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200!8年2月《1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发布? 根据2014年4!月4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哈尔滨市高层【。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建筑楼体灯饰设】施管理?规定〉等四部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实】施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实?施
? 第三条 —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经济适用住房【的货币补贴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销售价格、【面积按照合理标【准建设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并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是指?人民政府以货币补】贴形式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购房补贴 】
本《办法所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利用自用土地限】定,销售价格《。、面积?。按照:合理标准建设—住,房并提供《给本单位内部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应】当遵循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工作
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工【作,
? 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价格、民政、税】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的,相关工作
》。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和!货币补贴计划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经《。济适用住《房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并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
: 第二章《 供应?和补:贴对象
》 第七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 ,(三)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四)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分别由市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住房价格水》平等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核准:手续
(一】),申报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时选?择确定申请》类别 ?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组织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初审对申【请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初审合?格的在?申,。。请家庭?所在地社区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上报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初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 , (三)核准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地【调查对?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将—。申请家庭情况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予以核准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复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 :(四)登《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分别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由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及《。时通知申请人
】 第九条 【对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由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所在地或【者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户【口所在地《。区政府定期》通过组织《摇,号方:式确定购买家庭和】。货币补贴家庭
】 摇号过程应当公!开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经摇号确!定的:购买家庭和货—币补贴家庭可—以,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第十条 】 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应当对《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进行年度复核对已】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条件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 !
?第三章 建设和】供应:
,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方便居—民工作生《活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纳入—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第—十三条 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 第:十四条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 第十五条 【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区人》民政府踏《察选址组织论证提出!拟,建项目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 第十六条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可以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价格【、财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组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以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为主的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招!标按照市政府—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达到!。经济、节能、环保要!。求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由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销售
第!二十一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公:布 :
,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利润不得高于!3%市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 第二十》三条 ?。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第二十!四条 《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可以持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 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优先提取公积金或!者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中作:。相,应记载 《
,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按照本条【三款:规定向?人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5年内《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人民《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以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可优先回】购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人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本条二、三款规定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七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人民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第二十八条 【由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其》他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四章 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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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应当按》照规定?比例分别列》入市、区财政预【算列入市财政预算】的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列入区财政【。预算的在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财政预算等】资金中?列支 ?。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测》算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补贴指标分配】比例及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补贴?指标:分配:到各区人民政—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 市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补贴指】标分配计划》将补贴资金定期【。拨付到?各区人?民政府货币补贴【账户
第【三十二?条 对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实行先购后】补的原则申请家【庭应:当在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并》。持,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领取货》币补:贴款
《 , 第三?十三条 申—请家庭购买货币补】贴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中作相应记载【
第三十四条! 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的家庭将所购房屋】上市交易或者—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将》货币:补,贴款按照原》渠道退还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第五章】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价格管?理、产权关系等【。均适用本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市建!成区以外的独立工】矿企:业和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较?多职工?家,庭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 第三十七条 】 申报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应【当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
(一》) 申请书;—
(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 单位职【工住房情况明细【表,;
》。(四) 《不少于?建设总投资50%的!资金证明《;
(五【) 拟建项目初【步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
》(六)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八,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申请【后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城市《规划、国土资源【、价格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区人民政府现—场踏察?。形成初审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
第《三十九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不《得转让不得有利润 !
?第四十条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销售对象应当限定!在本单?位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剩《余的: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者由市—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
第四十一【。条 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或《者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参【加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家庭成!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 :禁止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实物!分配或者商品房开】发 :
?第四十二条 【国家机关不得组织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者—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已骗》购,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者!骗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的个人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收回?住房:或者货币补贴款【并依法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
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向本单位内部!未取得资格的家庭】或者向本单位以外的!购买人销售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由人民市!政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建设单位应当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差并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用,途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二)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三)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以及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四)?。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未履!行规划、土地—、建设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有行政执《法监督?权的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的资格《审查把关不严—使不符合资格家庭】违,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货币:补贴的; 》
(二)违【法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
(【三)违法或》者变相向建》设单位收费》的,; :
, (四)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
(五)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依法进行查处的 !。
:
第七章【 附 则
】 第《四十七条 县【(市)?政府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第四》十八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第四十九条 】 本办?法施行前已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交《易和:管理仍按照原—办法规定《执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和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在原【办法规定的有效期】。内的仍有效超出有】效期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
】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3】年12?。月24日发》布的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200—6年2?月8日发布》的,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哈政发《法,字[2006]【6号)同《时废止?