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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2】022年10—。月27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 : 第8号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0月—27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广:华 2022年1!。1,月8: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国土空间规划时!对建设工程》或者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建:设工程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估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开展【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 第四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第!。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以下专业》类别 ?  :   (一)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  :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 第六条 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工作】的监督管理 【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乙级《资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 (二?)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数》。量要求的百分之【十,;     【(三)具有》与从事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其中》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探,地,雷达等设备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锚杆锚索钻机、】凿岩机等设备; !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人,员,和业绩条件   !  (一《)甲级资质  】   1.人员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五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十人;   】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五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五【人   》  2.业绩—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总数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六?十万元;  【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五千?万元;?    》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三:十万元 《     (二【)乙级资质 【   ? 人:员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三人:;    —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五人 第九【。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一级 !  :   (一)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建设项目; 】 ,   (二》),。在,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地,区进行较为重要建设!。项目;?   《  (三)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国土空—间规:划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级别属于二》级, :    建设—项目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分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有关—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  :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经】费在五百万元及以上!;   》  (二)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项目经费在二十【万元及以上》。; :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总经费在四十万元及!以上;?     —(四)对《于治理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而开:展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级别属】于,二级 第十—一条 ?具有甲级资质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可以承揽【相应一?级,、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  具有乙级—资质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仅》可以承揽相》应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    同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不》。得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一)资质申】请书:;    — (二)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申请前连续【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文件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   (四)本【单位:设,备的所有权》材料;   【  (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 (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   ?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相关业《绩,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或者专家—评审意?见;: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相关业绩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 《   ?  申请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应当进?行脱密处理后提交】 第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网上受理、【。审查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前应当对拟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审批决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复核 —  :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地方实际细!化审批标准》。和流程明确核—查重点和核查方【式 第十》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     —因特殊?情况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批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决定的》应,当,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六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    电子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和纸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实行统一》编号 第十七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六十《个工作日前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并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延续申请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八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名称》、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有关部门的】核准材料申请—换发新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注!销,资质  》   (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依—法终止的;   ! , (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申请注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 】第二十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遗?失、损毁的可以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补领 第二十】一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在获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证书两年】。。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甲【级,资质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甲《级资质 第二【十二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与【其他单位发》生合并或者由事业】单位整体《转制:为企:业需要?变,更单位?名,称的应当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换发》新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除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材料外】申请单?位还应当提交—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关于合并或者】转制的?。批复文件《;企业无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的应当提!交企业合并方案及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发生分立!的应当及《。时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分立后需!要继续?从业:的应当重新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 第二》。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有关管—。理信息?   《  自然资源部可以!。采取网上审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当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单位基本—。情,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等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控职责及工作流程】。保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 第二十!六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比例确?定抽查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情况和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情况】。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业绩真实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 ,第二:十九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当》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未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     —(二:)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按照程—序将:。其列入地质勘—查单位异《常名录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予】以公示该单位在一】年内再次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十四条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予以撤销;】并按照程序》将其列入地质—勘查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该单】位在三年内再—。次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条《 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程序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其列入地!质勘查?单位异常名录—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予以:公,示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 】    本办—法所称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施行前取得》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乙级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    本办—法施行前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的单位已经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可以按照原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范围—继续:完成相关项目;需要!承揽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土资源部200【5年5月《。20日发《布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