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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2005【年1月15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31日 !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防止水体【污染: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保护区以!外的:集中供给式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凡在自治《州划定的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面规划《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治理已造成的水污染!防止新的水》污,染,确保城市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 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  州、县(市)】人民政?府对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   第七》条 :按照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要》求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设准保护!区,   第八条— 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实【施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环境保护、水利、!林,业、:。规划等有《关部门实施经技术】审核论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九条 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由县(市!)人民政府》设置明确的地理界线!标志一?级保护区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第三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   第十条 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的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级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  第?十一:条 保护区内现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应当:向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源必《须限:期,治理   》第十二?条,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及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 —  (二)不得【毁林开垦或擅—自采石、采沙、取土!;   (三—)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 (四)《不得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倾倒工业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含】放射性物质》的污水及其他废物;!。。   (五)不得】使用炸?药,、毒药捕《。杀水生?动物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六【。)装载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通过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必须有防渗、防溢、!防漏设施并事先【。申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和事项】。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防汛、蓄水—。、供:。水和保护水源环境无!关的建设项》目; ? , (二)向水体排放!污水;   (三)!放养禽畜、规模【化养殖和网》箱养殖;   (四!)除水政监察—、渔政监《。察、水文、水质监】测,和水库管理》专,。用的船?只以外的《其他船只下水;  ! (五?)在水体内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物品;【   (六)—旅游、?游,泳、垂钓;   】(七)?可,能污染水源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二)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设立》垃圾场、油》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场—所  ? 第十五条 在【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直接或者《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放量?。   第十六条【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建设化学制—浆、化工、印—染、:染料、制革、—电镀、炼油、农药】及其他?严重:污,染水源环《境,的建设项《目;  《 (二)《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堆放场;   】(三)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倾倒污【水和其他废》物;   》(四)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五)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及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使用的其他农药】;   (六)人】工回灌地下水不得污!染水:源;   (—七):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采【取防止地下水—污染:的防:护,性措施 《。  :第十七条 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还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   1.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2.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坑《、粪坑; 》  3.禁止倾倒】或堆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4.》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和输油管道通】过;   5.禁止!建立墓地;   6!.禁止建《设油库、《加油站   (二)!二级保?护区   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   (三)准保!。护区  《 1.因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转运站必须】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2.当【补,给,。源为地?表水:体时:该地表?水水质?不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 第十八条 自治】州,。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当【城市饮用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发,展与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管理?按规定可以》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的项目应严格审核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对城市饮用水】水,源的管?理和保护对》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涵养林《及相关植被》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保—护区:内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卫《生监:。测和卫生管》理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水源:保护区内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和农—药逐步递减农—药、化肥用量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保护区!内养殖业的指导【对畜禽饲《养规模和饲养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管理防止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污染水?源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保护区内交通工】具,对水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 , 城市供水部门要加!强,饮用水原水》的卫生防护工—作定期检测》原水的水质》确保城?市居民饮水安全  ! 饮:。用水水源管理单位具!体负责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水质日?常检测、报告制度制!。止、纠正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十九条 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有污染项—目县(?市)人民政府应责令!限,期治:理无法治《理的应搬迁、转【产、关闭或者—拆除   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县?(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和实!施移民计划   第!二十条 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时事故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减轻和消【。除,污染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源管理单】位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州、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向水体《排放、倾《倒剧毒废液、可【溶性剧毒废渣或者】将其直接埋》入地下的;  【 ,(二:。),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含!有高、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的; !。 ,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在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的—;  ? (五)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排放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  【 (:六,),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   (《七)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  : (八)造》成水污染《事故的; 》  (九)》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项?目未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  》 (十)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场所的;  ! (:十一)利用储—水层孔隙、裂隙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农药的;  ! (十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弄虚作假的 【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其它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十四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由州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