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1993年7】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1【3年11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等25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
: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环境!绿化建?设
第四《条 ?。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绿《化工作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工作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化规划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不得?改做他用特殊情【况确需改做他用【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应?当在相?应位置补足绿化用地!面积
第六条—
》城市绿化用》地应当按《下列标?准执:行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经批准的零星插】建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拆迁前的绿【化用地面积拆—迁前没有绿化—用地的零星》插,建项:目应当根据情况【进行屋顶绿化—
第:七条:。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配【套绿化工程应—。。当同:时设计绿化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标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八条
】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九条 《 ,
,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建立面!。积不小于建》。。。成区面积百分之二】的苗:圃、:草圃、花《圃
? 种苗生产应当以】优质乡土品种为【主并开展引种、育种!工作
第十条—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
开》发区:建设、旧城改造区】建设及其基本建【设的配套《绿化:工程完成期限不得】晚于主体工程完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 》
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可以依法】。成立城市绿化—专业设计企业
第十!二条
—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
—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将相应》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列绿化科—目使用或者划—拨给当?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完成【绿化:建,设
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城市应当【按规:定标准将绿化建设】。费用划拨给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使用
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按标准!完,成配套绿化》建设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管理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原则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公—共绿地、风》景,林地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二—)街道?绿化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与沿街单位和【居民共同管理;【
?(三)苗圃、草圃】、花:圃、果园《等,。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管理?;
(四—)单位辖区内—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
(五)居住】区,绿化:由,街道办事处管理【;
《。(六)城《。市规划区内的—铁路两?侧、零公里以外公】路两侧以及河渠两岸!的绿:化和部分郊区林地】、分别由各》有关部门管理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向绿地!管理单位缴纳—占用绿地费和绿【地挖掘赔偿费—
第:。十五条
【。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应,当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
《在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践踏草坪损—坏,设施;
《 (二)晾晒【物品放牧牲畜—;
: , (三)取土采【石倾:倒垃圾;《
(四)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
第十七条 ! ,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栽【植的树?木城市居民义务【栽植的树木》历史遗留无据可查归!属的树木均属—国家所有
单】位,出资在单位辖区【。内或者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自栽自管的树!木属单?位集体?所有
居民个】人自费在自》己庭院栽《植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十八!条,。。
城市【各项建设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建设—用地上的原有树【木
?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向树木所有权人交!纳补偿费《用每砍伐一株树木必!须补:栽两株?以上、胸径不小于五!厘米的树木》
第十九条 —
城市—树,木应:当与各类工》程管线、《交,。通设施保持》适当间距当树—木,生长影响管线安全】或,者交通设施使—用需要修《剪,时由管线或者交通】设施:管理单位《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修剪或者!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修剪
《 修剪费《用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分担城市人!民政府没有》规定的?可按下列《原则分担先》有树木后建》管,线、设?施,的修剪费《用由管线、设施管理!单位承担;先—有管线、《设施后植《树,的修剪费用由—树木所有权》人承担?;,。树木和管线、设施】分不清先后》。的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条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统一登记、建—。立档案、《。树立标志制定保护】措施和养护》复壮:措施并报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严,。禁损伤、砍伐—和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原》因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生长:在公共场所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生】长,在单位或《者私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管理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一条
【 禁?止下列损坏树木的行!为
(一—)剥皮、挖根—;
(二)就】树,搭棚架?。设电线;
(】三)攀登树》木、掐花、摘果【、折:树枝;
(【四)在树《。木上刻字、钉—钉、拴系牲畜、【拉绳:晒,物;
(五)】距树:木一米以内堆放【物料二?米,以内挖沙《取土、挖窖;
!(六)其他有—碍树木生存的行为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的或者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绿化用地恢复【原状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由责任单位照价赔】偿
第二十》三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给予警告!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并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单位:给予:警告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责令!其退出绿地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工农》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一》条,(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或者—。违反:第二十一条(一)项!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按】赔偿额的二至三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损伤:和砍伐古《树名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按赔—偿,额的十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 :
: 对违反本》实施办?法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除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 ,
罚款使用统】一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第三十》一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
本《办法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