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2008—年2月1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发布 根据【2014年4月【4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哈尔滨?市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灯饰设施管理规定!。〉等四部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了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实施】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实施! ,
第三条 【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经济适《用住房?的货:币补贴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销—售价:格,、面积按照合—理标准建设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并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是指—人民政?府以货币补贴形式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购房?补贴
本办法!。所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利《用自用?土地限定销售—价格:、面积按照合理【标准建设住房—并提供给本单位内部!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四条 !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应当遵?。循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 第五《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工作
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工作
【 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价格、—民政、?税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和!货币补贴《计划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经济适用—住房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并《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
第二章 !供应和补贴》对象
? 第七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
, (三)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四》)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分别由市》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住房价格】水平:等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
, 第?八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核准手续】
: (一)申报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时选】择确定申《请类:别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组织【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初审对申请【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初审》合格的在申请家庭】所在:地社区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上报【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初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三【)核准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地【调查对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将申!请家:庭情况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予以核准》。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复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登: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分:。别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由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及时通】知申请人 》。
第九条— 对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由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所在地或】者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户口所在地!区政府?定期:通,过,组织摇?。号方式确定购买【家庭和货币补贴【家,庭
? , 摇号?过程应当《。。公开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经摇号《。确定的购买家庭【和货币补贴家庭【可以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
, 第十《条 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应当对—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进行年度复核!对已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条件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
第三章 !建设和供应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方便》居,民工作?生活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纳】入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 第?十三条 《 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区》人民政府《踏察选址组织论【证提出拟建项目【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可以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价格、财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组,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以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为】。主的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招?标按照市政》府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达到经济》、,节能、环保要求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由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销售!
: , 第二十一条 【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公布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利:润不得高《于3%市《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
第二十四条】。 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可以持?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优先提《取公积金或》。者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中作相】应记载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按?照,本条:三款:。规定:向人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5年内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人民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以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可优!先回购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人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本条】二、三款规》定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七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人民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第二【。十八条 由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其他: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四章! 货币补贴
】 ,
? 第?二十九条 》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应【。当按照规定》比例分别列》入市、区财》。政预算列入市财政预!算的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列入【区财政预算的—在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财政预—算等资金中列支【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测算】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补贴!指,标分配比例及—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补贴:指,标分配到各区人民】政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市【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补:。贴指标分配计—划将补贴《资金:定,期拨付?。到各区人民政府货币!补,贴账户
— 第三十二条 对!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实行先购—后补的原则申请【家庭应当《在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并持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领取货币补贴】款
第三十三!条 申请》家庭:购买货币补贴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中作相】应,记载
《 :第三十四《条, , ,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的家《庭将所购房屋上市交!易或者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将货币补贴款按照原!渠道退?还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第【五章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五条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价格管理、》产,权,。。关系等均适》用本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第三十《六条 本市建成】区以外的《独立工矿企业和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较—多职工家庭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七条? 申报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应当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 申请书; 】。
(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三) —单位:职工住房情况明细】表;
》 ,(四)? ,不少于建设总投【资50%《的资金证明》;
》。(五) 《拟建项目《初步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
? (六)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 第三十八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申请后】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城市规划、国!土资源、价格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区人民政【府,现场踏察《形,成初:审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 第三十九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不得转让不—得有利润
【 第四十条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销售对象》。。。应当限定在》本单位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剩余的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者由市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 ,第四十一条 【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或者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参加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家!庭成:。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禁止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实】物分配或《者商品?房开发
【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不得组织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者?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已骗》购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者骗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的个《人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收回《住房或者货》币补贴款并依—法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
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向本单【位内部未取得资格】的,家庭或者向本单位】以外的购买人销售】。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由人【民市政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建?设单位应当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差并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二)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以及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未履:行,规划、土地、—建,设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 ,第四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执法:监督:权的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的资格审查—把关不严使不符【合资格家庭违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货币补贴!的;
(二)!违法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 《
(三》)违法或者》变相向建设单—位收费的《;
(四【。)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 (五)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依法进行查【处的 ?
》 第七章 —附 则
— 第四》十七条 县(市】)政府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八条 ?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交易和】管理仍按照原办法规!定,执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和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在原办法规定的!有效期?内的:仍有:效超出有效期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3年12月【24日发布的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20】06年2月8日【发,布的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哈政发法字【[2006]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