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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998年》10:月16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辖区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登!。记经批准《有偿取得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第四!条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的方针》全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开《发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保护探矿权、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勘查作业区和矿】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校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 《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矿产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 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勘查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 ,第十一条 勘查【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 》国家出资勘查的【国家委?。。托勘查的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共同出资《勘查的探矿权申请】人由:合同约定 第十二条! 探矿权申请人申请!。探矿权时应当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登记书和申请—。的区:块范围图《; (二)勘查【单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 (四)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 (五《)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六)勘查工》作所依据的地质【资料及?其合法取《得的来?源证明?; (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探矿权—申请之日起40日】内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探矿权—申请人 准予登记】的探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 不?予登记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向!探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申请延续登记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五条【 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勘查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施工完成年!度,最低勘查投入—不得越界勘查 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可以【。。停,止相应区块的最低勘!查投入并可以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保留?探矿权 探矿权人可!以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和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第?十六条 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勘查》时发现符合》国家边探边采—规定要求《的复杂类型》矿床的可以》申请开采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边探边—采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勘查—区块范围的; 【(二)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 (三)!对,勘查工作设计—作重大?修改:和变更勘《查工作阶段的;【 (四)《。改变勘查施工单位】的; (五)—经依法?批准转让探矿—权的; (六)探】矿权人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的 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需?要,撤销勘查项目、【完成勘查《工作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自勘查许《可,证注销之《日,。起90日内原探矿】权,人不得申请已注销】的区:块范围内《的探矿权 第十八条! 探矿权人》完成勘查项目后【必,须编写?勘查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地质勘查《成果:档案资料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和?其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有偿使用国家保【护资料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 第?十九条? 开采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按下列规—定,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二)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由!市人民政府(行【署)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三)?开采零星分散—的矿产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由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四)?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汇】总向上一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零星分散的》矿产资源划分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条 矿—产储量规模适宜【由矿山企业》开采:的矿产资源、—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个:人不得开采 第二】十一条 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按【有关规定持经过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和其他必要的】资料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登记占用矿产储量! 需要?申请矿山建设项目立!项、设立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再申请采矿—。登记 矿区范—。围、矿山建设—规模和服务》年限应当与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矿山建【设规模应当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各,类矿山的建设—规模的?最低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确《定 已建矿》山企业开办新项【目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登记书?和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二)占用矿产储【量登记表; (三)!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和营业执照;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批准文件;【。 ,(五)依法》应当具有的有关部】门,关于矿山《建设项?目、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六)】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只需提交!前款(一)、(二)!、(三)、(—五)项规定的资【料和相应的地—。质资料?、开采?。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 在行洪、—排涝河道和》航道:范围内开采砂石【、砂金、粘土的【还应当具有河道主管!部门或者河》道主管部《门会同航道》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 第二十】三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采矿《权申请?之日起?28: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准予登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不予登!记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矿山—不超:。过30年中》型矿山不超》过20?年小型矿山》不超过10年 第】二十:四条 采《矿,权,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大型矿山在—2年内中《型矿山在1》年内小型矿山在6】个月内应当进行【矿山建设 第—二十:五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并可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 第二十六条】 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变更矿区范围的!; (二)变—更开采矿种的; (!三)变更开采方【式的;?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 (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第:二十:七,条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延续时间不得超过!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有效期】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二】十八条 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或者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登记注销《手续 (一》)矿:产储量注《销报告及储》量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停办或【者关闭矿山前采掘】工程进行情况及不】安全隐患的》说明; 《(三)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情《况及尾矿处理措施】 ,。第四章 《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 第二《十九条? 符合矿产资源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除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转让审批的探矿权、!采矿权外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 个人取得!的采矿权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个人》开采的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不得—转让给个人 第【。三,十条 转让探矿权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开采的矿产】资源; 《(二)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三!),探矿权?属无争?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 (五)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探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第】三十一条 》。