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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用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取得合法手【续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房》屋、厨房和院落【用地 第三—。条 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主管全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具【体,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利用荒废【地、岗坡劣地和【村,内,空闲地村内》有旧宅基《地和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和人工牧草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商品!粮基地、蔬菜基地】、名特优农产品【基地等一般》不得安排宅基地【 第?六条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严禁《擅自:占用自留地、自【留,山建造住宅 【第七条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以户【为单位每户宅基地】的用地标《准应严?格按照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突破用地标【准禁止?随意套?用地域类别 【第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用地   【。 ,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 :  :   (《四)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五!)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出卖、—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 ,。。    (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 —    (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 ,    《(四)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    《。(五:)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     (六【),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第十【条 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农—。村宅基地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按,照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申】请书和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许可证《由省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 !农村宅基地用地实行!。计,划管理农《村居民建《住宅用地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省统一下!达用地指标并逐【级分解?。落,实到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第十二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一户》一处按规《定的标准用地超过】。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村民?委员:会收回?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另!。行安排使用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占用的宅【基地每户面积超过规!定标准一倍以内而】又不便调整的—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实际面!积确定使用权 第!十三条 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应!扩大试点具体办法】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的?。应,遵,。照“取之于户收【费适度;《用之于村使用得当”!的原则拟订收费标准!逐级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后】实行收取的宅基【地使用费《实行村有乡(镇)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本:村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并】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帐》目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向土地》所在的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申请使用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民代表会或者!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严禁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个人私自向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购【地建房 第—十五:条 县(市、—区)、?乡(镇?)、村应把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纳,入地籍管理》以村:为单:位建立?完善的地籍》档,案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变更的按照地!籍管理的《。要求报核发土—。地使用证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和换证手续 ! 第十六条》 农村宅基地的【用地审批应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用地指标—、审批条件》和审批结《果三公开制》度 第十七条【 对擅自突破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致使》土地被乱占滥用的或!。。利用职权擅自批【。宅基地的所》在单位?或上级有关机关应根!据情节轻重》对,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凡未!经,批,准,或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 第十九条 —。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没收买?卖和其它形式—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非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经批准的宅基!地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房的《由原批?准机:关注销批《准文件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一条? 被:罚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如数交付罚款逾!期不交?的,每日加?收相当于罚》款,数,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罚没收入交】。同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