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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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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7—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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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号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0月2—7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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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8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国:。土空间?规划:时对建?设工程或者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建:设工程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估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
: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开展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
第四】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第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以下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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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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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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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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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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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乙级资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
第七条 》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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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数量要求的百分】之十;
【 (?三)具有与从事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其中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探地雷《达等设备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锚】杆锚索钻机》、凿岩机《等,。设备;
—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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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人《员和:业,绩条件
【 (一)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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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员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五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十人;
!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五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五人
【 ?2.业绩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总数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六十万元;
】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五千万元;
】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三十万元《
》 (二)乙级资【质
《。 人《员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三人;
》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五人】
第九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 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一级
》 (一)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建设项【。。目;:。。
—(二)在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地区进行《较为重要建设项【目;
】(三)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国土:空间规划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二级
!建设项目《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分?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有关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经—费在五百万元及以上!;
《 : (:二)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项目经费在!二十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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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总经费在四十万!元及以?上;
【 (四)对于—治理: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而开展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级别属于二》级
第十一条 】。具有甲级资质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可【以承:揽相应一级、—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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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乙,级资质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仅可!以承:揽相应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同!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不得!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申?请书;
】 (二)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申请前连续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文件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本单位设备的所】有权材?料,;
(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 , (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相关业绩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或者】专家评审意》见;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相关】业绩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
】 申请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应!当进行脱密处理【后提交
《
第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
【
第十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网【上受理?、审查?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前应当对拟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审批决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复《核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地方实】际细:。化,审批标准和流程【。明确核查重点和核查!方式:
第十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
》
因特殊情!况,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批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决定的?应当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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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 电》子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和纸】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实行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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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六十个工作【日前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并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延续【申,请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八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名称、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有关部门的核—准材料申请换—发新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注》。。销资质?
《 :(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依法终止的;
】 (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 , , , (四)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 (五《)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申】请注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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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遗失!、损:毁的可以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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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在获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证书两年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甲?。级,资质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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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与其《他单位发《生合并?或者由事业》单位:整体转制为企业需】。要变更单位名称【的应当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换发新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除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材料外申请单位【还应当提交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关【于合并?或者转制的批复文】件;企业无》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的《应,当提交企业合并【方案及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发生分立的!应当及时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分立后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重新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
第二—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有关》管理信息《
自然】。资源部可以采—取网上审《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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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当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单位基本情》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等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控职责及!工作流程保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
第《二十六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比:例确定抽《查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情:况和: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情况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业绩真实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当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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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
【(二)?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按照】。程序将其列入地【质勘查单位异常名录!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予以》公示该单《位在一年内再次【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十四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予以撤—销;并按照程序将】其,列入地质勘查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该单位在三年—内再次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条《 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程—序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其列入【地质勘查单位异常】名录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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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
—本办法所称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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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施行前《取得: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乙级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 , 本办法—施行前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的单!。位已经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可以按照》原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范,围继续完成相关项目!;需要承揽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土资源部》2005年5月20!日发布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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