转让采矿权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依法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二)采!矿权属无争议;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第《三十二条 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申—。请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当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转让申请【书;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 :(三)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 (四)【转让人具《备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让条件的证明;【 (:五)矿产资》源,勘查或者开采情况】的报告; (六)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国有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的还应当提交—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 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还须提!交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作出的、《并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报告 第【。三十三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转让或者不准】转让的?决定:并通知转让人、受】。让人和?原,发证机关 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转【让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 第五章 矿】产储量审批和登【记 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矿产储量报告和矿】床工业指《标的审?批工作除按规—定,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的报?告外下列矿产—储量报告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 (一)供矿!山或者水源地—新建、?改建、扩建使用【的能源、《金属、非金属、水】气矿产?储量报?告; (二》)采矿权人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生产而进《行,勘查的矿《产储:量报告; (三)】已,批准的矿产》储量报告由于工【业指标改《变或:者其他原因而重新编!制的矿产《储量报?告; (四)闭坑】地质报告; —(,五)采?矿权转让时核定保】有矿产?储量的报告 矿【产,储,量报告未按规定审】批不:得作为矿山》或者:水源地?。。。。新建、改建》、扩建设计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 矿产储量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登记 (】一)探?明的矿产储量经【批准后探《矿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储量登!记; ?(二)设立矿—山企:业占:。用的矿产储量应【当按照?采矿审批权限—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三)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储量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向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第三《十六条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填报:年度基层矿产储量表!。按照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审查、汇总和!上报: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矿】产储量表的编—制、汇总和通报【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在开【工前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资料》到,勘查作业区》、矿区所在地的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探矿权、采】矿权验?证,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检查 】第三十?八条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交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年检《。手续: 第三十九条 【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核!准的矿山设计方【案或者开采方—案采用科学合理的开!采顺序、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进行施—。工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以下简!称“三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按设计标准—予,以,认,定,和,核,。定并进行监》督 第?四十条 《。采矿权人《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应当统一规划综合!回收利用《;对中低品位矿、】。。薄层矿、难选矿【、尾矿?和废石(矸》石)应当加强—管理和综合利—用;对暂时不能综】合开采或已采出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应当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损失浪费》 第四?十一条 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地质?测量将消耗的矿产储!。量报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核准不能独!立完成地质测量工作!的应当委《托有:资质条件《的地:质测量?单,位进行测量 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测绘矿山(井)采】矿工程平面》图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及时报《送当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第:。四,十,二条 严禁破坏【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损失价值总额【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属于破坏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损失价值】总额超过50万元】的属于?严,重破坏?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损—失价值数额的计【算经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 第四十三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加强环境、资】。源的保护工》。作妥善处《置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和:废矿节约《用,地科学?。合,理安排采掘工—程防止环《境污染、资源—破坏或者引发地质灾!害对有害物》质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环境污染!、资源破坏或者【引发地质灾害的【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恢?复治理并及时向【当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矿井、》中段:、采区闭坑或者采矿!终止需要关闭矿山】的应当?按照闭?坑或者关闭矿山【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好矿山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或者缴清《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费用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后方可闭坑对小!型矿山?企业实行闭坑—抵押办法《。其,闭坑:工作:经验收合《格抵押?金及利息予以返还 !第四十?五条 销售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购买统一】印制的矿产品销【售,专用: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或者?。。销售无专用发票【的矿产?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或!者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进行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采矿!权的:对卖方、出租方、】出让方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勘《查施:工、矿山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不!按规定?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五十一—条 探矿权人—不按规定完成年【度最低?勘,查投入?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责令限期】恢复:;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达不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三《率”指标要求的责令!限,期,达到逾期达不—到的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 不按《规定测绘矿山—(井)采矿工程平面!图,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或:者不按规定报送【图件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办理年检手续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未按规定恢复治【理的责令限期恢复】治理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五十八!条 采矿《权人不按规》定,闭坑的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收购、!销售无矿产》品专用发《票的矿产《品的: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决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给—予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决定;第六十—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除前款规】定外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决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一》条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勘《查和采矿登记手【。续,或者对?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不依法予以制】止、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违法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撤销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集体和个体采—矿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