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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哈》尔,滨市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6月20!。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12月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关:于修改<哈》尔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等六部《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        】     》         !       【         !      —第一:条 为加强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管【。理维:护,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秩序保障行】人通:行方便、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内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保洁和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包:括专用?的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和?与地下商《业,街出入口兼用的人行!过,街地:下,通道  《 第四条 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管理坚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方便通行】、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负责全【市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统一监督工作   !建设、规划》、人防、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城管、公安、人防】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建设规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 编制!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建设规划!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安全通行的【原则;   (二】)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网规】划人行过街》地下通?道,还,应当:。同时符合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 (三)《人行过街天桥净宽】不小于4米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净宽!不小于5米;—   ?(四)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设置无障碍设!施;:。  :。 (五)《新建地下商业街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同【步设置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并做到!人行过街地下通道与!。经,营空间分《离,;   《。(六)?鼓励与周边商场、】文,体场馆、地铁—车,站等大型人流集散】点直接连《通,;   (》七):。。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  新?建地:下商业?街同:步设置人行过街地】下通道的数》量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确定  《 第八条 建设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二) 符—合,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规划;  》 (三) 》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四)【 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按照规—定时限报有》关部门备案 —  第九条 —根据行人通行需要必!须利用既有地—下商业街出入—口,兼作人行《过街地下通道的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建设、城管、!人防:、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确定;对不符】合,通行安?全标:准的提?出改造规划和标准地!。。下商业街投资建【设或者使用的单位】应当按?照,改,造规划和标准—对地下通道》进行改造未按照规】划和标准进行—改造给社《会和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第十条 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管理和养护责—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 (一)利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由市《城管部门所属的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养护;  】  (二)》利用人防《工程作为《人行过街地》下通道的由人防工程!。投资: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养护;   (】三)利用其他资金投!资建设的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由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养护—   本条》一,款所:称管理单位、投资】建设单位、使用单】位、产权《单位以下统称管理】和养护责任单—位   第十—一条 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利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单位?负,责;   (二)】利用人防工程作【为的人行《过街地下通道由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负责;!  : ,(,三)利用其他资金】投资建设的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由!使用单位负责 【  第十二条— 人行过街地—下通道照明设—。置维护责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 (一)利》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人行过街地下通!道由:城市路灯管理机【构负责; 》 , (二)利用人防工!程作为的人行过【街地下通《道,。由人防工程投资【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三)!利用其他资金投资】建设的人行过—街地下通《道由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 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管理!和养护?责任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管—理和养护制》。度   (二)在】上,下桥:处和地下《。通,道出入?口适当?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管理和养护责】。任单位、管》理和养护人员、【监督电话、》。开放时间   【 (三)保》证各项设施完好及时!修,复破损的设施 【  (四)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养?护  ? (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地下通道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事故照明设施和!室,内消火栓器》材等   (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有】关执法部门 —  :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开放《时间为每日》24小时    】。第十四?条, 人行过《街地下通道管理【和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在地【下,通道出入《口和通道内明显位】。置设置规《范的通行指示标牌】   市城管部门】应当在人行过—街地下通道附近街路!旁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牌引导行人走人行过!街地下通道   第!十五条 人行过街】。地下通道的消防【安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监督   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   利—。用人防工程作为【的人行过街》地,下通道的管理和【养护由市人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其他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管理和养护由市城!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应当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施监控 】 , 人行过《街,天桥、专用地—下通道应《当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施?电子监控  — 第十七条》 行人通《过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乱倒废弃】物乱堆乱放》物料;?   ?(二)乱涂、乱【画、:乱贴、乱刻;   !。(三)聚众打—闹、集会; —。  (四)摆—摊设点、《贩卖物品、以各种方!式招揽生意占—卜;   》(五)从事》危及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安全的作业;【  : (六)其他损坏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设施和影响通行、!安全的行为 —。。  :行人不得在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内夜【宿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利用《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设置?广告牌、悬挂—物;:   (二)—擅自利?用人行过街天桥【铺设管线或者装置】其它设施;》 ,  (三)在与地下!商,。业街出入口兼—用的人行过街地【。下通道范《围内:设置:柜台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在》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附近《施工作业不》得影:响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安全和正常通行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影响正?常通行的应当通【知市:城管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通行   第二】十,条, 市城管部门和市】。。人防部门应当分别】加,强,对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建:设和管?理和养护《。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管,理,和养护责任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和《提供相?关资料对《行政管理部门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改正—   第二》。十二:条, 管理和养》护责任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集中行使【城市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公示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管理》和养护责任单位【、管理和养护人【员、监督《电话、开《放和关闭时间或者未!设置通行指示—标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及时修复损坏】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集中行使《城市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随地【。吐痰、便溺》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二)乱扔、—乱倒废?弃物: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三)!。乱堆乱放物料—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四)乱涂、乱画【、乱:贴、:乱刻的按每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五)擅—自摆摊设点》、贩:卖,物品、?以,各种:方式招揽《生意占卜的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六)擅自—设置悬挂物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七)擅自!利用天桥铺设管线或!者,装置其它设施—的处以5《000?元以上1 万元以】下罚:款,;  ?  (八)》在与:。地下商业街出入口】。兼用的人行过街地】下,通道范围内》设置柜台从》事经营活动的对地下!商业:街管:理和养护责任—单位按照每个柜台】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其他行为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   违反本办【法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2—0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7—。年8月1日发布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通告(哈—政发:法字:[2:00:7]:16: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