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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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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已经《2010年1月21!日省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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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 郭庚茂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了保—障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规范节》。能监:察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节能监察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是指: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统称被监察单位!),执行和遵守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监察工?作,其?所属的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监察日常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察的有关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节能监察!工作中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建立能!源利用信《息,监控系统,对被监】察单:位实:施节能监察
第】。六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能监察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和【电子邮箱《
《 , 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者投诉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举报或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或投诉人反馈
!第七条 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年消耗】能源5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以及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省:辖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年,消耗能源5》000吨标准煤以上!不足50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县(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年【。消耗能?源不足5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
第》八条 ?节能监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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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用《能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节能评》估审查,以及—在用能?项目建成后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情况!;
(】二,),淘汰或者限制使用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以及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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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执行有关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情况;
【 (》四)执行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和【主要用?能设备?能耗等限额标准的情!况;
【 (五)采用节能技!术,措施、制定和—。落实节能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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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能源!利,用检验、《测试、评估等—机构开?。展节能服《务的情?况;
《 (》七)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察事—项
第《九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政区域节能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节能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当报上一!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节能》监察可以《采取现场监》察和书?面监察?两种形?式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 ? (一)被监察单】位主要耗《能,设,备、生产工》艺、能源利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节能的;》
(二】)通过举报、投诉】或者其他途》径,发现被监察单位!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的;《
? : (三?),。需要现场确认被监】察单位落实节能整】改,措,施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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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节能监【察计划应当进—。。行现:场监察的《;,
(五)!应当实施现场节能】。监察: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实施现【场节能监《察应当有2名以上】节能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将实施节能监察】的内容、方式和具】体要求告知》被监:察单位
【 实施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现《场监察笔录监察笔录!应当如实记》录实施节能监察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和现场监察!的实:际情:况,,并由节能监察人员!和被监察单位负责人!或者被监《察单位负责人的【委托人签字》确认;被《监察单位负责人或者!被监察单位》负责:。人的委托《人拒绝签《字的,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在监察笔录中【如实注明
第【十三条 实施书面】监察的,《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监察内】容,和时间要求如实【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节能监—察人员实《施节:能监察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或者—。复制被监《察单位与节能监察内!容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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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求被监察单位】就,监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如】实作出解《释和说?明;
【 ,(,三)根据需》要对被监《察单位?的能源利《用情况进行检—。测
第十五条【 实施节能监察时】,应当维护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泄露被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节能【监察人?员依:法实施?节能监察,不—得,。拒绝或者妨碍节能】。监察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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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任何费》用,节能监察《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八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节《能监察情况,建【立节能违法》行为记录系统,【向社会公开被监察】单位因违法》用能: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和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的整改情况】等信息
第十【。九条 经节能监察】确认被监《。察单位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监察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或者移送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经节能监察确认】被,监察单位存在浪费能!。源行为但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监察单位【下达节能监察—意,见书,提出节能建议!或者改?进措:施限期整改通知【书、节能监察意见书!应当自监察》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监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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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节能监察】意见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二十条 《被监察单《位,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样,品或者?伪造、篡改、隐匿】、销毁有关资料【和样:品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被监察单位【。阻碍节?能,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被监察单位商!业秘密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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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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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2010》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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