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
—(1998年—1,2月12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12【月1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44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监》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省辖《区内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查处】的活动
本省辖区】内,的土地?监察工作《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监察?工作其设置的土【地执法监察队受【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土地监察》具体工作
》 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置的监察机构【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实行业务指导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负责人》。任免须征求》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公安、行政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监察工作
【。 第四条 】土地监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监察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土地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受理机关【应,采取保密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检举和【控告者不得打击报复!
第七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土地【监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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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检查
】 :第九条 从事—土地监察工作的【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经省、?市人民政府》(,行署)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和考核后》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 ?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职责是:】
(一)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三)—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四)对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土地?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指导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监察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下【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专项!规划及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行【为;
(《二)各类用地划分】行为:;
:(三)占用、征【用、划拨、出让土】地行:为;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行为;
(五】)土地权属登记【。和发证?行为;
(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及》其他改变土地用途】。行为;
(七—)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复垦行为;
(八!)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农业:开,发用地和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土地使用者在—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期间《的,土地使用面积—、位置、界限—、,用途:和地价?进行检查
!。土地使用者在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竣工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者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者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者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通知!。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停止》为其办理有关的审】批用地或者》土地登记手续—;,。。
,(六)责令违法嫌】疑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
第【。十,四条 土《地监察?人员:。履行土地监察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第三章 案件查处!
第十六!条 土?地,违法案件实行—分级管辖制》度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或者指定管辖!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下列:案件:。:
(?一)市人《民政府(行》署)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超越批准《权限批准的土地【违法案?件;
(二)—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三!)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行署)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下列】案件:
(》一)市辖区内的【土地违?法案件;
(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超越【批,准权限批准的土地违!法案:件;
(三)所【辖县(市)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同,级人民政府(行【署)和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 第十九《条,。 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违法案件 —
?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土地违法》行为的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经调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
(二)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三)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四)属于本部门所管!辖的范围
— 符合前—。款规定立案》条,件的承办人员—应当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经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立案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 第》。二十二?条 经调查有土地违!法行:为并正在进行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 当事人接到】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查封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查封时应当通知】被查封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查封程序进行—
, 第二十三】条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下—列情形依法处理:
!(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予以撤销案件】;
(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需给予行政处罚的作!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需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作】。出行政?处,分建议书并附调查】报告和有关证据移】送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 第二十六】条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又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土地监察—正常办案《经费的需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拒,绝与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执行职务、影【响查封正常》进行的或对土地监】察工作?人员:、,。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察工作—人员对土地违—法行为隐瞒不报、】。不查或者《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