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
(1998—年12月12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1!2月1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4?4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监?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省辖》区,内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查《处的活?动
本省辖区—内的土地监察—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监察【工作其设置》的土地执法监察队】受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土地监察具【体,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置的?监,察机:构,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实:行业务指导》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负《责人任?免,须征求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公安、行!政,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监察工】作
第四条! 土:地监: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监?。察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土地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受理机《关应采取保密—。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检?举和控告者不得打击!报,复
? 第七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土【地监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监督检《查
—。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检】查,
第九条】 从:事土地监察工作的】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经省、!市人民政府(—行署)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和考核后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职责是:》。
(:一)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三)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四)!对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土地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指】导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监:察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下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专项【规划及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行为【;
(二)各类用地!。。划分行为;
(三)!占用、?征用、划拨、出【让土地行为;—。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行》为;
(五)土【。地权:属登记和发》证行为;
(—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及其他改变土地【用途行为;
(【七)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复垦行】为,;
(八)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农?业开发用《地和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土—地使用者《在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期,间的土地使用面【积、位置、界限【、用途和地》价进行?检查:
土—地使用者在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竣工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者《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者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者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通知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停止为其《。办理有关的审批【用地或者土》地登记手续;
(六!)责令违法嫌疑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
第十【四条 土地监—察人:员履行土地监察【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三章 案!件查处?
第【十,六条 土《地违法案件实行【分级管辖制》度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或者指定管辖【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下,列案件:
(一【)市:人民政府(行署【。)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超越批准权】限批:准的土地违法案件;!
(二)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三《)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行署)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下列》案件:
(》一):市,。辖区内的土地违法案!件,;
(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超越批准》权限批准《的土地违《法案件?;
(三)所辖县】(市)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同级》人民政府(行署【)和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第十九条《 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违法案】件,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土地《违法行为的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经调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
】。(二)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三】)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四)属于】本部门所管辖的范】围
符合】前款规定《立案条件的承办【人,员应当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经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立案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 :第二十二条 经调】查有土?地违:法行为并正在进行】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 当事《人接:到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查封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查封时应当—通知被查封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查封!程序进行
】 第二十三条—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下列情—形依法处理》:
:(,。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予以撤销案件;】
(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需给予行政【处,罚的作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需:。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作出行政处分建【议书并附调查报告和!有关证据移送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四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 第二十六条!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又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土地监察》正常办案经费的需】要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拒绝《与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执行职—务、影?响查封?正常进行的或对土】。地监察工作人员【、,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察工作人员!对土地违法》行为隐瞒不报、【不查:或者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