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1993《年,7,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13年11】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等—25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环境绿化建设
第!四,条,
《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绿化工!作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工作—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规划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不:得改做他用特—殊情况确需改做【。他用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应当在相应》。位置补足绿化用【地面积
第六—条
城市绿!化用地?应当按下列标准执】行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经》批准的零《星插建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拆迁前的绿化用地面!积拆迁?前没有绿化用地的】零星插建项目应当】根据情况进行屋【顶绿化
第七条 !
,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配套绿》化工程应当同时【。设计绿?化,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标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八条 】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建立面【积,不小于?建成区面积》百分之二的苗圃【、草圃、花圃
!种苗生产应当以优质!乡,土品种为《主并开展《引种、?育种:工作
第十条—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
开发区建设!、旧城改造区建设】及其基本建》设,的配套绿化工程完成!期限不得晚于—主体工程《完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 :
?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可,以依法成立城市绿】化专业设计》企业
第《十二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
】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将相应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列绿化科目使用或者!。。划拨给当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完成绿化建】设
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城市应》。当按规定标准将【绿化:建设费用划拨—给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使】。用
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按标准完《。成,配套:。绿化建?设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管理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原》则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公共绿地、》风景林地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二)街?道绿化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沿街单位和居—民共同管理;
】 (三?)苗圃、《草圃、?花圃、果园等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管理;
》 (四)单位辖【区,内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
(五】)居:住区绿?化由街道《办事处?管理;
(【六,),城市规划区》内,的铁路两侧、零公里!以外公路两侧以【及河渠两岸的绿化和!部分:郊区林地、分别由】各有关部门》管理
?第十四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向绿地管》理单位缴纳占用【。。绿,地费和绿地挖—掘赔偿费
第十五】条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应当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在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践踏!草坪损坏《设施:;
: :(二)晾晒物品放】牧牲畜;《
(三)—取土采石倾倒垃【圾;
(四)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
第》十七条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栽植》的树:木,城市居民义》务栽植的《树木历史《。遗留无?据可:查,归属的?树木均属国》家,所有
单位出资!在单位辖区内—。或者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自栽自管!的树木?属单位集体所有【
, 居民个人自费】在自己庭院栽植【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十八条—
城市各项!建,设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建设用地上的原【有,树木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向树!木所有权人交纳补偿!。费用每砍《伐一株树木必须补】栽两株以《上、胸径不小于【五厘:米的树木《
第十九条》
》城,市树木应当》与各类工程管线、】交通设施保持适【。当间:距当树木生长影【响管:线安全或《者交通设施》使用需要修剪时【由管线?。。或者交通设》施管理单位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修剪或者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修剪
【 修剪费》用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分,担城市人《民政府没有规定的可!按下列原则分担【先有:树木:后,建管线、《设施的修剪》费,用由管线、》设施管理《单位承担;》先有管线、设施【后植树的修剪费用】由,树木所有《。权人承担;树木和】管,线、设施分不—。清先后?的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条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统一!登记、建《立档案、树立标志制!定保护措施和养护】复壮措施并报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严:禁损伤、砍》伐和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原《因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生长在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生长在单位或者】私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管理》。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坏树木》的行为
—(一)剥皮、挖【根;
》(二)就《树搭棚?架设电?。线;:
?(三)攀登》树木:、掐花、摘果、【折树:枝,;
(四)【在树木上刻字、【钉钉、拴系牲—畜、:拉绳晒物《;,
(《五)距树木一米以】内堆放物料二米以】。内,挖沙取?土、:挖窖;
《 :。(六)其他有—。碍树木生存的行为】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的或者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绿化—用,地恢复原状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由责任!单位照?价赔偿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给予!警告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并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单位给予—警告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责令其退】出绿地?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工农《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一条(【。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或者违《反第二十《。一条(?一):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按,赔偿额的《二至三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八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损伤》和砍伐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按【赔偿额?的十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 ?
: 对?违反本实《施办法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除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 罚?款,使用统一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