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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2005年1】月15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31【日 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防止水《体污染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保护区以外》的集:中供给式《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参:照本:条例执行 》  第?三,条 凡在自治州划定!。的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 第四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面》规划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治理已造成】的水污染防止新【的水污染确保城市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 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 州、县(市—)人民政府对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第》七条 按照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要求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设准保—护区  《 第八?条 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实?施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环境保护、水—利、林?业、规划《等有关部《门实:施经技术审核论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由县(《市)人民政府设【置明确的《地,理界线标志一级保护!区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第三【。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   第十条 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的,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级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第十!一条 保护区内现】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应《当向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源必:须,限期治理《   第十二—条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及!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   (二【。)不得毁林开垦或擅!自采:石、:采沙:、取土;   (】三)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 (四)不》得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倾】倒工业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含放射】性物质的污水及【其他废?物,;   《(五:)不:得使用炸药、毒药】捕杀水?生动物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 ,(六)?装载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通?过,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必,。须有防渗、防—溢、防?漏设施并事》。先申: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和事项》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防汛、】蓄,水、供水《。和保护水《源,环境:无关的建设》项目:; :  (二)向—水体:排放污水;  【 (三)放养禽畜】。、规模化养殖和网箱!养殖;   —(四)?除水政监察、渔政监!察、:水文、水质监—测和水库管》理专:用的:船只以外的》其,他船只下水》; :  (五《)在水体内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物品; 【  (六)》旅游、游泳、垂【钓,;   (》七)可能污染水源】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三)设立垃圾】场、:油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场,所   《第十五条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直接或者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放量   第十【六条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建设化学制浆、】化工、印染、—染料、制革、—电镀、炼油、农药及!其他严?重污染水源》环境的建设项目【;  ? ,(二)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堆放【场;   》(三)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倾倒污水和其【他废物; 》  (四)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五)】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及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使用的其他农!药;  《 (:六)人?工回灌?地下水不得污染水】源;   (七【)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采取防止地!下水污染的防—护性措施  — ,。第十七条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还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一级保【护区   1.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 , 2.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坑、《粪坑; 《  3.禁止倾倒】或堆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  4.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和输》油管道通《。过; ?  :5.:禁止建立墓地;【。   6.禁止【建设油库《、加油站  — (二)《二,级保护区   【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   (三)【准保护区  — 1.因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转运站必须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 ,2,.当补给源为—地表水体时该地【表水水质《不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自治《州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当城市饮用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发展与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管理按规定【可以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的项目应《严格审核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对城市饮用【水水源的《管理和保《护对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涵养林及《相关植被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保护区内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卫生监测和卫生【。管理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水!源保护?区内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和,农药逐步递减—农,药、化肥用》量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保护区内养殖业的】指导对畜禽饲养规】模和饲养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管理防止】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污!染水源?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保护区内交通—工具:对水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城市供水部!门要加强饮用水【原水的卫生防护【工作定?期检:测原水的《水质确保城市居民】饮水安全  —。 饮用水水源管理单!位具:体负:责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水质《。日常检测、报告【制度制止、纠正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十九条 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有污:染项目县《(市)人民政府【应责令限期》。治理无法治理的应搬!迁、转产、关—闭或者?拆除 ?  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县(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和实施移民!计划:   第二十条 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时事故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减轻和消—除污染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源管理单位【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州、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向水体排放、倾倒】剧毒废液、》可溶性剧毒》废渣或者将其直【接埋入地下的—; :  (二)》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含》有高、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的;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在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的;   (!五)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排放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   (六】),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   》(,。七)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   (八【)造成水污染事【故的;  》 (九?),。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项目未【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  ? (十)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场所》的;   (—十一)利用储水【层孔隙、裂隙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农药的;》   (十》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其它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由州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