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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2005年】1,月15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31《日 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防止【水体污?染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保护区以外的集】中供给式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参照本条》例执行 《  第三条 凡在】自治州划定的—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 第四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面规划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治!理已造成的水污【染防止新的水污【染确:保城市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 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  州、县(市【)人民政《府对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第》。七条 按照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要求】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设准保护区】   第八条 【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实】施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环境》保护:、水:利、林业、》规划:等有关部门实施经】技术审核论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九条 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由《县(市)人民政府设!置明确的地理界线标!志一级保护区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 第三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  【 第十条 》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的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级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  第十一》。条 保护《区内现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应《当向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源必须限期—治理:   第十二—条,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及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  ? (二)不得毁【林开:垦,或擅:。自采石、采沙、【取土;?   (《三)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四)不得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倾倒工业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含放射性物质—的污水及其他废【物; ?  (?五)不得使用炸【药,、毒药捕杀水生动】物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六)装《载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通过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必须有防渗、防溢!、防漏?设施并?事先申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三条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和事项《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防汛、?蓄水、供水和—保护水源环》境无关的建设项目】; :  (二)向水体排!放污水;   (】三)放养禽畜、规模!化养殖和网箱养殖;!   (四)除水】政监察?、渔政监《察、水文《、水质监测和水库】管理专用的船—只以外的其他船只下!水; ?  :(五)?在水体内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物】品;   (六)】旅游:、游泳、垂》钓;   (七【)可能污染水源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设立垃圾场、油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场所》   第十五—条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直接或者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放量   第十】。六条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禁—止建设化《学制浆、化工、印染!。、染料、制革、【电镀、炼油》、农药及其他严【重污染水源》环境的建设项目;】   ?(二)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堆放场;   【(三:)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倾—倒污水和其》他废:。物,;   (四)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五)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及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使用—的其他农药;  】 (六)人》工回灌地下水不【得污染?水源;   (七】),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采》取防止?地下水污染》。的防:护性措施   第】十七条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还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   1.》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2—.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坑】、粪坑;   【3.禁止倾倒或堆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 4.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和输?油管道通过》; :  5.《禁止建立墓地—;   6.—禁止建设油库、【加,油站 ?。  (二)二级保护!区 :  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  《 (三)准保护区 !  :。1.因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转,。运站必须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 2.当补》给,源为地表水体时该】地表:水水质不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自治州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当城市饮用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  发展与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管理按规定可!以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的项目应严》。格,审核管理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对城市饮】用水水源《。的,管,理和保护《对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涵?养林及相关植被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保》护区内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卫生监!测和卫生管理—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水—。源保护区内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和农药逐步递—。减农药、化肥用量】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  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保护区内养殖业【。的指导对畜禽—饲养规模和饲养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管理防止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污染!水源 ?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保》护区内交通工具【对水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城市供水】部门要加强》饮用水原水的卫生防!护工作定期检测原水!的水质确保城—市居民饮水安全  ! 饮用?水,。。水源管理单位具【体负责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水质日常检》测、报?告制度?制止、纠正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十九条 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有污染项目—县,。(市)?人民:政府应责《令限期治理无法治】理的应搬迁、转【产、关?闭或:者拆除 《  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县,(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和实施移—民计划   第【。二十条 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时事故!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减!轻和消除《污染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源—管理单位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州、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  (一)向水体排!放、倾?倒剧毒废液、可溶性!剧毒废渣《或者将其直接埋入地!下的;   (二)!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含,有高、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的;?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在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的;  》 (五)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排放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   (!六)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   (七)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 《  (八)造成水污!染事故的;   】(九)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项目未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 ,  (?十)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场所的;  ! ,(十一)利用储【水层孔隙、裂隙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农药的;   (十!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弄虚作假的 —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其它】。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由】州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