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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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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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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用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取得合【法手续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房屋、】厨房和院落》用地
《第,三条 ?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主—管全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具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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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利用荒废地、!岗坡:劣地:和村内空闲地村内】有,旧宅基地和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和】人工牧?草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商品粮基》地、蔬?菜基地、名特优【农产品基地等—一,般不得安排宅—基地
第》六条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严!禁擅自占用》自留地、《自留山建《造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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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以户为单位每户宅基!地的:用地标准应严格按】。照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突》。破用地标准禁止【。随意套用地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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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用地
—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 (三)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
》 (四)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 (五)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出卖:、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 《(,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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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 , (四?)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 (五)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 (》。六)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第《十条 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农《村,宅基地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按照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申?请书和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许可证由!省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 农村宅基地—用地:实行计?划管理农村居—。民建住宅用地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省!统一下达用地指【。。标并逐级《分解落实到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第十二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一!户一处按《规定的标准用地超过!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村】民委员会收回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另行安排使用】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占用的宅基】地每户面《积超过规定》标准一倍以内而【又不便调整的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实【际面积确定使—用,权
第十》三,条 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应扩大试点—具体办?。法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的应遵》照“取之于户收费适!度,;用之于村使—用得当”的原—。则拟订收费》标准逐级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后实行收取的】宅基地使用》费,实行村有乡(镇【)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本村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并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帐《目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向!土地所?在的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申请使用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民代】表会或者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严禁:。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个人私自向—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购地建?房
第十五—条 县?。(市、区)、乡(】镇)、村应把—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纳入地籍管理以!村为单位建立完善】的地籍档《案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变更的按照地籍管理!的要求报核发—土地使用证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和换证手续—
第十《六条: 农村宅基地的用】地审批?应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用地指标、》审批条件《和审批结果三公开制!度
第十七条 】对擅自?突破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致使土地—被乱占滥用的或【利,用职权擅自批宅基】地的所在单位或上】级有关机关应—根据情节轻重对【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凡未经》批准或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第》十九条 《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没【收买卖和其它形【式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非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经—批准的宅基地—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房的由原批—准机关注销批—准文件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一条 被罚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如,数,交付罚款《逾期不交《的每日?加收相当《于罚:。款数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罚没?收入交同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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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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