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
(》199?8年12月12【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12《月1: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44【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监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省辖:区内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查?处的:活动
?本省:辖区内?的土地监察》工作适用本条例
】 ?。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监察工作!其设置的土地—。。执法监?察队受?。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土地监察具体工作
! ,。 , 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置的?监察机?构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实行业务》指导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负?责人:任免:须征求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公安、?行,政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监:察工作
》 第四条 【土地监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监察】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土地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受理机】。关应采取保密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检举《和控告者《不得打击报复
! 第七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土,地监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监督检查
】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检查—
, ? 第九条 》从事土地《监察工作的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经】省、市人《。民政府(《行署)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和考核后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职责是:!
(一?)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三)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四)对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土地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指》导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监察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下》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专项!规划及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行为;?。
(二)各类用地】划分行为;
—(三)占《用、征用、划—拨、出让土地—行为;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行为;!。
,(五)土地权属【登记和发证行为【;
:。(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及其他—改变土地用途行为;!
(七)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复垦行为;
(八】)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 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农?业开发?用地和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土地使》用者在?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期间的土地—使用面积、位置、界!。限、用途和地价进】行检查
《 ?。 土地使用者在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竣工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者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者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者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通知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停止为】其办理有关的审【批用地或者土地登记!手续;?
(六?)责令违《法嫌疑?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
:。 , , 第:十四条?。 土地监察人员【履行:土地:监察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三章? 案件查处
! , 第:十六条 土地违法】案件实行分级—管辖制度《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或者【指定:管辖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下列案—件:
(《一)市人民政府(行!署)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超越批准权】限批准的《土地违法《案件;
(二)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三)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行!署)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下!列案件:
(—一)市辖区》内的:土,地违法案件;
(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超越】批准权限批准的土地!违法案件;
(三】)所辖县(》市)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同级人民政府!(行署)《和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第十九条 》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违!法案件
【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土地《违法:行为的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经!调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
(二)《。。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三)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四)属!于本部?门所管辖的范—围
符【合前款规定立案【条件的承办人员应】当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经【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立案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
? , 第二十《二条 经《调查有?土地违?法行为?并正:。在进行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 当事?人接:到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查封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查封?时应当?通知:。被查封?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查:封程序进行
— 第二十【。三条: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下列情!形依法处理:
(】。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予以撤销》案件;
《(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需给予行政处!。罚的:作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需!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作出行政处分!。建议书并附调—查报告?和,有,。关证据移送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
】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 第二十【六条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又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土地监—察正常办案经—费的需要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拒绝与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执行职】务、影响《。查封正常进行—的或对土《地监察工《作人员?、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察工作】人员:对土地?违,法,行为隐瞒不》报、不查或者—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