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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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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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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已《经2010年—1月21日》省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5日?起,施行
省长— 郭庚茂《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了保》障,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规范节!能监察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节—能监察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是指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统称被监察】单位)执行和遵【守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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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监—。察工作?,其所属的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监察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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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察的有】关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节能?监察工作中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建立能源利用信!息监控系统,—对被监察单位实施节!能监察
第六【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能监察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和电》子邮箱
》 ? 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者投诉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举,报或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或:投诉:人反馈
第—七条 ?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年消耗能源5!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以及!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省辖【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年消耗能—源5000吨标【准煤以上不》足50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县(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年消耗能】源不:足5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
第八条— 节能监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在用—能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节能?评估审查,以—及,在用:能项:目,建成后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情况—;
【(二)?淘汰或者限制使用】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以:及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 (三)执行有!关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情况;
【 (四》)执行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和主要用!。能设:备能耗等限额—标准的情况;
! (五)—。采,用节能技术措—施,、,制定和落实》节能制?度,的情况;
】 (六)能源【利用检验、》测,试、评?估等机构《开展节能《。服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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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察事项
第九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政区域节《能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节—能,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当报上!一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节能监察可以【采取现场监察和书】面监察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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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一)被监察单位主】要耗能设备、生产工!艺、能?源利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节能的;】
《 (?二)通过举报、投诉!或者:其他途径,》发现:被监察单位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的;
【 (三)【需要现场确认被监】察单:位,落实节能整》改措施?情况的;
! (四)按照—节能监察计》划应当进行现场【监察的;
! (五)应当实【。施现场节能监察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实施现场节能监!察应:当有2名以》上,节能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将实施节能!监察的内容》、方式?和,具体要?。求告知被监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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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现场监察笔录!。监察笔?录应当如实记录实】施节:能监察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和现场—监察的实《际,情况:,并由节能监察【人员和被监察单位负!责人:或者被?监察单位负》责人的委托人签【字确认;被监察单位!负责:。人或者被监察—单位负责人》的,。委托人拒绝签字的,!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在监?察笔录中如》实注明
第十【三条 实施》。书面监察的,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监察内?。容和时间要求如实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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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节能监》察人:员实施节能监察【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一)查阅或者复【制被监察单位与【节能监察内容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材料;】
《 (二)要求【被监察单位就—监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如实作出—解释和说明;
! (三)根据】需要对被监察单位的!能源利用情况进行】检,测
?第十五条 实施节能!监察时,应当—维护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泄露被监【察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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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节能监察人员依】法实:施节能监察,不得】拒绝或者妨碍节能监!察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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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任何费用节—能监察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八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节能?监察情况,建立【节能违法行为记录系!统,向社会》公开被监察单位因违!法用能?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和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的整!改情况等信息—
第十九条 经节!能监察确认》。被监察单位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监察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或者移送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经节!能监察确认被—监察单位存》。在浪:。费能:源,行为但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监察单位下达【节能监察《意见书,提出节能】建议或者改》进措施限《期,整改通?知书、节能监察【意见书应当自—监察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监察单】位
》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节能:监察:意见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二,十条 被监察单位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样《品或者伪《造、:篡改:。、隐匿、《销毁有关《资料和样品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被监察单】位阻:。碍,节能: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被监察单—位商:业,秘,密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 (三)违法】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的;
【 ?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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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201】0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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