天】从事锯材《、打磨抛光、粉【碎等产生扬尘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运输煤炭、砂!石、垃圾、渣土【、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或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工【程未按照《。规划和?有关规定对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或者硬质覆盖】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十六《条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扬【尘污染防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