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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1993年7!。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13年11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等25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环境》。绿化建设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绿【化,工作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工作—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规划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不得《改,做他用特《殊情况确需改做【他用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应当在相应】位置补足绿化用地】面积 ?第六:条     城【市绿化用地应—当按下?列标准执行》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经批准的零【星插建?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拆迁—前的:绿化用地面积—拆迁前没有绿化【用,地,的零星插建项目【应当根?据情况进行屋顶绿】化 第七条  【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配套绿化【工程:应,当同时设计绿化【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标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八,条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九条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建立面积不—小于:建成区面积百分之】二的苗圃、草圃、花!圃   《种苗生产应当以优质!乡土品种为主并【开展引?。。种、育种工》作 第十条》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   开发】区建设?、旧城?改造区?。建设及其基本建设的!配套:绿,化工程完成期—限不得?晚于主体工程—完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  ! ,  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可以依—法成立城市绿化专】业设计企业 第十二!条    》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将相应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列绿化【科目使用或者—划拨给当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完成绿—化建设?   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城市应当按规定标!准将绿化建设费用划!拨给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使用 》  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按标准?。完成配套绿化建设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  城市绿化管理】。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原:则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公共绿地!、风:景林地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二—)街:道绿:化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沿街单位和居】民共同管理;  】 ,(三)苗圃、草【圃、花圃《、果园等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管:理;   》(四)?单位辖区内》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  【 (五)居住区绿】化,由街道办事处管【理;   》(,六)城市规划—。区内的铁路两侧、】零公:里以:外公路两侧以及河】渠两岸的绿化和部分!郊,区,林地、分别由各有】关部门管理 第【。十四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向绿地【管理单位缴纳占用绿!地费和绿地挖掘赔偿!费 第十《五条    —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应当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    在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践踏草坪损—坏设施;   (二!)晾晒?物品放?牧牲畜?;   《(三)取土采石倾倒!。垃圾;   (【四)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 第十七条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栽植《的树:木城市居民义务栽】植的树木历史遗【留无据?可查归属的》树木均属国家所有 !  单?位出:。资在单位《辖区内或《者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自栽自管的树!木属单位集体所有】   居民个—人自费在自己—庭,院,栽植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十!八条 ?    《城市各?项建:设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建设用》地上:的原有树木 —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向树木所有权!人交纳补偿费用每】。。砍伐一株树木必须补!。栽两株?。以上、胸《径,不小于五《厘米的?树木 第十九—。条  ?   城《市树木应当与各类工!程管线、交通—。设施保?持适当间距》当树:。木生长?影,响管线安全或者交】。通设施?使用需要修剪时由】管线或者交通设施】管理单位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修剪或者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修剪 》。  :修剪费用《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分担城市人民政【府没有?规定的可按下列原】则,分担:先,有树木后建管线【、设施?的,。修,剪费用由管线、【设施管理单位承【担;先有管线、【设施后植树的修剪】。费用由树木所有权人!承担;树木和管线、!设,施分不清先后—的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条 《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统一登】记、建立《档案、树立标—志制定保护措—施和:养护:复壮措施并报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严禁损伤、砍!伐和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原因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生长《在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生长在单位或!者私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管:理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坏树木《。的,。行,。为   (一)剥皮!、挖根;《   (二》)就树搭棚架设电】线;  《 (三)攀登—树木、?。掐花、摘果》、,折树枝; 》  (?四,。。)在树木上刻字、】钉钉、拴系牲畜、】拉,绳晒物;   (】五)距树《。木一米?以内堆放《物,料二米以内》挖沙取?土、挖窖《;,   (六)—。其他有碍树木—生,存的行为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的或者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绿化用地!恢复:原状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由责》任单位照《价赔偿? 第二十三条 【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给予警告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并】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单位给予警告【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责】令其:退出绿地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工—农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一—条(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或:者违反第二十—一条(一)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按赔偿额的》。。二至三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损?伤,和砍伐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按【赔偿额的十》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 》    对违—反本实施《办法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除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罚款】使用:统一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第三十—一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