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鹤岗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及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监理委—托与管理 】第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监理业务】 第六条  】监理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监理—。活动 第七条 ! 省外监理企业【进入本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持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准》入手续到市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及执业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省—内监理企业进—入本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需到市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及执!业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 《 第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九—条, ,。 监理?服务费管理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按照政府指导】价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监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其他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备:案时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一次:性存入建设》监理专户《具体详见鹤岗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实施细则监理服务费!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 《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必》须依法?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活?动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第十一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工程》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项目监《理合同时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应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与!。监理暂行办法(黑】建建〔20》。10〕22》号,)规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特【殊情况如需变更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十五日《内报送市城乡—建设局?备案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十三条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合》同内容应当》写明在发《生纠纷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鹤岗:。市仲裁委裁决—或到人民法院—诉讼建设单位应当】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将合同报市城乡】建设:局备案 监【理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的20日内!到市城乡建设局【办理合同《变更备案   !  第三章  【施工现场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监理机【构并授权其》开展监理《工作 (—一)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 (二)监理】单位:需要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但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不得低于《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 《 (三)监》理人:员实行离《岗请假?制度施?工时间?离开施?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需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总监理工程师需向建!设单位请《假施工现场不允许】存在空?岗现象《 (?四)监理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度项—。目监理人员必须佩】。带市城乡建设—局统一制作的工作牌!。上,岗执业 》 第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范围内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有关工程施工方【面,。的要求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书面提交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勘察、设计【文件等与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有】关的:资料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勘察、设《计文件等资料—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单!位 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验并按照规定实!。施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合格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或!安装 《 第:十九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及《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并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编制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 《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报》验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提出》验,收,意见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条  工!程监:理项目要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的情】况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将施工现《。场有关情况向—市城乡建设局—。和建设单《位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不符合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或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通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不:停止施?工的或?者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立即向市城乡建设局!报告: 第二十二条 !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合格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验【收,合格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 市城乡建设局应】。当加强?对,监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市城乡—建设局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监理》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  市城乡【建设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监理单位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建议由资质审批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都有】权向市城《乡,。建设局举报》市城乡?建设:局应当予《以受理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核实、处理的结果!应当告知举报人【 第二十六【条  市城乡建设】局应当记载监理【活动各?参与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 市城乡建【设局应当按照企业星!级信用?评价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对—高星级企《业给予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和优惠】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负】责解释 》 第二?十九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