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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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及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的活动 》
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二章】 , 监理委托与—管理
第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监理业务 !
第六?条, :监理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监?理活动
—第七条 省外【监理企?业进入?本,。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持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准【入手续到《市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及执业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省内?监理:企业:进入:。本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需到市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及执业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
第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九条 《。 监理?服务:费管理?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按【照政府指导价—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监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其【他建设?工程的监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备案时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一次性存》入建设监理》专户具?体详见鹤岗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实施【细则监理服务费不得!挪作他用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必须依《。法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活动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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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工程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项目—监,理合同时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应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与,。监理暂行《办法(?黑,建建〔201—0〕22号)规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特殊情况如需变更】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十五日》内报送市《。城乡建设局备—案 ?。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十三【条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合同《内容:。应,当写明在发生—纠纷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鹤】。岗市仲裁委裁决【。或到人民法院诉【讼建设单位应当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将合同报市城乡!建设局备《案
《监理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的20日【。内到市城乡建设局】办理合?。同,变更备案《
? : , 第三章 施工现!场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监理机构并授—权其开展《监,理工作
—(一)?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
【(,二):监理单位需要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但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不?得,低于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
(三—)监:理人:员实行离岗请假【制度施?工时间离开施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需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总监【理工程师需向—。建设单位《请假施工现场—不允许存在空—岗现象
—(四)监理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度项目!监理人员必须佩带】市,城乡:建设局统一》制作的工作牌上【岗,执业
第—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范,。围内: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有关工程《施工方?面的要求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书面提交《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勘察、设!。计文件?等与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有关!的资料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勘察、设计文件!等资:料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单位
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
第十?八,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验并《。按照规定《实施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合【格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或安装!
第十九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及》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并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编制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报验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提出验收意见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条 工程》监理项目要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巡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的情—况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将】施工现场有关—情况:向市城乡建》设局:和,。建设单?位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不符合【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或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通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不停止施工的或者】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立—即向市城乡》建设局报告
第!二十二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合格《。。。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验—收合:格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市城乡!建设局应《。当加:强对监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市?城乡:建设局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监理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 市城乡建设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监理单位!。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建议由资质审【批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都有权】。向市城乡建设局举】报市城乡建设局应】当予以?受理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核实、!。处理的?结果应当告》知举:。报,人
第》二十六条《 市城乡建设局】应当记载监理活动各!参与: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
】市城乡建《设局应当按照企业】星级信用《评价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对高星级!企,业给予?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和优惠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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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