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1993!年7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1《3年11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等25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
?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环境绿】化建设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绿,化工作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工作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
?。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规划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不得改】做他用?特殊情况确需—改做他用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应当在相应位置】补,足,绿化用地面》积,
第六条
】 城市绿化用地【应当按下《列标准执《。行,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经,批准的零星插—建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拆迁前!的绿化用地》面积拆迁前没有【绿化用地的》。。。。零星插建《项目应当根据情况进!行屋顶绿《化
第七条 【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配套绿化工程应当同!。时,设,计绿化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标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八】条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九条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建,立面积不小于建成】区面积百分之二【的苗圃、草圃、花圃!
种苗生—。产应当以优质乡土】品种为主并开展引】种、育种工作—
第十?条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
— 开发区建—设、旧?城改造区建设及【其基本建设的配套】。绿化工程完》成期限不得晚于主】。体,工程完?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 】
? 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可以】依法成立城市绿化】专业设计企业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将相应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列绿—化科目使用或者划拨!给当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完成绿化【建设
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城市应当【按规定标准将绿化】建,设费用划拨给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使用
—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按标准《完成配套绿》化建设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
? ,城市:绿化管理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原则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公共绿地、【风景林地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 (二)街—道绿化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沿街单】位和:居,民共同?管理;
(三】)苗圃、草圃—、花圃、果园—等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管理;
! (?四)单?位辖区内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
! (五)居》住区绿?化由街道办事处【管理;
(六】)城市规划区内的】铁路两侧、》零公里以外》公路两侧以及—河渠两岸的绿—化和部分郊》。区林地、分别—由各有关部门—管理
第十四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向绿地管理【单位缴纳占用绿地】费和绿地挖掘赔偿】。费
第十五条 】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应当!。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
在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践踏《草坪损坏设施;
! (:二)晾晒物品放牧牲!畜;
(三)】取土采石《倾倒垃圾;
— (四)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
第十七】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栽:植的树木城市居民】义务栽?植的树木历》史遗留无据可查归属!的树:木均属国家所有
】 单?位出资在单位辖区】内或者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自》栽自:管,的树木属单位集体】所有
居—民个:人自费在自己庭院】栽植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十八条【 :
: 城市各项建设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建设用地上》的原有树木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向—树木所有权人—交纳补偿费用—每砍伐一株树木必】须补栽两株以—。上,、,胸径不小于五厘【米的树?木
第十《九条
城市!树木应?当与各类工程管线】、交通?设施:保持适?当,间距当树木生—长影响管《线安全或者》交通设施使》用,需要修剪时由—管线或?者交:通设施管理》单位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修剪或者》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修!剪
修剪费【用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分担城!市人民政《府,没有规定的可—按下列原则分担先有!树木后建管》线、设施的》修剪费用由管线、】设施管理《单位承担;先—有管线、设施—后植树?的修:剪费用由树木所【有权人承担;树木和!管线、设施分不清先!后,的,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条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统一《登记、建立档案、】树立标志制定保护】。措施和养护》复壮措?施,并报: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严禁!。损伤、砍《伐和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原?因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生长在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生长!在单位或者私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管理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坏树木的行!为,
(一)—。。剥,皮、挖根;
【 (二)就树—搭棚架设电线;
】 :(三)攀登树木、】掐,花,、摘:果、折树枝》;
: (四)在树【木上刻字、钉钉、拴!系牲畜?、拉:绳晒物;
(五!)距:树木一米以内堆放】物料二米以内挖沙】取土、挖窖;—
(六)其他有!碍树木?生存的行为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的—或,者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绿化用?地恢:。复原状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由责任单位【照,价赔偿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给【予,警告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
!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并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单位给予警告—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责—令其退出绿地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工农》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
, ,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一条(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或者违反第二十一条!(一)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按赔偿额》的二至三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八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损伤和砍伐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按赔:偿额的十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 ,。
: 对违反本实【。施办法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除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
: 罚款使用统一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第三十》一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 本办法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