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1《993年7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13年11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等25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环:境绿化?。建设:
第四条 —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绿化!工作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工作: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规划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不得改做他用!特殊:情况确需改做他用】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应当在相应位—置补:足绿化用地面积【
第六条 —
城市绿化【用地:应当按下列》。标准执行《。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经批?。准的零星插建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拆《迁前的绿《化用地面积拆迁前没!。有绿化用地的零【星插建项目》应当根?据情况?进,行屋顶绿《。化
第七条 【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配套绿化工!程,。应,当同时设计绿—化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标?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八条】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九条 《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建《立面积不《小于建成区面—积,百分:之二的?苗,圃、草圃、》。花圃
种—。苗生产?。应当以?优,质乡土?品种为?主并开展引种、育】种工作
第》十条
—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
】开发区建设、—旧城改造《区建设及其基本建】设的配套《绿化工程《完成期?限不得晚《于主体工程》完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
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可以依!法成立?城市绿化《专业设?计企:业
第十二条
!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
【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将相【应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列绿》化,科目使用或者—划拨给当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完成【绿化建设
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城市应】当按规定标准将绿】化,建设费用划拨—给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使用
《 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按》标准完成配套—绿化建?设,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
城市》绿化管理《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原则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公:共绿地、《风景林地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 (二)街道绿【化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沿街单》位和:。居民共?同,。管理;?
(三)苗【圃、草圃、花圃、】果园等?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管理》;
(四)单位!。辖区:内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
】(五:)居住区绿化由街道!办事处管《理;
《 (:六)城市规划区内的!铁路两侧、零公【里以外?公路两侧以及河【渠两岸的绿化和部】分郊区林《地、分别由》各有关部门管理
第!十四条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向绿地管理单!位缴纳占用绿地费和!。绿地挖掘赔》偿费
第《十,五条
》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应当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 在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践,踏草坪损坏设施;】
(《二)晾?晒物品放牧牲—畜;
《 (三)取》土采石倾倒垃圾【;
(》。四)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
》第十七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栽植的树木城市居民!。。义务栽植的树木历史!遗留无据可查归属】的树木均属国家所有!
单位出资在】单位辖区内或—者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自栽:自,管的树?木,属单:位集体所有》
居民个人自费!在自己?庭院栽植《。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十】八条 ?
城市各项建!设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建设用地上的原有树!木
:。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向《树木所有权人交纳补!偿费用?每砍伐?一株树木必须补栽】两株以上、胸—径不小于五厘—米的树木
第十【九条
》 :城市树木应》当与:各类工程管线、交通!设施保持适》。当间距当树木生长影!响管线安全或者交通!设施使用需要修【剪时由管线》或者交通设施管理单!位,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修剪或者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修剪
修【。剪费用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分】。担城市人《民政府没有规定【的可按下列原—则分担先有树木【后建管线、设—施的修剪费用—由管线、设施管理单!位承担;先》有管线、《设施后植树的修【。剪费用由树木所有】权人承担;树木【和管线、《设施分不清先—后的: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条— :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统一登记、建立档案!、树立标《志制定?保,护措施和养护复壮】措施并报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严禁损伤、砍伐【和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原因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生长在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生长—在,单位或者私》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管,理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坏树:木的行为
(一!)剥皮、《。挖根;
(【二)就树搭棚—架设电线;
】(,三)攀登树木—、掐花、摘》果、:折树枝;
》 (四)在树木】上刻字、钉》钉、拴系牲畜、拉】绳晒物;《
(五)距树】木一米以内堆—放物料二米以内【挖,沙取土?、挖窖;
【(六)其他》。有,碍树木生存的行【为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的或者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绿化用—地,恢,复原状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由责任单位】照价赔偿
》第二十三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给!予,警告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并】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单位给予警》告,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责令其退】出绿地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工农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一】条(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或者《违,反第二十一条—(一)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按赔—偿,额的:二至三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损伤和砍伐》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按赔偿额】的十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
》 对违反本》实,施办法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除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 :罚款使用统》一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
第三十一条 【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
: ,本办法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