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2008年【2,。月,1,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发布! 根据2014【年4:月4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哈尔滨!市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灯饰!设,施管理规《定,〉等:四部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实施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实施
】 ,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经济适】用住房的货币—补贴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销售【。价格、面积按照合理!标准建设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并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是指人】民政府以货币—补贴形式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购房补贴! ,
本办法—。所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利用自】用土地限定销售价】格、面积《按照合理标准建设】住房并提供》给本:单位内?部,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应当遵循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 第五条 》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工作
》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工:作 :
?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价格、民政】、,税,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的相《关工作
》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和货!币补贴计《划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经济适用住》房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并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
第二【。章, 供应和补贴对【象
? 第七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 (三)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四)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分别》由市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住房价格】水平等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 第八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核》准手续
— (一)申报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时选择确定》申请:类别
》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组织】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初审【对申请?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初审合格》的在申请家》庭所在地社》区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上报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初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 (三)核》准,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地调查对【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将,申请家庭《情况: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予以核》准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复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登《。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分》别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由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对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由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所在地》或者: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户口所?在地区政府定期通过!组织摇号方式确定购!买家庭和货币补贴家!。庭
《 摇号过程》应当公开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经摇号确定的购【买家庭和货币补贴家!庭可以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 第十条 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应?当,对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进》行年度复核对已【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条件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
《第,三章 建设和供应!。
: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方便居民工作生活】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纳入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
: 第十三条 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区?。人,民政府踏察选址组】织论证提出》。拟建项?目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可以《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价格、?财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组—。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以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为主的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招标按【照市:政府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十七《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
,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达到经济、节【能、环?保要求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由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销售《
第二十一】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公布
】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利润不得高于】3,%市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 第二《十三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
第二十四条 ! 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可以持—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优先提取公积—金或者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五条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中》作相应记载》
第二—十六条 《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按照本条三!款规定向人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5《年内: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人民!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以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可优先回购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人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
: 本条二《、,三款规定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七条 —。。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人民!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
第二十八条 ! 由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其他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四,章 货币补贴
!
》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应:当,按照规?定比例分别》列入市、区财政预】算,列入市财政预—。算的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列入】区财:政预算的在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财政—预算:等资:金中列支
【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测算并公布
】 第?三十一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补贴!指标分配比》例及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补贴指标】分,配到各区人民政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市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补贴指标》分配计?划将补贴资》金定期拨付到各区人!民政府?货币补贴账户
! 第三十二条 对!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实行先购后补的!原,则申请家庭应—当在: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并持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领取货?币补贴款
第!三十三条《 申请家庭—购买:货币补贴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中?作相应记载
】 第三十《四条 ? 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的家庭将》所购房屋上市交【易或者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将》货,币补贴款《按照原渠道退—还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 第五章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价格管理、产权】关系:等均适用本》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第《三十六条 本市建!成区以外《的独立工《矿企:业和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较多职工家】庭,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
第三十—七条 申》。报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应当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 !申请书?。;
(—。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 (三) 单位职工!住房:情况明细表;—
(四)【 不:少,于建设总投资5【0,。%的资?金证:明; ?
(五》) 拟建项目初步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
】 (六?)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
,。 :。第三十八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申请后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城!。。市规划、国土资源】、价格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区人【民政府现场踏—。察形成初审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第三十九】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不得转】让不得有利润
! 第四十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销售对【象应当限定在本【单位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剩余的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者由市《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
?第四十一条 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或者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参加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家庭成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禁止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实物分】配或者商品房开发 !。
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不得】组织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者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四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已骗—购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者骗?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的个人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收回住房!或者货币补贴款并依!法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
《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四十四条 向】本单位内部未取【得资格的家庭或【者向本单位以外的】购买:人销售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由?。人民市?政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建设】单,位应当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差】并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 (二)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以及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未履》行规划、土地、建】设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 第:。。四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执法【监,督权的?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的资格审—查把关不《严使不?符合资格《家庭违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货币补贴【的;
(二)!违法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
—。(三:)违:法或者?变相向?建设单?位收费的; —。
(《。四)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 (五)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依法进行查处的! ,
《 第七章 附 !则
— 第四十七条— 县(市)—政府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八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交易和管理仍!按照原办法规定【执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和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在原办法规【定的有效《期内的仍有效—超出有效期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3》年12月24日发布!的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200?6年2月8日—发布的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哈政发法字[2【。。。0,06:]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