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2010年—5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根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了推动和】。规范:公,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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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和本省驻外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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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和》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在省—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 :第六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七条 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措施落实【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考核的内容具!。。体考核办法由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
! ,第八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九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工作人员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第十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根据节能工【作管理需要建立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系统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 第十一条 公共机!。构应当明确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能源消》费,。统计等节《能工作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报送?等工作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同级统!计部门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按季度!统,计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状!况,并报:送上一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年度分析—本单位?能源消耗《状况形成能》耗分析?报告报送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按年度对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形成》能耗分?析报告分《别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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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在?征求公共机构意见】、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和适时调整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监】。。督,公共机构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
第十五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 第十六条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加》强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不得批准建!设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进行改建、》扩建、装修、加固时!应,当与节能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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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集中供热的【。公共机?构建:。筑应当?逐步实行供热分户】计量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
【 第十九条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自行供热系》统的运行管理根【据需要对《燃煤、燃油、—燃气锅炉进行节能】检测和改造》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备条!件的应当《并入:集中供热管网—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级公共【机构上报的年度【能耗统计数》据和监督《检查情况《对能源消《耗量:大和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公共机】构进行重点》审,计并:将能:。源审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第二十一》。条 公共机》构应当整合》和优:化配置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设备等资源减—少能源消耗不—得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
第二】十,。。二条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和各!。机构之?间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系统降低能源消耗!
第二—十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逐?步淘汰?高耗:能产品、设备—并做好淘汰产品、设!备的回收处理
】 , 第二十四条— 对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保!有数量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车辆节!能管理?
,。 (一《)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
《 (二)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
《 (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
(四)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能,奖励制度;》
: (五?)推进公务用车使用!。制度改革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二十五】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节能措施!加强日常节能管【理
(一)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工作】。时间:不使用以及下—班时应当关闭用【电设备;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
—(三)电梯系统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 ,(四)?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照明;《
(《五)对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
(六)【非,正式文件用纸—。应当双面打印;【
(七)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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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能:源使用巡《视检查制度》实,施经常性检查落实节!能措施及时制—。止能源浪费行为
!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要求公共机【构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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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公共!机构开?展下列节能监督检】查工作
(【一,)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 (二)《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
(三—)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 (四《)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 (六)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七)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八):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检查事《项
对》于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对节能》。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向有》关部门通《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三!十条 公共机构【节能节约的》费,用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节能奖励具—体办:法由省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 ,第三十二条 公共】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会同或者【。建,议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未明确》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本单位节》能工:作重要信息的—;
: (二)未—。按,时、如实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情况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能耗分!。析报告的;
(!四):未,按照规定《整合:和优化配《置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设备造成浪【费的;
(五)!未建:立,能源使用《巡视检查《制度的;《。
(六)拒绝】向,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说!明能源消耗》异常情况的》;
? (七)《。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的;
(八)】未,定期公布单车行使里!。程和耗油量状况的】;
(九)未按!照规定使《用节:能资金的;》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二条 》公共机构使》用能源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予以通报并》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逾期未改正—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由财政部门—。在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中:核减超出能源消耗定!额部分的费用
】 第三十三条 公!。共机:构不执行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或者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予以—通报
》 第三?。十四条 公共—机构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或者!拒不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车辆采》取收回、拍》卖,。、责令退还等方式处!。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贪污、截【留,、挪用公共机—构节能资金的—;
: (?。三)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未依法?查处的;
(】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六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是指节约—电、煤、汽油—、柴油、《煤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供热耗热》量以:及水、?纸张等能源和资源】
?。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