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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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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擅自开发、利】用、复制或者—转借汇交的测绘【成果的,由县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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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被许可利用人—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批?准利用该测绘成【果的测绘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造成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丢失、损毁或者泄密!的,;,
: , , (?二)擅自改变—测,绘,。成果的利《。用目:的和范围的;—
? (《。三)擅自复制测绘】成果或者将测绘成果!转让、转借给其他单!位、个人利》用的;
— (四)测绘成!果利用单位的主体资!格发生变更,未【重新提出利用申请的!;
— (五)利用目【的实现后《或者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任务完成后,未【及时按?规定回收、销—毁测绘成《果及其衍生产品【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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