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 2014年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 运城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5日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中,。心城区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市住建局》为中心城《区房屋征收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对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业务指导】等日常工作 —
》 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政府委托【的单位(《。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受委托?单位)具体》负,责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 , 规划、国土、发!。改、财政、》公安、工商、税务等!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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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
《 ,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七》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
:。。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
《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
?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重大项目受委托】单位应当向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具体工作《由,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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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需《要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市发改、】国土、规划》等,单位应当出具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并应当《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活动提请《市人民政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征收》范围、征收实施【时间、征收》期限;?
!(二:)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
? (三)装饰!装潢和?附属物补偿参照标准!;
】 (四《)生产经营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和》补偿办法; 【。
(】五):过渡方式和期限奖】励,与补助标《准; ? ,
》 (?六)安置房地—点,及安:置面积; —
(七!)其他应该纳入补】偿方案的内容—
【 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论证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被征】收人需提交意见的应!。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
【 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期限为5个工【作,日 :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2/3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征收条?例规定的由征—收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被征》收人户数较多的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市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及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三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房,屋征收部门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单位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四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
: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四)!对被征收人按—期搬迁的奖》励和住?房困难补助》
:第十五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0】日内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在此期《限内无法《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则】以多数人《的意见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征收《人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则在!上述期限后10【。日,内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随机选《定
第十七条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定、处理【的结果?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做出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复核结果并送!达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出具鉴】定意:见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属于—住宅房屋《采用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属于住改非和—营业性用房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的办法
第!二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或》重大项目受》委托单位《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过渡费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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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征】。收经营性、》生产性非《住宅房?屋应当根据被征收】人上一年度》纳税情况给予经【济补偿没有纳税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对被征收人》住,房有困难的经被征】收,人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后—按照保?障性住房政策给【予安置对征收—范围内生活特殊困】难户:视具体情况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或重大项目受】委托单位《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或重大项《目受委托单位报请市!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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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补偿《决定:的,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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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应当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一并:缴回征收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单位【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征!收,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由受委【托实施?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并接受房屋征收部门!的监督、《指导项目结束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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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其他行】政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漫】天要价采取》暴力、使《用易燃易爆腐—蚀物等方式对—人身构成威》胁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应严格履行职责】按本暂行《办法开展征收与补】偿工作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严!禁违反?规定: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严禁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严禁房地价》格评估机《构或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参照—本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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